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是一個漢語詞匯,拼音為jiāndū,基本意思是即對現場或某一特定環節﹑過程進行監視﹑督促和管理﹐使其結果能達到預定的目標。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幾點建議的文章17篇 , 歡迎大家前來參考查閱!

【篇1】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幾點建議
針對《意見》提出的有關要求,在抓好現有各項工作落實的基礎上,鄉黨委認真研究細化措施,確保落實到位。
具體來講:
一是緊盯制度建設,規范權力運行。通過嚴格落實好民主生活會、民主集中制、“三會一課”、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民主評議黨員等黨內生活基本制度,種好“責任田”,落實黨委主體責任、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一崗雙責”、切實加強黨內監督,杜絕黨內監督禁區,使班子成員和“一把手”之間形成經常性互相監督的氛圍,促使“關鍵少數”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
二是加強對“一把手”監督。鄉紀委在工作中切實發揮監督作用,發現問題及時反應并指出,履行監督專責和“監督的再監督”作用;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以適當的方式公開領導班子的工作規劃、決策程序、辦事規則等;人大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堅持和完善行政執法評議和鄉鎮辦、部門黨政“一把手”述職評議制度;
三是加強對班子成員監督。堅持習總書記指導蘭考民主生活會標準,嚴肅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領導班子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在工作中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四是加強對村黨支部的監督。發揮鄉黨委和紀委對村級自我監督的帶動引領作用,經常性入村調研,了解村支部“四議兩公開”、民主集中制等重大決策程序落實情況,確保集體決策的民主集中、公平公開,嚴防村黨支部書記“一言堂”;定期梳理村級監督主要內容和流程,加強對村級財務、涉農資金、產業項目、低保扶貧等村級重大事項的監督能力;利用公開欄、村民小組微信群等多種形式公示公開,公布監督舉報方式,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進一步配齊配強鄉、村級紀檢監督隊伍,提升經費、辦公設施設備保障水平,增強鄉、村級紀檢工作動能;選拔出群眾基礎好、德才兼備的村級紀檢組織隊伍,嚴格執行回避程序,提升獨立監督履職能力。
通過《意見》的貫徹落實,促進了主動開展監督、自覺接受監督,不斷增強鄉黨委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篇2】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幾點建議
“三農”工作始終是各級政府工作的重點和核心,而鄉村振興正是“三農”工作在新時代的傳承和延續。只有鄉村得以振興,才能實現發展成果與人民共享,才能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但隨著發展的步伐越來越深入,許多深藏在鄉村發展中的問題和矛盾也漸漸凸顯,主要涵蓋以下幾點:
一、基礎設施建設滯后。
1、環境治理能力不足。部分鄉、村污水處理設施建成較早,由于缺乏資金、管護運行費用高,乃至出現了不敢用、不好用、不能用的情況;部分地區垃圾治理人員、設施、設備配備不足,存放的垃圾長期難以得到清理轉運,在大量人員返鄉時期表現尤為明顯。
2、生產生活條件差異。近年來,鄉村生產生活條件大幅改善,水泥道路“組組通”、電信寬帶“戶戶通”、改水改廁“家家到”、清潔飲水“人人有”,但在教育、醫療方面,城鄉差距仍然明顯。
二、鄉風文明培育脫節。
1、文化素質偏低。鄉村群眾特別是留守人群文化素質水平仍然偏低,在鄉村公共事務管理中難以做到自知自覺,焚燒秸稈、違規建設等情況依然存在,文明鄉風培育存在難點。
2、文化生活單調。鄉村相對于城市來說,文化娛樂活動少,文化生活形式單調,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難以得到有效滿足,從而滋生聚眾賭博等不良現象。
三、扶貧治理有待深化。
內生動力不足。貧困是怎么產生的?除了因病、因災、因學等原因外,懶也是原因之一。有些貧困戶牌可以打、酒可以喝、但活不能干,等靠要思想嚴重,內生動力嚴重不足,產生脫貧又返貧的情況。
四、要素支撐力度不足。
1、政策制約。盡管近年來各級政府不斷進行“放管服”改革,但基層政府權力小、事情多、責任重的情況仍然未能得到實質性的改變,鄉鎮二十萬以上的項目就需要縣區審核批準,嚴重制約了鄉村經濟的快速持續發展。
2、資金短缺。僅僅依靠各級政府的財政投入對提振鄉村經濟無疑杯水車薪,除政府財政投入不足外,鄉村企業融資難,社會資本引入慢也是制約鄉村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
3、人才匱乏。薪酬待遇少、生活條件差是存在于鄉村人才隊伍建設中的現實難題。鄉村本土的人才多數都流向了發達地區和大中城市,外面的人才更是不愿意進來,人才匱乏導致鄉村經濟提振緩慢。
五、基層組織力量薄弱。
1、干部配備不足。鄉、村兩級是直面群眾的最前沿,事情多且繁雜,與之對應的卻人員配備不足,一人身兼數職的情況屢見不鮮。樣樣干,樣樣優本就是個偽命題,“多快好省”不是社會主義。
2、形式主義泛濫。某些領導干部認為文件就是留痕、材料就是政績、拍照就是功勞,由此導致了大量的材料和報表,牽制了基層干部的大量時間和精力。
3、激勵機制欠缺。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干的多錯的多是某些機關干部的直觀感覺,不論對錯如何,它首先反應的是激勵機制的欠缺,沒有能夠激發人的主觀能動性。
為此,我建議:
一要補足基礎設施短板。
1、穩步提升環境綜合治理能力。環境綜合治理離不開政府的主導、離不開群眾的參與、離不開社會的支持。要在“強”字上下功夫,堅持政府主導,強化資金投入;要在“廣”字上下功夫,引導群眾參與,引入社會資本;要在“長”字上下功夫,持續深入治理,形成長效機制,
2、切實改善落后地區生產生活條件。改善鄉村生產生活條件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可以結合已經成型的先進典型,塑造契合自身實際的鄉村特色,如打造“集體農莊”、“特色村落”。
二要加快鄉風文明培育。
1、要“沉身觸底”。領導干部要“沉下身子”、“觸及底層”,要深入到鄉、村、組、戶,率先垂范,走在前面,把文明鄉風吹進群眾心田,要長期不懈反復持續抓,深入挖掘先進人物典型事跡,形成良性示范帶動效應。
2、要“齊抓共舉”。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要“兩手抓、兩手硬”,不能重經濟發展,輕文化建設。要不斷豐富鄉村文化生活,可以多征求群眾意見,舉辦群眾喜聞樂見的文體活動,把鄉村群眾從酒桌、牌桌上拉到有益活動上來。
三要推動扶貧提檔升級。
1、增強鄉村群眾“造血”功能。要變大水漫灌為精準施策。多采取以獎代補、多勞多得的幫扶舉措,增強群眾“造血輸氧”能力,激發其內生動力。可以效仿古法,邀請德高望重的老人擔任“三老”,加強對工作的規范監督和對普通群眾的教育感化。
四要強化各項要素支撐。
1、簡政放權。要深入解決基層特別是鄉、村兩級權、事、責不匹配問題。要善于“簡政”,而不是層層加碼,不能只“放事追責”,動輒屬地管理,而要敢于放權,上級部門陣線前移,寓服務于管理。
2、拓寬渠道。要出臺針對性政策,做好與金融部門的銜接,解決鄉村企業融資難問題。要引入社會資本,挖掘優勢特色,擺脫完全依靠財政投入的老路子。
3、“引”“育”并舉。一方面要改善鄉村生產生活條件,提高核心人才待遇,把人才引進來,另一方面要加強本地人才的培育,使人才留得住。
五要夯實基層組織基礎。
1、把人配備進來。要適度放開人員招聘名額,增加鄉、村工作人手,應對好日益復雜、日趨繁雜的鄉村事務。
2、把人解放出來。上級政府要盡可能的少開會、少發文、少報表,使基層工作人員從繁重的“形式任務”中解放出來。
3、把人激勵起來。要講情懷更要講胸懷,要講奉獻更要講貢獻,要肯定基層工作人員的努力和付出,不能搞空口白牙,說大話空話,特別是村一級干部,任務重、待遇低,要適當的增加報酬和獎勵,比如招商引資獎勵、村辦企業管理人員持股等。
要尊重農民主體地位。“鄉村振興,規劃先行,但要科學規劃、注重質量。眼下各地在編制鄉村振興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方案過程中,也出現了鄉村振興技術化、工程化的傾向,把城市規劃套用到農村規劃中,不考慮到農村特色和農民需求,看起來頂層設計搞得很好,但事實上卻沒法落地,這種情況要堅決避免。”
【篇3】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幾點建議
加強對主要領導干部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是新時代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提高黨的建設質量,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必然要求。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現就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重要性緊迫性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委員會是黨執政興國的指揮部,“一把手”是黨的事業發展的領頭雁,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上必須作表率、打頭陣;強調對各級“一把手”來說,自上而下的監督最有效,黨中央要加強對高級干部的監督,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對所管理的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上級“一把手”必須抓好下級“一把手”;強調破解同級監督難題,關鍵在黨委常委會,要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增強主動監督、相互監督的自覺。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面臨前所未有的復雜環境和風險挑戰,只有毫不動搖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一以貫之推進黨的偉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監督把“關鍵少數”管住用好,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領作用,才能團結帶領廣大干部群眾戰勝前進道路上的各種艱難險阻,不斷取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勝利。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推動落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一崗雙責”、紀檢機關監督專責,形成了許多有效做法和經驗。同時,必須清醒看到,對“一把手”監督仍是薄弱環節,完善黨內監督體系、落實監督責任的任務依然十分緊迫。領導干部責任越重大、崗位越重要,越要加強監督。破解對“一把手”監督和同級監督難題,必須明確監督重點,壓實監督責任,細化監督措施,健全制度機制。各級黨委(黨組)要充分認識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強化上級黨組織監督,做實做細同級監督,推動黨員領導干部增強政治意識,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自覺踐行忠誠干凈擔當,帶頭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全黨步調一致向前進。
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促進主動開展監督、自覺接受監督,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監督工作格局,不斷增強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動中國特色監督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要全面落實黨內監督制度,突出政治監督,重點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對黨忠誠,踐行黨的性質宗旨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踐行“兩個維護”情況的監督;強化對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依規依法履職用權、擔當作為、廉潔自律等情況的監督,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各級領導干部要從政治上認識領導職責中包含監督職責,增強監督意識,履行監督責任;正確對待黨組織和群眾的監督,勇于糾正錯誤,切實改進工作;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主動接受監督,決不能拒絕監督、逃避監督。“一把手”要自覺置身黨組織和群眾監督之下,強化責任擔當,加強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下級領導干部的監督。
二、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
(一)把對“一把手”的監督作為重中之重,強化監督檢查。“一把手”被賦予重要權力,擔負著管黨治黨重要政治責任,必須以強有力的監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黨委(黨組)、紀檢機關、黨的工作機關要突出對“一把手”的監督,將“一把手”作為開展日常監督、專項督查等的重點,讓“一把手”時刻感受到用權受監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則,自覺接受監督。“一把手”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帶頭做到“兩個維護”,帶頭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在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嚴格自律上當標桿、作表率,既要自覺接受監督,又要敢于擔當作為。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帶頭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主動向黨組織請示報告工作,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廉潔治家,自覺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始終保持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三)加強黨組織自上而下的監督,上級“一把手”必須抓好下級“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員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門、地方、領域黨組織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督促有關地方和部門“一把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做到廉潔自律,發現問題及時教育提醒。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應當加強對省級黨委、中央單位“一把手”的監督,督促省級黨委加強對下級“一把手”的管理。上級“一把手”要將監督下級“一把手”情況作為每年述職的重點內容;對下級新任職“一把手”應當開展任職談話;同下級“一把手”定期開展監督談話,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進行批評教育,對存在輕微違紀問題的及時予以誡勉。
(四)嚴格執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落實“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職責。黨委(黨組)要加強對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下級“一把手”落實責任不到位、問題比較突出的及時約談。紀檢機關應當通過抓好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提出整改建議等方式,推動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健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制度,考核結果作為對“一把手”選拔任用、實績評價、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對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不擔當、不作為的,依規依紀追究責任。
(五)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決策監督機制。黨委(黨組)、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督檢查,防止出現搞一言堂甚至家長制問題。中央組織部應當對省級黨委、中央單位“一把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進行重點監督。把“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作為巡視巡察、審計監督、專項督查的重要內容。紀委書記、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發現“一把手”違反決策程序的問題,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對糾正不力的要向上級紀委、派出機關反映。
(六)巡視巡察工作要緊盯“一把手”,及時發現問題。黨委(黨組)要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巡視工作方針,堅守政治巡視定位,查找糾正政治偏差。巡視巡察組應當把被巡視巡察黨組織“一把手”作為監督重點,進駐前向紀檢機關、組織部門深入了解情況。巡視巡察談話應當將“一把手”工作、生活情況作為必談內容,對反映的重要問題深入了解。巡視巡察報告應當將“一把手”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單獨列出,提出明確意見和整改要求。
(七)及時掌握對“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責述廉制度。黨委(黨組)、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的日常監督,通過駐點調研、專項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風、生活狀況。落實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負責人同下級“一把手”談話制度,發現一般性問題及時向本人提出,發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向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開展下級“一把手”在上級黨委常委會(黨組)擴大會議上述責述廉、接受評議工作,述責述廉報告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三、加強同級領導班子監督
(八)加強領導班子成員相互監督,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中央委員會成員必須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發現其他成員有違反黨章、破壞黨的紀律、危害黨的團結統一的行為,應當及時向黨中央報告或者實名向中央紀委常委會反映。黨委(黨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經常開展談心談話,切實履行好教育、管理、監督責任;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所作的函詢說明簽署意見時,要進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簽了之”。領導班子成員之間應當經常交換意見,發現問題坦誠向對方提出,發現“一把手”存在重要問題的可直接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堅持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制度,“一把手”要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領導班子成員按規定對個人有關事項以及群眾反映、巡視巡察反饋、組織約談函詢的問題實事求是作出說明。
(九)發揮領導班子近距離常態化監督優勢,提高發現和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黨委(黨組)要全面履行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領導責任,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領導班子成員應當本著對自己、對同志、對班子、對黨高度負責的態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增強領導班子戰斗力;發現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有違紀違法問題的,應當及時如實按程序向黨組織反映和報告,對隱瞞不報、當“老好人”的要連帶追究責任。
(十)堅持集體領導制度,嚴格按規則和程序辦事。健全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權力運行制約機制,合理分解、科學配置權力。堅決防止以專題會議代替常委會會議作出決策,堅決防止以黨委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決不允許領導班子成員將分管工作、分管領域變成不受集體領導和監督的“私人領地”。完善領導班子議事規則,重要事項須提交領導班子會議討論,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充分發表意見,意見分歧較大時應當暫緩表決,對會議表決情況和不同意見應當如實記錄、存檔備查。
(十一)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抓好職責范圍內管黨治黨工作。黨委(黨組)要制定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年度計劃,分解工作任務。“一把手”要定期聽取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管黨治黨責任的情況匯報,發現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及時約談。紀委應當向同級黨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通報其分管部門和單位領導干部遵守黨章黨規、廉潔自律等情況,推動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抓好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十二)嚴格執行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黨委(黨組)要完善落實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的具體舉措。對領導班子成員存在違規干預干部選拔任用、工程建設、執法司法等問題的,受請托人應當及時向所在部門和單位黨組織報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對來自其他領導干部家屬親友的違規干預行為應當堅決抵制,及時向黨組織報告。不按要求報告的,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態分析研判機制,分領域形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報告。黨委(黨組)要定期分析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政治生態狀況,經常聽取紀檢機關、黨的工作機關相關報告,認真查找領導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紀檢機關應當加強對審批監管、工程建設、資源開發、金融信貸等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分析,注重發現普遍性問題,形成專題報告,促進同級黨委領導班子加強對關鍵崗位的管理監督。
(十四)完善紀委書記談話提醒制度,如實報告領導班子成員履職盡責和廉潔自律情況。紀委書記應當牢固樹立報告問題是本職、該報告不報告是失職的意識。發現領導班子成員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及時進行提醒。發現存在重要問題的,向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全面準確反映情況。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的,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四、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的監督
(十五)落實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的監督責任,把管理和監督寓于實施領導的全過程。黨委(黨組)要切實管好自己的“責任田”,綜合運用檢查抽查、指導民主生活會、受理信訪舉報、督促問題整改等方式,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做到責任清晰、主體明確、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籠子扎得更緊更牢,推進監督工作規范化。黨委(黨組)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健全任職回避、定期輪崗、干部交流制度,對“一把手”制定更嚴格的管理制度。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推進“一把手”個人有關事項在領導班子中公開工作。健全干部雙重管理制度,明確主管方、協管方對雙重管理干部的監督職責。
(十七)規范領導干部家屬從業行為,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高級干部要帶頭執行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規定,為全黨作出示范。黨委(黨組)要抓好相關規定落實,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領導干部與企業家交往必須守住底線、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帶頭落實“親”、“清”要求,不得以權謀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輸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屬親友,決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職權斂財謀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對家庭成員進行“圍獵”。黨委(黨組)、紀檢機關要加強對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處置投訴舉報,發現問題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十八)加強上級黨組織對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指導,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黨委(黨組)要履行組織開好民主生活會的領導責任,統一確定或者批準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主題,上級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有計劃地參加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組織部門應當會同紀檢機關對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重點檢查“一把手”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是否態度鮮明,民主生活會是否真正紅臉出汗。對不按規定召開的嚴肅指出并糾正,對走過場的責令重新召開。對下級黨組織所轄地區、部門、單位發生重大問題的,督促下級領導班子及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
(十九)強化選人用人的組織把關,落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黨委(黨組)要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強化對下級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擬任人選的把關,壓實分析研判和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等各環節的領導責任。組織部門應當按照好干部標準,嚴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紀檢機關應當動態更新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嚴把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黨委(黨組)要對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實行分級分類考核,同巡視巡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督查、相關業務部門考核發現的問題相結合,進行全面客觀評價。每年可以選定部分“一把手”和領導班子進行重點考核,對問題反映較多的進行專項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訪舉報情況,對群眾反映多的領導干部及時敲響警鐘。黨委(黨組)要重視信訪舉報工作,了解掌握群眾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反映。領導干部要傾聽群眾呼聲,嚴肅認真地對待群眾的意見、批評。紀檢機關、組織部門應當對信訪舉報情況定期開展分析研判,對反映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處置意見,督促信訪舉報比較集中的地方、部門、單位黨組織查找分析原因。對涉及下級“一把手”及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信訪舉報問題進行專題分析,對社會反映突出、群眾評價較差的領導干部情況及時報告,對一般性問題開展談心談話。
(二十一)推動問題整改常態化,完善紀檢監察建議制度。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問題整改情況的監督檢查,通過審核整改報告、督辦重點問題等方式,壓實主體責任,督促整改落實到位。針對查處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暴露出的問題開展警示教育。完善紀檢監察建議提出、督辦、反饋和回訪監督機制。對整改問題不及時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對典型問題通報曝光。
五、切實加強黨對監督工作的領導
(二十二)加強黨委(黨組)對監督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內監督體系。各級黨委(黨組)必須堅決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決策部署,領導好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內監督工作,抓好督促檢查。把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擺在管黨治黨突出位置,通過抓好“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統籌黨內各項監督,支持和監督紀檢機關履行監督責任,督促黨的工作機關加強職責范圍內職能監督工作,注重發揮基層黨組織日常監督和黨員民主監督作用。
(二十三)以黨內監督為主導,貫通各類監督。各級黨委要切實發揮黨內監督帶動作用,推動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貫通協調、形成合力。加大統籌力度,整合各類監督信息資源,有效運用大數據,建立健全重大監督事項會商研判、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使各類監督更加協同有效。
(二十四)發揮紀委監委專責機關作用,增強監督實效。紀委監委要強化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督促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履行好管黨治黨責任、落實好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精準有效運用“四種形態”,以嚴格的執紀執法增強制度剛性,對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的堅決查處,對不抓不管、失職失責的嚴肅問責。加強對下級紀委監委的領導,大力支持下級紀委監委履行監督職責,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完善全覆蓋的監督機制。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健全內控機制,自覺接受監督,確保權力受到嚴格約束。
(二十五)積極探索創新,增強針對性、有效性。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切實抓好本意見的貫徹落實,對各項監督制度不折不扣執行到位。加強分類指導,細化監督舉措。堅持頂層設計和基層創新相結合,鼓勵地方、部門和單位探索強化監督的有效辦法,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增強監督實效。
【篇4】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幾點建議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規定:“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在新形勢下,如何加強對黨政機關“一把手”的監督,我們認為要抓住“四性”,解決好“五個關系”。
一是盯住關鍵環節,增強對“一把手”權力監督的針對性。針對“一把手”管理工作的內容和重點,廣泛運用公平競爭、招投標、拍賣等市場化機制來配置生產要素和社會資源,縮小“一把手”權力的尋租空間。按照行政許可法和有關規定,規范審批程序和職責權限、規范建設工程交易行為、規范高利潤率的社會資源配置、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等權力監督制約機制,將“一把手”權力置于有效監督之中。
二是突出監督重點,增強對“一把手”權力監督的社會性。通過政務公開,將一些含金量高、需求矛盾突出、社會關注的事項公布于眾,減少“一把手”的自由裁量權。如建立區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公示制度,公示內容包括決策論證情況、招投標情況、工程審議情況、經費支付情況。特別是針對群眾反映強烈、容易滋生腐敗的行業行為,實行全程公開、全程監督。同時,完善行政審批程序、手續、時限和結果公開的機制,建立制、聽證制、公告制;發展電子政務,保證大量的政務信息在黨政部門內部及黨政部門與民眾之間雙向傳遞;實施干部考察公示結果通報制,增加黨務政務活動的透明度,重大情況讓人民知道。
三是理順監督體制,增強對“一把手”權力監督的權威性。通過合理調整權力結構,進行權力的適度分,使單個環節和個人對某種權利不能形成壟斷,促進決策權和執行權的分開。如建立政府采購的管理和監督機制,實行政府采購的管理、監督部門與執行機構分離;實施干部任用常委會票決制和黨風廉政建設“一票否決制”;對直接管理人、財、物的重要部門以及擁有實權的崗位,嚴格執行干部交流制度。嚴肅干部交流工作紀律,健全黨政機關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制度等,使監督工作覆蓋“一把手”權力運作的全過程。
四是健全監管制度,增強對“一把手”權力監督的規范性。除堅持上級制定的各項黨內監督制度之外,要大膽進行制度創新。建立“三重一大”事項票決制,對重要決策、重大工程項目、重要人事安排和大額財務開支嚴格按照票決程序,實行無記名投票表決;對大額經費支出,采取具體辦事人、分管領導、紀檢負責人、財務主管、部門“一把手”集體審批有效制度,加強對“一支筆”權力的制約;健全述職述廉制度,黨政機關“一把手”不但要向區人大、區紀委述職述廉,還要在本部門、本系統全體黨員干部大會上,接受民主評議,而且要將述職報告進行上墻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在強化對“一把手”監督的過程中,我們認為還要把握好以下五個方面的關系:
一是堅持與創新的關系。解決對“一把手”監督難的問題,既要堅持被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又要在新的形勢下敢于創新,尋求探索新的思路和辦法,從而使黨內監督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
二是監督與信任的關系。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實施監督時,既要達到監督的目的,又要把握好度,保護好積極性,不能束縛領導干部及“一把手”的手腳,影響其創造性的發揮。要實現監督與支持、監督與鼓勵、監督與提高的有機統一。大多數“一把手”為了把工作搞上去,付出了艱辛的努力,甚至作出了很多的奉獻和犧牲,組織上要相信他們,做到政治上關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顧。
三是自律與他律的關系。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必須內外并舉、標本兼治。黨組織無疑要對干部嚴格監督,但作為干部則要嚴格自律,堅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勵,使規章、制度、紀律、條例以及法律的限制和約束,內化為領導干部個人的自律要求。
四是勤政與廉政的關系。人民群眾期望的領導干部不僅是廉政的干部,還必須是勤政的干部。領導干部踐行“三個代表”,就必須忠于職守,任其職,盡其責;在其位,謀其政。要以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心,深入扎實地工作,做敬業勤政的模范。要盡職勤政,力戒懶惰。領導干部只有勤政與廉政相結合,干凈而又會干事,才能樹立良好的形象。
五是預防與嚴懲的關系。要使監督的重點從過去重事后追查懲處輕事前防范教育,向事前教育防范和事后嚴肅查處并重轉變。也就是說,一方面要將監督的重心和關口前移,立足于教育防范,采取談話、誡勉、打招呼、亮黃牌等方式,做到防微杜漸、防患未然,將問題解決于萌芽狀態;另一方面要堅持從嚴懲處,加大對違法違紀領導干部懲處力度,增強震懾力,提高監督工作的有效性。
【篇5】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幾點建議
加強干部監督管理,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維護黨的執政地位的重要措施,是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關心、愛護干部的有效手段。根據縣紀委文件精神和縣委工作會議的安排部署,阿拉力鄉紀律檢查委員會成立了調研組對開展如何加強干部監督管理方面工作進行了調研活動,對當前干部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了歸納梳理,并研究提出了一些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
一、主要問題與原因
加強干部監督管理,是一項常抓常新的課題,需要常抓不懈。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堅持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和正面教育、強化預防為主,不斷健全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和監督管理機制,堅決防止和嚴肅查處用人上的違規違紀行為,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為建設高素質的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提供有力的保障。干部監督管理工作呈現出不斷加強、整體推進的態勢,但按照新形勢和新任務的要求來衡量,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需要認真研究解決。
一是對干部監督工作重視不夠。加強干部監督管理工作,從根本上講,是關心和愛護干部的具體表現。但一些主要領導認為干部監督管理是紀檢、組織等部門的事,在思想上存在模糊認識,對自身班子成員及干部疏于教育,不敢監督,缺乏有效的管理辦法。
二是干部監督方式方法需要進一步改進。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干部面臨的環境日趨復雜,干部活動的范圍日趨廣泛,干部監督的任務和難度也越來越大,現有的監督手段、監督網絡、監督方法都有不相適應的地方。比如有一些干部思想上變質、犯錯誤,主要在八小時之外,而八小時之外的情況具有復雜*、隱蔽*和分散*,采取什么方式對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進行有效監督,還缺乏管用的手段和方式方法。
三是干部監督管理長效機制還有待進一步完善。主要是職能部門對干部監督管理的職責不夠明確,協調機制不夠完善,特別是缺位約束機制尚未建立,致使一些職能部門對干部監督管理工作重視不夠,沒有真正形成監督合力;有些制度對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提出正面要求多,具體實施細則少,與制度配套的獎懲措施跟不上,實施效果不夠明顯。
存在以上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觀的,也有客觀的;既有領導干部自身的,也有體制機制方面的,歸納起來,主要有四點:一是個別領導干部監督意識不強,缺乏接受監督的自覺*,對監督有誤解和抵觸情緒,甚至有個別領導干部存在“官本位”思想,把監督視為對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存在“不讓監督”、“不愿監督”的現象;也有領導重業務而輕管理,致使對干部監督管理工作思想上不重視,配合上不積極,抓班子帶隊伍的職責履行不充分。二是有作用發揮不充分,對干部監督信息溝通不及時,對一些制度的落實流于形式,致使干部監督合力不強。三是干部監督工作創新意識不強,對新形勢下的干部監督工作缺乏深入研究,習慣于用老思路、老辦法開展工作,手段跟不上,措施不到位,難以及時準確地了解掌握各種信息,難以從根本上形成解決重點問題的辦法。四是對一些制度落實不夠到位。目前干部監督的制度規定已經不少,但有的缺乏可*作*,有的落實力度還不夠,致使群眾監督、*監督、社會輿論監督的積極*、主動*不夠高。
二、主要做法與成效
近年來,鄉黨委堅持從嚴治黨的方針,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為主線,以制度建設為抓手,以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和領導干部
日常監督管理為重點,不斷健全完善干部監督工作機制,*抓各項工作任務落實,使全鄉干部監督工作整體水平得到不斷提升。
(一)加強黨的作風建設,抓好黨員領導干部的學習教育。要通過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艱苦奮斗傳統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進一步提高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思想*素質,使廣大黨員干部始終保持“忠誠的心”、“敏捷的腦”、“勤快的腳”、“干凈的手”,成為*群眾的貼心人。在理想信念教育上,用“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來聯系黨員領導干部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實際,切實解決“人生為什么,入黨做什么,掌權干什么”的問題,使各種消極*的東西沒有可趁之機。在黨的宗旨教育上,要教育黨員領導干部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為*掌好權、用好權,而不能把權力私有化、商品化,或用來作為謀取個人、家庭和小團體利益的資本;在艱苦奮斗傳統教育上,要堅持重實際、說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在干部隊伍中全面養成腳踏實地、埋頭苦干、廉潔奉獻、開拓創新的好作風。
(二)加強黨風廉政制度建設,抓好監督的法規、制度建設。結合實際情況,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大膽嘗試,制定了規章制度,加強干部監督工作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這些制度有的是針對某一時、某一事而制定的,具有片面*;有的規定不具體,缺乏可*作*;有的制度嚴重滯后,缺乏時效*。比如監督制約手段缺乏應有的強制*和權威*。微觀監督規定多,宏觀監督規定少;事后監督規定多,事前、事中監督規定少;對下監督規定多,對上監督規定少;**監督多,剛*監督少等。因此,要針對當前干部監督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抓制度建設,努力形成適合新形勢特點的干部監督工作制度體系。
(三)暢通信息渠道,把監督工作的“根”扎入群眾之中。一是要建立干部監督聯絡員隊伍。選派在職或離退休領導干部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為監督聯絡員,不定期地到機關、站所和村組走訪,聽取干部群眾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反映。二是健全鄉組織和紀檢部門了解干部情況的渠道。對干部進行分工,一定時期內相對固定地負責考察一個片或幾個片、一個歸口系統的干部,在干部任前和屆中、屆末考察的基礎上,通過與干部座談,走訪群眾等方式,掌握干部的情況。實行領導干部思想匯報制度,專題向組織、紀檢部門匯報思想作風、生活作風、廉政自律情況,根據平時掌握的信息,看領導干部有沒有據實匯報情況,如沒有,采取個別接觸談話的辦法,讓其“臉紅”,“出汗”,“心跳”,起到誡勉作用。對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中的內容進行抽樣調查核實,防止蒙混過關。
(四)強化督促檢查,抓基礎工作,將《干部任用條例》進行全面貫徹執行。始終把加強督促檢查作為貫徹好、執行好《干部任用條例》等干部政策法規的有效措施,在廣泛學習宣傳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完善督促檢查方式,做到了“三結合”,即,堅持定期檢查與平時檢查相結合,把每半年開展一次督促檢查工作常態化,常抓不懈。同時,充分利用平時領導班子考核、后備干部考察、調研等機會,采取問卷調查、個別訪談等多種形式,對全鄉貫徹執行干部政策法規情況進行深入了解,及時發現問題,督促落實整改;堅持普遍檢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既注重檢查對象的普遍*,做到全覆蓋,又注重對一些重點單位的回查回訪,并實行干部監督員聯系制度,及時溝通信息,強化監督管理;堅持與全鄉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責任書考核相結合,每年初與各單位、支部簽訂責任書,年終統一進行考核,統一評定等次,統一實行獎罰。對《干部任用條例》執行不好,在干部選拔任用中問題比較突出、群眾滿意率比較低的干部,實行“一票否決”制,不得評先選優。通過這些措施的落實,全鄉各單位、支部貫徹執行《干部任用條例》等干部政策法規的自覺*和堅定*得到普遍增強,識人用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五)抓重點,前移監督關口,領導干部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強。在全面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談話誡勉等制度的同時,堅持把完善干部考評體系作為加強干部日常監督管理的有效手段,制定了《鄉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辦法》和《鄉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實施意見》,統一對鄉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定期考核,并強化考核結果運用。
三、下步意見建議
(一)進一步加強對干部的教育管理。一是加強宣傳力度,增強自我監督的意識。引導干部群眾積極有序地參與干部監督工作,可采取如知識競賽、案例宣講等多種形式加大對干部監督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在干部的思想上樹立起自我監督的意識,不僅監督好他人,也監督好自身。二是增強服從監督的意識。勇于監督他人,并自覺地接受他人監督,不允許有不服從監督的特殊干部。三是增強監督地位人人平等的意識。做到平等監督,尤其是領導干部要克服特權思想,帶頭接受黨組織和普通黨員的監督。
(二)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干部監督的制度建設。在原有的誡勉談話、函詢有關事項報告等監督制度基礎上,進一步探索切實可行的監督措施,如深化拓展談心談話活動,完善一報告兩評議制度,并認真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自查制度,每年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一次自查。同時積極探索完善組織部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內部監督機制,通過調整職能分工、規范工作程序、推進制度創新,把監督貫穿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全過程,建立選任相對分離、內部合理制約、監督全程跟進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內部監督機制。
(三)進一步加強對干部的日常*、常規*監督。加強對關鍵崗位干部的監督,加強干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篇6】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幾點建議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年,我們在深入調研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制定出臺了《____縣領導干部職務變動監督事項規定》,強化對“一把手”人權、財權、事權[:]的監督,規范領導干部離任交接行為,取得了初步成效,促進了我縣干部監督工作水平提檔升級。據了解,這項制度在全省屬于首家出臺,新浪網、《華商報》、陜西黨建網對這項制度進行了宣傳,這一做法還獲得年全縣組織工作創新三等獎。
一、制度產生的背景
近年的工作實踐中我們發現,在加強領導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中,特別是領導干部職務擬進行調整時,監督管理還存在一些漏洞,反映出一些共性問題,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存在突擊提拔、調動干部的問題。有的領導干部即將走馬上任或者卸任,把人事權當作一種調用自如的“私人工具”,將空編一夜之間全部用光,把一些“心腹”安置在重要位置,有的甚至演變成權錢交易,滋生腐敗。二是存在突擊花錢的問題。有的領導干部認為單位的錢是自己辛苦爭取來的,便無視財經紀律,巧立名目,胡支亂花,甚至導致離任時留下一屁股負債。三是存在突擊決策的問題。有的領導干部對于單位的重要工作、重大建設項目、大額度資金使用等,按照自己的思路進行決策,為下任領導開展工作埋下了隱患。四是存在離任不交接的問題。部分領導干部離任時沒有進行實質性的交接,有的只有口頭上交接,有的連口頭交接也沒有,造成了接任領導接了一本“糊涂賬”,后續工作出現矛盾或問題無法界定責任。
領導干部離任前的這些舉動,給國有資產造成損失,給新任領導的工作增加了難度。雖然這只是個別現象,但已嚴重影響了部分單位工作的正常開展。干部監督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紛紛表示,應該加強對職務變動期間領導干部的監督,用制度進一步規范他們的用權行為。年月日,經過多次修改討論的《____縣領導干部職務變動監督事項規定(試行)》正式出臺。
二、主要做法
(一)明確監督時機凍結“審批權”。《規定》明確指出,領導干部在被確定為擬提拔對象、文件規定需退出領導崗位或縣委、縣委組織部做出領導干部職務變動決定的,由縣委組織部派員到其所在單位宣布凍結事項,主要凍結人事調整、財務審批及重大事項的決策。具體實施中,是由組織、人事、財政部門組成工作組,在職務變動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班子成員及相關人員會議上開展凍結工作,工作組對單位的人事編制、實有人數及職務情況、現金、銀行存款和重大事項進行核實登記,填寫《____縣領導干部職務變動監督事項通知書》,由凍結對象、人事、財政、組織部門簽字后,正式宣布凍結。《通知書》由凍結單位、組織、人事、財政部門備案,同時作為離任交接的依據。
(二)實行離任審計明確經濟責任。我們在凍結職務變動領導干部“審批權”的基礎上,及時委托審計部門對職務變動領導干部進行離任審計,變審計監督的“先離后審”為“先審后離”,對其在任期內的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承擔的責任進行權威認定,逐步做到不審計不離任不重用,依據審計結果決定升退免。
(三)明確監交主體限時離任交接。要求離任領導干部在組織宣布職務調整后個工作日內完成工作交接。交接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牽頭,財政、審計及上級主管部門參加監督移交。交接工作在領導干部離任前辦理,各部門各司其職,互相配合,確保監交過程的透明、客觀、公正,從而形成了分類管理、重點突出、全面覆蓋的監督管理格局。
(四)規范交接程序亮明交接事項。要求離任領導在組織宣布職務調整之后,正式工作交接之前,對任期內經濟事項及各項工作進行清理、總結,并準備書面經濟事項交接材料。一是核對凍結時的現金和銀行存款,列出任期末的債權債務、重大經濟決策等相關資料,填寫經濟事項交接表。二是由接任領導對自己關心的有關情況向離任領導作提問。三是在雙方沒有異議的情況下辦理書面交接手續,經交接雙方和監交成員單位共同簽字后各持一份備案,組織部憑交接書辦理調動手續,同時作為下一次經濟事項交接的依據。
(五)嚴明交接紀律確保順利實施。交接手續必須在領導干部離任前按有關規定辦理,對無故拖延、提供虛假資料、隱瞞事實或不辦理交接手續的領導干部,予以批評教育或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通知財政部門停發工資津貼;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要求,由紀檢監察部門嚴肅查處。
三、取得的成效
對職務變動領導干部實施監督,是我縣加強干部監督管理、督促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創新做法,是對“一把手”權力制衡、規范離任交接的一項具體舉措。雖然剛剛起步,但已初顯成效,制度出臺以來,我們已先后對名職務擬調整的縣級“一把手”“審批權”進行了凍結,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了離任交接。我縣職務變動領導干部的用權行為逐步規范,離任交接工作也逐步走上程序化、規范化和制度化的軌道。
(一)為領導干部健康成長搭建了“關愛平臺”。從“凍結”到“交接”,有效涵蓋了領導干部權力的各個方面,不僅是一次全面的自我總結,更是一次勤政廉政情況的自評和個人能力素質的綜合展示。交接的實施,前任未了的經濟事項移交給接任者,變成了“新官理舊帳”,這樣,就促使每一個領導干部上任后及時規范單位的內部管理,依規選人用人,嚴格財經紀律,照章決策辦事,也就形成了決策和“花錢”行為逐漸步入正軌的良性循環機制,這既是一種監督,也是一種保護,進一步增強了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意識和廉潔自律意識,同時還可有效防止了“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問題的發生。
(二)為各單位工作有序開展提供了“無縫銜接”。“離”與“任”間接力棒傳遞的速度和質量,將直接關系和影響到一個單位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的延續性。職務變動領導干部監督制度的實施,改變了“調令到手,抬腿就走,責任不清,是非不明”的現象,搭建了一個能就工作面對面溝通、能就人事、財務、重大事項交流和學習的平臺。凍結通知書和交接表的使用,能夠全面反映交接單位的財務狀況、人事狀況、工作進展情況等,有利于接任領導干部及時掌握有效信息、把握工作重點,少走“彎路”、減少“失誤”,迅速進入角色開展工作,也使得各單位的工作連續性增強,過渡更加平穩。
(三)為干部監督管理機制注入了“新鮮血液”。對職務變動領導干部監督,“凍結”和“交接”有組織、人事、財政、審計等部門一同參與,既有機整合了組織監督、財政監督和審計監督等各方面的監管力量,又充分發揮了干部監督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職能優勢,從機制上完善了對“一把手”及主持工作副職領導干部的權力約束,在制度上是一種有效探索,也是對領導干部監督“盲點”和“空檔”的填補。
(四)為經濟責任審計提供了“基礎資料”。實施“凍結”,使審計部門在開展審計過程中,把經濟責任定位在了一個靜止的時間段上,防止了后續經濟責任的發生。《交接表》詳細記載了單位的資產負債、收入支出等情況,有了基礎資料,審計部門不用再為這些基礎數據翻賬看票,緩解了審計任務重與力量不足的矛盾,也從制度上界定了前后任的經濟責任,為正確明確、評價經濟責任奠定了良好基礎,同時也對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質量的提升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篇7】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幾點建議
加強干部監督是保持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防止和遏制黨內腐敗、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的有效措施,也是執政和改革開放條件下黨的建設亟需解決的重要問題。對此,黨的三代領導核心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都作過精辟論述。毛澤東同志曾指出:“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①“我們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來保證群眾路線和集體領導的貫徹實施,而避免脫離群眾的個人突出和個人英雄主義,減少我們工作中脫離客觀實際情況的主觀主義和片面性。”②當前,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形勢下,由于新舊體制的轉換,人際關系的變化,各種利益關系的調整等因素的客觀存在,使干部監督工作難度加大,特別是對處于重要位置、發揮關鍵作用、位高權重的黨政“一把手”的監督難度愈來愈大。如何加強對黨政“一把手”的監督,已成為黨的干部監督工作亟待解決的重大課題。sO100
一、當前“一把手”監督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對黨政“一把手”的監督仍顯薄弱。主要表現在:一是“一把手”自律意識淡薄,不愿接受監督。有的過于自信,總以為自己不錯,無可挑剔,用不著別人監督;有的認為接受監督會影響自己的權威;有的自視高人一等,自認為不受監督乃天經地義;甚至有個別的“一把手”個人私欲膨脹,講關系不講原則,講私情不講黨性,工作中獨斷專行,聽不進他人的意見,個人說了算,千方百計拒絕監督或逃避監督。二是上級組織對下級“一把手”重使用輕管理,疏于監督。一些地方往往只注重對“一把手”的工作實績特別是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的監督,忽視對其思想、作風,特別是廉潔自律情況的監督。對下級“一把手”存在的問題,總是遮遮掩掩,處理起來也是避重就輕。三是同級班子成員礙于情面,不便監督。有的班子成員認為“提了沒有用,還得罪人,不如不說”;有的擔心被“一把手”誤解自己有“野心”、想“篡權”,不敢監督;有的怕反對意見提多了會當成“鬧不團結”,影響自己的前程,不愿監督。因此,往往出現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明知不對,少說為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團和氣的狀況。四是下級怕打擊報復,不敢監督。有的同志認為自己職位卑微,上級“一把手”的態度可以決定自己的前途命運,擔心打擊報復,故寧可“多栽花少栽刺”,信奉“是非面前莫開口”的處世哲學,不敢挺直腰桿對上級領導進行監督。五是群眾不知情或不行使監督權力,無法或沒有開展監督。有的“一把手”對重大問題的處理不經過群眾討論,重大決策不與群眾商量,使群眾很難真正有效地行使民主監督權。六是缺乏有效的監督手段,沒法監督。目前,對一些“一把手”“八小時”以外的情況,缺乏有效的監督手段,導致監督管理工作缺乏預見性和針對性,收不到應有的實效。
二、黨政“一把手”難監督的主要原因
(一)市場經濟原則對“一把手”的用權觀構成了較大的沖擊。在體制變革過程中,某些“一把手”受私利驅動,把權力看成是自己身份的象征,在權力的運作過程中甚至超出組織賦予的權限,把權力的觸角延伸到領導活動和私人領域,獨斷專行,為所欲為,有的甚至置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于不顧。在這種情況下,要想其自覺接受監督是不可能的。
(二)體制不順制約了監督機構作用的發揮。黨委對包括監督機構在內的所有機構實行統一領導,所有事務的最終決定權都在同級黨委(黨組)。人大及其常委會,紀委(監察局)、組織部門、檢察院、審計部門都受同級黨委的領導,查處案件或處理問題都要征得同級黨委的同意,很難發揮應有的作用。權利過分集中,缺乏有效的權力制衡機制,對黨委的權力特別是“一把手”的權力難以實施有效的約束。
(三)制度上的缺失導致監督工作難以到位。一方面,現有的對“一把手”監督的制度不配套。如有些制度只注重于一些細枝未節,沒有抓關鍵。對干部的監督只注重日常行為,但對權力的來源、行使情況約束不夠。而領導干部的行為是和權力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如果不規范權力的運行,其他監督根本不起作用。另一方面,對“一把手”的監督在某些方面還無章可依。如對“一把手”“八小時”之外的監督就缺乏明確的制度,缺乏實質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和辦法。另外,許多制度執行效果不佳。對各級“一把手”違反制度后的處理規定過于粗疏,有的甚至沒有規定。在如何保障監督執行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執行各項制度方面,也缺乏操作性強的措施,使各項制度流于形式,沒有真正落到實處。
(四)傳統的人治思想在人們頭腦中留下了深深的烙櫻我國歷史上雖然也有制度、法律,但人治一直居主導地位,從來沒有真正的法治,法律、制度只是權力的附庸。這種傳統強調人本身的自律,認為人本身可以做好自我監督,即使出臺了一些法律制度,也是相信人能自覺去遵守。人出了問題,總是習慣于把主要原因歸結為本人素質不高,而不善于從體制和法律制度上查找原因。
三、加強黨政“一把手”監督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明確監督重點,使“一把手”監督工作有的放矢
在加強對黨政“一把手”政治方向、學習教育、工作績效、生活圈和工作圈等情況監督的同時,必須把對“一把手”行使權力的監督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要加強對重大問題決策權的監督。“一把手”在一個地區、一個單位的重大決策中起著十分關鍵的作用。強化對“一把手”決策權的監督,就要看“一把手”是否堅持集體討論、民主決策、集體控權;是否走群眾路線,群眾是否滿意;是否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是否堅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二是要加強對用人權的監督。毛澤東同志曾強調:“必須善于使用干部……共產黨員的干部政策,應是以能否堅決地執行黨的路線,服從黨的紀律,和群眾有密切的聯系,有獨立的工作能力,積極肯干,不謀私利為標準。”③加強對“一把手”用人上的監督,要看其是否堅持“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注重群眾公認,注重實績;是否出于公心,堅持干部職務安排由組織決策的原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選賢任能,帶頭防止和杜絕用人上的腐敗。三是要加強對調控權的監督。特別是對“一把手”在人員安排、資金調撥使用、重要項目的審批等方面的調控權要重點監督。
(二)拓寬監督渠道,著力構建“一把手”監督管理網絡
1、強化自我監督。上級黨組織要切實改變重選拔輕教育的傾向,加強對黨政“一把手”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們不斷提高對自我監督重要性的認識,按照“自重、自盛自警、自勵”的要求,經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警鐘長鳴,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2、強化上級監督。江澤民同志曾尖銳地指出,“有的領導干部對下面出現的問題,不僅不能見微知著,而且在問題已經比較嚴重了還麻木不仁,甚至包著、護著,該教育的不教育,該批評的不批評,該查處的不查處。這種傾向既貽誤黨的事業,又害了同志,必須堅決加以糾正。”因此,上級黨組織及組織人事部門要承擔起對下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監督的主要責任。要建立健全上級黨組織和組織部門負責同志,與下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定期談心制度、談話誡勉制度、函詢回復制度,使上級對下級的監督經常化、制度化;要建立健全懲戒制度,對那些長期拉幫結伙、工作平庸、群眾意見大的“一把手”,上級組織部門要及時發出誡勉通知,限期改正。對沒有改正甚至出現新問題的,要進行組織處理。
3、強化班子內部監督。毛澤東同志曾強調:“對于我們,經常地檢討工作,在檢討中推廣民主作風,不懼怕批評與自我批評,實行‘知無不言,言無不警,‘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這些中國人民的有益格言,正是抵抗各種政治灰塵和政治微生物侵蝕我們同志的思想和我們黨的肌體的唯一有效的辦法。”④鄧小平同志也曾指出:“領導干部的情況,上級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級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而同級的領導成員彼此是最熟悉的。”他強調對領導人最重要的監督來自黨委會本身。這就要求各級領導班子成員,都要樹立正確的監督意識,堅決克服班子成員之間不愿監督、不敢監督的現象。一把手要帶頭接受監督,班子成員既要自覺維護“一把手”,尊重“一把手”,支持“一把手”,又要大膽監督“一把手”。特別是圍繞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設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這“三重一大”,監督主要領導干部是否正確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防止獨斷專行、個人說了算,以保證決策的科學性和正確性。
4、強化黨內監督。建立健全切實可行的黨內監督制度,是保證黨內監督有效執行的有力保障。比如堅持和落實“三會一課”、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使“一把手”以一個普通黨員的身份接受廣大黨員的監督。又如,要健全和完善黨內罷免制度。要把目前黨內法規對罷免問題的原則規定具體化,制定操作性強的罷免程序,使罷免制度得以實施和發揮作用。還比如,要建立同級監督責任制,不僅要有實施同級監督的具體內容、尺度和責任,而且要有不接受監督和放棄監督如何處理的具體規定,做到監督有條例,操作有細則,從而使黨內監督有章可循,提高黨內監督的效能。要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各級執紀執法部門要堅持原則,敢于碰硬,保證制度的落實。
5、強化群眾監督。毛澤東曾指出:“共產黨是為民族、為人民謀利益的政黨,它本身決無私利可圖。它應該受人民的監督,而決不應該違背人民的意旨,它的黨員應該站在民眾之中,而決不應該站在民眾之上。”⑤普通群眾參與監督,發揮對“一把手”的監督作用,關鍵是要讓群眾享有一定程度的知情權。首先,要實行政務公開制度。把有關重大事項的決策原因、決策依據、決策執行過程和結果,通過一定的形式向干部群眾公開,接受群眾監督,以公開保證公正。其次,要建立健全監督體系。包括信訪舉報和民意測驗、民主評議為主的群眾監督,人大和政法系統的法制監督,政協和群眾團體的民主監督,報紙、電視、電臺的新聞輿論監督等。第三,要讓干部群眾在領導干部的任免中發揮應有的作用。要拓寬群眾參與干部工作的渠道,擴大領導干部民意測驗、民主推薦的范圍,使越來越多的干部群眾對“一把手”的升降去留擁有發言權。
6、強化財經監督。要把經濟責任審計作為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進行監督的重要手段,對領導干部行使事權、財權進行監督和審計。一要逐步擴大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二要把審計的關口前移,變離任審計為主為任期內審計為主,由被動的事后審計改為主動地事前和事中審計。三要運用好經濟責任審計的成果。把審計結論作為考核、評價和獎懲的重要依據。
(三)完善制度建設,逐步建立健全黨政“一把手”監督的制度法規體系
強化對黨政“一把手”的監督,必須要有一套比較規范的制度作保證。才能保證監督的效果。一是認真執行現有制度。對已建立的行之有效的監督制度,要不折不扣地予以執行。如集體領導和民主集中制、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和收入申報、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和民主評議、領導干部任職回避和交流、基層評議機關、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等制度。同時,還要加強對貫徹執行制度情況的檢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二是逐步完善有關制度。要對干部監督工作現行制度進行必要的清理。對一些目前還適應或基本適應實際需要,但明顯存在著不足甚至缺陷的制度,要進行必要的修改、補充和完善,增強其時效性;對一些已不適應當前實際的制度,要及時廢止。還要根據形勢的發展及情況的變化,不斷完善現有的監督制度,注重在科學性、準確性上下功夫。三是積極探索新的制度。要在實踐中探索制定新的制度,不斷推進監督制度創新。在制訂新制度時應注意:首先,要確保監督制度的可操作性。如一些監督制度及方法的制定,要注意其適用范圍和操作程序上的嚴密性、合理性、規范性。在實施過程中,要注意靜態監督與動態監督相結合,把監督的關口前移,側重于事前、事中的動態性預防監督。對適于進行定性量化分解的監督制度,盡量采取量化分析評價。其次,要制定相應的配套措施。要注意到新制度之間以及新制度與舊制度之間的互補性和配套性,努力使制度形成體系,發揮整體效能。
(四)健全監督機制,形成“一把手”監督工作的合力
干部監督是一項工作難度大、涉及面廣的系統工程,必須形成一個覆蓋面廣、渠道暢通、反應靈敏、措施有力、統一管理的干部監督網絡和“組織部門牽頭、各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
1、健全橫向聯動機制。要加強與相關監督管理部門的協調和溝通,共同參與“一把手”的監督管理,產生監督管理的疊加效應,形成干部監督的合力。一是與紀檢監察部門的聯合。組織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聯合考察干部,便于實施對干部的全面監督。同時,應注重運用考察成果選拔任用干部。二是與宣傳部門的聯合。加強新聞單位對黨政領導干部的輿論監督。三是與人大、司法、審計等部門的聯合。支持人大做好對政府組成人員的述職、評議工作,強化人大對“一府兩院”工作的監督。定期與司法部門進行聯系與溝通,把黨內監督與司法監督有機結合起來。
2、健全磋商協調機制。由組織部門牽頭、每季度與紀檢、監察、檢察院、法院、公安、審計等執紀執法部門聯系一次,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綜合分析領導干部隊伍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研究相關對策,制定防范措施。對于匿名來信或一時難以查證的,或反映“一把手”的一般問題夠不上立案審查的,由上級組織部門調查核實,進行誡勉談話;對重要的或涉及面比較廣的案件,經黨委批準,組織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共同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
3、健全責任追究機制。要堅持一級抓一級,健全干部管理監督責任追究機制。上級黨政一把手要負責監督下級黨政一把手,副職要監督自己分管部門黨政一把手,隨時了解和掌握下級一把手的表現。“一把手”還要管好同級班子成員,加強班子成員之間的相互監督。要把各級組織和領導干部的監督責任制度化、法律化,明確要求,抓好落實。如對監督職責內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長期失察或發現后不報告、不處理的;對黨風廉政建設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對發生的違紀違法案件瞞案不報、壓案不查、拖案不結或干擾阻撓案件查處的;對選人用人嚴重失察的;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嚴重問題不認真糾正、不嚴肅處理的,要根據監督責任制的規定,認真查處有關領導在干部監督中的失職行為,并視其情況,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以至追究法律責任。
4、健全黨委議事機制。毛澤東同志曾強調指出:“黨委制是保證集體領導、防止個人包辦的黨的重要制度。”⑥各級黨委要健全和完善黨委議事規則,堅持重大問題集體研究決定,防止個人說了算。同時,黨委還要經常專題研究干部監督管理工作,特別是要研究解決好對“一把手”實施有效監督的問題,總結經驗,分析問題,制定對策。對干部監督管理工作不力的單位可進行黃牌警告、限期整改。
【篇8】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幾點建議
近年來,鄉黨委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以高質量黨建,引領全鄉高質量發展。近日,《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印發后,我鄉黨委認真學習貫徹,細化落實措施,確保將《意見》精神落在實處。
一、深刻領會《意見》的重要意義
制定《意見》既是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必然要求,又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破解對“一把手”監督和同級監督難題的迫切需要,更是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構建一體推進“三不”體制機制的重要舉措。收到《意見》后,白衣閣鄉黨委站在講政治的高度第一時間抓好學習貫徹落實,對二十五條要求逐條研讀,做到逐條對標對表,明確工作重點,明確職責任務,壓實監督責任,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切實促進白衣閣鄉各方面發展取得更多成果,更大成效。
二、準確把握《意見》的核心要義
針對《意見》提出的有關要求,在抓好現有各項工作落實的基礎上,鄉黨委認真研究細化措施,確保落實到位。具體來講:一是緊盯制度建設,規范權力運行。通過嚴格落實好民主生活會、民主集中制、“三會一課”、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民主評議黨員等黨內生活基本制度,種好“責任田”,落實黨委主體責任、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一崗雙責”、切實加強黨內監督,杜絕黨內監督禁區,使班子成員和“一把手”之間形成經常性互相監督的氛圍,促使“關鍵少數”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二是加強對“一把手”監督。鄉紀委在工作中切實發揮監督作用,發現問題及時反應并指出,履行監督專責和“監督的再監督”作用;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以適當的方式公開領導班子的工作規劃、決策程序、辦事規則等;人大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堅持和完善行政執法評議和鄉鎮辦、部門黨政“一把手”述職評議制度;三是加強對班子成員監督。堅持習總書記指導蘭考民主生活會標準,嚴肅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領導班子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在工作中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四是加強對村黨支部的監督。發揮鄉黨委和紀委對村級自我監督的帶動引領作用,經常性入村調研,了解村支部“四議兩公開”、民主集中制等重大決策程序落實情況,確保集體決策的民主集中、公平公開,嚴防村黨支部書記“一言堂”;定期梳理村級監督主要內容和流程,加強對村級財務、涉農資金、產業項目、低保扶貧等村級重大事項的監督能力;利用公開欄、村民小組微信群等多種形式公示公開,公布監督舉報方式,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進一步配齊配強鄉、村級紀檢監督隊伍,提升經費、辦公設施設備保障水平,增強鄉、村級紀檢工作動能;選拔出群眾基礎好、德才兼備的村級紀檢組織隊伍,嚴格執行回避程序,提升獨立監督履職能力。
通過《意見》的貫徹落實,促進了主動開展監督、自覺接受監督,不斷增強鄉黨委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三、對標對齊《意見》的指導方向
實踐告訴我們:貫徹落實《意見》必須結合實際,細化創新各項監督制度,以細化揚特色,以責任抓落實,在落實中求突破。我們要以落實責任制為龍頭,以制度監督為主要形式,以規范權力運行為主要內容,以發展黨內民主為基礎,切實抓好配套制度的落實,推進我鄉譜寫從嚴治黨的新篇章!
【篇9】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幾點建議
“一把手”在一個單位領導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居于核心
地位,對一個轄區(單位、系統的發展、黨風政風建設和班子整體功能的發揮,乃至干部隊伍建設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他們的思維境界、道德水準、黨性觀念、作風涵養的狀況,對于一個單位的工作和風氣起著抉擇性的影響。“一把手”所處崗位、地位的特殊性,決定了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重要性。當前雖然我們的態度是積極的,措施是有力的,群眾是肯定的,總的發展趨勢是好的,但也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1.領導自身不愿監督。俗話說:“打鐵還需自身硬”。少數黨政“一把手”政治理論素養較低,宗旨觀念較為淡薄,沒有從思想深處解決“為誰掌權”的問題,不愿接受監督,有的認為接受監督會影響自己的權威,是對自己不信任,不愿監督;個別“一把手”甚至私欲膨脹,講關系不講原則,講私情不講黨性,工作中獨斷專行,個人說了算,千方百計回避或拒絕監督。
2.上級不會監督。我們的工作就要求監督無處不在,讓上級的監督不遠,讓同級的監督不軟這樣的模式使少數上級領導和上級組織存在的思想認識上的偏差有所改善。把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自身的廉潔寄托在“一把手”個人的修養上,一定程度上忽視從外部、從制度上進行監督,對權力特有的腐蝕性認識不足。如少數上級領導和上級組織出于擔心挫傷下級的工作積極性,下級出了問題會損害地區形象等方面因素的考慮,對出現問題的“一把手”輕描淡寫、不痛不癢地批評了之,甚至包庇護短。在對下級工作情況的了解也僅僅是通過一年一次或兩次的調研檢查和聽取匯報,導致很難及時發現問題,大大弱化了上級監督力度。基于此,一些地方黨政一把手逐漸滋生自由心理,放松自我改造。
3.同級不便監督。同級領導班子成員往往害怕監督“一把手”會影響班子團結,影響相互之間的關系,更害怕部門和自身利益受到影響。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審計機關以及反貪機關,在領導體制上同時受同級黨委或政府和上級領導機關的雙重領導和制約,其領導權、人事權、財政權均掌握在同級黨委或政府手中,客觀上形成了一種附屬關系。這也嚴重影響了其行使監督權的獨立性,很難實施有效監督。由于同級監督軟弱無力,一些地方黨政一把手逐漸滋生自負心理,放棄自我警覺。
4.下級不敢監督。現實工作中,下級對上級的監督難度更大,往往名存實亡,無法發揮作用,成為“多余”的擺設。有的干部抱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思想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對領導干部的權力運作、業務活動、社交往來等視而不見,明知不對也少說為上,生怕因此而得罪“一把手”,吃不了兜著走。調研中,有少數下級單位“一把手”反映:我們之所以能走上今天的領導崗位,固然是組織栽培、自身努力以及群眾信任的結果,但從一定意義上可以這么講,我們的職務是一把手任用的(或起著主要作用),待遇是一把手給的,甚至年終的績效考核測評一把手所占分值也是最多的,績效考核結果直接體現工作成效,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怎么能監督一把手。由于下級監督形同虛設,一些地方黨政一把手逐漸滋生自大心理,放任自我欲望。
5.群眾不能監督。近年來,雖然采取推進黨務公開、政務公開,聘請黨風監督員、特邀監察員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擴大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加強群眾監督,但是少數地方、部門以及單位決策過程、權力運作仍然不夠公開透明,黨員干部和群眾對領導活動和政策規定很難了解到真實情況,群眾參與監督的渠道不夠暢通,措施不夠完善,群眾無法參與干部監督工作,群眾的監督權無法得到真正落實。
各級黨政“一把手”在領導班子中處于關鍵位置,是權力運行的中心,因此,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一步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對他們行使權力的行為嚴格管理,嚴格要求,嚴格監督,防止一切濫用權力的行為。為此,特提出如下措施:
1.強化教育引導,提高“一把手”接受監督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內因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強化對“一把手”監督,關鍵是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實加強“一把手”的黨性修養,使之時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自律,正確對待自己手中的權力。建議各級組織尤其是上級黨政組織要認真制定剛性學習計劃,精心組織學習內容,組織“一把手”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尤其要認真學習黨十七大精神,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武裝頭腦。同時,要嚴明紀律,要求“一把手”不能因工作繁忙等原因隨意少參加甚至不參加理論學習等活動。此外,切實加強正反典型教育,對主動接受監督,拓寬監督渠道,不斷采取新舉措、新辦法強化監督的要積極宣傳,營造自覺接受監督的氛圍;對那些拒絕監督,干擾監督,甚至打擊報復的,要嚴肅處理,公開曝光。
2.強化制度建設,保證監督的合法性和規范性。強化制度建設,是加強“一把手”監督的根本所在。要進一步研究制定科學規范和有效監督領導干部權力的制度、規定,規范權力的運行程序,明確應當承擔的責任,使“一把手”的權力既得到應有的法規保障又受到合理制約。一是要建立“一把手”政務公開制度。對“一把手”的權力運行過程、決策過程以及個人收入、家庭財產、廉潔情況向群眾定期公開,增加透明度,以供監督。二是實行“一把手”定期輪崗和交流制度。對那些關鍵部位、關鍵崗位的“一把手”原則上五年要輪崗一次,同時對在同一崗位或在同一地區任職達到八年的“一把手”以及紀檢監察、審判、檢察機關和組織、人事等重要部門的“一把手”也要定期進行交流,防止因任期過長而誘發腐敗行為。三是繼續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財務、人事以及重大事項的制度。各地、各單位要對“一把手”直接掌管的人、財、物等實權崗位的權力實行分解,并根據各自實際情況,明確標準,實行決策、執行、監督三權分離,形成相互制衡的關系。四是健全和完善“一把手”審計制度。在抓好離任經濟審計的基礎上,要建立“一把手”任中審計制度,并充分運用審計結果,對審計中發現的違紀苗頭予以及時教育和糾正,對審計中出現的違紀違法問題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五是推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統一管理改革。建議將市直單位紀檢組長(紀委書記)收編歸市紀委、監察局統一管理,其工作關系、后勤保障、績效考核、人員編制、干部任用、業務工作等直接受市紀委、監察局領導,但仍要任該單位黨組(委)成員,必須參加所駐單位黨組會,但不參與對涉及人、財、物等重大項目的審批和決策,只是監督審批、決策過程中是否存在違規操作、是否存在以權謀私。如果發現有問題,直接向黨組提醒,重大問題向市紀委、監察局報告。
3.強化監督檢查,保證監督的經常性和有效性。一是要加大明查暗訪力度。將明查與暗訪有機結合起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二是要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尤其是要嚴肅查處因監督不力,導致腐敗的案件,把從嚴治黨的方針貫徹到對權力監督之中。三是切實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考核。紀檢監察、組織部門要通過民主評議、測評、談話等方式,重點考核“一把手”廉潔自律情況,實現用人與管人有機結合。四是充分發揮人大法律監督、政協民主監督、新聞輿論監督、群眾的社會監督尤其是網絡監督的作用,通過發揮各自的功能,優勢互補,克服監督手段和監督渠道上的局限,形成監督合力。五是上級黨委、紀委和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監督指導力度。民主生活會要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敢于面對面進行思想交鋒,該提醒的提醒,該批評的批評,該制止的制止,堅決克服“批評別人提希望,自我批評談現象”問題。
【篇10】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幾點建議
X月X日至X日,全國組織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習總書記出席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會議明確提出:“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干部隊伍是關鍵,重點是做好干部教育、選拔、管理、使用工作”。“要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風、管紀律的從嚴管理體系,加強全方位管理,加強黨內監督,管好關鍵人、管到關鍵處、管在關鍵時,特別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
這次會議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氣、振奮了精神、增強了信心,作為xxxx,我們在深感使命光榮的同時,也深刻地認識到肩頭的責任重大。下一步,如何結合我xx干部監督工作實際,突出抓住管好干部、從嚴治吏這個關鍵,特別是破解一把手監督難題,將是我們探索嘗試的重點。具體來說,我認為主要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著力抓源頭,嚴格把好思想教育關。一把手在領導班子中處于核心地位,起著主導作用,是行使權力的關鍵崗位,實現對干部嚴格有效的管理監督,關鍵在于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在一把手的選用管理上,要切實把好關口,特別注重德的表現,選準用好那些政治堅定、作風優良、原則性強的領導干部。要注重針對性教育管理,加強對上任之初、退休之前、提拔無望和任職時間較長的一把手的教育監督;針對一把手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要突出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貫徹執行,教育引導一把手樹立民主、制度和群眾觀念,增強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的黨性修養和政治覺悟,每年在年度考核時對一把手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進行測評,對測評結果差的要限期改正。
二、著力抓重點,切實加強關鍵領域監督。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加強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一把手選人用人行為的監督,規范一把手的選人用人行為,強化對黨委(黨組)尤其是一把手的責任追究,堅決防止在選人用人上搞不正之風。在重大決策上,要完善并嚴格執行黨委(黨組)議事規則制度,對重大決策的過程要全程紀實。
【篇11】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幾點建議
加強對主要領導干部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是新時代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提高黨的建設質量,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必然要求。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現就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重要性緊迫性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委員會是黨執政興國的指揮部,“一把手”是黨的事業發展的領頭雁,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上必須作表率、打頭陣;強調對各級“一把手”來說,自上而下的監督最有效,黨中央要加強對高級干部的監督,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對所管理的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上級“一把手”必須抓好下級“一把手”;強調破解同級監督難題,關鍵在黨委常委會,要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增強主動監督、相互監督的自覺。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面臨前所未有的復雜環境和風險挑戰,只有毫不動搖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一以貫之推進黨的偉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監督把“關鍵少數”管住用好,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領作用,才能團結帶領廣大干部群眾戰勝前進道路上的各種艱難險阻,不斷取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勝利。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推動落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一崗雙責”、紀檢機關監督專責,形成了許多有效做法和經驗。同時,必須清醒看到,對“一把手”監督仍是薄弱環節,完善黨內監督體系、落實監督責任的任務依然十分緊迫。領導干部責任越重大、崗位越重要,越要加強監督。破解對“一把手”監督和同級監督難題,必須明確監督重點,壓實監督責任,細化監督措施,健全制度機制。各級黨委(黨組)要充分認識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強化上級黨組織監督,做實做細同級監督,推動黨員領導干部增強政治意識,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自覺踐行忠誠干凈擔當,帶頭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全黨步調一致向前進。
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促進主動開展監督、自覺接受監督,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監督工作格局,不斷增強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動中國特色監督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要全面落實黨內監督制度,突出政治監督,重點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對黨忠誠,踐行黨的性質宗旨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踐行“兩個維護”情況的監督;強化對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依規依法履職用權、擔當作為、廉潔自律等情況的監督,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各級領導干部要從政治上認識領導職責中包含監督職責,增強監督意識,履行監督責任;正確對待黨組織和群眾的監督,勇于糾正錯誤,切實改進工作;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主動接受監督,決不能拒絕監督、逃避監督。“一把手”要自覺置身黨組織和群眾監督之下,強化責任擔當,加強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下級領導干部的監督。
二、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
(一)把對“一把手”的監督作為重中之重,強化監督檢查。“一把手”被賦予重要權力,擔負著管黨治黨重要政治責任,必須以強有力的監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黨委(黨組)、紀檢機關、黨的工作機關要突出對“一把手”的監督,將“一把手”作為開展日常監督、專項督查等的重點,讓“一把手”時刻感受到用權受監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則,自覺接受監督。“一把手”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帶頭做到“兩個維護”,帶頭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在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嚴格自律上當標桿、作表率,既要自覺接受監督,又要敢于擔當作為。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帶頭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主動向黨組織請示報告工作,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廉潔治家,自覺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始終保持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三)加強黨組織自上而下的監督,上級“一把手”必須抓好下級“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員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門、地方、領域黨組織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督促有關地方和部門“一把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做到廉潔自律,發現問題及時教育提醒。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應當加強對省級黨委、中央單位“一把手”的監督,督促省級黨委加強對下級“一把手”的管理。上級“一把手”要將監督下級“一把手”情況作為每年述職的重點內容;對下級新任職“一把手”應當開展任職談話;同下級“一把手”定期開展監督談話,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進行批評教育,對存在輕微違紀問題的及時予以誡勉。
(四)嚴格執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落實“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職責。黨委(黨組)要加強對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下級“一把手”落實責任不到位、問題比較突出的及時約談。紀檢機關應當通過抓好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提出整改建議等方式,推動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健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制度,考核結果作為對“一把手”選拔任用、實績評價、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對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不擔當、不作為的,依規依紀追究責任。
(五)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決策監督機制。黨委(黨組)、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督檢查,防止出現搞一言堂甚至家長制問題。中央組織部應當對省級黨委、中央單位“一把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進行重點監督。把“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作為巡視巡察、審計監督、專項督查的重要內容。紀委書記、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發現“一把手”違反決策程序的問題,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對糾正不力的要向上級紀委、派出機關反映。
(六)巡視巡察工作要緊盯“一把手”,及時發現問題。黨委(黨組)要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巡視工作方針,堅守政治巡視定位,查找糾正政治偏差。巡視巡察組應當把被巡視巡察黨組織“一把手”作為監督重點,進駐前向紀檢機關、組織部門深入了解情況。巡視巡察談話應當將“一把手”工作、生活情況作為必談內容,對反映的重要問題深入了解。巡視巡察報告應當將“一把手”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單獨列出,提出明確意見和整改要求。
(七)及時掌握對“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責述廉制度。黨委(黨組)、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的日常監督,通過駐點調研、專項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風、生活狀況。落實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負責人同下級“一把手”談話制度,發現一般性問題及時向本人提出,發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向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開展下級“一把手”在上級黨委常委會(黨組)擴大會議上述責述廉、接受評議工作,述責述廉報告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三、加強同級領導班子監督
(八)加強領導班子成員相互監督,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中央委員會成員必須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發現其他成員有違反黨章、破壞黨的紀律、危害黨的團結統一的行為,應當及時向黨中央報告或者實名向中央紀委常委會反映。黨委(黨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經常開展談心談話,切實履行好教育、管理、監督責任;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所作的函詢說明簽署意見時,要進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簽了之”。領導班子成員之間應當經常交換意見,發現問題坦誠向對方提出,發現“一把手”存在重要問題的可直接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堅持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制度,“一把手”要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領導班子成員按規定對個人有關事項以及群眾反映、巡視巡察反饋、組織約談函詢的問題實事求是作出說明。
(九)發揮領導班子近距離常態化監督優勢,提高發現和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黨委(黨組)要全面履行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領導責任,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領導班子成員應當本著對自己、對同志、對班子、對黨高度負責的態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增強領導班子戰斗力;發現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有違紀違法問題的,應當及時如實按程序向黨組織反映和報告,對隱瞞不報、當“老好人”的要連帶追究責任。
(十)堅持集體領導制度,嚴格按規則和程序辦事。健全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權力運行制約機制,合理分解、科學配置權力。堅決防止以專題會議代替常委會會議作出決策,堅決防止以黨委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決不允許領導班子成員將分管工作、分管領域變成不受集體領導和監督的“私人領地”。完善領導班子議事規則,重要事項須提交領導班子會議討論,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充分發表意見,意見分歧較大時應當暫緩表決,對會議表決情況和不同意見應當如實記錄、存檔備查。
(十一)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抓好職責范圍內管黨治黨工作。黨委(黨組)要制定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年度計劃,分解工作任務。“一把手”要定期聽取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管黨治黨責任的情況匯報,發現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及時約談。紀委應當向同級黨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通報其分管部門和單位領導干部遵守黨章黨規、廉潔自律等情況,推動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抓好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十二)嚴格執行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黨委(黨組)要完善落實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的具體舉措。對領導班子成員存在違規干預干部選拔任用、工程建設、執法司法等問題的,受請托人應當及時向所在部門和單位黨組織報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對來自其他領導干部家屬親友的違規干預行為應當堅決抵制,及時向黨組織報告。不按要求報告的,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態分析研判機制,分領域形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報告。黨委(黨組)要定期分析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政治生態狀況,經常聽取紀檢機關、黨的工作機關相關報告,認真查找領導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紀檢機關應當加強對審批監管、工程建設、資源開發、金融信貸等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分析,注重發現普遍性問題,形成專題報告,促進同級黨委領導班子加強對關鍵崗位的管理監督。
(十四)完善紀委書記談話提醒制度,如實報告領導班子成員履職盡責和廉潔自律情況。紀委書記應當牢固樹立報告問題是本職、該報告不報告是失職的意識。發現領導班子成員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及時進行提醒。發現存在重要問題的,向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全面準確反映情況。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的,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四、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的監督
(十五)落實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的監督責任,把管理和監督寓于實施領導的全過程。黨委(黨組)要切實管好自己的“責任田”,綜合運用檢查抽查、指導民主生活會、受理信訪舉報、督促問題整改等方式,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做到責任清晰、主體明確、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籠子扎得更緊更牢,推進監督工作規范化。黨委(黨組)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健全任職回避、定期輪崗、干部交流制度,對“一把手”制定更嚴格的管理制度。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推進“一把手”個人有關事項在領導班子中公開工作。健全干部雙重管理制度,明確主管方、協管方對雙重管理干部的監督職責。
(十七)規范領導干部家屬從業行為,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高級干部要帶頭執行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規定,為全黨作出示范。黨委(黨組)要抓好相關規定落實,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領導干部與企業家交往必須守住底線、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帶頭落實“親”、“清”要求,不得以權謀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輸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屬親友,決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職權斂財謀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對家庭成員進行“圍獵”。黨委(黨組)、紀檢機關要加強對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處置投訴舉報,發現問題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十八)加強上級黨組織對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指導,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黨委(黨組)要履行組織開好民主生活會的領導責任,統一確定或者批準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主題,上級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有計劃地參加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組織部門應當會同紀檢機關對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重點檢查“一把手”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是否態度鮮明,民主生活會是否真正紅臉出汗。對不按規定召開的嚴肅指出并糾正,對走過場的責令重新召開。對下級黨組織所轄地區、部門、單位發生重大問題的,督促下級領導班子及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
(十九)強化選人用人的組織把關,落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黨委(黨組)要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強化對下級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擬任人選的把關,壓實分析研判和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等各環節的領導責任。組織部門應當按照好干部標準,嚴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紀檢機關應當動態更新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嚴把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黨委(黨組)要對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實行分級分類考核,同巡視巡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督查、相關業務部門考核發現的問題相結合,進行全面客觀評價。每年可以選定部分“一把手”和領導班子進行重點考核,對問題反映較多的進行專項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訪舉報情況,對群眾反映多的領導干部及時敲響警鐘。黨委(黨組)要重視信訪舉報工作,了解掌握群眾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反映。領導干部要傾聽群眾呼聲,嚴肅認真地對待群眾的意見、批評。紀檢機關、組織部門應當對信訪舉報情況定期開展分析研判,對反映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處置意見,督促信訪舉報比較集中的地方、部門、單位黨組織查找分析原因。對涉及下級“一把手”及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信訪舉報問題進行專題分析,對社會反映突出、群眾評價較差的領導干部情況及時報告,對一般性問題開展談心談話。
(二十一)推動問題整改常態化,完善紀檢監察建議制度。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問題整改情況的監督檢查,通過審核整改報告、督辦重點問題等方式,壓實主體責任,督促整改落實到位。針對查處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暴露出的問題開展警示教育。完善紀檢監察建議提出、督辦、反饋和回訪監督機制。對整改問題不及時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對典型問題通報曝光。
五、切實加強黨對監督工作的領導
(二十二)加強黨委(黨組)對監督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內監督體系。各級黨委(黨組)必須堅決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決策部署,領導好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內監督工作,抓好督促檢查。把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擺在管黨治黨突出位置,通過抓好“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統籌黨內各項監督,支持和監督紀檢機關履行監督責任,督促黨的工作機關加強職責范圍內職能監督工作,注重發揮基層黨組織日常監督和黨員民主監督作用。
(二十三)以黨內監督為主導,貫通各類監督。各級黨委要切實發揮黨內監督帶動作用,推動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貫通協調、形成合力。加大統籌力度,整合各類監督信息資源,有效運用大數據,建立健全重大監督事項會商研判、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使各類監督更加協同有效。
(二十四)發揮紀委監委專責機關作用,增強監督實效。紀委監委要強化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督促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履行好管黨治黨責任、落實好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精準有效運用“四種形態”,以嚴格的執紀執法增強制度剛性,對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的堅決查處,對不抓不管、失職失責的嚴肅問責。加強對下級紀委監委的領導,大力支持下級紀委監委履行監督職責,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完善全覆蓋的監督機制。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健全內控機制,自覺接受監督,確保權力受到嚴格約束。
(二十五)積極探索創新,增強針對性、有效性。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切實抓好本意見的貫徹落實,對各項監督制度不折不扣執行到位。加強分類指導,細化監督舉措。堅持頂層設計和基層創新相結合,鼓勵地方、部門和單位探索強化監督的有效辦法,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增強監督實效。
【篇12】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幾點建議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提出的“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的要求,重點抓好黨政“一把手”,增強領導班子的凝聚力、戰斗力,提高領導班子的整體素質,現就加強對縣以上各級黨政“一把手”管理監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健全工作機制,加強上級黨組織對“一把手”的管理監督
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機制,把加強對黨政“一把手”的嚴格管理和監督,與對“一把手”的培養、選拔、任用密切結合起來,改變重選拔任用、輕管理監督的現象。對“一把手”的監督,主要是能否正確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否堅持民主集中制,實行民主決策和科學決策;能否按照黨的干部標準、原則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選拔任用干部;能否嚴格遵守財政、金融、稅務、審計、統計等有關法規和紀律;能否嚴格遵守中央關于黨政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
各級地方黨委對所分管的領導班子“一把手”的工作和思想狀況,每年至少要作一次全面分析。紀檢、組織部門要認真落實對“一把手”管理監督工作的各項要求,經常分析研究干部考察、民主評議和信息信訪等渠道所反映的“一把手”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針對性的措施。對干部群眾反映的有關問題,應要求“一把手”向上級黨組織如實地作出答復;屬思想、工作作風方面的問題,要視情進行批評教育,或實行誡勉,限期改正;對性質比較嚴重的問題,要進行專門調查,構成違紀的,要堅決查處。
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談心談話制度。上級黨組織與下級黨政“一把手”談心談話,每年至少一次,針對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況,適時地提醒、告誡、鼓勵。市(地)、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的“一把手”,分別由上一級黨委主要領導同志和組織部負責人談話;省、市(地)、縣(市、區)黨政機關各部門和直屬單位的“一把手”,分別由本級黨委、政府分管的領導同志或組織部負責人談話。
建立黨政“一把手”年度總結報告制度。“一把手”每年都要向上級黨委寫出年度總結報告,報告本人的思想作風、工作情況、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以及自身廉潔自律的情況,并在一定范圍接受民主測評。民主測評可以和民主生活會前征求群眾意見結合起來,并把民主測評的情況和
群眾的意見如實地向本人反饋。
加強對黨政“一把手”所報告的個人重大事項的審核。
各級黨政“一把手”應根據中央和省委的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地向組織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對不按規定延期報告,或與事實存在重大出入和其他不正常情況的,負責受理的上級有關部門應進行調查和核實,并視情節輕重,責令報告人作出檢查,限期改正,必要時可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涉及違紀的,應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加強對“一把手”經濟責任的審計監督。要對負有經濟責任的“一把手”,進行任期內和晉升、調任、轉任、退休、辭職等離任前的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機關應對被審計者的經濟責任作出評價,出具審計結果報告,按干部管理權限送黨委組織部門;被審計者如存在嚴重問題,應向相應紀檢機關報告。
各級黨委要理解、關心、支持下級黨政“一把手”的工作,經常聽取“一把手”對上級黨組織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及時幫助他們解決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難,為“一把手”干凈干事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二、堅持民主集中制,增強領導班子內部對“一把手”的監督
堅持和完善重大決策集體研究決定制度。各級黨委都必須嚴格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中發[1996]6號),建立和完善黨委(黨組)議事規則,加強集體領導。凡涉及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大事、重要工作任務的部署,干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大額資金的
安排和使用,重大工程項目的確定以及其他重大問題,都必須堅持規定的原則和程序,經過集體討論后作出決定。“一把手”個人不能擅自決定重大問題,也不能用書記辦公會議的形式代替常委會作出決定。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的領導班子,也必須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
切實提高黨內政治生活質量。深入開展以“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為主要內容的黨性黨風教育,使“三講”教育的成果和行之有效的措施、辦法規范化、制度化,長期堅持下去。要重點抓好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質量的提高,增強思想性和原則性,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上級黨組織要加強對下級黨組織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堅持上級領導干部參加下級民主生活會的制度。領導班子成員既要尊重支持“一把手”,又要敢于提出批評意見,增強班子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對“一把手”思想作風和廉潔自律方面存在的嚴重問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應及時向上級黨委和紀檢機關、組織部門報告。“一把手”要自覺堅持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充分發揮機關黨組織的監督作用。
地方和部門的黨政“一把手”,在領導班子中要起到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的導向作用,實行科學決策的中心作用,選人用人上的關鍵作用,團結協調的凝聚作用,勤政廉政的表率作用。“一把手”既負有監督其他班子成員和下屬干部的責任,又有自覺接受監督,為干部群眾作表率的義務。要自覺接受批評和監督,虛心聽取班子成員的意見,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在各方面嚴格自律,擺正位置,樹立良好形象。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尊重和支持“一把手”的工作,增強領導班子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三、進一步拓寬監督渠道,充分發揮廣大干部和人民群眾對“一把手”的監督作用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增強各級“一把手”政務活動的
透明度和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的意識。領導班子的工作規劃、決策程序、辦事規則等,凡適宜公開的,都應以適當方式公開。重大決策的實施,要定期向群眾公開進展情況,事后向群眾通報結果。凡是與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辦事和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必須予以公布,接受人民
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進一步拓寬監督渠道。加強人大、政協的監督,各級人大常委會要進一步做好對依法任免的政府部門“一把手”的法律監督;政協和派要發揮廣泛聯系社會各界人士的優勢,加強對各級“一把手”工作的民主監督。堅持和完善民主評議領導干部制度,換屆前和任屆中期對領導班子
成員的民主評議,要突出對黨政“一把手”的評議。重視群眾來信來訪,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做好調查核實工作。注意多方面聽取離退休老干部的意見,發揮老干部在“一把手”監督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強新聞輿論監督,創造有利于開展監督工作的輿論環境。積極探索“一把手”管理監督工作的有效形式,逐步形成一套制度完備、管理嚴格、群眾參與的工作體系。
四、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對“一把手”管理監督的責任抓好對“一把手”的管理監督,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職責。根據一級抓一級、上級“一把手”抓下級“一把手”的要求,省委重點抓好市(地)和省級機關部委辦局領導班子“一把手”;縣(市、區)黨政一把手的管理監督工作以市(地)委為主。省委常委要帶頭履行自己在管理監督方面的職責,按照具體分工做好下級“一把手”的談心談話工作,定期聽取有關“一把手”隊伍建設的情況匯報,分析存在問題,提出解決辦法。省委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和分工,制定相應的實施意見和具體措施。紀檢和組織、宣傳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聯系和協作,定期召開組織部門與執紀執法部門的聯系會議,綜合分析情況,積極開展調查、審理和反饋工作。加強對“一把手”管理監督工作情況的輿論宣傳,增強廣大干部和群眾的監督意識。
各地、各部門黨委(黨組),要按照本《意見》精神,制定對所屬地方、機關、企事業單位“一把手”管理監督的措施與制度。對疏于管理、監督不力致使“一把手”出現嚴重問題的地方和部門,要追究上級領導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篇13】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幾點建議
加強領導干部特別是頂尖監督,是加強反腐敗倡導廉潔建設的重要環節。近年來,各地以加強頂尖監督的實效為中心,積極探索,積累了一些有效的做法。但對于一把手監管難的問題還是客觀存在的,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問題是一把手權力過于集中,有的問題是體制機制不完善,有的問題是權力運行不夠公開,有的問題是監管制度不完善不能執行等。如何切實加強對一把手的有效監管,是當下群眾普遍關注的焦點問題,也是我們需要大力解決的瓶頸問題。
一是建立健全選人機制,加強對頂級的配置。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決定組織人事部門在選拔任用時特別慎重。要始終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原則,在德方面不合格的領導干部,堅決不能選為“一把手”。要建立科學的初始提名制度,堅持民主推薦、組織考察、充分準備、討論決定的選拔程序,真正依靠政治、工作能力、作風強、人民群眾支持的領導干部選拔各級頂尖崗位。規范交流輪流制度,在保持領導班子相對穩定的前提下,必須及時交流到任期法定年限的頂尖,以消除在職場工作時間過長可能形成的繁殖腐敗的危險。要實行選人用人失察錯誤責任追究制度,按照誰推薦誰負責的原則,發現帶病出港和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頂尖時,必須認真追究第一個推進者和審查檢查者的責任。
二是建立健全權力約束機制,加強對頂級的合理分權。進行合理的分割權。
形成權力制約,能夠從一定程度上減少權力濫用的機會。要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按照班子職責分工,對“一把手”的權力進行適當分解,實行黨政正職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財務、審批、執法等制度。要明確權力運行流程,完善權力公開機制,重點公開決策權和用人權。進一步完善黨委會議事規則,健全民主集中制。探索建立議決權、否決權分離制衡機制。建立相應的權力運行激勵機制,對執政為民、規范用權、有所作為的“一把手”,也要“大開前門、嚴堵后門”,做到責、權、利相統一。
三是建立健全學習教育機制,強化“一把手”自覺接受監督意識。要加強對“一把手”的廉潔從政教育,建立健全日常教育與集中教育相結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結合、家庭助廉教育和身邊工作人員廉潔教育相結合、廉政宣誓教育和廉政承諾教育相結合等反腐倡廉教育機制制度,引導“一把手”充分認識到濫用權力導致腐敗的危害,牢固樹立“監督是關心、是愛護”的理念,增強自覺接受監督、加強自我監督的意識,并把自覺接受監督當成一種內在需求、一種日常習慣,在平時工作中自覺營造有利于監督的氛圍,主動打造有利于監督的平臺。
四是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強化監督合力。要突出上級監督和同級班子成員之間的監督,明確上級黨組織和同級班子成員監督“一把手”的責任。上級黨組織明知下級黨政“一把手”有違紀違法行為,或班子成員明知“一把手”有違紀違法行為,不提醒、不報告、不監督的,要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加強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切實發揮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作用。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特別是任中審計,定期對“一把手”進行經濟審計。要在建設、財政、國土等重點部門設立內審機構,強化內部審計。在黨務、政務等公開的基礎上,加快網絡問政步伐,不斷擴大黨員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鼓勵和支持報紙、電視、電臺等輿論監督,正確引導網絡監督,充分發揮媒體的監督威力。建立紀檢監察、組織人事與相關執紀執法部門工作聯席會議等有關制度,每年至少一次專題分析干部考察、考核、經濟責任審計、民主評議和信訪等渠道反映的“一把手”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增強監督的合力和效果。
【篇14】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幾點建議
針對當前“一把手”教育、管理、監督中存在的重點和難點問題,我們建議,下一步要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的。
(一)強化思想教育,增強自律意識和民主意識
江澤民同志指出:“加強經常性的思想教育,對干部的健康成長十分有利。”當前,首先要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嚴格教育、嚴格要求,進一步增強他們自我約束、自我監督的意識和能力。
1、把增強“一把手”的自律意識、民主意識作為教育的中心內容,突出針對性。一要強化正確權力觀的教育。使“一把手”認識到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決不能使權力成為謀取私利的工具。二要強化民主集中制教育。使“一把手”準確、完整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內涵,自覺擺正自己在班子里、單位上和社會上的位置,充分尊重來自各方面的意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三要強化法制教育。要教育“一把手”進一步樹立法制觀念,強化法制意識,嚴格按照國家和法律和政策辦事,堅決克服有法不依、以權壓法、以權代法的行為。四要強化警示教育。充分發揮反面案件的警示作用,要把對“一把手”的警示教育轉為經常性教育,做到警鐘長鳴,盡可能使“一把手”少犯錯誤,不犯錯誤。
2、加大“一把手”學習管理力度,增強教育的有效性。一是要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定期脫產進修制度,每年進修時間不得少于20天。二是要建立培訓學習檔案,健全考核制度。凡脫產到黨校學習的“一把手”,除參加規定課目的考試外,都要結合自身思想實際,撰寫黨性黨風的自我剖析材料,由黨校的組織部門備案,并使其制度化;各級黨組織要把干部理論素養和水平作為選拔使用“一把手”的一個重要依據。三是各級“一把手”每年必須寫出一篇關于黨的建設的學習體會文章。四是每位“一把手”任職前必須經過一次較全面的黨風黨紀知識的培訓和考試。
(二)健全防范機制,規范權力運作
加強對“一把手”的管理監督,核心是對“一把手”權力運作的監督,根本點是解決目前對“一把手”賦權過重、權力過于集中的問題。
1、提高“一把手”權力運行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規范其權力運作程序。沒有一定范圍、一定層次的公開度,就無法對“一把手”實施有效的監督。對“一把手”的權力運作過程中必須要提高透明度,堅決杜絕“暗箱”操作。對此,必須嚴格實行“五公開”:一是決策要公開。凡是“一把手”主持決策關系到人民群眾經濟、文化生活等重大發展戰略改革方案,都要在適當的層次和范圍內公開,必須廣泛征求群眾意見。二是事務要公開。經“一把手”主持制定的為基層單位和群眾辦事的政策規定、規章制度、程序及其執行情況、辦理結果要公開,并要公開承諾制。三是利害關系原則要公開。“一把手”所在單位的獎勵懲罰、福利待遇、學習待遇等與干部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制度、辦理規則和程序要公開,使“一把手”行為接受本單位群眾的管理和監督,受到本單位規章制度的約束。四是個人情況要公開。在適當范圍公開現實政績、主要優缺點的同時,逐步做到家庭、子女經濟收入、財產狀況的公開。五是監督結果要公開。“一把手”每年的民主評議、民意測驗結果和群眾舉報問題,經查實后的結果要公開。
2、疏通“一把手”權力運行渠道,保障權力規范有序運行。要疏通權力運行渠道,必須著力調整領導干部的用權結構,加強對權力的管理,實現以權力制約權力。
一是要適度分解權力,形成互相制約的權力結構。當前要切實搞好領導班子中合理分權,不能事事、件件都要“一把手”擔任“總負責”或第一責任人。“一把手”的權力應限于本地區、本單位的宏觀領導權,每個地方、單位特別是應把人事、財務等方面的調配、審批的權力在區分責任、確定規范的前提下授權于班子其他成員。二是要建立紀檢監察的垂直領導體制,強化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權力。調查中不少同志反映,現有的紀檢監督機關的領導體制還不能完全適應黨的監督機構所承擔的使命,影響和制約了它充分履行其監督職能,特別是在行使對同級黨政“一把手”的監督職能時更顯得軟弱無力,難以有所作為。因此,要改革紀檢監察機關雙重領導體制,建立垂直領導體制。即市、縣、鄉三級紀檢監察機關直接受上一級紀檢監察機關的領導,業務由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直接指揮,人事任免由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直接決定,經費由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直接安排,考核獎懲由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直接負責,監督主要對上級機關負責。三是要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削減政府行政權力,放權力于市場和基層,擯棄計劃經濟時期高度集權的管理辦法。既要取消一部分權力,包括計劃經濟體制下殘留的與市場經濟體制相矛盾的權力、官僚機構造成的阻礙市場經濟的權力;又要歸還一部分權力,政府應把本來屬于企業、基層單位的權力,毫無保留地歸還給企業和基層單位;再要讓渡一部分權力,把那些本由市場調節發揮作用的政府權力返還市場,并通過市場來實現優化組
合,以減少某些人利用管錢、管物、管產銷的權力而牟取暴利。
(三)逐步完善制度,保證落實到位
加強領導干部的有效管理、監督,制度是保證。當前“一把手”的管理和監督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不是無章可依,而是有章不依。有章不依,既有制度的自身問題,更有力度問題。對此,要突出抓好兩方面的:
1、加大制度的梳理力度,優化干部管理監督的制度體系。
一是對現有管理監督制度體系,要分類分層適當調查和歸并一些制度,剔除部分相互重復和矛盾的內容,使各個制度既相互獨立,又相互協調。二是突出重點,抓好干部選拔任用責任制。具體來講,有以下幾項制度:①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薦責任制。要著重規范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提名的渠道、方式和程序,提名過程都要有詳細的記錄,任何組織和個人推薦干部都要承擔責任,切實克服一些領導干部口頭推薦、私下打招呼、無明確記錄等不良現象。②建立和完善干部考察責任制。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考察,對不堅持原則、不認真負責,甚至徇私情隱瞞事實真相,造成考察結果嚴重失真的,要追究考察者的責任。③建立和完善選拔任用“一把手”責任制。堅持做到多數人不贊成的不提名,未經組織人事部門認真考核的不討論,集體討論干部時多數人不同意提拔任用的不通過,防止和克服一些領導班子中主要領導干部個人說了算的不良傾向。④建立和完善“一把手”失察失誤追究制。造成用人失察失誤的,要追究上級有關部門和有關領導的責任。三是要針對新形勢下干部隊伍特別是“一把手”中出現的苗頭性問題,增強前瞻性,及時制定出有效的管理監督措施。當前重點要抓好以下幾方面制度的建設:一方面,要建立淘汰機制,增強領導干部的責任感、危機感。要抓緊制定調整不勝任現職領導干部的意見,充分運用對領導干部的年度、屆中、屆未考核的成果,加大組織調整的力度。比如,對那些在年度考核中不稱職的領導干部;對那些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票較多的領導干部,對那些鬧不團結、經組織談話教育仍無改進的領導干部;對那些能力較弱,不能履行職責的領導干部,都應及時予以調整。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干部監督預警機制。要建立干部監督檔案,內容包括領導干部的基本情況、家庭情況、獎懲情況、年度考核、民主測評情況、執行有關制度情況、反映的問題及調查核實情況;建立定期分析干部思想政治素質制度,經常分析研究干部考察、民主評議和信息信訪等渠道所反映的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存在的問題;落實巡視制度,不定期派出巡視組進行檢查監督。同時,把領導干部執行收入申報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情況納入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考核內容。
2、嚴格制度的執行,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到位。在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日常檢查的同時,組織力量,積極開展干部管理監督制度執行的專項檢查,完善干部管理監督檢查的保障機制。當前,重點是要在實踐中不折不扣地落實已有的制度。實踐證明,黨內生活堅持民主集中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干部參加雙重民主生活會制度、誡勉談話制度、民主評議干部制度、領導干部屆中考察制度、重大問題請示制度、收受禮品登記制度等一系列干部監督管理制度,都是行之有效的。這些制度在落實中要緊密結合實際,既體現出其科學性、又保證不走樣。
(四)把好用人關口,強化懲誡機制。
選好、用好“一把手”,實際上是對“一把手”的有效監督。有的“一把手”之所以犯錯誤,重要原因是素質不高,本來不具備擔當“一把手”的品德、水平和能力。有的人在當“一把手”之前就有了這樣那樣的問題,但由我們用人失察,讓這樣的人鉆進了“一把手”隊伍。因此,對“一把手”的選拔任用非常重要,它是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重要環節。
1、對“一把手”的選拔任用要有新的突破。
一是嚴格標準,把好入口。①要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而且要把德放在第一位。“一把手”違法亂紀,盡管其原因是多方面,但在考察上對“德才兼備”原則把握不夠,不能不說是一個重要原因。政治素質不高,即使能力很強,也是決不能放在“一把手”的崗位上。②選拔“一把手”要堅持廣大干部群眾公認的原則,要把那些不圖虛名、踏實、群眾擁護、成績顯著、富有活力的干部選拔出來,真正做到把好入口關,選準選好“一把手”。③要擴大干部選拔考察中的民主,選拔“一把手”不僅要到干部所在的單位考察,還要到他過去過的單位去了解情況;不僅要考察干部圈的情況,還要認真了解其八小時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情況;不僅要通過干部管理部門了解干部,而且要向執紀執法和信訪部門了解情況.二是積極穩妥地進行“一把手”任用方式的改革,加大公開選拔“一把手”的力度。目前,全國各地都采用了“雙推雙考”的辦法選拔領導干部,但多數只限于選拔副手,公開選拔“一把手”的不多。有的同志對公開選拔“一把手”心存這樣那樣的疑慮,怕選出來的人選難以擔當“一把手”的重任。其實,這種擔心是多余的。今后,在公開選拔領導干部時,“一把手”應該占一定比例。三是加大“一把手”的交流力度。這是保證“一把手”權力的正確行使和保證人民群眾對“一把手”進行有效監督的必要措施。對不同級別崗位的“一把手”應確定不同的交流時限。原則上越重要,掌握的權力越大的單位和部門的“一把手”,越要加快交流的速度。一般地說,一個“一把手”在一地一崗不宜超過5年,組織人事、紀檢、政法、行政、執法、金融系統等重要部門的“一把手”,更要加速異地交流和異崗調整。
2、強化懲誡機制,加大對“一把手”案件查處力度。從近幾年我市反腐敗斗爭的情況來看,“一把手”違法違紀的問題仍然比較嚴重,“一把手”案件所造成的社會后果是非常惡劣的,執紀執法部門在查處“一把手”的案件遇到阻力、困難和壓力也是非常巨大的。因此,必須強化懲誡機制:一是各級黨委在反腐敗斗爭中,要加強領導,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堅決鏟除可能造成“一把手”犯錯誤的條件和土壤,當前尤其要全面落實國務院“收支兩條線”規定,整體推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有形建設市場,逐步拓展政府采購范圍。二是強化財經紀律監督,審計等部門要把經濟審計作為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進行監督的手段,要把審計關口前移,變離任審計為任期內審計為主。三是各級執法執紀部門要加大查處大要案的力度,嚴厲打擊腐敗分子。對“一把手”案件,要堅決貫徹從嚴治黨的方針,不論案件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決不能姑息遷就,心慈手軟,對“一把手”的案件要堅決予以曝光。四是各地要堅決克服部分“一把手”違法違紀后處理過輕和處理不到位的問題
【篇15】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幾點建議
加強對主要領導干部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是新時代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提高黨的建設質量,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必然要求。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現就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重要性緊迫性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委員會是黨執政興國的指揮部,“一把手”是黨的事業發展的領頭雁,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上必須作表率、打頭陣;強調對各級“一把手”來說,自上而下的監督最有效,黨中央要加強對高級干部的監督,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對所管理的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上級“一把手”必須抓好下級“一把手”;強調破解同級監督難題,關鍵在黨委常委會,要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增強主動監督、相互監督的自覺。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面臨前所未有的復雜環境和風險挑戰,只有毫不動搖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一以貫之推進黨的偉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監督把“關鍵少數”管住用好,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領作用,才能團結帶領廣大干部群眾戰勝前進道路上的各種艱難險阻,不斷取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勝利。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推動落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一崗雙責”、紀檢機關監督專責,形成了許多有效做法和經驗。同時,必須清醒看到,對“一把手”監督仍是薄弱環節,完善黨內監督體系、落實監督責任的任務依然十分緊迫。領導干部責任越重大、崗位越重要,越要加強監督。破解對“一把手”監督和同級監督難題,必須明確監督重點,壓實監督責任,細化監督措施,健全制度機制。各級黨委(黨組)要充分認識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強化上級黨組織監督,做實做細同級監督,推動黨員領導干部增強政治意識,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自覺踐行忠誠干凈擔當,帶頭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全黨步調一致向前進。
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促進主動開展監督、自覺接受監督,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監督工作格局,不斷增強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動中國特色監督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要全面落實黨內監督制度,突出政治監督,重點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對黨忠誠,踐行黨的性質宗旨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踐行“兩個維護”情況的監督;強化對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依規依法履職用權、擔當作為、廉潔自律等情況的監督,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各級領導干部要從政治上認識領導職責中包含監督職責,增強監督意識,履行監督責任;正確對待黨組織和群眾的監督,勇于糾正錯誤,切實改進工作;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主動接受監督,決不能拒絕監督、逃避監督。“一把手”要自覺置身黨組織和群眾監督之下,強化責任擔當,加強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下級領導干部的監督。
二、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
(一)把對“一把手”的監督作為重中之重,強化監督檢查。“一把手”被賦予重要權力,擔負著管黨治黨重要政治責任,必須以強有力的監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黨委(黨組)、紀檢機關、黨的工作機關要突出對“一把手”的監督,將“一把手”作為開展日常監督、專項督查等的重點,讓“一把手”時刻感受到用權受監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則,自覺接受監督。“一把手”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帶頭做到“兩個維護”,帶頭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在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嚴格自律上當標桿、作表率,既要自覺接受監督,又要敢于擔當作為。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帶頭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主動向黨組織請示報告工作,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廉潔治家,自覺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始終保持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三)加強黨組織自上而下的監督,上級“一把手”必須抓好下級“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員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門、地方、領域黨組織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督促有關地方和部門“一把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做到廉潔自律,發現問題及時教育提醒。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應當加強對省級黨委、中央單位“一把手”的監督,督促省級黨委加強對下級“一把手”的管理。上級“一把手”要將監督下級“一把手”情況作為每年述職的重點內容;對下級新任職“一把手”應當開展任職談話;同下級“一把手”定期開展監督談話,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進行批評教育,對存在輕微違紀問題的及時予以誡勉。
(四)嚴格執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落實“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職責。黨委(黨組)要加強對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下級“一把手”落實責任不到位、問題比較突出的及時約談。紀檢機關應當通過抓好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提出整改建議等方式,推動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健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制度,考核結果作為對“一把手”選拔任用、實績評價、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對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不擔當、不作為的,依規依紀追究責任。
(五)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決策監督機制。黨委(黨組)、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督檢查,防止出現搞一言堂甚至家長制問題。中央組織部應當對省級黨委、中央單位“一把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進行重點監督。把“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作為巡視巡察、審計監督、專項督查的重要內容。紀委書記、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發現“一把手”違反決策程序的問題,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對糾正不力的要向上級紀委、派出機關反映。
(六)巡視巡察工作要緊盯“一把手”,及時發現問題。黨委(黨組)要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巡視工作方針,堅守政治巡視定位,查找糾正政治偏差。巡視巡察組應當把被巡視巡察黨組織“一把手”作為監督重點,進駐前向紀檢機關、組織部門深入了解情況。巡視巡察談話應當將“一把手”工作、生活情況作為必談內容,對反映的重要問題深入了解。巡視巡察報告應當將“一把手”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單獨列出,提出明確意見和整改要求。
(七)及時掌握對“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責述廉制度。黨委(黨組)、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的日常監督,通過駐點調研、專項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風、生活狀況。落實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負責人同下級“一把手”談話制度,發現一般性問題及時向本人提出,發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向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開展下級“一把手”在上級黨委常委會(黨組)擴大會議上述責述廉、接受評議工作,述責述廉報告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三、加強同級領導班子監督
(八)加強領導班子成員相互監督,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中央委員會成員必須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發現其他成員有違反黨章、破壞黨的紀律、危害黨的團結統一的行為,應當及時向黨中央報告或者實名向中央紀委常委會反映。黨委(黨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經常開展談心談話,切實履行好教育、管理、監督責任;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所作的函詢說明簽署意見時,要進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簽了之”。領導班子成員之間應當經常交換意見,發現問題坦誠向對方提出,發現“一把手”存在重要問題的可直接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堅持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制度,“一把手”要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領導班子成員按規定對個人有關事項以及群眾反映、巡視巡察反饋、組織約談函詢的問題實事求是作出說明。
(九)發揮領導班子近距離常態化監督優勢,提高發現和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黨委(黨組)要全面履行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領導責任,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領導班子成員應當本著對自己、對同志、對班子、對黨高度負責的態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增強領導班子戰斗力;發現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有違紀違法問題的,應當及時如實按程序向黨組織反映和報告,對隱瞞不報、當“老好人”的要連帶追究責任。
(十)堅持集體領導制度,嚴格按規則和程序辦事。健全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權力運行制約機制,合理分解、科學配置權力。堅決防止以專題會議代替常委會會議作出決策,堅決防止以黨委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決不允許領導班子成員將分管工作、分管領域變成不受集體領導和監督的“私人領地”。完善領導班子議事規則,重要事項須提交領導班子會議討論,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充分發表意見,意見分歧較大時應當暫緩表決,對會議表決情況和不同意見應當如實記錄、存檔備查。
(十一)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抓好職責范圍內管黨治黨工作。黨委(黨組)要制定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年度計劃,分解工作任務。“一把手”要定期聽取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管黨治黨責任的情況匯報,發現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及時約談。紀委應當向同級黨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通報其分管部門和單位領導干部遵守黨章黨規、廉潔自律等情況,推動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抓好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十二)嚴格執行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黨委(黨組)要完善落實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的具體舉措。對領導班子成員存在違規干預干部選拔任用、工程建設、執法司法等問題的,受請托人應當及時向所在部門和單位黨組織報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對來自其他領導干部家屬親友的違規干預行為應當堅決抵制,及時向黨組織報告。不按要求報告的,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態分析研判機制,分領域形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報告。黨委(黨組)要定期分析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政治生態狀況,經常聽取紀檢機關、黨的工作機關相關報告,認真查找領導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紀檢機關應當加強對審批監管、工程建設、資源開發、金融信貸等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分析,注重發現普遍性問題,形成專題報告,促進同級黨委領導班子加強對關鍵崗位的管理監督。
(十四)完善紀委書記談話提醒制度,如實報告領導班子成員履職盡責和廉潔自律情況。紀委書記應當牢固樹立報告問題是本職、該報告不報告是失職的意識。發現領導班子成員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及時進行提醒。發現存在重要問題的,向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全面準確反映情況。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的,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四、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的監督
(十五)落實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的監督責任,把管理和監督寓于實施領導的全過程。黨委(黨組)要切實管好自己的“責任田”,綜合運用檢查抽查、指導民主生活會、受理信訪舉報、督促問題整改等方式,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做到責任清晰、主體明確、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籠子扎得更緊更牢,推進監督工作規范化。黨委(黨組)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健全任職回避、定期輪崗、干部交流制度,對“一把手”制定更嚴格的管理制度。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推進“一把手”個人有關事項在領導班子中公開工作。健全干部雙重管理制度,明確主管方、協管方對雙重管理干部的監督職責。
(十七)規范領導干部家屬從業行為,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高級干部要帶頭執行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規定,為全黨作出示范。黨委(黨組)要抓好相關規定落實,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領導干部與企業家交往必須守住底線、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帶頭落實“親”、“清”要求,不得以權謀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輸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屬親友,決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職權斂財謀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對家庭成員進行“圍獵”。黨委(黨組)、紀檢機關要加強對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處置投訴舉報,發現問題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十八)加強上級黨組織對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指導,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黨委(黨組)要履行組織開好民主生活會的領導責任,統一確定或者批準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主題,上級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有計劃地參加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組織部門應當會同紀檢機關對下級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重點檢查“一把手”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是否態度鮮明,民主生活會是否真正紅臉出汗。對不按規定召開的嚴肅指出并糾正,對走過場的責令重新召開。對下級黨組織所轄地區、部門、單位發生重大問題的,督促下級領導班子及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
(十九)強化選人用人的組織把關,落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黨委(黨組)要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強化對下級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擬任人選的把關,壓實分析研判和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等各環節的領導責任。組織部門應當按照好干部標準,嚴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紀檢機關應當動態更新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嚴把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黨委(黨組)要對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實行分級分類考核,同巡視巡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督查、相關業務部門考核發現的問題相結合,進行全面客觀評價。每年可以選定部分“一把手”和領導班子進行重點考核,對問題反映較多的進行專項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訪舉報情況,對群眾反映多的領導干部及時敲響警鐘。黨委(黨組)要重視信訪舉報工作,了解掌握群眾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反映。領導干部要傾聽群眾呼聲,嚴肅認真地對待群眾的意見、批評。紀檢機關、組織部門應當對信訪舉報情況定期開展分析研判,對反映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處置意見,督促信訪舉報比較集中的地方、部門、單位黨組織查找分析原因。對涉及下級“一把手”及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信訪舉報問題進行專題分析,對社會反映突出、群眾評價較差的領導干部情況及時報告,對一般性問題開展談心談話。
(二十一)推動問題整改常態化,完善紀檢監察建議制度。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問題整改情況的監督檢查,通過審核整改報告、督辦重點問題等方式,壓實主體責任,督促整改落實到位。針對查處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暴露出的問題開展警示教育。完善紀檢監察建議提出、督辦、反饋和回訪監督機制。對整改問題不及時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對典型問題通報曝光。
五、切實加強黨對監督工作的領導
(二十二)加強黨委(黨組)對監督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內監督體系。各級黨委(黨組)必須堅決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決策部署,領導好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內監督工作,抓好督促檢查。把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擺在管黨治黨突出位置,通過抓好“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統籌黨內各項監督,支持和監督紀檢機關履行監督責任,督促黨的工作機關加強職責范圍內職能監督工作,注重發揮基層黨組織日常監督和黨員民主監督作用。
(二十三)以黨內監督為主導,貫通各類監督。各級黨委要切實發揮黨內監督帶動作用,推動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貫通協調、形成合力。加大統籌力度,整合各類監督信息資源,有效運用大數據,建立健全重大監督事項會商研判、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使各類監督更加協同有效。
(二十四)發揮紀委監委專責機關作用,增強監督實效。紀委監委要強化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督促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履行好管黨治黨責任、落實好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精準有效運用“四種形態”,以嚴格的執紀執法增強制度剛性,對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的堅決查處,對不抓不管、失職失責的嚴肅問責。加強對下級紀委監委的領導,大力支持下級紀委監委履行監督職責,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完善全覆蓋的監督機制。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健全內控機制,自覺接受監督,確保權力受到嚴格約束。
(二十五)積極探索創新,增強針對性、有效性。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切實抓好本意見的貫徹落實,對各項監督制度不折不扣執行到位。加強分類指導,細化監督舉措。堅持頂層設計和基層創新相結合,鼓勵地方、部門和單位探索強化監督的有效辦法,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增強監督實效。
【篇16】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幾點建議
關于傳達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情況報告
區委:
按照區委關于專題傳達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相關精神,我局黨組高度重視,賡即召開專題黨組會,傳達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研究貫徹落實工作,并對照《意見》5個部分25項工作開展“回頭看”。現將貫徹學習和“回頭看”情況報告如下:
一、專題傳達學習,充分加強認識
2021年x月xx日,我局召開局黨組會,專題傳達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局黨組書記、局長xxx在會議上指出,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是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也是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的重要內容。這次印發《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釋放出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鮮明信號,并從制度層面對監督工作作出規范完善,為我們推進更加嚴格的約束、更加科學的監督提供了重要遵循,必須全面深刻領會,把文件各項要求落細落實。
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也紛紛表示,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到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是從嚴要求、更是關心愛護,正確對待監督、主動接受監督、自覺配合監督,使在監督下開展工作成為一種習慣、一種常態。
派駐紀檢組強調,要敢于動真碰硬,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加強日常管理監督,構筑立體式、全方位監督網絡。同時,領導班子成員之間要開展好批評和自我批評,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
二、對照意見,切實開展“回頭看”
單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對照《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圍繞個人思想作風、學習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四個方面開展了對照檢查,認真查找自身存在問題。主要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黨性修養、思想覺悟和法紀意識認識不到位。平日里忙于工作,對于思想、政治、法律等方面學習不夠,導致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能得到有效貫徹落實。
(二)落實主體責任措施不夠到位、成效不夠明顯。未能履行好分管范圍內的“一崗雙責”,特別是在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中,一般都是部署多,督促推進不夠。
(三)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較弱。紀律和規矩意識不夠強,特別是八小時工作時間外的生活中廉潔自律意識有待加強。
(四)黨建學習重形式輕效果。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執行不嚴格,對“抓發展必須抓黨建、抓黨建就是抓發展”的理念認識不到位,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的現象。
(五)監督協調貫通機制不夠健全,監督合力尚未形成。現有的干部監督方式仍以“從上對下”的監督為主,群眾監督的主渠道作用發揮得還不夠充分。
三、立足職責定位,發揮監督專責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強“關鍵少數”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要緊盯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是否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自覺適應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是否堅持黨建業務一起抓,推動形成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是否帶頭遵守黨的六項紀律,帶頭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馳而不息反對“四風”。要著力發展健康的黨內政治文化,把黨史學習教育作為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重要抓手,同時不斷加強警示教育,充分發揮一把手典型違紀違法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強化通報曝光,引導督促“關鍵少數”加強自我監督。
(二)緊盯三個環節,對領導干部用權全程監督。一是完善選人用人機制,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強化對一把手和班子成員選拔動議、研究、考核、公示、談話等環節的監督,嚴格把好干部選拔任用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健全干部帶病提拔問責機制,嚴肅查處選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風。二是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權力運行的監管,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權力清單、負面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抓好關鍵環節排查和重點領域防控。三是加強經濟責任離任審計,一把手離任、轉任前,提前與審計機關溝通,保證足夠時間全面審計一把手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加大離任審計的力度,分清經濟責任,使離任干部不交馬虎賬,下任干部不接糊涂班。
(三)壓實工作責任,凝聚對領導干部監督的工作合力。堅持以黨內監督為主導,推動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督促局黨組認真貫徹落實《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壓實局黨委書記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其他班子成員的“一崗雙責”,定期聽取工作匯報,認真參加民主生活會,通過加強檢查考察、談心談話等方式,了解情況、發現問題,充分有效履行監督職責,層層壓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局機關紀委配合區城管局派駐紀檢組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完善細化談話提醒、述責述廉等制度,把握運用好“四種形態”,切實體現嚴管即是厚愛。
(四)強化精準思維,推動領導干部擔當盡責落到實處。要精準聚焦緊盯“關鍵少數”,重點聚焦班子成員和廉政風險易發多發崗位,精準有力問責,堅持權責統一、失責必問,緊盯領導干部公權不用、公權私用、公權亂用,實施規范問責、精準問責。同時,整合現有監督制度,加強對關鍵少數、重點崗位的信息化監督,實現舉報、查證、反饋、信息報送一體化,進一步提升監督效能,著力解決壓力傳導層層遞減、責任鏈條逐級松動、管黨治黨寬松軟等問題。
【篇17】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幾點建議
一、要充分發揮上級組織對下級一把手的監督作用
上級組織在按照德才兼備原則選拔任用好下級一把手的前提下,要繼續對其進行跟蹤監督,決不能以為將某人推上一把手位置就算“大功告成”。在違法亂紀的干部檔案里不乏這樣的案例:有的人走在領導崗位或當上一把手后,他們身上存在的缺點甚至錯誤被人為地“掩蓋”起來而得不到組織的及時警示和糾正,結果積小成大,慢慢變深,滑入泥坑。由此可見,那種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平常疏于教育,放棄監督,硬要重新調整班子活出了亂子才臨時“抱佛腳”的做法,只會危害黨的事業,錯過干部教育的時機。胡錦濤同志在中紀委三次全會講話時指出:“有些人早就有不廉潔行為了,但我們在考察干部時確未能發現,結果導致其中一些人仍繼續得到提拔和重用。社會上有人把這種現象說成是‘帶病上崗’和‘帶病提職’。干部群眾對此反應強烈。”我們要總結以往的經驗教訓,加大上級組織對下級一把手的監督力度。在經常性的考察中,要進一步拓寬視野,既要聽取一把手的匯報,更要聽取班子成員、基層黨組織和黨內外群眾的意見,還要溝通與紀檢、監察、審計、信訪等職能部門的聯系,以便去偽存真,準確地把握一把手的本質和主流。
二、要充分發揮班子成員對一把手的監督作用
同處于一個領導集體中,班子成員和一把手有更多的接觸和了解的機會,監督起來最直接、最方便。但這里的關鍵是班子成員要有堅強的黨性,敢于拿起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武器。就一個班子而言,團結戰斗不等于一團和氣、彼此護短;尊重一把手不等于盲目信賴、庸俗迎合;互相監督決不是離心離德、搞“窩里斗”。毛澤東同志曾經告誡我們“身邊要有不同的聲音。所以班子成員都應從團結的愿望出發,在堅持實事求是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的基礎上坦陳己見,特別是對一把手該提醒的要提醒,該批評的要批評,該制止的要制止,達到優勢互補和相互監督之目的”。
三、要充分發揮機關黨組織對一把手的監督作用
根據黨章規定,共產黨員不論職位高低、資歷深淺,都要編入黨的一個基層支部,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履行黨員的權利和義務。大量事實證明,只要各級機關黨組織堅持正確的學習、生活制度,按照黨章規定行使對包括一把手在內的黨員干部的監督權,就能夠有效地防范、遏制和糾正各種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然而,目前我們面臨的一個現實問題就是機關黨組織行使監督的職能仍然在較大層面上沒有完全到位,尤其是與監督領導干部相關的機制動力嚴重弱化。一些地方提拔、任免干部不征詢機關黨組織的意見,部分單位黨組織(黨委)民主生活會部吸納機關的黨組織專職書記參加,少數黨員領導干部和一把手不積極參加機關黨組織開展的黨內活動,諸如此類游離于機關黨組織監督之外的現象已釀成許多不良后果。原**省委書記劉方仁因受賄罪被逮捕,其反省中有這樣一句話:“領導干部的組織生活不正常、失去來自黨的基層組織的監督幫組。”他的這種“抱怨”雖然不能為其開脫罪責,但確實發人深省。
四、要充分發揮黨內外群眾對一把手的監督作用
群眾擁有監督權利,也最講實際,他們對黨和政府形象的評價往往是通過貼近其生活領域的黨政領導干部這個窗口來觀察的,“排頭兵”的權利運行是不是為人民服務,是他們關注的焦點,評說的熱點,何況“眾人的眼睛”本身就有巨大的威力,可以彌補其他監督主體視野的不足,令伺機越軌者心驚膽戰。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鄧小平同志指出:“擴大群眾的監督,很重要。”但是,由于認識、機制、環境等方面的原因,當前的群眾監督尚缺乏應有的力度,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有三個:一是不愿監督。有的人難以跳出功力的束縛,以是否直接有害自己利益為前提,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二是不敢監督。有的人認為自己被人家管著,擔心提了意見會給“小鞋”穿。三是不能監督。有的人認為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活動空間大、層次高,加之不少東西被蒙上一層神秘的色彩,情況不明自然也就談不上監督。針對這些問題,我們注重教育群眾樹立全局觀念,從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以高度的主人翁責任感參與監督。要注意發動群眾辯證地觀察領導干部隊伍,克服行駛監督權利的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