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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勞動合同條例集合5篇

    時間:2022-11-01 合同協議 點擊:

    條例是國家權力機關或行政機關依照政策和法令而制定并發布的,針對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內的某些具體事項而作出的,比較全面系統、具有長期執行效力的法規性公文。條例是法的表現形式之一。一般只是對特定社會關系作出的規定。條例是由國家制定或批準的規,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廣東省勞動合同條例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廣東省勞動合同條例5篇

    【篇一】廣東省勞動合同條例

    編號:

    姓名:

    廣 東 省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編制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中福在線德祥銷售廳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戶籍地址:

    經濟類型: 公益性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0759-*******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二O一一年 一 月 一 日起至二O一一年 十二 月 三十一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志為 。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為 中福在線德德祥銷售廳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為 助理 ,職務(或工種)為 助理 ,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協助彩民完成投注,宣傳及銷售廳維護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赤坎區百園路德祥花園 。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協商一致并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八 小時,不足時間,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每月至少休息二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1 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 規定標準

    執行,初始工資額為 850 元/月或 / 元/時;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 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 ;

    (2)勞動定額 (確定的勞動定額原則上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3.其他形式(如實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資):

    4.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物價水平和政府頒布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等情況,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或者以集體協商的形式,依法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績效薪酬或獎金的計發辦法為: 獎金按工作表現及銷量增減發放 。

    (三)乙方的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和辦法為: 甲方根據實際情況自定 。

    (四)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每月 15 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并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六、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規定程序后,可以裁減人員,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八、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廣東省勞動合同條例

    廣東省勞動合同條例

    第一篇:廣東省勞動合同條例

    使 用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志為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為 ,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為 ,

    職務(或工種)為 。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協商一致并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 執行,初始工資額為 元/月或 元/時;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 ;

    (2)勞動定額 (確定的勞動定額原則上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3.其他形式(如實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資):

    4.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物價水平和政府頒布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等情況,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或者以集體協商的形式,依法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績效薪酬或獎金的計發辦法為:

    (三)乙方的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和辦法為:

    (四)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每月 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并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數額為 元/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七、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二篇:廣東省勞動合同條例

    使 用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志為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為 ,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為 ,

    職務(或工種)為 。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協商一致并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規定程序后,可以裁減人員,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條第(一)項第5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三)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并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甲方可與其約定競業限制,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于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廣東省勞動合同范本

    廣東省勞動合同范本

    編號: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使用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地址:現住址:經濟類型: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

    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本

    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

    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

    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

    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

    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

    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

    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

    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

    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

    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

    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

    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

    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轉載需注明來源:)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

    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

    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

    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

    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

    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

    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

    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

    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

    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

    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

    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

    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

    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

    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

    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20年月日

    第四篇:廣東省勞動合同范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元/月(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_(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現住址:

    聯系電話:

    第五篇:廣東省勞動合同

    編號: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使 用 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地址:現住址:

    經濟類型: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

    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本

    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

    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

    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

    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

    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

    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

    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

    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

    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

    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

    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

    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

    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

    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

    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

    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

    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

    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

    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

    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

    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20年月日

    第一篇:廣東省勞動合同條例

    使 用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志為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為 ,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為 ,

    職務(或工種)為 。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協商一致并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 執行,初始工資額為 元/月或 元/時;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 ;

    (2)勞動定額 (確定的勞動定額原則上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3.其他形式(如實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資):

    4.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物價水平和政府頒布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等情況,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或者以集體協商的形式,依法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績效薪酬或獎金的計發辦法為:

    (三)乙方的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和辦法為:

    (四)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每月 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并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數額為 元/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七、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二篇:廣東省勞動合同條例

    使 用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志為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為 ,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為 ,

    職務(或工種)為 。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協商一致并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規定程序后,可以裁減人員,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條第(一)項第5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三)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并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甲方可與其約定競業限制,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于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廣東省勞動合同范本

    廣東省勞動合同范本

    編號: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使用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地址:現住址:經濟類型: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

    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本

    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

    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

    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

    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

    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

    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

    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

    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

    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

    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

    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

    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

    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轉載需注明來源:)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

    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

    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

    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

    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

    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

    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

    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

    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

    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

    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

    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

    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

    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

    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

    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20年月日

    第四篇:廣東省勞動合同范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元/月(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_(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現住址:

    聯系電話:

    第五篇:廣東省勞動合同

    編號: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使 用 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地址:現住址:

    經濟類型: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

    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本

    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

    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

    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

    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

    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

    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

    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

    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

    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

    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

    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

    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

    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

    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

    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

    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

    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

    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

    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

    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

    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20年月日

    【篇三】廣東省勞動合同條例

    廣東省勞動合同條例

    使 用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志為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為 ,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為 ,

    職務(或工種)為 。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協商一致并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 執行,初始工資額為 元/月或 元/時;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 ;

    (2)勞動定額 (確定的勞動定額原則上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3.其他形式(如實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資):

    4.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物價水平和政府頒布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等情況,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或者以集體協商的形式,依法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績效薪酬或獎金的計發辦法為:

    (三)乙方的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和辦法為:

    (四)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每月 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并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數額為 元/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七、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二篇:廣東省勞動合同條例

    使 用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志為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為 ,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為 ,

    職務(或工種)為 。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協商一致并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規定程序后,可以裁減人員,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條第(一)項第5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三)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并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甲方可與其約定競業限制,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于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廣東省勞動合同范本

    廣東省勞動合同范本

    編號: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使用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地址:現住址:經濟類型: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

    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本

    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

    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

    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

    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

    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

    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

    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

    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

    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

    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

    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

    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

    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轉載需注明來源:,對

    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

    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

    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

    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

    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

    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

    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

    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

    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

    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

    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

    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

    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

    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

    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20年月日

    第四篇:廣東省勞動合同范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元/月(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_(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現住址:

    聯系電話:

    第五篇:廣東省勞動合同

    編號: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使 用 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地址:現住址:

    經濟類型: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

    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本

    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

    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

    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

    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

    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

    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

    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

    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

    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

    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

    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

    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

    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

    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

    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

    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

    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

    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

    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

    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

    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20年月日

    【篇四】廣東省勞動合同條例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新

    (標準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_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____年/_________季/_________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_________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_________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_________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鑒證機構(蓋章):_________

    鑒證人: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使用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篇五】廣東省勞動合同條例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XX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XX年 月 日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條: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2]?

    合同(Contract),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國家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國家法律約束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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