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是個人或團體,對某件事情未來要如何的操作,提出的解決問題的辦法。又指通常是在適當的時候指針對一個人或一件事的客觀存在,提出自己合理的見解或意見,使其具備一定的改革和改良的條件,使其向著更加良好的、積極的方面去完善和發展,是有益處的。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對司法局的意見和建議的文章9篇 , 歡迎大家前來參考查閱!

第一篇: 對司法局的意見和建議
按照區政協2015年度民主監督派駐工作總體部署,本組在區政協副主席黃松柳帶領下,于4月29日進駐區科技局開展民主監督活動。通過與區科技局前期對接溝通,研究制定監督計劃,并召開監督工作部署會,進行宣傳發動,統一大家的思想認識。在聽取區科技局工作情況通報之后,于5月8日至13日進行走訪調研考察、召開專題座談會議、開展現場問卷調查,并深入冠盛、天球等多家科技型企業了解生產經營、科技創新等方面的情況,實地察看溫州大學科技園孵化器、啟動區和溫大分園、東經包裝研發中心等科技創新服務平臺,邀請神鹿種業、中環檢測等高新技術企業、專利示范企業、農業龍頭企業的科技負責人和區汽摩配協會相關人員參加座談,聽取各方面的意見。經過討論和梳理,提出如下意見和建議。
一、近年來區科技局工作的特色和成效
近年來,區科技局立足實際,圍繞大局,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特別是在去年,把技術市場培育作為科技創新工作的重點,通過整合資源、落實政策、搭建平臺、對接成果,實現產學研科技合作,促成一大批科技成果產業化,為實體經濟振興注入活力,在促進科技與經濟結合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完善政策,不斷優化科技創新大環境。緊緊圍繞省市關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城區的要求,全面落實《關于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城區的實施意見》,形成并完善“1+1+X”區域科技創新政策體系,出臺了《溫州市甌海區科技計劃項目驗收暫行管理方法》等六個政策性文件,建立完善了鼓勵科技創新的良好環境。
2.連續作戰,創成國家級大學科技園。在成功創建省級大學科技園的基礎上,以全國最短的時間創成浙江省第5家國家級大學科技園。大學科技園現共有在孵企業61家,在孵科技成果轉化項目253項,其中源于高校項目198項,占78.3%;擁有國家授權專利115項,其中發明專利22項。大學科技園孵化器評為市級優秀孵化器,科技窗口評為區級先進窗口。通過幾年的努力,大學科技園示范帶動作用逐步顯現出來,有效促進產學研結合和“學城聯動”,為培養城市創新驅動力、打造核心競爭力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3.整合資源,有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我區成功邁出科技成果交易市場化探索第一步,為企業打造一個“永不落幕”的科技成果交易平臺,建成省級第一批、市級首家科技大市場,開市當天成交金額2867.5萬元。作為甌海科技大市場“網店”的浙江網上技術市場甌海區分市場,去年共發布技術難題60項、技術成果和專利項目150項,簽約項目53項,合同金額30492萬元,為此,我區榮獲省“2014年網上技術市場工作先進區”稱號。
4.集成服務,共建甌海科技金融中心。區科技局與銀行、擔保公司、創投機構等密切合作,集成科技金融資源和服務功能,共同構建科技金融合作平臺,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幫助科技企業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出臺《甌海區科技金融專項資金暫行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強對科技企業的金融支持與引導,共向銀行推薦貸款企業53家,放貸14筆,實現貸款總額2460萬元,其中專利質押貸款實現4筆,貸款金額1080萬元。
5.廣納人才,科技人才培養和儲備工作得到加強。通過落實重點人才工作考核指標,建立健全科技系統人才信息庫,吸納培養優秀科技人才,全區已收集高級科技人員78名。結合“千人計劃”、“580海外精英“等人才工作,為企業儲備一批急需的人才隊伍。在人才技術有力支撐下,2014年申報市級科學技術獎3項,獲省科學技術獎三等獎1項,溫州市維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王賢俊被推薦申報2014年國家創新人才推進計劃。
二、科技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在監督調查過程中,也發現我區科技工作中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有:
1.科技創新基礎薄弱。究其原因,除與產業結構低小散的狀況有關外,突出問題是三個“難”:一是企業用地難。許多企業生產經營規模擴展后,亟需用地,但是甌海區存在著用地緊張的現實問題,導致一些發展前景良好的科技企業不得不遷出甌海。溫州市國家大學科技園孵化器內企業畢業后同樣面臨著落地難問題。二是人才留住難。由于溫州生活成本、社會文化環境等現實因素,以及企業科技投入不足,缺乏有吸引力的項目等原因,在引進科技人才方面出現引進難、留住更難的問題,高層次科技人才短缺現象較為嚴重,導致企業創新能力不足。三是發展融資難。科技型企業往往缺少土地、廠房,融資抵押物不足,現有金融機構對企業融資舉措不多,使得科技型企業普遍存在融資難問題。
2.防震減災執法工作相對滯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區級科技部門有17項防震減災方面的行政權力,其中:行政許可1項,為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審定的審查;行政監管4項,分別為地震安全性評價監督管理,地震監測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管理和建設工程進行抗震設防的監督檢查,地震應急監督管理。多年以來,區科技局受人員編制、技術力量限制在這些地震執法的法定職權行使上存在較大的空白,甚至出現零處罰的尷尬現象。
3.科技項目經費安排審查工作有待完善。按照科技項目立項流程,在文件下達前,需要各個相關部門出具審查意見,文件下達時間明顯拖長。自從2012年開始,我區科技項目經費下達納入了“一票否決”審查范圍,不僅對科技進步獎等榮譽類獎勵要進行審查,對一般的科技項目立項也要開始審查,審查意見從安監、環保、人社、計生、工商、地稅、國稅、財政等部門轉了個遍,影響辦理實效。
4.科技創新政策扶持力度仍需加強。雖然近年來我區相繼出臺多項科技創新扶持政策,但和周邊地區相比仍有差距,特別是在資金扶持、鼓勵人才培養、支持人才引進等方面總體感覺“干貨”不多,企業沒有真正感到實惠。此外,項目立項條件過高,存在小企業小項目申報立項難的問題。
三、進一步加強科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下一步,區科技局要以加快建設創新型城區為目標,全面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注重科技、教育、人才工作協調發展,切實完善區域創新體系,著力優化區域創新環境,不斷激發創新創業活力,推動甌海趕超發展、轉型發展。
1.密切關注企業科技創新發展,主動幫助企業解決轉型中出現的困難問題。要轉變工作作風,深化“暖心助企”行動,開展上門服務,主動幫助企業爭取科技優惠政策,及時掌握、切實解決企業在科技創新轉型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問題。比如:科技園孵化器內企業“畢業”后面臨著落地問題,企業高管難找難留問題,入駐大學科技園孵化器內的企業交通不便問題等。同時,要引導企業加大科技投入,廣泛發動企業多申報專利、科技項目、科技型企業、專利示范企業,乃至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要積極主動爭取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對科技企業的支持,切實加快企業科技經費下撥速度,并監督企業用好資金。
2.加大科技項目研發扶持力度,讓“萬眾創新”有關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實處。要切實轉變觀念,把扶持科技創新工作的重心由支持成熟技術向研發初創轉變,在科技項目立項申報的初期給予一定的補助。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項目,在人才支撐、資金支撐、項目獎勵等方面予以傾斜。繼續實施“科技聯姻”工程,積極開展產學研對接、院士專家企業行等活動,促進企業與高校院所的技術合作,促進科研成果、技術、資金、人才等優質創新要素有效聚合,提升科技創新整體水平和產業核心競爭力。
3.加強防震減災工作,加大執法力度。要高度重視防震減災工作,努力解決執法人員缺乏的問題,爭取增加財政投入,強化監管責任,加大執法力度。要繼續深入學習貫徹《防震減災法》和《省防震減災條例》,廣泛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宣傳法律法規。要按照防震減災法律法規規定,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切實加強對防震減災相關工作的管理,重點加強對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監督,落實行政監管責任制,加強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抗震設防要求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對違法行為進行制止,實施監管處罰。
4.優化科技創新環境,提高工作實效性。建議建立科技項目經費安排聯審機制,通過事先發函,一次聯審會議審查完畢。對于我區人才政策落后于杭州、寧波等地區的現實,要引起關注,抓緊開展調研,提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尤其在解決引進人才后顧之憂上要有實實在在的舉措。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要更加嚴厲地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降低企業的維權成本。對于初創的科技型企業,應制訂更加優惠的財稅政策予以扶持。在科技項目立項方面,應改變單一的專家評審打分機制,實行打分制與等級制相結合,使小微科技型企業的項目與規上企業的項目處于同等地位,合理安排科技經費,營造良好的創新發展環境。
第二篇: 對司法局的意見和建議
為進一步提升司法行政規范化水平,2015年4月份,在區政協留紅光副主席帶領下,區政協派駐司法局民主監督小組采取民主協商、聽取匯報、組織委員視察、參加延伸幫教活動、開展對“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民主監督,以及組織有關人員到實地調研、了解情況、走訪座談等方式,對區司法局主要工作進行民主監督。
一、區司法局上半年工作卓有成效
1.發揮法律服務職能作用,護航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大力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今年以來,圍繞“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由政府主導、司法行政統籌、部門聯動、社會廣泛參與、覆蓋城鄉居民”這一總體思路,大力推動法律服務資源基層化,在梧田、麗岙、婁橋、澤雅分別建立鎮街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組建4個公共法律服務團隊開展對口聯系服務,打造“一站式”、組團式法律服務;充分發揮法律顧問職能作用,指導23名政府法律顧問為全區63個部門、鎮街(開發區)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與全區251個行政村、43個社區簽訂農村法律顧問合同,由三家律所組建法律顧問團,在原先“一村一居一律師”的工作模式上,探索開展“一鎮一街一團隊”的工作模式,實行組團式法律服務,實現農村(社區)法律顧問覆蓋率達到100%;穩步推進“法律服務進校園”工作,指導轄區內律師事務所以律師團隊進校園的形式與有需要的中小學校簽訂無償法律服務合同。
2.加強律師隊伍建設,為依法治區提供人才保障。去年以來,區司法局堅持規范和拓展并舉,以促進律師行業科學發展為目標,多管齊下,全面協同,切實加強對律師隊伍的服務和管理。現轄區內律師事務所6家,法律服務所5家,擁有職業律師82人,法律服務工作者22人。開展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教育評查活動。組織律師參加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學習會,并開展自查自糾。完善律師在刑事訴訟中的執業權利保障,并形成《關于開展<刑事訴訟中充分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若干規定>執行情況的調研報告》提交相關部門。
3.完善“大調解體系”建設,夯實社會和諧穩定基礎。全力推進調解組織建設,健全三級調解網絡,完善區、鎮街、村居(社區)調委會三級調解工作網絡。不斷完善訴調、交調、警調、檢調、婚調、勞調銜接機制,進一步健全“大調解”組織網絡。現全區擁有訴調室3個、交調室2個、警調室14個、檢調室1個、婚調室1個、勞調室1個,共計專職調解員40人。同時,在區工商聯和22個行業性協會、商會成立人民調解委員會;推行人民調解“以獎代補”獎勵機制,按照調解矛盾糾紛的難易程度,對人民調解員給予不同檔次的獎勵,切實解決人民調解員誤工費及報酬低與繁重的工作任務不相適應的現實問題。上半年,共計發放“以獎代補”工作補貼99670元;加強人民調解隊伍建設,與區委宣傳部和區新聞中心聯合發起“最美人民調解員”評選活動,在全區范圍內尋找10名長期奮斗在基層一線參與調解工作的優秀人民調解員。深入開展“兩代表一委員”特邀人民調解員工作。
4.強化社區矯正動態監管,有效降低重新犯罪率。注重精細化監管,對全區社區矯正人員信息進行一次全面排摸。同時,從4月下旬開始開展為期一個多月的清理清查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人員專用定位手機配備,充分運用GPS定位技術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實時監管;注重規范化管理,專門出臺《甌海區關于規范社區矯正人員請銷假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健全完善請銷假制度,建立“不適合在我區進行社區矯正監管”等情況接收前的調查審批制度。建立工作日“溫州市社區矯正工作管理系統”網上巡查制度;注重社會化管理,繼續委托溫州心宇教育咨詢有限公司開展政府購買社區矯正心理矯治服務。繼續發揮森馬“萬客豐”甌柑文化園區級社區矯正勞動基地的作用,與浙江森馬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聯合組織20名社區矯正人員助力“愛心溫州情暖萬家”慈善大宴,將勞動基地的收成作為年貨分發給貧困戶。
二、區司法局工作存在主要問題和困難
1.體制機制不暢導致“瓶頸制約”。首先,社區矯正工作面臨困難。目前,社區矯正工作法律方面的保障措施沒有明確,人員和技能方面保障措施落實不夠。第一,無“法”可依。《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在法律層面僅屬于規范性文件,亟待出臺《社區矯正法》。第二,刑罰執行主體不合格。現承擔社區矯正職能的司法行政人員按照《公務員法》規定,屬于綜合管理類,不屬于行政執法類,缺失執法身份和執法權限。第三,專業人才匱乏。現十四個司法所有三個所有2名工作人員,另11個所僅1名正式工作人員,人員不足是影響社區矯正工作的根本性制約因素。同時,加上專業培訓和技能訓練不足影響社區矯正工作的開展。例如仙巖司法所僅1名工作人員,1名司法協理員,要管理社區矯正人員28名,管理難度可想而知。其次,普法依法協調聯動力度不夠。現依法治區辦公室設在區司法局法宣科,在協調公安、檢察院、法院等政法機關和政府相關執法機關工作中力度不夠、方法不多,造成一些成員單位開展普法工作流于形式。雖然許多單位仍然是“講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甚至有的地方和單位連“六五”普法驗收會議也不來參加。
2.基層人員配置弱化導致“頭重腳輕”。首先,基層司法所人員配置過少。現有12個街道、1個鎮和1個經濟開發區,共14個司法所,除梧田、婁橋、南白象司法所配備2名正式工作人員外,其余司法所僅1名工作人員,1名司法協理員,1名專職調解員。由于司法協理員的待遇與協警相類似,待遇低留不住人,也因待遇低素質和能力跟不上,許多人往往把這個崗位工作作為高校畢業之后沒找到正式工作之前的“過渡單位”或“實習單位”,甚至瞿溪街道有一名正式公開招考的公務員剛上班僅兩天,就覺得司法所工作繁雜、待遇又一般,不如原企業好而離職。其次,基層法律服務隊伍弱化。近年來,因司法部再沒有組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考試,律師資格考試難度較大又“擠不上去”。再次,身兼數職加上經驗不足。盡管區、縣(市)已經完成對司法所的收編直管,但這僅僅是對司法所人員管理權的上收,但工作和組織關系仍然在當地。所以在工作內容上,大部分基層司法所在人員不足的情況下,還要配合鎮(街道)完成其他中心工作,如綜治、安全、維穩、信訪等。同時,我們在普法驗收時發現:司法所的新手較多,有多個司法所工作人員對村級普法心中無譜、指導無方、統籌協調無措,從中可以看出其工作經驗不足、方法簡單。
3.法律服務結構不合理導致“輕重不一”。目前,社會法律服務結構不合理,我區現有6家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82人,實習律師5人。6家律師事務所其中有3家合伙律師,有3家為個人律師(其中2家只有1名執業律師)。受地理位置的限制,愿意到我區成立律師事務所的較少,雖有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浙江嘉瑞成律師事務所,但鹿城區近百家律師事務所和上千名律師的規模相比,我區律師事務所的競爭力處于弱勢。按照浙江省全面小康社會評價指標體系的要求,“十二五”期間每萬人要擁有律師要達到2.5人,而目前我區律師“萬人比”僅為0.9人,而溫州律師“萬人比”為1.18人。最多的鹿城區律師“萬人比”為3.92人。樂清市政府還出臺了《關于提高律師“萬人比”促進律師業健康發展的意見》。此外,還存在“三重三輕”的現象:重城市輕農村,我區大部分是農村,律師卻扎堆在城市,農村幾乎空白;重收費輕服務,一些律師服務與收費不對稱,只管收費不注重服務質量,以致出現經濟案件爭著辦,刑事案件少人理的局面;重律師輕法律服務工作者,全區律師跟法律服務工作者人數相比約4∶1。
4.人民調解面對復雜形勢“特色不顯”。一直以來,人民調解是司法行政工作最大的特色,我區除交調銜接機制頗具特色以外,社區和農村的人民調解工作還存在不足。首先,人民調解員的年齡和文化程度不適應目前日益復雜社會矛盾的化解。人民調解員一般是當地年長之人,年齡普遍偏大,高中文化程度以上偏少,初中文化或者是小學文化程度偏多。同時,缺乏一定的文化素質和法律素養,在遇到一些比較復雜的糾紛問題時,難以把握糾紛適用法律的準確度。其次,人民調解工作實際操作上的不規范:調解范圍不明確(何種糾紛適用人民調解,現行法律法規未作明確規定),調解程序不規范,調解協議制作不規范。第三,人民調解缺乏調解糾紛的法治理念。當前人民調解員在調解時更多的是依據自身的社會修養、自身對法律的理解,或者依照的是當地的村規民約、風俗習慣等方式進行調解,導致調解過程不規范,部分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合法。第四,人民調解的公信力不足。人民調解協議的效力長期以來都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當事人反悔了調解協議就是一張廢紙,部分達成調解協議的糾紛最后仍需通過訴訟方式來解決,增加了當事人的糾紛解決成本。
三、對區司法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1.發揮職能優勢,提高黨委、政府認同。要主動作為,在創新中謀發展,在發展中求有位,在服務中爭有為,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站位。一方面區司法局應做好多方面的協調工作,為司法所開展司法行政工作爭取鎮街支持,創造有利條件。另一方面區司法局要自身加壓,緊緊圍繞當地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要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為著力點,以最大化服務人民群眾、特別是服務弱勢群體為著眼點,充分發揮法制宣傳和法律服務職能,突出抓好對本地區造成重大影響的群體性、突發性事件的調處工作,主動為黨委、政府排憂解難,使黨委、政府看到司法行政工作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提升上級機關對司法行政工作的認同和重視程度。
2.發揮主導優勢,強化社區矯正力度。建立一支與矯正工作相適應的高素質隊伍。要配齊各級社區矯正機構人員,把好矯正隊伍的進入關,把有一定文化、一定法律素質、有水平的人員招錄到矯正隊伍中來。同時組織隊伍進行培訓,使之成為一支強有力的隊伍。司法行政部門要擺正位置,發揮其主導作用,社區矯正工作是由公檢法司聯合發文規定由司法行政牽頭,因此司法行政部門應主動做好協調工作,盡快建立各項工作制度,規范各種工作職責,使社區矯正工作朝健康、規范、高效方向運作。
3.發揮考核優勢,提高普法成效作用。完善普法制約機制,充分發揮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用,強化對各成員單位普法、執法責任制度落實和檢查,利用普法納入目標考核的機會把工作落到實處,落實獎懲機制。同時,從任職、晉級前法律知識考試入手,把法律知識考試作為選拔干部的必經程序,作為任用干部的必備條件之一。按照規定時間、內容、職責對擬任職、晉級的公務員進行法律知識考試,考試不合格者實行一票否決,當年度不予提拔任用。
4.發揮一線優勢,做好“重心下移”工作。司法行政工作重心在基層,司法所與社會距離最近,與廣大人民群眾接觸最多,肩負著面廣線長的重擔,其工作好壞,直接關系到整個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敗。因此,建議今后區司法局招錄公務員或選調人員時,一律充實到司法所工作。局機關需要人員時,可以從司法所干部中擇優選調,保障司法行政工作真正解決“頭重腳輕”問題。同時,切實解決法律服務“輕重不一”的不合理結構,向區政府建議出臺《關于提高律師“萬人比”促進律師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努力提高律師“萬人比”數量,以達到省小康社會評價指標體系的要求,以滿足社會各界對法律的需求。徹底改變社會法律服務“重城市輕農村、重收費輕服務、重律師輕法律工作者”的“三重三輕”的局面,做到社會法律服務真正實現“重心下移”。
5.發揮特色優勢,推行“三調聯動”新機制。新形勢下,跨區域、跨行業、跨部門、多主體的矛盾糾紛越來越多,成因越來越復雜,調處難度很大,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各自為政的局面越來越不適應新形勢的需要,人民調解經常出現力不能及、工作協調銜接難的情況,嚴重影響了調解職能的充分發揮。積極整合調解資源,實行矛盾糾紛歸口管理、綜合協調、統一調度,為此要參照我區交調銜接機制的辦法,建立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結合的“三調聯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新機制,形成大調解工作格局,有利于取長補短,充分發揮調解的優勢和功能,及時有效化解涉及面廣、成因復雜的重大矛盾糾紛。
第三篇: 對司法局的意見和建議
2021年3月16日下午,區司法局召開教育整頓征求意見座談會,邀請律師、企業代表、司法所長、服務對象和管理對象等7名代表,對全區司法行政隊伍教育整頓提出意見和建議。區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局教育整頓領導小組組長張偉主持會議。
會議通報了全區司法行政隊伍教育整頓有關情況,闡明了召開本次教育整頓征求意見座談會的目的及意義。與會代表逐一發言,對我區司法行政工作發表感觸、提出意見和建議。
會議指出,各位代表結合實際各抒己見的發言,充分反映了民意,對全區司法行政隊伍教育整頓提出了寶貴的意見和建議。會后,區司法局教育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認真歸納整理,領導小組將針對意見和建議認真梳理研究、分析原因,將整改落實體現到本次教育整頓和今后各項工作的部署當中,吸收到下一步改進工作和建章立制中來,盡快形成長效機制。
會議強調,征求意見座談會是教育整頓工作的重要環節,主要目的是堅持開門搞教育整頓,了解群眾所思所想所盼,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及時研究解決群眾合理合法訴求,做到教育整頓讓群眾參與、受群眾監督、由群眾評判。著力解決司法行政隊伍存在的政治不忠誠、執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潔、遇事不擔當、作風不過硬等問題,使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政治生態進一步優化、紀律作風進一步好轉、素質能力進一步提高、執法司法公信力進一步提升,更好地擔負起黨和人民賦予的新時代職責使命。
第四篇: 對司法局的意見和建議
為有效推動全市司法行政隊伍教育整頓工作深入開展,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對司法行政工作和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推動司法行政工作高質量發展,3月11日上午,清遠市司法局隊伍教育整頓座談會召開。市局黨組書記、局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組長楊越主持會議。
座談會上,市局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局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范慧燕通報了司法行政隊伍教育整頓的重要意義、基本內容、目標任務及工作安排等。與會的省人大代表和律師、司法鑒定人、公證員、人民調解員、人民監督員、基層司法所、企業家、村委會、居委會及人民群眾代表就如何開展司法行政隊伍教育整頓工作,加強基層司法行政工作,高標準、高質量建設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務隊伍等方面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楊越表示,針對代表們的意見建議,市司法局將認真梳理、深入研究,堅持立行立改,能解決的馬上解決;一時無法解決的,進一步細化主體責任,明確完成時限,確保意見建議及時反饋,問題及時整改到位;對涉及長遠發展的建議納入程序,作為今后的司法行政工作內容深入開展研討,盡快形成長效機制。他強調,要堅持落實開門搞教育整頓的要求,做到教育整頓讓群眾參與、受群眾監督、由群眾評判,堅持問題導向,通過教育整頓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升司法行政隊伍的整體素質,打造一支讓黨和人民信得過、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鐵軍。
市局局長、局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第一副組長劉志英對與會人員表示感謝,并指出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契合全市司法行政實際,有很強的針對性,既指出了有待解決的問題,又提出了可行方法。會后我局將認真梳理,積極采納建設性意見,組織相關人員開展調查研究,并對各位代表的意見建議逐一進行答復。
第五篇: 對司法局的意見和建議
(一)
貫徹落實黨中央、省關于全面依法治國、依法治省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統籌協調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提升法治促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效能,更好發揮法治對改革發展穩定的作用。統籌協調依法治市重大問題,推動法治肇慶建設,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提高黨委依法執政、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二)
推動法治政府建設高質量發展。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確保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有效,提高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發揮行政復議便民為民和化解行政爭議的重要作用。
(三)
積極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普遍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鎮街配備專職調解員,加強行業性調解組織建設,推動訴前調解、信訪調解,發揚“楓橋經驗”,努力實現矛盾不上交。
(四)
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建設實體和網上全覆蓋的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在市縣鎮村建立四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室),利用“12348”熱線和法律服務網開展電話和網絡服務,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公證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
(五)
加強普法宣傳,促進法治社會建設。全面開展法律宣傳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等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廣泛開展普法宣傳,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推動全社會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六)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監督黨員干部,筑牢廉潔自律防線,切實做到反腐倡廉。
第六篇: 對司法局的意見和建議
2021年3月16日下午,區司法局召開教育整頓征求意見座談會,邀請律師、企業代表、司法所長、服務對象和管理對象等7名代表,對全區司法行政隊伍教育整頓提出意見和建議。區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局教育整頓領導小組組長張偉主持會議。
會議通報了全區司法行政隊伍教育整頓有關情況,闡明了召開本次教育整頓征求意見座談會的目的及意義。與會代表逐一發言,對我區司法行政工作發表感觸、提出意見和建議。
會議指出,各位代表結合實際各抒己見的發言,充分反映了民意,對全區司法行政隊伍教育整頓提出了寶貴的意見和建議。會后,區司法局教育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認真歸納整理,領導小組將針對意見和建議認真梳理研究、分析原因,將整改落實體現到本次教育整頓和今后各項工作的部署當中,吸收到下一步改進工作和建章立制中來,盡快形成長效機制。
會議強調,征求意見座談會是教育整頓工作的重要環節,主要目的是堅持開門搞教育整頓,了解群眾所思所想所盼,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及時研究解決群眾合理合法訴求,做到教育整頓讓群眾參與、受群眾監督、由群眾評判。著力解決司法行政隊伍存在的政治不忠誠、執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潔、遇事不擔當、作風不過硬等問題,使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政治生態進一步優化、紀律作風進一步好轉、素質能力進一步提高、執法司法公信力進一步提升,更好地擔負起黨和人民賦予的新時代職責使命。
第七篇: 對司法局的意見和建議
(一)
貫徹落實黨中央、省關于全面依法治國、依法治省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統籌協調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提升法治促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效能,更好發揮法治對改革發展穩定的作用。統籌協調依法治市重大問題,推動法治肇慶建設,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提高黨委依法執政、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二)
推動法治政府建設高質量發展。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確保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有效,提高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發揮行政復議便民為民和化解行政爭議的重要作用。
(三)
積極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普遍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鎮街配備專職調解員,加強行業性調解組織建設,推動訴前調解、信訪調解,發揚“楓橋經驗”,努力實現矛盾不上交。
(四)
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建設實體和網上全覆蓋的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在市縣鎮村建立四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室),利用“12348”熱線和法律服務網開展電話和網絡服務,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公證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
(五)
加強普法宣傳,促進法治社會建設。全面開展法律宣傳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等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廣泛開展普法宣傳,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推動全社會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六)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監督黨員干部,筑牢廉潔自律防線,切實做到反腐倡廉。
第八篇: 對司法局的意見和建議
1.領導班子成員要帶頭檢視問題,發揚刀刃向內的自我革命精神,以對黨忠誠、對人民負責的態度,廣泛聽取意見,認真反思,找準問題,深挖根源,扎實整改,不斷深化和鞏固主題教育成果。要把主題教育與推進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將主題教育中激發出來的工作熱情和奮斗精神轉化為推動工作落實的強大動力,服務全市高質量發展大局,要對照年初制定的目標任務,扎實開展“回頭看”,查漏補缺,理出清單,提出措施,抓好落實,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成效檢驗主題教育成果。2.請市領導班子加大對我市供熱、供氣、供水、污水處理等公共事業工作的支持力度。我市污水處理廠近期存在資金困難影響正常生產的現實情況,請市政府予以協調。
對市長的意見建議:
1.立足我市實際,搶抓政策機遇,加快現代化城市建設。2.充分發揮城市帶動作用,進一步加強與兄弟城市的交流合作,在我市城市建設、產業發展、社會管理、公共服務、項目建設等方面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
第九篇: 對司法局的意見和建議
為有效推動全市司法行政隊伍教育整頓工作深入開展,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對司法行政工作和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推動司法行政工作高質量發展,3月11日上午,清遠市司法局隊伍教育整頓座談會召開。市局黨組書記、局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組長楊越主持會議。
座談會上,市局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局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范慧燕通報了司法行政隊伍教育整頓的重要意義、基本內容、目標任務及工作安排等。與會的省人大代表和律師、司法鑒定人、公證員、人民調解員、人民監督員、基層司法所、企業家、村委會、居委會及人民群眾代表就如何開展司法行政隊伍教育整頓工作,加強基層司法行政工作,高標準、高質量建設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務隊伍等方面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楊越表示,針對代表們的意見建議,市司法局將認真梳理、深入研究,堅持立行立改,能解決的馬上解決;一時無法解決的,進一步細化主體責任,明確完成時限,確保意見建議及時反饋,問題及時整改到位;對涉及長遠發展的建議納入程序,作為今后的司法行政工作內容深入開展研討,盡快形成長效機制。他強調,要堅持落實開門搞教育整頓的要求,做到教育整頓讓群眾參與、受群眾監督、由群眾評判,堅持問題導向,通過教育整頓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升司法行政隊伍的整體素質,打造一支讓黨和人民信得過、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鐵軍。
市局局長、局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第一副組長劉志英對與會人員表示感謝,并指出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契合全市司法行政實際,有很強的針對性,既指出了有待解決的問題,又提出了可行方法。會后我局將認真梳理,積極采納建設性意見,組織相關人員開展調查研究,并對各位代表的意見建議逐一進行答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