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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集合20篇

    時間:2023-04-11 模板范例 點擊:
    自查報告是一個單位或部門在一定的時間段內對執行某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的一種自我檢查方式的報告文體。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集合2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篇一】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上強調,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這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對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

      1、領導思想上認識不到位,“主體責任”需加強。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及部門主要負責人是關鍵。目前,鄉鎮部分領導干部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確的認識。有的不想抓,認為經濟和業務工作是務實,黨風廉政建設是務虛,是鄉鎮紀委的事,沒有站到整個黨委這一高度和全局來看待問題,并簡單地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同于個人廉潔自律工作;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團利益或覺得出力不討好,只喊口號或沒有下文,被動應付了事;有的不會抓,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學習、不了解,對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將落實責任制與部門單位中心工作、業務工作割裂開來,沒有融入到日常業務工作中去。

      2、黨風廉政建設停留在表面,執行和落實不夠。按照責任制要求,能將責任層層分解,制定出了一系列崗位職責、制度、目標和實施辦法,將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具體到分管領導、站所負責人、村社區負責人,并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然而,當前依舊存在將制度停留在紙上的現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責任狀簽過了,但是責任內容只停留在“明確”上,沒有行動的具體化,在制度制定和執行上一手硬一手軟,重制度輕執行,執行不嚴,落實不實。

      3、缺乏日常監督。落實責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終考核三個時段,沒有建立經常性的督導、檢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對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時間、工作在崗在位情況等作風方面進行督查,督查內容單一;黨務、政務透明度不足,公開的程度和范圍不夠,造成群眾有監督意愿卻不了解情況。致使一些地方、部門及其領導干部責任意識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動手抓一下,檢查的臨時應付一次,考核的重視一會兒,對分管部門及其下屬長期失察、失監。

      4、鄉鎮紀委職能不專,作用發揮不夠。目前,鄉鎮紀委書記大部分是兼職的職務,在其所分管的各項工作中,紀檢監察工作只占小部分,自然紀檢工作就會被忽視。雖然現在鄉鎮紀委名義上是一套班子,有紀委書記、紀委委員,日常紀檢工作主要由,而實際上也同時肩負著其他的工作,而作為兼職的紀委委員在工作上更是有其名無其實,只在緊急時臨時調度,好一點的可以參與搞一些調查,差一點的可能從來不參與紀檢工作。這都致使鄉鎮紀檢力量不足、工作被動、瑣碎,無系統性,缺乏創新。同時辦案時顧慮較多,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認為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還要落實,要協調,如果得罪人太多,給自己添麻煩。二怕影響本單位在上級中的考評成績,當前上級部門在對下級進行考核中,往往將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納入到單位的考核指標中,針對領導干部的違紀情況,按照職級進行扣分。因此,鄉鎮紀委若查出本單位干部有違紀行為,上級部門在考評鄉鎮時就會扣分,從而影響到鄉鎮的社會形象及考評成績。長久下來,自然會產生“不查反而更好”的想法。三是怕影響仕途。當前對鄉鎮干部考核,主要有班子評議、個人述職、本單位干部群眾測評幾種方式,而沒有上級相關部門的評議。由于紀檢工作職能的特殊性,如果不是好好先生,紀檢干部的綜合得分一般不會很高。如果工作認真,履職盡責,監督到位,個別紀檢干部的得分反而更低,甚至不合格。

      5、責任追究不嚴。一是由于新形勢下案件的復雜,而責任追究實施細則有待細化,對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界定也比較模糊,導致責任追究難以操作。二是農村基層職能職位缺失嚴重,許多站所屬垂直管理,人、財、物由上級統管,存在“管得住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住”,條條管理鞭長莫及,鄉鎮黨委政府的管理又視為耳邊風。三是責任追究往往取決于主要領導的態度和決心,受人的因素影響較大,鄉鎮黨委有時明知有人存在違紀行為,但為穩定全局,出現遮蓋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現象,致使該違紀人員逃脫或減輕追究。

      二、進一步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落實的建議

      鄉鎮黨委作為基層黨委,直面廣大群眾,工作千頭萬緒,鄉鎮紀委要真正實現“三轉”,關鍵在于突出鄉鎮黨委的主體責任。

      1、強化鄉鎮黨委主體責任意識。一是思想認識上要扭轉過來,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的理念,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黨委總體部署。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責任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狀況,及時解決黨風廉政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定期向縣級紀委匯報。三是鄉鎮黨委主要負責人要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種好自己“責任田”,黨委班子其他成員要根據分工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四是要強化責任追究。不講責任,不追究責任,再好的制度也會成為紙老虎、稻草人。

      2、改革鄉鎮紀委履行監督措施。一是改革鄉鎮紀委體制機制。鄉鎮紀委受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領導,以上級紀委垂直領導為主,工資與人事在上級紀委,鄉鎮紀委工作經費單獨核算,鄉鎮紀檢干部專門從事紀檢工作,不得借用或抽去搞中心工作,提高其政治或經濟待遇。二是著重解決專崗不專職的問題。明確鄉鎮紀委書記只分管鄉鎮紀檢工作,專職紀檢干部不得兼任與紀檢無關的工作,確保鄉鎮紀檢干部專職專用、主抓主業。三是支持鄉鎮紀委獨立行使辦案職權,確保紀檢干部對權力敢監督、善監督,對腐敗問題敢“亮劍”,善查處。四是對鄉鎮紀檢干部的考核重點由上級紀委評議,參考鄉鎮班子成員的評議及個人述職。

      3、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檔案工作,切實加強對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黨委書記提醒談話制度,發現村干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提醒和誡勉談話。二是全面推進村務公開和黨務公開,重點公開國家惠農政策、新農村建設的各項資金及其使用情況、集體資產處置、移民搬遷、危房改造、低保評定等群眾最為關心的問題,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三是加強項目資金監督,在規范運作上下功夫。隨著全面深化改革和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推進,農村各種惠農資金逐漸增多,由于相關法律法規制度不健全,使涉農項目領域成為腐敗現象滋生的“高發區”和“溫床”。今后,凡是涉農資金,包括糧補、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均要在鄉鎮紀委備案并向鄉鎮紀委寫出每筆款項使用情況說明,鄉鎮紀委對每筆資金的落實、支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寫出專項檢查報告,向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報告,做到運行規范,管理規范。

      4、黨委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行動上要成為落實的主體、擔當的主體。作為基層,鄉鎮黨委處在黨風廉政建設的前沿“窗口”,離老百姓最近的距離,是黨風廉政建設的“最后一公里問題”,更應該落實主體職責。一是要抓大抓急。中央的八項規定、省委的九項規定和市委的十個嚴禁及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其他事項,對專項資金,項目資金等嚴管資金的監管,要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大事急事落實到位,不能有絲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僥幸心理,并且鄉鎮黨委書記要率先垂范,做到更嚴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對一些苗頭性的問題,要早提醒、早糾正、早處理,把抓小抓早提前預警和預防做為常態性工作一以貫之。三是抓關鍵人和關鍵事。對鄉鎮黨委班子成員,村級“兩委”班子成員,特別是村級黨組織書記作為主體責任落實中的關鍵人來要求。

    【篇二】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明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是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科學判斷當前反腐敗斗爭形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對懲治和預防腐敗規律的深刻認識和戰略思考,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制度性安排。而落實主體責任,對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意義更為重大。黨委的主體責任是由黨委的領導地位和黨委統一領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主體定位所決定的。黨委能否落實好主體責任,直接關系黨風廉政建設的成效。

      抓好“牛鼻子”——如何認識主體責任

      牽牛怎么牽?最好的辦法就是牽住牛鼻子。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黨委主體責任就是要害,就是“牛鼻子”。如果黨委不負主體責任,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就會落空。

      什么是主體責任?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黨委的主體責任,主要是加強領導,選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領導和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而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就必須正確認識主體責任。

      主體責任是政治責任。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怎么管、怎么治?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就是管黨治黨的必然要求和重要舉措。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根本保障,關系人心向背、關系黨的生死存亡,關系“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實現。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總體形勢是好的,趨勢也是向好的。但是,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斗爭的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比任何時候都更為繁重、更為迫切。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全黨的重大政治任務,而落實主體責任是各級黨委必須履行的政治擔當。各級黨委要深刻認識落實主體責任的極端重要性,增強憂患意識,堅守責任擔當,決不能只重業務而不抓黨風,只看發展指標而不抓懲治腐敗,真正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來認識主體責任、擔當主體責任。

      主體責任是分內責任。抓黨風廉政建設是黨委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章》總綱明確規定:各級黨委要整體推進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整體推進包括反腐倡廉建設在內的“五位一體”黨的建設,黨委不抓誰抓?因此,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各級黨委的分內之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責無旁貸。各級黨委要牢固樹立抓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是瀆職的理念,自覺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在行動上,努力讓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風。

      主體責任是全面領導責任。中央《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第六條第一款指出: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所謂全面領導責任,就是要求我們的工作職責到哪里,黨風廉政建設的職責就延伸到哪里。要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黨委(黨組)領導成員都要堅持“一崗雙責”,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業務工作,又要加強對主管、分管的地區和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的指導和監督,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發現、督促糾正,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主體責任是直接責任。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而“執行”和“推動”不“直接”行嗎?落實主體責任既要強化集體領導的責任,又要切實落實領導干部個人的責任,做到黨委“不松手”、黨委書記“不甩手”、黨委成員“不縮手”。

      種好“責任田”——如何落實主體責任

      所謂種好“責任田”,就是對自己的“一畝三分地”真正負起責任來。種什么莊稼,什么時候種,什么時候收獲,你要負起責任。長了稗草,你要割除;有了病蟲害,你要防治。該施肥、該抗旱排澇的,要不誤時節,這才是真正負起責任。當前,在黨風廉政建設的“政治責任田”中,荒田、廢田現象比較突出。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發生腐敗窩案串案,或者在較短時間內連續發生腐敗案件;對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發生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放任縱容、袒護包庇、壓案不查或阻撓調查;對上級黨委、紀委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范圍的事項不貫徹、不部署、不落實或拒不辦理;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發生大面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對下級黨委不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問題不及時糾正、處理,或責任追究不力等等。種好“責任田”,要求我們采取有效措施,落實主體責任。

      要以深化改革為動力。一方面,要完善黨委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統一領導的體制機制。重視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作用,抓好紀檢體制改革工作,全面落實“一個強化、兩個為主、兩個覆蓋”。“一個強化”即推動黨的紀檢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兩個為主”即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兩個覆蓋”即紀委派駐監督對黨和國家機關全覆蓋,巡視監督對地方、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全覆蓋。另一方面,要把懲治和預防腐敗的要求融入各項改革的推進過程中。注重改革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對重要改革措施進行廉潔評估,避免出現制度真空,保障改革健康順利進行。

      要以制度建設為保障。要大力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創新,搞好頂層設計,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一是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根據中央和省委制定出臺的懲防體系建設第二個五年規劃,抓好責任分工和任務落實。對階段性任務,在規定時間內高質量完成;對持續性工作,結合新情況新問題推進提高;對根據新形勢新要求充實的工作,及時探索推進。二是建立作風建設長效機制。黨的十八大以來,作風建設已經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當前要著力推進由“不敢”的層面向“自覺”的層面轉變,持之以恒抓好八項規定精神的落實,堅決反對“四風”,強化激勵約束和監督懲戒機制,完善考核辦法,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三是完善權力制約監督機制。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建立下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向上級黨委、紀委述廉并接受評議制度,上級黨委、紀委主要領導同志約談下級黨委、政府負責人制度。健全“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財、物、項目等具體事務的制度和末位表態制度,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加強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

      要以“第一責任”為表率。在主體責任體系中,黨委(黨組)書記履行“第一責任”是關鍵。主體責任履行的成效如何,取決于“第一責任人”。黨委(黨組)書記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在履行“第一責任”中要親自抓、主動抓、嚴格抓、經常抓,真正做到抓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親自抓”,就是要像抓經濟工作、干部工作那樣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主動抓”,就是要打好主動仗、下好先手棋,不能事事等上級安排、依靠紀委的報告和建議,該出手時就出手,不能等問題成堆才去抓、案件頻發才去查。“嚴格抓”,就是要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查處,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旗幟鮮明地支持、扎實有效地推動紀檢機關履行監督職責。“經常抓”,就是要堅持“常”、“長”二字,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不斷推向深入。

      要以敢于擔當為根本。履行主體責任,必須講黨性、講原則、講正氣,做到敢抓敢管、嚴抓嚴管,決不能在消極腐敗現象面前當“老好人”。要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對黨員干部身上存在的問題早發現、早處置,及時“扯袖子”,甚至“大喝一聲”,制止腐敗問題于初萌。寧愿面對不理解、誤解,甚至不當的怨恨、埋怨,也不愿看到同志出問題時的悔恨和高墻里的眼淚。對腐敗問題要敢于“亮劍”,領導和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一旦發現黨員干部有違紀違法行為,決不能姑息遷就、麻木不仁,決不能護短遮丑、養癰遺患。

      用好“撒手锏”——如何追究主體責任

      “撒手锏”,是指在對戰中出其不意地用锏投擲敵手的招數,比喻最關鍵的時刻使出的最拿手的本領。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撒手锏”就是責任追究。有權必有責、權責要對等。有權力、沒責任,是治黨管黨的大忌,不追究責任,主體責任就會落空。

      健全完整鏈條。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要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有錯必究、有責必問”。要抓好明責這個前提,進一步明確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具體內容,對每一個具體問題都要分清由誰負責、負什么樣的責任,建立上下有機互動的責任體系,把主體責任落實到各級黨委,延伸到基層單位,形成上下貫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逐層分解責任,層層傳導壓力,責任到人、壓力到人。要抓好考責這個關鍵,完善考核機制,改進考核方法,完善評價體系,把平時掌握的情況、巡視中發現的問題與黨風廉政建設年度考核結合起來,綜合考察、研判一個地方一個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狀況。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其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要抓好追究這個保障,完善責任追究辦法,增強問責、追責的剛性,在具體化、程序化、規范化上下功夫,嚴格依紀依法按程序追責,防止以問責代替法紀追究,使責任追究經得起歷史檢驗。

      落實“一案雙查”。所謂“一案雙查”,就是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力導致不正之風長期滋長蔓延,或者屢屢出現重大腐敗問題而不制止、不解決的,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也倒查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既倒查追究黨委主體責任,也倒查追究紀委監督責任。如果一個地方和單位問題多多,主要領導即使自己是廉潔的,仍脫不了干系、脫不了主責,必然要被追責。前不久,安徽省委對省國土、環保系統腐敗案件進行“一案雙查”,按照黨組書記的“第一責任”,分管領導的“一崗雙責”,紀檢組長的監督責任,分別作出問責決定,并向全省通報。省紀委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格落實監督責任提出了具體要求,強調對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需要查明事實追究責任的,要認真辦理。

      激勵履行主責。在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工作中,要實事求是,區別對待,分清責任,善用“撒手锏”。對于出現的違紀問題,要弄清楚是領導干部主動發現并堅決查處的或積極支持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的,還是有失職瀆職情節甚至故意掩蓋、袒護違紀問題的。對那些有案不查、瞞案不報的單位,不僅要“一票否決”,還要對單位領導進行追責。

    【篇三】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黨風廉政建設是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廉政建設工作做得好壞,直接關系到教育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關系到教師職能作用的發揮。經過排查,由于種種原因,各學校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情況不盡人意。如有的學校領導重視教育教學工作,忽視廉政建設;有的中小學校的廉政建設責任制流于形式,落實不到位;還有的缺乏相應的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等等。

      1、各學校的黨風廉政建設總的形勢較好

      近年來,各校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先后組織開展了“黨員先進性教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和“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及“爭先創優”活動等一系列主題教育活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始終保持健康有序、向縱深發展的良好態勢,為教育的改革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1) 加強領導,把黨風廉政建設放在重要位置。黨風廉政建設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廣大工作人員提高拒腐防變能力,強化廉潔自律意識,服務發展大局具有潛移默化的促進作用。為此,上級黨組織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將其作為教育的一項重要工作。形成黨組統一領導,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黨組領導和部門負責人直接負責,紀檢監察組織協調,部門密切配合,一級抓一級,人人參與,齊抓共管,層層抓落實的長效機制。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檢查,半年有分析,年終有考評,將黨風廉政建設納入教育系統年度崗位目標責任的工作格局。

      (2) 深挖內涵,濃化黨風廉政建設氛圍。抓專題學習教育,營造黨風廉政建設氛圍。近年來,中心校結合開展作風紀律整改、黨員先進性教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和“學習實踐科發展觀”等專題學習教育活動,對教師進行全面系統的理想信念教育。通過學習教育對照查擺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引導教師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利益觀,把好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廉潔自律,遵紀守法,依法辦事。通過潛移默化的廉政教育活動,全面提高教師的職業道德素質和廉潔自律意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得到明顯提升。(三)突出重點,教育行為得到進一步規范。結合開展主題教育活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從重點崗位、重點人員入手,著力查找和解決執法行為中的突出問題。一是通過建章立制,約束執法行為。針對違規違紀易發多發環節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制定相應的規章和措施,做到有章可循、違規必究。二是加大違規違紀查出力度,對群眾舉報違紀違規執法行為,做到有舉必查,查實必處。增強了教師的自律意識,教育行為得到進一步規范,人民群眾滿意度逐年提升。三是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較好地發揮了引領示范作用。學校領導能夠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黨的廉政紀律,以身作則、依法辦事,正確行使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斷提高教育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在“做負責的教育人”方面起到了表率和帶頭作用。全體教師認真貫徹有關規定和要求,大力弘揚求真務實作風,發揚艱苦奮斗精神,自覺糾正“亂收、亂補、亂訂”等違紀違規行為,收到了較好成效。

        2、中小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在歷史急劇轉型期,人們的信仰、信念受到經濟利益觀念的沖擊發生變化,一部分同志的思想信念、教育理念、個人價值觀在一定程度上發生了改變。這些問題雖然只是發生在極少數任身上,但其后果和損失難以估量。當前,中小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仍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1) “為大局服務,辦人民滿意教育”理念有待進一步加強。受利益關系、分配方式、生活方式和區域差異的影響,相互攀比、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價值觀嚴重錯位。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就是服務發展大局、服務人民群眾、辦人民滿意教育的理念沒有入心入腦,沒有落實到具體的行動上。近年來的主題教育活動和平常的黨風廉政教育,在個別工作人員中只流于形式,走了過場,沒有觸及其靈魂。

      (2) 監督職能作用還未能得到充分發揮。一是由于體制和機制上的不健全和完善,學校的監督職能相對弱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監督工作的效果。二是學校領導思想認識不夠,學校領導對教師的不作為,見之認之,有些還進行包庇,導致上級監察內容不全面,處理不及時,違紀違法問題得不到有效遏制。三是學校內部監督措施還不夠有力,制約機制還不夠健全,不能有效發揮監督作用。

      3、適應形勢發展需要,各學校的黨風廉政建設應采取以下幾項對策

      (1) 進一步強化職業道德、法紀廉政教育。一個人的職業價值取向,道德水準和精神追求,決定著其生存價值和行為取向。沒有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利益觀,不滿生活現狀,不思工作進取,就會滑向深淵。因此,加強職業道德、法紀廉政教育,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的重要前提。要針對當前中小學校教師的思想狀況,把握好新形勢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規律和特點,不斷豐富教育內容,創新教育方式,保證教育覆蓋面,使教育真正入耳入腦入心,切實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使全體教育工作者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科學發展觀;要不斷加強預防職務犯罪教育,使全體教育工作者知法守法;要不斷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重點抓好先進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要抓住逢年過節、婚喪喜慶、群眾有意見、社會有反映的時機,有的放矢地開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全體教育干部樹立"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思想,進一步增強法紀觀念、廉政意識,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底線。

      (2) 加快制度創新和機制完善。隨著經濟形勢的不斷發展,腐敗的手段、方式花樣翻新,必須認真研究新形勢下腐敗現象發生的特點和規律,針對權力運行的薄弱環節和腐敗多發易發的部位,推進從源頭上預防和懲治腐敗的制度改革和創新。要進一步健全民主決策制度,完善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制、班子議事規則,增強決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和個人說了算;要完善財物管理制度,進一步改進經費支出審批辦法,認真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加強大宗物品采購和工程招投標的管理,努力形成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

      (3) 強化監督制約力度。沒有監督的權力容易滋生腐敗。因此,必須把科學配置權力和有效監督結合起來,改進監督方式,加大監督力度,強化過程監督,形成嚴密的監督網絡。要不斷完善黨組民主生活會制度、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勤廉公示制度、談話和誡勉制度;要進一步推進黨務公開和責任制,實行文明和陽光操作;要在構建糾、評、建機制和建立黨風廉政監督員等監督制度的基礎上,加大信訪和輿論監督力度,把權力置于嚴密的監督之下,不斷增強權力行使的公開透明度,創造人民群眾能夠監督、方便監督、敢于監督的條件,切實增強監督實效。

      (四)黨風廉政建設要激勵和制約同步。針對教育工作實際,要不斷健全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要做到激勵和制約同步,使其獲得與責任和貢獻相符合。激勵必須與考核制約同步,不能只講報酬,不講奉獻,只講增加收入,不講貢獻與責任。激勵要到位,考核要嚴格,最大限度調動教師的積極性。對年度目標任務完成好的同志給予相應的廉政工作獎勵;對那些由于違法違規等人為因素給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造成重大損失的、給教育造成嚴重影響的人,不僅要扣其所得,還應依法追究其責任。只有這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才能有序推進,健康發展。總之,通過全體教師的共同努力,我中心校較好地完成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項工作目標,一年來全體教師沒有發生一起違法違紀案件,無一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我們雖然在廉政建設方面做了一點工作,但是與上級的要求自知還存在差距。廉政建設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必須常抓不懈。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們決心在上級的領導下,更加嚴格要求自己,從自身做起,在以身作則的同時,狠抓全體教師隊伍廉政建設,努力造就一支過硬的教師隊伍,為我鄉教育事業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篇四】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今年我市開展的“作風轉變暨環境創優”活動,給全 市帶來了一股清新務實之風,給各項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機和 活力。在這次活動中我認真對照自己平時的實際工作及思想 動態,查擺了自己自參加工作以來在思想、作風、紀律等各 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并希望以此為契機,洗滌思想上的塵 埃,更好地將“作風轉變暨環境創優”活動精神運用到實際 工作當中。

      一、認真查擺,認清自身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理論學習不夠深入。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當中, 個人學習不夠,對新聞、時事關注時間不足,沒有形成按時 學習的習慣,導致對一些新的政策、信息理解不夠透徹、不 夠及時,不能準備把握時事脈搏和社會趨向。

      (二)工作方式不夠靈活。工作方法以及處理事情的 方法比較簡單,缺乏創新精神,工作還不夠扎實,有時對問 題不作深層次的分析,思考不夠深刻,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 完善會給自己的工作帶來動力。

      (三)服務意識不夠強。對待工作不能始終保持熱情 的態度,當手頭工作稍多時,性子就有些急燥,如遇到需重 復解釋的問題時, 顯得沒有耐心, 沒有合理調整自己的情緒。

      二、深刻剖析,查找產生這些問題的根源

      存在上述這些問題的存在,雖然有一定的客觀因素, 但更主要的還是主觀因素所造成。在這段時間,我對自身存 在的主要問題和不足也多次進行認真反思,深刻剖析產生這 些問題的根源與危害,從主觀上查找原因,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自我要求不高, 沒有養成好的學習習慣, 對知識的學習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大多時候只是滿足完成 本職工作,而沒有自覺地去學習,理解性地學習。

      二是業務 用的著就多學一點,用不上的就少學一些,有滿足于一般的 思想。

      三是工作方法以及處理事情的方法比較簡單。

      三、努力整改,做一名合格的紀檢監察干部

      (一)加強學習,提高理論素養。牢固樹立終身學習 理念,做終身學習的紀檢監察干部。不斷加強政治理論、黨 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時事政治學習,始終堅持理論聯系 實際,不斷地增強各方面的能力,更好地為黨和人民工作。

      (二)改進作風,強化服務意識。發揚務實求真的作 風,破除急躁情緒,迎難而上,對自己要從嚴教育、從嚴管 理、從嚴監督,造就不唯書、不唯上、只唯真、只唯實的工 作態度。

      (三)解放思想,適應工作要求。用新的思維去發現、 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保持積極向上、昂揚奮發的精 神狀態,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堅持高標準、嚴要求,以適 應新時期、新形勢工作的要求。

    【篇五】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目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過程中值得商榷的問題

      一是認知上有“誤區”。主要表現是:個別單位、部門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等同于一般的單項工作責任制,把黨風廉政建設這個事關系統全局性問題,僅僅看成是某一個或者是幾個主要領導人的事情,認為與本部門和本人無關,只要認認真真把業務工作抓上去就行了。

      二是責任上有“盲區”。個別單位班子及其成員貫徹落實責任制只滿足于一般部署和要求,具體指導、過問和檢查落實不夠。有的單位責任制領導小組形同虛設,“一崗雙責”只是停留在紙上,掛在墻上,小組成員很少去認真研究、分析和主動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是追究上有“庫區”。主要表現是:有的單位對有影響本單位目標考核的違紀違規案件,能捂則捂,能遮則遮,凡事講“勾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怕影響單位經濟利益;有的單位出了責任問題,由于工作職責不清,任務不明,很難確定對誰進行追究;

      四是考核上有“統區”。由于缺乏科學的考核體系和方法,考核結果的公平性、客觀性受到置疑,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的權威性逐漸削弱,考核結果不能發揮應有的效果。同時,廉政考核和勤政考核合二為一的現象普遍存在,勤政考核取代廉政考核的趨勢明顯。

      二、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的有關建議

      第一、夯實組織機制,落實“主體責任”,使責任制工作實現由“要我抓”到“我要抓”,由“被動抓”到“主動抓”,由“部門抓”到“全員抓”的轉變。堅持“黨委(組)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責其職”的領導體制。各單位“一把手”要把“一崗雙責”真正落到實處,“一把手”重視是核心,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其它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貫穿到業務工作的始終,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的工作制度。黨組織領導帶隊考核制度,上級黨組織領導同志在任期內,必須親自參加一次以上對下級班子和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同時不定期帶隊進行調研,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每年要在民主生活會、干部職工大會上把責任制的執行情況作專題報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定期會議制度。至少每三個月應召開一次會議,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第二、細化責任目標,責任分解到位,要突出解決“誰來抓、怎么抓、抓得怎么樣、抓不好怎么辦”的問題。責任分解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基礎,也是實施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與獎勵的前提。因此,責任分解應當遵循“明確、具體、量化、可行性”的原則,確保責任落實到位。“明確”,就是要層層分解責任目標到有關職能部門和具體人,不能使責任目標太籠統和原則化、概念化、公式化,“責任狀”一簽了之,沒有什么實質意義;“具體”,就是要區別不同情況,突出單位特色,按各單位實際確定責任目標;“量化”,就是要看得見、摸得著,賦予責任者具體的工作任務與標準,使之知道該如何做,不該如何做,便于追究、獎懲,為了保證黨風廉政考核的系統性,必須創新廉政考核內容,實行內部考核和外部評價的有機結合。在內部考核方面,考核內容主要包括“預警機制、履行職責、執行紀律、接受監督、查案懲處”等五個方面。在外部評價方面,主要考察社會公眾對當地黨風廉政和反腐敗的親身感受和主觀認知,主要包括“干部作風、依法行政、廉潔從政、廉政效能”等四個方面。干部作風主要包括思想作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和學習作風等;依法行政主要包括行政處罰、行政審批、行政監督、行政救濟、政務公開等;廉潔從政主要包括自我約束、公務節儉、職務消費、職權運用和干部選拔等;廉政效能主要包括落實中央或上級政策、黨政部門辦事效率、懲治腐敗、社會風氣以及經濟與社會發展等;“可行性”,就是責任目標要定得合適,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便于責任者執行落實。

      第三、嚴格責任考核,做到獎懲分明,對考核對象,特別是領導班子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精確的判斷。必須依據目標制訂考核內容、評分標準和考核程序,力求規范、科學、有效,要堅決維護考核的嚴肅性,逐條逐項全面檢查,防止走馬觀花,既要聽單位領導匯報,更要聽群眾評說,既要考察面上的工作,更要研究深層次的問題,既要做到全面檢查考核,更要突出敏感性的問題,既要量化測評打分,更要看實際工作成效,切忌以一般性的檢查代替責任考核,杜絕打“人情分”、“印象分”的問題,防止高分掩飾下的問題和隱患。責任考核的終極目的在于總結推動下一步的責任制工作,獎懲則是其重要的組成部分。為此,責任考核要做到“四個結合”,一是與業務工作相結合;二是與領導干部的獎懲相結合;三是與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相結合;四是與記功、評選先進相結合。總之,考核工作要全面過細,認真扎實,獎優罰劣,視實際情況,對在責任制考核中成績優秀的要給予表彰、獎勵、宣傳,優先提拔使用、晉職晉級;對評定不稱職的,或存在嚴重問題的要警示、誡勉、通報、免職、降職降級,使無為者無位,觸動其思想靈魂。對考核工作中發現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要向責任對象發出《預警告知書》,適時提醒并督促解決;對存在問題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落實,并對牽頭責任單位發出《督辦通知書》,責成其及時有效地解決其牽頭范圍內的問題。

      第四、強化責任追究,嚴肅執行紀律,使各級領導干部牢固樹立責任追究意識,做到凡違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規定的,都要追究責任,決不放縱袒護、姑息遷就。一是要開展領導問責。對責任制考核一次不合格的領導班子,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取消當年的評優資格,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連續考核兩次不合格的,主要負責人應引咎辭職,問題嚴重的要追究黨紀責任。對于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領導班子,實行公開曝光并實施末尾誡勉,對主要負責人予以調離直至免職。二是要實行責任再追究、向上追究和終生追究。發現應追究而未追究或追究明顯偏輕的問題,應責令下級黨組織再追究;對不認真履行職責,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屬出現違規違紀問題的,應向上追究,追究主要領導、直接領導的責任;對重大決策、重大工程項目出現問題的依法依規實行終生追究,避免責任對象的短期行為和僥幸心理。三是要突出責任追究的重點。把組織人事、財務管理、物資采購、基建工程、行政審批、項目管理等職能部門作為責任追究的重點部門,把沒有履行或沒有正確履行職責而導致主管、分管范圍內出現違紀違法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作為責任追究的重點對象。

    【篇六】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存在的問題

      主要表現在:(1)思想認識不夠到位。有的領導責任意識不夠強,認為抓稅收任務的完成是務實,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務虛,把責任制的落實當成額外負擔。因此,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習慣于會議安排、學習文件、嘴上安排多,具體措施少。(2)結合實際不夠到位。從目前情況看,有的單位沒有針對本單位實際,制定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責任內容,對責任制內容沒有細化、量化,不夠具體明確。(3)督促檢查不夠到。有的單位責任制考核檢查的方式,方法簡單、考核指標體系不夠科學,平時很少督促檢查,到了年終搞突擊,應付了事,使責任制流于形式。(4)責任追究不夠到位。有的單位出了問題不想追究,不愿追究,有的還說情阻撓,隱情不報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是有的領導怕影響單位榮譽,影響個人業績,影響同志情感,不想得罪人,使責任追究總是難以到位,影響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二、人本管理理念,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一)加強教育。一是針對特點,增強指導性。教育內容要體現個性,做到一把鑰匙開一把鎖,重點幫助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解決好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問題,引導他們始終信守權為民所用的正確原則,始終保持高尚的品格和情操。二是把握動向,體現前瞻性、注意抓住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時打預防針,多提要求,教育黨員干部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時刻檢點和反思自己的言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警鐘長鳴,使黨員領導干部清楚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做了會有什么后果,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把“紅燈”亮在“越軌”之前。三是創新方法,強調多樣性。由于黨員干部的職務不同,思想水平不同,年齡結構不同,文化層次不同,工作崗位不同,黨風廉政教育方式方法要靈活多樣。四是著眼長遠,注重預見性。要把握黨員干部的思想動態,把現實教育與長遠教育結合起來,善于預見復雜形勢下黨風廉政教育工作的趨勢,立足現實,著眼長遠,做到教育在先,引導在先,及時明確有關紀律,完善有關制度,強化防范。

      (二)認真貫徹落實。創新權力運行機制,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對于權力過于集中的部門,要適度分權,使集中的權力分散化,陷落的權力公開化,特別是對人、財、物和項目的審批,要建立科學合理的權力運行機制和程序,形成相互制約,防止權力過分集中失去監督而濫用職權的行為發生。有條件的單位要對重要崗位人員實行崗位交流。創新權力監督方式,發揮專門機關和民主監督的作用,以紀檢監察部門為主組成巡視組,賦予其檢查權和一定的糾舉權,通過明察暗訪對干部的運作情況、廉潔自律情況、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情況進行監督,認真落實廠務公開制度。

      (三)管好人。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選準人,用好人,管住人,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全面實行任用干部民主推薦制,任前公示制,公開選拔制度和競爭上崗制,逐步實行考察預先制、差額考察制、考察結果通報制和討論干部無記名投票表決制。

      (四)管好錢。強化企業管理,堵住腐敗的“財源”和“物源”。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大額度資金的運作必須經過本單位資金管理預算委員會或領導班子集體研究,任何人不得擅自決策。二是增強資金管理和使用的透明度,定期審計經營成果。三是加強對基層財務工作的監督,條件成熟的單位可實行財會人員委派制,并定期輪換。

      (五)抓監督檢查。一是對《廉政準則》和總局三個配套文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防止領導干部貪污腐化、違規經商、違規用人等腐敗問題的發生。二是對稅收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防止越權減免、收人情稅、收過頭稅等違反稅收政策問題的發生。三是對納稅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重點防止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和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以及語言粗魯、態度蠻橫、工作簡單粗暴等問題的發生。四是對工作紀律的監督檢查。重點防止不按時上下班或者上班時間炒股聊天、喝茶打牌等與工作無關的現象發生。五是對稅收票據的監督檢查,重點防止頭大尾小、稅款不及時入庫等問題的發生。六是對財經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由于實行了陽光津貼,各種津補貼都很規范,使地稅干部的收入較以前有所減少,很容易發生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要重點防止亂發獎金、公款送禮、公款旅游等違紀行為的發生。七是搞好干部離任審計,重點防止突擊花錢、貪污浪費等現象的發生。在監督檢查中要堅持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經常檢查與專項檢查、傳統監督檢查和現代科技手段相結合,及時發現和監督整改各類問題,爭取紀檢監督工作的主動權。

      三、結束語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保證反腐倡廉建設領導責任落到實處的有效舉措,也是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制度保障。隨著我市地稅系統反腐敗斗爭的深入,給如何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們要在各級黨組織的領導下,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不斷探索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新經驗、新方法,推動我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更大的成就。

    【篇七】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我街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對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思想認識還不夠到位。作為街道領導班子,對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的認識不到位,貫徹責任制的積極性不高,工作被動應付,存在畏難思想,怕招怨、怕捅婁子、怕失面子,對責任范圍內干部身上存在的問題不愿指出、不愿批評。甚至錯誤地認為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抓得太緊會束縛手腳,會影響基層干部工作積極性,影響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以致把抓經濟建設和抓廉政建設對立起來。

      (二)黨委把精力擺在了全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疏于了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平常重點把干部擺在發展第一線,注重工作進度和成效,而對黨員干部學習教育不深刻不具體,對部分干部平常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批評教育蜻蜓點水,未嚴格追蹤抓整改落實。

      (三)制度制定了不少,執行落實的卻不多,工作開展監督不力。要緊緊抓住正確行使權力、落實是關鍵,平常疏于制度的落實,干部缺少約束和監督。

      二、我街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措施

      目前黨委深刻認識到;推進街道黨風廉政建設,就要長期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__指導思想,深入開展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__斗爭。實現全街黨員干部秉公用權、廉潔從政,進一步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切實解決干部作風、機關效能、發展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以黨風促政風帶民風,為推動街道建設發展再上新臺階,創造風清氣正、和諧共進的良好環境。黨委決定當前和今后長時期內具體從以下幾個方面抓起:

        1、抓學習教育,提高干部自身素質。

      堅持貫徹《廉政準則》為切入點,抓好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學習和黨員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紀律教育,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題的教育活動。一是以學習《廉政準則》為重點,側重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兩個條例;二是堅持黨報、黨刊中刊登和市紀委處理違紀黨員典型案例的學習;三是組織干部學習先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的先進事跡,激勵他們積極進取,奮發有為。四是每月組織干部學習一次法律、法規知識。促進黨員干部自覺增強道德約束力和紀律觀念,不斷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拒腐防變能力,為苗圃街道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奠定堅實的政治思想基礎。

      2、抓管理,規范干部日常行為。

      黨風廉政建設的生命力在于抓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的重點是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群眾工作紀律。自覺做到: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獨斷專行,軟弱放任;依法行使權力,不濫用職權,__;廉潔奉公,不接受任何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利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的影響謀取私利;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親,營私舞弊;艱苦奮斗,勤儉辦事,不奢侈浪費,貪圖享受;勤政務實,不弄虛作假,與民爭利。黨政__應該帶頭示范,堅持執行和落實領導干部不準收受現金、有價證券、不準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費娛樂等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定期召開好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

      3、抓政務公開,抓財政管理,接受群眾監督。

      一是對每位領導和干部職務、職責進行張榜公開,公示上墻,便于群眾辦事;二是對財務收支情況每個季度核實一次,增強財務管理的督查,嚴格控制非生產性費用,禁止和杜絕不合理開支;三是每年由街道紀委書記和分管經濟的辦事處副主任牽頭,組織街道紀委、經濟辦有關業務人員,成立財務檢查審計小組,通過一查、二看、三聽、四審,對街道各股室和各社區財務進行全面檢查審計,切實杜絕財務漏洞。通過檢查,弄清財務管理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有效促進街道社區兩級財務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保持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4、強化廉政知識宣傳,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街道黨委要加大黨風廉政知識宣傳、宣講力度,通過舉辦培訓班、網絡、宣傳車、廉政知識競賽、廉政歌曲傳唱、標語等形式,切實加強黨風廉政知識宣傳,通過宣傳活動,進一步增強黨員干部的廉政意識,激發引導群眾積極參與廉政監督活動,營造良好的廉政輿論氛圍,努力在全社會營造干群人人講廉政,齊抓共管促廉政新局面,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在我街更加深入扎實的開展,取得更大成效。

    【篇八】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20xx年1月15日,縣委對我鎮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下發《大洛鎮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問題清單》。鎮黨委對存在的問題高度重視,專門召開黨政班子會進行研究討論,逐項對清單上的問題進行責任分解,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整改期限。現將問題清單的整改責任分解如下:

        一黨委的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壓力傳導不到位,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整改措施:

      ⒈加強教育,明確責任。進一步加強對主體責任的宣傳教育,做到黨風廉政建設教育與主體責任教育同開展、同落實,經常提,重點講,強化黨委及班子成員對主體責任的認識。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從解決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入手,明確主要領導與分管領導、牽頭單位與配合單位的職責范圍和責任界限,以清單條目式列出黨委班子共性責任和班子成員個性責任,層層推進抓落實。

      2.壓力傳導,明細考核。自上而下逐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和承諾書,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使基層所有的黨組織書記都承擔主體責任的壓力。細化主體責任清單考核方案,量化考核指標,對考核不達標的,不履行主體責任或履責不力的嚴格責任追究。

      3.重點部署,創新載體。在關鍵領域、重點工作、關鍵節點對各黨組織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查閱有關文件、會議記錄、檔案等履責痕跡,對未落實到位的進行督辦,限期整改。暢通電話舉報、網絡平臺等渠道,充分接受群眾對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和建議,開展民意調查、對黨風廉政建設開展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將測評結果作為評價黨組織班子及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的重要指標。

      整改期限:長期

      二紀委的監督責任落實不夠有力,執紀監督力量不足,聚焦主業不夠。

      整改措施:

      1.加大巡查力度。嚴格按照《遵規守紀巡查工作制度》,抓好巡查,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2.嚴格紀律監督。堅決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加強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決定執行和上級黨委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執行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嚴格執行黨的各項紀律,嚴肅查處違反黨紀行為。

      3.深化作風督查。加強對工作作風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持之以恒反對和糾正“四風”,推進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嚴肅查處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典型案件,對典型案例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強大震懾。

      4. 強化警示教育。對黨員干部作風、紀律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對苗頭性問題及時約談提醒,加大誡勉談話力度,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開展理想信念、宗旨觀念、廉潔自律和警示教育,促進黨員干部廉潔從政。

      5.積極查辦案件。始終把案件查處、信訪舉報工作作為工作重點,通過公布舉報郵箱和舉報電話,確保信訪舉報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加大查辦案件力度,嚴格按照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的查辦案件方針要求,切實解決群眾身邊的違紀問題。

      整改期限:長期

      三遵規守紀巡查開展不扎實,發現問題能力不足,效果不明顯。

      整改措施:

      1.豐富巡查方式。采取個別談話、考紀考規、集中座談、查閱資料、查閱賬冊、受理來信來訪、民主測評、延伸巡查等方式開民巡查。

      ⒉積極拓寬案源。要重視信訪舉報工作,對有關檢舉、控告的群眾來信來訪要認真分析、排查;要主動出擊,多與相關部門及其他執法執紀機關業務部門溝通,加強橫向聯系,實行信息共享,從中獲取線索;加強對鎮所屬單位執行政策、財務管理、惠農強農、扶貧、征地拆遷等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從中發現案件線索,深入實際,深入一線,傾聽群眾呼聲,向老百姓要案件線索。

      整改期限:長期

      四村務管理不規范。執行《沙縣村集體會計委托代理規定》、《關于推行“六項機制”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村級組織建設的若干意見》不到位,監管不到位。

      整改措施:要求轄區各村嚴格執行《沙縣村集體會計委托代理規定》、《關于推行“六項機制”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村級組織建設的若干意見》規定;加強對村務管理的監管力度,實現村級組織各項工作有序規范;進一步完善村級黨務村務公開、村級招投標、村級財務管理、村干部管理等制度,并抓好落實。

    【篇九】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自十八大以來,隨著“老虎、蒼蠅”一起打,一些省部級領導干部,尤其是國家級領導干部相繼落馬的現象引起了社會的普遍關注,這些領導干部的腐化墮落,固然有其自身修養不夠、自我要求放松的主觀因素,但客觀上也反映出我們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過程中還存在著薄弱環節。

      一、責任主體意識不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賦予責任主體具體的責任內容,而責任內容需要通過責任主體的具體工作才能實現。在實踐中,一些單位存在責任主體不清、責任觀念淡薄的狀況。特別是那些主抓經濟工作的行政干部、業務干部,認為抓黨風廉政建設與經濟建設關系不大,過度地強調抓黨風廉政建設有“不務正業”之嫌,忽視了廉政建設與經濟建設之間的互動關系。歸結起來有四種錯誤傾向:一是認為黨風廉政建設是黨委、紀委的事,與已無關,甚至片面地認為實行責任追究就是搞株連,因而“不想抓”;二是不是從正面去認識反腐敗斗爭的成果,而是消極地認為腐敗現象日趨嚴重,積重難返,靠建立責任制解決不了什么問題,信心不足,因而“不愿抓”;三是出于自己小集團利益考慮,認為抓早了、抓緊了、抓狠了,單位和個人吃虧,因而“不真抓”;四是一些本應對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責任的領導干部,由于不學習不研究,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了解,對如何結合本單位實踐、抓什么心中無數,因而“不會抓”。以上種種思想認識上的“軟性”,必然導致行動上的“脆弱性”,使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從內容到形式都不能與本單位、本部門的實際工作緊密結合,發揮其應有的功效。

      二、責任主體落實“疲軟”。主要在三個環節上存在差距:一是在貫徹落實過程中很難形成良好的實施環境和氛圍。二是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落實缺乏全過程的監管。三是配套制度不到位。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際運行過程中,開發區作為組織協調的紀檢監察力量比較單薄,難以保證責任的進一步落實。

      三、主體責任追究“虛浮”。表現在主客觀兩個方面:從客觀方面說,責任劃分的復雜性導致責任追究難以執行。從主觀方面說,原則性不強,查處過寬,導致責任追究難以到位。但相比較而言,主觀方面的原則性不強,斗爭性較差是造成執行難的主要原因。比如要認定某一不良后果為何地、何人、何時所為,難度很大。而且不良后果往往具有滯后性和隱蔽性,尤其是決策失誤、用人不當的問題。要解決以上存在的問題,應完善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強化主體意識。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首先要提高責任主體的認識,只有認識到位,才能有抓好這項工作的自覺性。要通過學習中央、省委、市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學習國家、省、市等領導同志在歷次紀委全會上的重要講話,深刻理解和掌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大意義和具體內容,認識到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責任主體本身必須承擔和履行的基本職責,自覺地擔負起三個方面的責任:一是負起總攬的責任。從整體上做出反腐敗斗爭與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部署和安排;二是負起決策的責任。對本系統、本部門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進行及時認真查處;三是負起協調的責任。對一些涉及全局性的問題,黨政“一把手”要親自出面協調,為責任制的實施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另外,還要加強對責任追究重大案件的宣傳,利用典型案件進行落實責任制的警示教育,觸及每一位領導干部的思想靈魂,進而在整體上增強貫徹落實責任制的積極性、主動性。

      二、強化領導責任。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追究,被追究的錯誤必須是黨風廉政建設的范疇;責任追究的對象必須是各級領導干部;發生的事件必須是與領導干部職務、權力所產生的責任緊密聯系的。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基本目的,在于從制度上保證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負起領導責任,科級以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應是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點。要使領導干部意識到,并非自身沒事就沒事,作為領導,分工的工作出了事,下屬出了事,自己同樣有事,這樣就可以促使其在約束自己的同時,也管好下屬、親屬和家屬。在追究領導責任時,特別是那些集體研究決定的問題,除主要責任人承擔責任外,班子集體也要總結經驗教訓,并承擔責任。

      三、強化考核體系。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涵蓋內容十分廣泛,要保證對責任主體責任制考核的真實全面,就必須對責任內容進行細化,對程序進行規范。在內容上,要確保“三個突出”:突出責任主體對本單位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總責。從負總責的角度出發,強調責任主體的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崗位職責,提出具體要求;突出體現黨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員的表率作用;突出對實際工作的指導。為保證檢查考核的真實有效,要注意完善配套制度的建設,如評議制度、檢查制度等。特別是檢查制度,要將檢查結果作為考核獎懲的依據。特別要強化領導干部個人責任,要求被考核的領導干部不但要報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工作情況,還要詳細報告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方面的內容,逐項登記個人住房、因公因私出國出境、公務用車,以及是否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個人經商辦企業或在企業擔任職務,是否違規干預插手自己職責范圍內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采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介機構服務等市場經濟活動,從中收受好處費等方面的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必要材料。

      四、強化追究程序。責任追究首先由黨的領導班子決定。黨組織形成追究意見后,誰去追究,應根據追究的形式、內容來決定。追究的內容屬于誡勉談話、批評教育的,按照有關規定由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或指定的單位負責實施。需要動用組織措施,免職或調整其職務的,要根據黨委的意圖,由組織人事部門來實施追究;需要動用黨紀、政紀的,由紀檢監察部門實施追究;需要動用法律的,由司法部門實施追究。責任追究的內容不外乎黨紀、政紀、法紀、組織等手段,要根據其責任大小,根據追究后的效果如何來決定。要依據錯誤事實,分清層次,實事求是地采取相應的處理方式。

    【篇十】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存在的問題

      (一)主體責任壓力傳導不夠到位。一是市委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還比較少,特別是就逐級壓實各級黨委主體責任具體研究少,存在上緊下松、逐級傳導壓力不夠的問題。二是在落實主體責任上跟蹤問效不到位,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監督檢查開展較少。在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方面,把案件查辦單純的靠給紀委,對違紀案件專題研究少、親自督辦少,追責力度有待加強。三是問責力度不夠。問責黨員領導干部主要集中在違反工作紀律方面,與問責條例要求的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問責的六種情形相比還有偏差。在追究主體責任時,擔心追責過重影響單位整體工作,導致問責方式大多運用通報、誡勉等,問責利器作用發揮不夠。制度建設還不完善。制度制定缺乏精準性和可預見性,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從以治標為主向標本兼治轉變的創造性、實效性還不強,制度總量還比較少,作風制度建設尚不完善的問題依然存在。五是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對農村黨員干部有效管理不夠,個別基層黨員干部黨的意識不強、黨的知識匱乏、對黨員的權利義務了解不深,影響了基層黨組織先進性作用的發揮。

      (二)組織生活制度落實還不到位。一是“三會一課”等制度存在內容單一、形式呆板、質量不高、效果不好等問題。有的鄉鎮黨組織以民主測評代替組織生活會,沒有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二是民主集中制執行不認真。涉及不到自己分管的工作,班子成員發表意見少,發揚民主不夠;個別鄉鎮黨委議事規則不完善,相關制度不健全。三是黨員教育管理不嚴格。有的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對黨員教育管理認識有偏差,對業務工作抓得多,安排落實多,把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看作“軟”指標,對黨員干部教育重視不夠.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意識不強,認識不足,存在定位不準、責任不清、操作性不強,落實不到位,推進不力等諸多問題,嚴重制約主體責任的推動落實。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僅限于開會、講話和簽責任狀,很少具體研究和推動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工作,具體指導和檢查落實不夠,沒有充分發揮黨委龍頭和帶動作用。

      (二)履職盡責不深入。有些單位落實“主體責任”,依然存在“以文件落實文件、以會議貫徹會議”的現象。照抄照搬上級文件,并沒有結合所在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出本單位切實可行的操作辦法,沒有針對本單位特點,將主體責任細化落實到位,更沒有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

      (三)日常監督不到位。落實責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終考核三個時段,沒有建立長效性的督導、檢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對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時間、工作在崗在位情況等作風方面進行督查,督查內容較為單一;黨務、政務透明度不足,公開的程度和范圍不夠,造成群眾有監督意愿卻不了解情況。致使部分領導干部責任意識淡薄,對分管單位和科室及其下屬了解不到位。

      (四)考評結合不完善。在實際工作中如何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進行科學的、有效地綜合考評,方法方式還不多。對檢查落實“主體責任”的考核,存在考核檢查不深入,發現問題能力不強,群眾參與途徑不寬等問題。在考核結果的運用方面,存在著考核結果與干部評先評優聯系不緊的現象。

      三、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對策建議

      (一)增強主體責任意識。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如集中學習、培訓班、專題講座等方式,深刻理解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把握主體責任的內涵和基本要求,進一步明確黨風廉政建設是黨委的首要責任、全面責任、份內責任、直接責任,是黨委的主業。黨風廉政建設是一項十分艱巨的工程,黨委要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建立措施有力、要求明確、分工具體、落實到位、追責嚴歷的工作機制。督促各職能部門認真履職,開成通力協作、齊抓真管、上下聯動、層層負責的工作格局和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強大合力,充分調動各方面參與的積極性。

      (二)完善主體責任體系。黨委主體責任主要包括黨委領導班子的集體責任、黨委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班子分管領導的領導責任和局屬單位(科室)負責人的具體責任,從而構成了完整的主體責任的責任體系,相互協調,相互促進,互為條件,又互為目的。在具體工作中,要充分體現該誰負責的誰負責,明確各自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具體責任,避免職責不清、任務不明的現象。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常抓不懈,持續好轉。為此要重點抓好黨政一把手的黨風廉政建設,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的局面。對責任要量化分解,標準統一,任務明確,制度健全,落實到位。

      (三)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真正要把黨風廉政建設落到實處,在黨員干部中生根發芽,就要進一步完善機制,在真抓、實做、教育、引導、強化落實上下功夫。監督到位。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制度,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制度,落實黨委主體責任二級巡察制度和黨委主體責任約談、問責制度。檢查考核到位。檢查考核必須緊密結合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實際和“兩個責任”情況具體確定考核內容、考核方式等。要想取得實效,考核內容要具體全面,符合實際,便于操作;考核方式要以上級黨委為主體成立考核組對下級黨組織進行定期考核。完善考評獎懲辦法,對好的進行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進行通報批評,保證整改到位,真正使黨委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篇十一】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目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過程中值得商榷的問題

      一是認知上有“誤區”。主要表現是:個別單位、部門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等同于一般的單項工作責任制,把黨風廉政建設這個事關系統全局性問題,僅僅看成是某一個或者是幾個主要領導人的事情,認為與本部門和本人無關,只要認認真真把業務工作抓上去就行了。

      二是責任上有“盲區”。個別單位班子及其成員貫徹落實責任制只滿足于一般部署和要求,具體指導、過問和檢查落實不夠。有的單位責任制領導小組形同虛設,“一崗雙責”只是停留在紙上,掛在墻上,小組成員很少去認真研究、分析和主動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是追究上有“庫區”。主要表現是:有的單位對有影響本單位目標考核的違紀違規案件,能捂則捂,能遮則遮,凡事講“勾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怕影響單位經濟利益;有的單位出了責任問題,由于工作職責不清,任務不明,很難確定對誰進行追究;

      四是考核上有“統區”。由于缺乏科學的考核體系和方法,考核結果的公平性、客觀性受到置疑,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的權威性逐漸削弱,考核結果不能發揮應有的效果。同時,廉政考核和勤政考核合二為一的現象普遍存在,勤政考核取代廉政考核的趨勢明顯。

      二、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的有關建議

      第一、夯實組織機制,落實“主體責任”,使責任制工作實現由“要我抓”到“我要抓”,由“被動抓”到“主動抓”,由“部門抓”到“全員抓”的轉變。堅持“黨委(組)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責其職”的領導體制。各單位“一把手”要把“一崗雙責”真正落到實處,“一把手”重視是核心,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其它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貫穿到業務工作的始終,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的工作制度。黨組織領導帶隊考核制度,上級黨組織領導同志在任期內,必須親自參加一次以上對下級班子和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同時不定期帶隊進行調研,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每年要在民主生活會、干部職工大會上把責任制的執行情況作專題報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定期會議制度。至少每三個月應召開一次會議,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第二、細化責任目標,責任分解到位,要突出解決“誰來抓、怎么抓、抓得怎么樣、抓不好怎么辦”的問題。責任分解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基礎,也是實施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與獎勵的前提。因此,責任分解應當遵循“明確、具體、量化、可行性”的原則,確保責任落實到位。“明確”,就是要層層分解責任目標到有關職能部門和具體人,不能使責任目標太籠統和原則化、概念化、公式化,“責任狀”一簽了之,沒有什么實質意義;“具體”,就是要區別不同情況,突出單位特色,按各單位實際確定責任目標;“量化”,就是要看得見、摸得著,賦予責任者具體的工作任務與標準,使之知道該如何做,不該如何做,便于追究、獎懲,為了保證黨風廉政考核的系統性,必須創新廉政考核內容,實行內部考核和外部評價的有機結合。在內部考核方面,考核內容主要包括“預警機制、履行職責、執行紀律、接受監督、查案懲處”等五個方面。在外部評價方面,主要考察社會公眾對當地黨風廉政和反腐敗的親身感受和主觀認知,主要包括“干部作風、依法行政、廉潔從政、廉政效能”等四個方面。干部作風主要包括思想作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和學習作風等;依法行政主要包括行政處罰、行政審批、行政監督、行政救濟、政務公開等;廉潔從政主要包括自我約束、公務節儉、職務消費、職權運用和干部選拔等;廉政效能主要包括落實中央或上級政策、黨政部門辦事效率、懲治腐敗、社會風氣以及經濟與社會發展等;“可行性”,就是責任目標要定得合適,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便于責任者執行落實。

      第三、嚴格責任考核,做到獎懲分明,對考核對象,特別是領導班子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精確的判斷。必須依據目標制訂考核內容、評分標準和考核程序,力求規范、科學、有效,要堅決維護考核的嚴肅性,逐條逐項全面檢查,防止走馬觀花,既要聽單位領導匯報,更要聽群眾評說,既要考察面上的工作,更要研究深層次的問題,既要做到全面檢查考核,更要突出敏感性的問題,既要量化測評打分,更要看實際工作成效,切忌以一般性的檢查代替責任考核,杜絕打“人情分”、“印象分”的問題,防止高分掩飾下的問題和隱患。責任考核的終極目的在于總結推動下一步的責任制工作,獎懲則是其重要的組成部分。為此,責任考核要做到“四個結合”,一是與業務工作相結合;二是與領導干部的獎懲相結合;三是與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相結合;四是與記功、評選先進相結合。總之,考核工作要全面過細,認真扎實,獎優罰劣,視實際情況,對在責任制考核中成績優秀的要給予表彰、獎勵、宣傳,優先提拔使用、晉職晉級;對評定不稱職的,或存在嚴重問題的要警示、誡勉、通報、免職、降職降級,使無為者無位,觸動其思想靈魂。對考核工作中發現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要向責任對象發出《預警告知書》,適時提醒并督促解決;對存在問題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落實,并對牽頭責任單位發出《督辦通知書》,責成其及時有效地解決其牽頭范圍內的問題。

      第四、強化責任追究,嚴肅執行紀律,使各級領導干部牢固樹立責任追究意識,做到凡違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規定的,都要追究責任,決不放縱袒護、姑息遷就。一是要開展領導問責。對責任制考核一次不合格的領導班子,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取消當年的評優資格,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連續考核兩次不合格的,主要負責人應引咎辭職,問題嚴重的要追究黨紀責任。對于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領導班子,實行公開曝光并實施末尾誡勉,對主要負責人予以調離直至免職。二是要實行責任再追究、向上追究和終生追究。發現應追究而未追究或追究明顯偏輕的問題,應責令下級黨組織再追究;對不認真履行職責,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屬出現違規違紀問題的,應向上追究,追究主要領導、直接領導的責任;對重大決策、重大工程項目出現問題的依法依規實行終生追究,避免責任對象的短期行為和僥幸心理。三是要突出責任追究的重點。把組織人事、財務管理、物資采購、基建工程、行政審批、項目管理等職能部門作為責任追究的重點部門,把沒有履行或沒有正確履行職責而導致主管、分管范圍內出現違紀違法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作為責任追究的重點對象。

    【篇十二】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今年上半年以來,社區教育中心黨委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以“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區紀檢監察工作會議精神,以抓責任制的落實為龍頭,進一步加強學習,完善制度,突出重點,強化監督,認真完成了本單位上半年的紀檢監察工作任務,為搞好全年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對照《20xx年順義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現將中心上半年所開展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圍繞中心,增強責任意識

      過去的一年,中心黨委通過學習充分認識到,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是推進中心改革、發展、穩定的現實要求,是培養全面發展的現代化人才的重要舉措。中心黨委領導班子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不斷增強責任意識。年初,中心黨委召開領導班子會議,就中心今年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結合當前形勢做了部署。會議認為,順義當前經濟發展進入了突飛猛進的階段,經濟增長對人力資本的大量需求,為中心的發展帶來機遇,也賦予了中心更多的社會責任。因此,社區教育中心今年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思路為:以職業教育為經濟服務為中心,以優化環境促進發展為目的,以開拓創新為手段,以監督制約為保障。會議還確立了今年此項工作的六個重點,即:繼續抓好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建立財務管理環節的防范措施和監督體系;搞好政務公開和校務公開工作,完善基層民主;充分發揮行政監察職能,健全各種監督機制;加強行政權力審批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實行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搞好政治思想建設工作,做到認識,制度建設,監督檢察,責任追究四個到位。圍繞這些工作,中心出臺了20xx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計劃,制定了詳盡、全面的措施。

      中心成立了以黨政正職為組長、各副職及直屬學校書記和校長為成員的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在充分討論研究的基礎上,黨政一把手對黨風廉政建設任務進行了分解,中心領導班子成員都有明確的分工,即丁久庫主任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全面工作,李銀副主任協助一把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的落實、檢查以及群眾舉報工作,具體負責順義電大分校;李長海副主任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宣傳、信息報送,具體負責一職學校;趙來福副主任負責禮品登記制度的落實,具體負責一職西校。中心黨委要求各分管領導要切實結合“三個抓好”的要求,將分管范圍內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為了建立起一個堅強有力的基層領導組織體系,確保中心系統各級班子真正做到責任、工作、指導、監督、追究“五個到位”,各分管領導深入各直屬學校,積極將責任制向基層延伸。三月初,中心黨委召開專題會議,一方面丁久庫主任與各直屬學校簽定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一方面黨委領導班子與各直屬學校領導研究討論了今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落實辦法,決定今后加大考核力度,將此項工作納入中心系統的年終目標崗位百分賽,從而使各級領導都能增強責任意識,切實做到橫到邊,豎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點,逐級負責,層層落實。

      二、深化教育,廉潔自律

      (一) 不斷完善學習形式,深化學習內容,注重學習效果

      中心黨委堅持每月二次集中學習,全校黨員干部堅持每周一政治學習制度,并明確規定每個月最少必須安排一次黨風廉政建設為主要內容的學習。在理論學習過程中,堅持學習與增強政治意識相結合,與促進解放思想相結合,與加強作風建設相結合。在學習內容上,堅持兩項學習重點:(1)認真學習貫徹《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心召開了全體黨員干部參加的專題學習會,由政工領導逐條解讀兩個《條例》的具體內容并做重點輔導,并要求各基層干部要先學一步,學深一步,采取多種形式,把《條例》傳達到每一個黨員。各基層單位利用理論學習日,將學習《條例》與認真對照檢查自身工作相結合,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及時總結和查找自身在思想、組織、作風方面的問題,進而統一了思想,增強了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2)認真學習區二次黨代會和二屆人大一次會議精神,增強抓住機遇加快發展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區第二次黨代會和二屆人大一次會議,為我區今后五年描繪了發展藍圖。為此,中心專門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學習傳達這兩次會議的精神。會上,基層主要領導干部結合自身工作進行了熱烈討論,提出了許多具體的想法和建議。中心黨委要求各基層單位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理清發展思路,制定出長遠的工作規劃,確保三個文明建設健康、協調、快速發展。

      (二)以“綠港清風”黨紀條規知識測試和“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月”活動為契機,不斷深化教育效果

      1.開展“綠港春風”黨紀條規知識測試活動。為了加深本系統黨員干部對兩個《條例》及其它黨內法規、干部選拔任用等有關規定的認識、理解,中心在區紀委的統一部署下,于3月中旬至4月下旬開展了“綠港春風”黨紀條規知識測試活動。在活動過程中,中心成立了由黨政一把手為組長,黨委班子和直屬各校校長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廣泛動員、精心安排,廣大黨員干部積極參與,踴躍答題,副科級以上干部還在中心會議室統一進行了閉卷測試。通過本次活動,黨員干部受教育面達到了100%,也查擺出了中心在制度建設、干部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對于進一步增強黨員干部的黨性修養,紀律意識,推動各項工作向縱身發展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2.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月”活動。在宣傳教育月期間,中心制定了開展宣傳教育月活動的實施意見,并要求各單位在搞好區紀委要求的六項任務的同時,創新教育形式,結合各自工作實際,提高教育的實效性。在中心黨委的統一組織協調下,各基層單位開展了以下幾項活動。一是中心理論學習小組組織了一次專門學習活動,通過學習梁雨潤、張建國同志的事跡,號召廣大廣大黨員干部以先進人物為榜樣,不斷增強自身素質,樹立緊密聯系人民群眾的濃厚感情;通過轉達《中共北京市紀委關于記明明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有關問題的通報》,要求黨員干部進一步明確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勢和任務,增強政治責任心和拒腐防變的能力。二是領導講一堂黨課。中心黨委主任丁久庫同志以“求真務實、勤政為民”為主題,聯系本單位實際,從創建學習型組織出發,給全系統黨員干部講了一堂黨課,廣大干部教師的干勁得到鼓舞,自信心也得到了增強。三是舉辦黨紀條規知識測試活動。以《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為主要內容,在全系統開展了“兩個條例”學習和測試活動,副處級以上干部還參加了市紀委舉辦的黨紀條規知識測試活動,從而在全體黨員干部中掀起了學習黨紀條規知識的新高潮。四是開展“求真務實,勤政為民”為主題的征文活動,各直屬學校及時總結了本校黨員干部的先進事跡,中心辦公室經過認真挑選,將其中優秀教師的事跡以舉辦宣傳櫥窗的形式,圖文并茂的展示在全體教職工面前,起到了很好的宣傳效果。五是開好一次專題民主生活會,在中心各直屬學校中廣泛開展學習研討、查找問題、征求意見活動,在電大分校召開的民主生活會上,中心黨委針對這些查找出來的問題,要求各校出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六是開展一次廉政誡勉談話交心活動。中心領導結合全區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有重點地與本系統二級班子黨政領導及新任干部開展了廉政誡勉談話交心活動,通過談話,進一步溝通了思想和感情,也為中心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的進行提供了新的保障。

      三、突出重點,強化監督

      (一)認真搞好元旦春節期間的紀檢監察工作

      中心黨委領導班子不僅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線,而且在行動上能自覺嚴格要求自己,帶頭認真執行《廉政準則》和中央、市、區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做到廉潔自律,廉潔從政。XX年元旦、春節期間,中心黨委轉發了認真落實中央紀委《關于04年元旦、春節期間嚴格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反對鋪張浪費的通知》,并明確提出要求:要本著節儉的原則安排好節日期間的各項活動。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和紀律,做到廉潔白律。切實轉變工作作風,關心群眾生活,堅決防止損害群眾利益事件的發生。認真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各種違紀行為。為確保“承諾制”落實到位,學校還專門成立了巡視督查組,設立了舉報電話等,由于措施有力,執行嚴格,中心在元旦、春節期間未發生任何違法亂紀之事,各項工作都得到了穩定有效的開展。

      (二)開展校務公開活動,對基層民主進行監督

      校務公開是實行民主決策、科學管理、促進發展,反腐倡廉的重要舉措。近幾年來,中心黨委對校務公開的內容、方法、程序、監督等不斷進行完善。今年,我們根據不同的項目、內容,采取不同的方式實行公開。一是涉及到學校改革發展的重要決策、重大項目建設、財務管理等由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定;二是涉及到師生關心的敏感問題分別由有關部門予以公開、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如對結構工資調整、財務收支等情況進行說明,對一年來教學成績優秀的教職工進行公示等等。三是通過各種會議、文件等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公開學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情況,及時聽取師生意見和建議。四是通過各種媒體廣泛收集信息,學校設立了校長信箱、校務公開欄,中心黨委也在站上設立了紀檢監察信箱,舉報電話等,以便對反映的情況及時處理。

      四、夯實基礎,整體推進

      (一) 以制度建設為根本,加大源頭治腐力度。

      上半年中心進行制度建設的中心體現在加強財務管理方面。主要做了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繼續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對學校一級財務代管部門預算外資金一律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取消了一級財務代管部門銀行賬戶,實行報賬制,中心財務科集中統一管理資金結算、會計核算工作。由于充分發揮了對一級財務代管部門財務監督作用,大大節省了不合理開支,有效預防和遏制因財務管理不善而發生的腐敗行為。二是實行定期審計制度。為進一步規范財務行為,堵塞漏洞,中心財務科成立了審計小組,對學校一級財務代管部門進行財務定期審計,并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及時有效的處理,取消各種不合理收費。

      除此以外,中心黨委還結合自身實際,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完善了一些新制度,如:《社區教育中心工作人員作風評議辦法》、《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評標準》、各級領導月工作匯報制度、領導班子與基層干部談話等制度等等,做到了從制度上保證責任制的落實。

      (二)以優化政務環境為中心,建立健全考評監督體系

      中心黨委堅持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工作和優化環境緊密結合,針對去年零點公司對中心環境建設評估報告中指出的問題,中心制定了 20xx年環境建設的工作意見,一是要求廣大黨員干部要立足本職,提升主動服務意識。樹立起“人人都是形象”的責任感,發揚“以我為主,甘當主力;自覺奉獻,甘當苦力“的精神,始終把服務對象放在第一位,進行換位思考,想服務對象之所想,急服務對象之所急;二是加大工作創新力度,改進辦事程序,縮減工作流程。大力推行全程辦事代理制,成立了由一把手牽頭的全程辦事代理制領導小組,專門開會研究、部署。抽調得力人員組建全程辦事代理室,將服務項目,全程辦事代理流程圖、代理項目、工作人員崗位職責等上墻公示;制定投訴監督管理辦法,對外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同時,中心還將全程辦事代理制工作的執行情況與干部的任用相掛鉤,有效的激發了黨員干部改進工作作風,創新工作方法的積極性。

      總之,上半年中心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不僅端正了黨風、校風,增強了黨委凝聚力和戰斗力,也激發了廣大黨員干部和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了中心各項工作的發展。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我們的工作與區委、區政府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如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還需進一步落實,黨員干部實行黨風廉政建設的自覺性還需進一步提高等等。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嚴格執行中央、市、區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加強監督檢查,突出責任追究,狠抓責任制落實,以黨風廉政建設的優異成績,促進中心各項改革發展的順利進行。

    【篇十三】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目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過程中值得商榷的問題

      一是認知上有“誤區”。主要表現是:個別單位、部門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等同于一般的單項工作責任制,把黨風廉政建設這個事關系統全局性問題,僅僅看成是某一個或者是幾個主要領導人的事情,認為與本部門和本人無關,只要認認真真把業務工作抓上去就行了。

      二是責任上有“盲區”。個別單位班子及其成員貫徹落實責任制只滿足于一般部署和要求,具體指導、過問和檢查落實不夠。有的單位責任制領導小組形同虛設,“一崗雙責”只是停留在紙上,掛在墻上,小組成員很少去認真研究、分析和主動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是追究上有“庫區”。主要表現是:有的單位對有影響本單位目標考核的違紀違規案件,能捂則捂,能遮則遮,凡事講“勾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怕影響單位經濟利益;有的單位出了責任問題,由于工作職責不清,任務不明,很難確定對誰進行追究;

      四是考核上有“統區”。由于缺乏科學的考核體系和方法,考核結果的公平性、客觀性受到置疑,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的權威性逐漸削弱,考核結果不能發揮應有的效果。同時,廉政考核和勤政考核合二為一的現象普遍存在,勤政考核取代廉政考核的趨勢明顯。

      二、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的有關建議

      第一、夯實組織機制,落實“主體責任”,使責任制工作實現由“要我抓”到“我要抓”,由“被動抓”到“主動抓”,由“部門抓”到“全員抓”的轉變。堅持“黨委(組)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責其職”的領導體制。各單位“一把手”要把“一崗雙責”真正落到實處,“一把手”重視是核心,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其它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貫穿到業務工作的始終,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的工作制度。黨組織領導帶隊考核制度,上級黨組織領導同志在任期內,必須親自參加一次以上對下級班子和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同時不定期帶隊進行調研,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每年要在民主生活會、干部職工大會上把責任制的執行情況作專題報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定期會議制度。至少每三個月應召開一次會議,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第二、細化責任目標,責任分解到位,要突出解決“誰來抓、怎么抓、抓得怎么樣、抓不好怎么辦”的問題。責任分解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基礎,也是實施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與獎勵的前提。因此,責任分解應當遵循“明確、具體、量化、可行性”的原則,確保責任落實到位。“明確”,就是要層層分解責任目標到有關職能部門和具體人,不能使責任目標太籠統和原則化、概念化、公式化,“責任狀”一簽了之,沒有什么實質意義;“具體”,就是要區別不同情況,突出單位特色,按各單位實際確定責任目標;“量化”,就是要看得見、摸得著,賦予責任者具體的工作任務與標準,使之知道該如何做,不該如何做,便于追究、獎懲,為了保證黨風廉政考核的系統性,必須創新廉政考核內容,實行內部考核和外部評價的有機結合。在內部考核方面,考核內容主要包括“預警機制、履行職責、執行紀律、接受監督、查案懲處”等五個方面。在外部評價方面,主要考察社會公眾對當地黨風廉政和反腐敗的親身感受和主觀認知,主要包括“干部作風、依法行政、廉潔從政、廉政效能”等四個方面。干部作風主要包括思想作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和學習作風等;依法行政主要包括行政處罰、行政審批、行政監督、行政救濟、政務公開等;廉潔從政主要包括自我約束、公務節儉、職務消費、職權運用和干部選拔等;廉政效能主要包括落實中央或上級政策、黨政部門辦事效率、懲治腐敗、社會風氣以及經濟與社會發展等;“可行性”,就是責任目標要定得合適,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便于責任者執行落實。

      第三、嚴格責任考核,做到獎懲分明,對考核對象,特別是領導班子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精確的判斷。必須依據目標制訂考核內容、評分標準和考核程序,力求規范、科學、有效,要堅決維護考核的嚴肅性,逐條逐項全面檢查,防止走馬觀花,既要聽單位領導匯報,更要聽群眾評說,既要考察面上的工作,更要研究深層次的問題,既要做到全面檢查考核,更要突出敏感性的問題,既要量化測評打分,更要看實際工作成效,切忌以一般性的檢查代替責任考核,杜絕打“人情分”、“印象分”的問題,防止高分掩飾下的問題和隱患。責任考核的終極目的在于總結推動下一步的責任制工作,獎懲則是其重要的組成部分。為此,責任考核要做到“四個結合”,一是與業務工作相結合;二是與領導干部的獎懲相結合;三是與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相結合;四是與記功、評選先進相結合。總之,考核工作要全面過細,認真扎實,獎優罰劣,視實際情況,對在責任制考核中成績優秀的要給予表彰、獎勵、宣傳,優先提拔使用、晉職晉級;對評定不稱職的,或存在嚴重問題的要警示、誡勉、通報、免職、降職降級,使無為者無位,觸動其思想靈魂。對考核工作中發現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要向責任對象發出《預警告知書》,適時提醒并督促解決;對存在問題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落實,并對牽頭責任單位發出《督辦通知書》,責成其及時有效地解決其牽頭范圍內的問題。

      第四、強化責任追究,嚴肅執行紀律,使各級領導干部牢固樹立責任追究意識,做到凡違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規定的,都要追究責任,決不放縱袒護、姑息遷就。一是要開展領導問責。對責任制考核一次不合格的領導班子,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取消當年的評優資格,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連續考核兩次不合格的,主要負責人應引咎辭職,問題嚴重的要追究黨紀責任。對于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領導班子,實行公開曝光并實施末尾誡勉,對主要負責人予以調離直至免職。二是要實行責任再追究、向上追究和終生追究。發現應追究而未追究或追究明顯偏輕的問題,應責令下級黨組織再追究;對不認真履行職責,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屬出現違規違紀問題的,應向上追究,追究主要領導、直接領導的責任;對重大決策、重大工程項目出現問題的依法依規實行終生追究,避免責任對象的短期行為和僥幸心理。三是要突出責任追究的重點。把組織人事、財務管理、物資采購、基建工程、行政審批、項目管理等職能部門作為責任追究的重點部門,把沒有履行或沒有正確履行職責而導致主管、分管范圍內出現違紀違法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作為責任追究的重點對象。

    【篇十四】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自十八大以來,隨著“老虎、蒼蠅”一起打,一些省部級領導干部,尤其是國家級領導干部相繼落馬的現象引起了社會的普遍關注,這些領導干部的腐化墮落,固然有其自身修養不夠、自我要求放松的主觀因素,但客觀上也反映出我們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過程中還存在著薄弱環節。

      一、責任主體意識不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賦予責任主體具體的責任內容,而責任內容需要通過責任主體的具體工作才能實現。在實踐中,一些單位存在責任主體不清、責任觀念淡薄的狀況。特別是那些主抓經濟工作的行政干部、業務干部,認為抓黨風廉政建設與經濟建設關系不大,過度地強調抓黨風廉政建設有“不務正業”之嫌,忽視了廉政建設與經濟建設之間的互動關系。歸結起來有四種錯誤傾向:一是認為黨風廉政建設是黨委、紀委的事,與已無關,甚至片面地認為實行責任追究就是搞株連,因而“不想抓”;二是不是從正面去認識反腐敗斗爭的成果,而是消極地認為腐敗現象日趨嚴重,積重難返,靠建立責任制解決不了什么問題,信心不足,因而“不愿抓”;三是出于自己小集團利益考慮,認為抓早了、抓緊了、抓狠了,單位和個人吃虧,因而“不真抓”;四是一些本應對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責任的領導干部,由于不學習不研究,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了解,對如何結合本單位實踐、抓什么心中無數,因而“不會抓”。以上種種思想認識上的“軟性”,必然導致行動上的“脆弱性”,使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從內容到形式都不能與本單位、本部門的實際工作緊密結合,發揮其應有的功效。

      二、責任主體落實“疲軟”。主要在三個環節上存在差距:一是在貫徹落實過程中很難形成良好的實施環境和氛圍。二是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落實缺乏全過程的監管。三是配套制度不到位。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際運行過程中,開發區作為組織協調的紀檢監察力量比較單薄,難以保證責任的進一步落實。

      三、主體責任追究“虛浮”。表現在主客觀兩個方面:從客觀方面說,責任劃分的復雜性導致責任追究難以執行。從主觀方面說,原則性不強,查處過寬,導致責任追究難以到位。但相比較而言,主觀方面的原則性不強,斗爭性較差是造成執行難的主要原因。比如要認定某一不良后果為何地、何人、何時所為,難度很大。而且不良后果往往具有滯后性和隱蔽性,尤其是決策失誤、用人不當的問題。要解決以上存在的問題,應完善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強化主體意識。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首先要提高責任主體的認識,只有認識到位,才能有抓好這項工作的自覺性。要通過學習中央、省委、市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學習國家、省、市等領導同志在歷次紀委全會上的重要講話,深刻理解和掌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大意義和具體內容,認識到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責任主體本身必須承擔和履行的基本職責,自覺地擔負起三個方面的責任:一是負起總攬的責任。從整體上做出反腐敗斗爭與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部署和安排;二是負起決策的責任。對本系統、本部門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進行及時認真查處;三是負起協調的責任。對一些涉及全局性的問題,黨政“一把手”要親自出面協調,為責任制的實施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另外,還要加強對責任追究重大案件的宣傳,利用典型案件進行落實責任制的警示教育,觸及每一位領導干部的思想靈魂,進而在整體上增強貫徹落實責任制的積極性、主動性。

      二、強化領導責任。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追究,被追究的錯誤必須是黨風廉政建設的范疇;責任追究的對象必須是各級領導干部;發生的事件必須是與領導干部職務、權力所產生的責任緊密聯系的。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基本目的,在于從制度上保證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負起領導責任,科級以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應是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點。要使領導干部意識到,并非自身沒事就沒事,作為領導,分工的工作出了事,下屬出了事,自己同樣有事,這樣就可以促使其在約束自己的同時,也管好下屬、親屬和家屬。在追究領導責任時,特別是那些集體研究決定的問題,除主要責任人承擔責任外,班子集體也要總結經驗教訓,并承擔責任。

      三、強化考核體系。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涵蓋內容十分廣泛,要保證對責任主體責任制考核的真實全面,就必須對責任內容進行細化,對程序進行規范。在內容上,要確保“三個突出”:突出責任主體對本單位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總責。從負總責的角度出發,強調責任主體的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崗位職責,提出具體要求;突出體現黨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員的表率作用;突出對實際工作的指導。為保證檢查考核的真實有效,要注意完善配套制度的建設,如評議制度、檢查制度等。特別是檢查制度,要將檢查結果作為考核獎懲的依據。特別要強化領導干部個人責任,要求被考核的領導干部不但要報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工作情況,還要詳細報告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方面的內容,逐項登記個人住房、因公因私出國出境、公務用車,以及是否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個人經商辦企業或在企業擔任職務,是否違規干預插手自己職責范圍內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采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介機構服務等市場經濟活動,從中收受好處費等方面的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必要材料。

      四、強化追究程序。責任追究首先由黨的領導班子決定。黨組織形成追究意見后,誰去追究,應根據追究的形式、內容來決定。追究的內容屬于誡勉談話、批評教育的,按照有關規定由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或指定的單位負責實施。需要動用組織措施,免職或調整其職務的,要根據黨委的意圖,由組織人事部門來實施追究;需要動用黨紀、政紀的,由紀檢監察部門實施追究;需要動用法律的,由司法部門實施追究。責任追究的內容不外乎黨紀、政紀、法紀、組織等手段,要根據其責任大小,根據追究后的效果如何來決定。要依據錯誤事實,分清層次,實事求是地采取相應的處理方式。

    【篇十五】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存在的問題

      (一)主體責任壓力傳導不夠到位。一是市委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還比較少,特別是就逐級壓實各級黨委主體責任具體研究少,存在上緊下松、逐級傳導壓力不夠的問題。二是在落實主體責任上跟蹤問效不到位,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監督檢查開展較少。在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方面,把案件查辦單純的靠給紀委,對違紀案件專題研究少、親自督辦少,追責力度有待加強。三是問責力度不夠。問責黨員領導干部主要集中在違反工作紀律方面,與問責條例要求的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問責的六種情形相比還有偏差。在追究主體責任時,擔心追責過重影響單位整體工作,導致問責方式大多運用通報、誡勉等,問責利器作用發揮不夠。制度建設還不完善。制度制定缺乏精準性和可預見性,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從以治標為主向標本兼治轉變的創造性、實效性還不強,制度總量還比較少,作風制度建設尚不完善的問題依然存在。五是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對農村黨員干部有效管理不夠,個別基層黨員干部黨的意識不強、黨的知識匱乏、對黨員的權利義務了解不深,影響了基層黨組織先進性作用的發揮。

      (二)組織生活制度落實還不到位。一是“三會一課”等制度存在內容單一、形式呆板、質量不高、效果不好等問題。有的鄉鎮黨組織以民主測評代替組織生活會,沒有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二是民主集中制執行不認真。涉及不到自己分管的工作,班子成員發表意見少,發揚民主不夠;個別鄉鎮黨委議事規則不完善,相關制度不健全。三是黨員教育管理不嚴格。有的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對黨員教育管理認識有偏差,對業務工作抓得多,安排落實多,把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看作“軟”指標,對黨員干部教育重視不夠.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意識不強,認識不足,存在定位不準、責任不清、操作性不強,落實不到位,推進不力等諸多問題,嚴重制約主體責任的推動落實。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僅限于開會、講話和簽責任狀,很少具體研究和推動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工作,具體指導和檢查落實不夠,沒有充分發揮黨委龍頭和帶動作用。

      (二)履職盡責不深入。有些單位落實“主體責任”,依然存在“以文件落實文件、以會議貫徹會議”的現象。照抄照搬上級文件,并沒有結合所在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出本單位切實可行的操作辦法,沒有針對本單位特點,將主體責任細化落實到位,更沒有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

      (三)日常監督不到位。落實責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終考核三個時段,沒有建立長效性的督導、檢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對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時間、工作在崗在位情況等作風方面進行督查,督查內容較為單一;黨務、政務透明度不足,公開的程度和范圍不夠,造成群眾有監督意愿卻不了解情況。致使部分領導干部責任意識淡薄,對分管單位和科室及其下屬了解不到位。

      (四)考評結合不完善。在實際工作中如何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進行科學的、有效地綜合考評,方法方式還不多。對檢查落實“主體責任”的考核,存在考核檢查不深入,發現問題能力不強,群眾參與途徑不寬等問題。在考核結果的運用方面,存在著考核結果與干部評先評優聯系不緊的現象。

      三、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對策建議

      (一)增強主體責任意識。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如集中學習、培訓班、專題講座等方式,深刻理解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把握主體責任的內涵和基本要求,進一步明確黨風廉政建設是黨委的首要責任、全面責任、份內責任、直接責任,是黨委的主業。黨風廉政建設是一項十分艱巨的工程,黨委要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建立措施有力、要求明確、分工具體、落實到位、追責嚴歷的工作機制。督促各職能部門認真履職,開成通力協作、齊抓真管、上下聯動、層層負責的工作格局和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強大合力,充分調動各方面參與的積極性。

      (二)完善主體責任體系。黨委主體責任主要包括黨委領導班子的集體責任、黨委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班子分管領導的領導責任和局屬單位(科室)負責人的具體責任,從而構成了完整的主體責任的責任體系,相互協調,相互促進,互為條件,又互為目的。在具體工作中,要充分體現該誰負責的誰負責,明確各自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具體責任,避免職責不清、任務不明的現象。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常抓不懈,持續好轉。為此要重點抓好黨政一把手的黨風廉政建設,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的局面。對責任要量化分解,標準統一,任務明確,制度健全,落實到位。

      (三)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真正要把黨風廉政建設落到實處,在黨員干部中生根發芽,就要進一步完善機制,在真抓、實做、教育、引導、強化落實上下功夫。監督到位。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制度,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制度,落實黨委主體責任二級巡察制度和黨委主體責任約談、問責制度。檢查考核到位。檢查考核必須緊密結合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實際和“兩個責任”情況具體確定考核內容、考核方式等。要想取得實效,考核內容要具體全面,符合實際,便于操作;考核方式要以上級黨委為主體成立考核組對下級黨組織進行定期考核。完善考評獎懲辦法,對好的進行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進行通報批評,保證整改到位,真正使黨委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篇十六】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區紀委:

      根據**紀委《關于省紀委督查組督查**反饋問題的通報》文件精神,我辦認真分析研究了當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自查整改,現將自查整改匯報如下:

      一、黨風廉政建設方面

      (一)存在問題

      1.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壓力傳導不夠到位,“一崗雙責”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2.監督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執紀監督力量不足。

      (二)整改措施

      1.增強責任意識,構建責任體系

      一是進一步加強對主體責任的宣傳教育,做到黨風廉政建設教育與主體責任教育同開展、同落實,在機關黨委會、政府辦黨組會上專題研究,并要求黨組織書記一年至少上一堂黨風廉政黨課。二是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實行分級負責,堅持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堅持誰分管,誰負責,各分管負總責;實行分項落實,堅持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任務分解到每個黨組成員、機關黨委委員,明確牽頭股室和協辦股室。三是健全內部責任網絡。堅持“一崗雙責”,按照“誰主管的業務,誰負責源頭治理”的要求,著力強化政府辦各股室的廉政責任,通過層層簽訂責任書,將責任層層分解;結合組織生活會、民主生活會談心談話來進行廉政談話,對干部廉潔自律、作風建設和履行“一崗雙責”等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

      2.嚴格紀律監督,深化作風督查

      一是堅決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加強對上級重大方針政策貫徹落實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嚴格執行黨的各項紀律,嚴肅查處違反黨紀行為,對典型案例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強大威懾。二是加強對干部工作作風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持之以恒反對和糾正“四風”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省市“十項規定”的行為,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制度化。今年以來,我辦未發現一起違反黨紀國法的案件。

      二、脫貧攻堅落實方面

      (一)存在問題

      1.思想認識不夠到位。部分幫扶干部業務不熟,精準推進指導性不強、效率不高,對全年脫貧攻堅工作沒有系統安排,扶貧工作基礎不扎實,存在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現象,被動應付較多,自身深入村組較少。

      2.精準落實不到位。有的幫扶干部去貧困戶家中次數不夠,去了也只是打打照面,問問情況,既沒有落實幫扶舉措,更沒有跟蹤幫扶問效,在具體幫扶過程中沒有做到因戶施策,幫扶思路不廣,幫扶舉措不多,在調動貧困群眾脫貧攻堅積極性、激活內生動力等方面做得不夠。

      (二)整改措施

      1.進一步壓實脫貧責任。做到人人肩上有擔子,個個身上有壓力,確保各項整改工作落到實處。要求掛聯領導要把掛聯村的扶貧工作提上日程,不能只是簡簡單單去幾次,而是要實實在在推動工作、解決問題、發揮作用,帶動村上形成濃厚脫貧攻堅工作氛圍,帶頭落實上級部署,帶頭解決實際問題,帶頭推動具體工作。幫扶干部按照每月至少下村1次的要求,切切實實把這次工作做實、做細,要把貧困戶基本情況摸清吃透,還要積極幫助貧困對象協調做好項目申報、組織實施、爭取信貸等具體工作,確保各項政策精準落實到戶到人。第一書記要按照每月下村不少于10次的要求,全面協助村兩委做好該村的脫貧攻堅工作。

      2.進一步落實脫貧政策。一是要吃透政策。各幫扶主體,無論是掛聯領導還是幫扶干部、第一書記,都要對扶貧政策進行深研細讀,吃透精神、領會實質、懂得運用。二是要用活政策。實地調研,把政策與貧困戶的需求進行精準對接,在幫扶過程中注重綜合施策、因戶施策、因人施策,以政策的多重疊加,為貧困戶帶來最大的受益。

      政府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將一如繼往地嚴格按照上級有關部門指示,堅定不移的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采取有力的措施,抓緊、抓好、抓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以此來促進各項工作的健康穩步推進。

    【篇十七】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20xx年1月15日,縣委對我鎮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下發《大洛鎮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問題清單》。鎮黨委對存在的問題高度重視,專門召開黨政班子會進行研究討論,逐項對清單上的問題進行責任分解,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整改期限。現將問題清單的整改責任分解如下:

      一、黨風廉政建設方面

      一黨委的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壓力傳導不到位,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整改措施:

      ⒈加強教育,明確責任。進一步加強對主體責任的宣傳教育,做到黨風廉政建設教育與主體責任教育同開展、同落實,經常提,重點講,強化黨委及班子成員對主體責任的認識。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從解決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入手,明確主要領導與分管領導、牽頭單位與配合單位的職責范圍和責任界限,以清單條目式列出黨委班子共性責任和班子成員個性責任,層層推進抓落實。

      2.壓力傳導,明細考核。自上而下逐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和承諾書,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使基層所有的黨組織書記都承擔主體責任的壓力。細化主體責任清單考核方案,量化考核指標,對考核不達標的,不履行主體責任或履責不力的嚴格責任追究。

      3.重點部署,創新載體。在關鍵領域、重點工作、關鍵節點對各黨組織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查閱有關文件、會議記錄、檔案等履責痕跡,對未落實到位的進行督辦,限期整改。暢通電話舉報、網絡平臺等渠道,充分接受群眾對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和建議,開展民意調查、對黨風廉政建設開展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將測評結果作為評價黨組織班子及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的重要指標。

      整改期限:長期

      二紀委的監督責任落實不夠有力,執紀監督力量不足,聚焦主業不夠。

      整改措施:

      1.加大巡查力度。嚴格按照《遵規守紀巡查工作制度》,抓好巡查,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2.嚴格紀律監督。堅決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加強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決定執行和上級黨委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執行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嚴格執行黨的各項紀律,嚴肅查處違反黨紀行為。

      3.深化作風督查。加強對工作作風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持之以恒反對和糾正“四風”,推進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嚴肅查處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典型案件,對典型案例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強大震懾。

      4. 強化警示教育。對黨員干部作風、紀律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對苗頭性問題及時約談提醒,加大誡勉談話力度,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開展理想信念、宗旨觀念、廉潔自律和警示教育,促進黨員干部廉潔從政。

      5.積極查辦案件。始終把案件查處、信訪舉報工作作為工作重點,通過公布舉報郵箱和舉報電話,確保信訪舉報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加大查辦案件力度,嚴格按照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的查辦案件方針要求,切實解決群眾身邊的違紀問題。

      整改期限:長期

      三遵規守紀巡查開展不扎實,發現問題能力不足,效果不明顯。

      整改措施:

      1.豐富巡查方式。采取個別談話、考紀考規、集中座談、查閱資料、查閱賬冊、受理來信來訪、民主測評、延伸巡查等方式開民巡查。

      ⒉積極拓寬案源。要重視信訪舉報工作,對有關檢舉、控告的群眾來信來訪要認真分析、排查;要主動出擊,多與相關部門及其他執法執紀機關業務部門溝通,加強橫向聯系,實行信息共享,從中獲取線索;加強對鎮所屬單位執行政策、財務管理、惠農強農、扶貧、征地拆遷等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從中發現案件線索,深入實際,深入一線,傾聽群眾呼聲,向老百姓要案件線索。

      整改期限:長期

      四村務管理不規范。執行《沙縣村集體會計委托代理規定》、《關于推行“六項機制”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村級組織建設的若干意見》不到位,監管不到位。

      整改措施:要求轄區各村嚴格執行《沙縣村集體會計委托代理規定》、《關于推行“六項機制”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村級組織建設的若干意見》規定;加強對村務管理的監管力度,實現村級組織各項工作有序規范;進一步完善村級黨務村務公開、村級招投標、村級財務管理、村干部管理等制度,并抓好落實。

      整改期限:20xx年6月

      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一公務接待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審批把關不嚴,部分公務接待沒有附派出單位公函或其他證明材料,接待清單填寫不明細,部分接待事由不詳。

      整改措施:嚴格執行公務接待管理制度,根據規定的接待范圍,嚴格接待審批控制,對能夠合并的公務接待統籌安排,公務活動結束后,接待單位如實填寫接待清單,并由相關負責人審簽。接待清單詳細列明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內容并附派出單位公函。

      整改期限:20xx年6月

      二財務報銷手續不夠完善。對報銷憑證審核把關不嚴,附件不全現象時有發生。

      責任領導:林xx

      責任單位:財政所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規范發票報銷行為與手續,做到報銷審核手續齊全,使用發票規范,對已報銷的憑證手續不全的進行補全。

      整改期限:20xx年6月

      三公務用車管理不到位。沒有執行定點維修制度,存在車輛在多個地點維修的情況。

      整改措施:車輛維修要求駕駛員須事先填寫《車輛維修審批單》,經黨政辦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憑單到指定維修點維修。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前審批的,事后要補辦審批手續,根據車輛維修審批單定期統一結算維修費用。

      整改期限:20xx年6月

      四村務開支不規范。村干部誤工補貼發放不規范,對報銷憑證審核把關不嚴,白條入賬屢有發生,現金管理不嚴。

      整改措施:規范村兩委干部誤工性補貼,村主干所享受的村集體經濟支付的誤工性補貼,采取計算誤工天數或通過村民代表會議議定包干的方式核定并及時公開。村兩委干部除享受規定的補貼外,不再享受會議誤工補貼、年終獎金、通訊費、交通費等補貼。

      嚴格審核報銷憑證,凡是村級發生的支出憑證,都必須由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章,并對取得的原始票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支付憑證按規定程序審批后入賬。對手續不完備的收付憑證,退還補辦手續,對違反制度規定的憑證,一律不予報賬。

      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實行備用金限額管理制度,報賬員現金留庫比例不得超過5000元,超出留庫比例的現金必須及時存入本村開戶行。明確報賬員負責保存現金支票,不得出租、出借現金支票,不得開空頭支票。支付金額5000元及以上的,要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整改期限:20xx年6月

      三、信訪舉報中反映的主要問題

      村級組織黨員干部在山場轉讓、集體資金管理過程中存在以權謀私的問題。

      整改措施:重視從信訪舉報中篩選和捕捉線索和信訪信息,建立案源線索集體排查機制,防止隨意處理信訪舉報線索,保證案源線索不流失。對交辦轉辦的信訪舉報案件,一經鎮黨委主要領導批準后,立即查處。在辦案過程中,對疑難復雜的信訪問題,采取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結案時間和包問題解決的機制,確保處理到位。對違法亂紀現象和行為發現一個堅決查處一個,決不姑息手軟,堅持黨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整改期限:長期

      四、紀律審查中發現的問題

      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仍然存在

      整改措施: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及時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對本單位及各村兩委人員存在的“四風”和腐敗問題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梳理。通過專項督查、集中檢查、走訪調查等方式,對涉農涉企及民生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對排查發現的問題,建立管理臺賬,認真開展核查,按照具體情形分類處置。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具體問題,及時解決;對構成違紀違法的,嚴肅查處,決不手軟。堅持查處與整改并重,糾正問題與完善制度并重,深入剖析問題根源,建章立制。針對黨員、干部存在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加強教育監管、強化警示震懾,筑牢黨員干部思想防線。

      為確保《大洛鎮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問題清單》整改工作落實到位,請各有關責任領導和單位按照責任分解的要求,分別于6月30日、12月31日前上報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至鎮紀委。

    【篇十八】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存在的問題

      (一)主體責任壓力傳導不夠到位。一是市委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還比較少,特別是就逐級壓實各級黨委主體責任具體研究少,存在上緊下松、逐級傳導壓力不夠的問題。二是在落實主體責任上跟蹤問效不到位,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監督檢查開展較少。在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方面,把案件查辦單純的靠給紀委,對違紀案件專題研究少、親自督辦少,追責力度有待加強。三是問責力度不夠。問責黨員領導干部主要集中在違反工作紀律方面,與問責條例要求的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問責的六種情形相比還有偏差。在追究主體責任時,擔心追責過重影響單位整體工作,導致問責方式大多運用通報、誡勉等,問責利器作用發揮不夠。制度建設還不完善。制度制定缺乏精準性和可預見性,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從以治標為主向標本兼治轉變的創造性、實效性還不強,制度總量還比較少,作風制度建設尚不完善的問題依然存在。五是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對農村黨員干部有效管理不夠,個別基層黨員干部黨的意識不強、黨的知識匱乏、對黨員的權利義務了解不深,影響了基層黨組織先進性作用的發揮。

      (二)組織生活制度落實還不到位。一是“三會一課”等制度存在內容單一、形式呆板、質量不高、效果不好等問題。有的鄉鎮黨組織以民主測評代替組織生活會,沒有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二是民主集中制執行不認真。涉及不到自己分管的工作,班子成員發表意見少,發揚民主不夠;個別鄉鎮黨委議事規則不完善,相關制度不健全。三是黨員教育管理不嚴格。有的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對黨員教育管理認識有偏差,對業務工作抓得多,安排落實多,把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看作“軟”指標,對黨員干部教育重視不夠.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意識不強,認識不足,存在定位不準、責任不清、操作性不強,落實不到位,推進不力等諸多問題,嚴重制約主體責任的推動落實。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僅限于開會、講話和簽責任狀,很少具體研究和推動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工作,具體指導和檢查落實不夠,沒有充分發揮黨委龍頭和帶動作用。

      (二)履職盡責不深入。有些單位落實“主體責任”,依然存在“以文件落實文件、以會議貫徹會議”的現象。照抄照搬上級文件,并沒有結合所在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出本單位切實可行的操作辦法,沒有針對本單位特點,將主體責任細化落實到位,更沒有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

      (三)日常監督不到位。落實責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終考核三個時段,沒有建立長效性的督導、檢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對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時間、工作在崗在位情況等作風方面進行督查,督查內容較為單一;黨務、政務透明度不足,公開的程度和范圍不夠,造成群眾有監督意愿卻不了解情況。致使部分領導干部責任意識淡薄,對分管單位和科室及其下屬了解不到位。

      (四)考評結合不完善。在實際工作中如何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進行科學的、有效地綜合考評,方法方式還不多。對檢查落實“主體責任”的考核,存在考核檢查不深入,發現問題能力不強,群眾參與途徑不寬等問題。在考核結果的運用方面,存在著考核結果與干部評先評優聯系不緊的現象。

      三、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對策建議

      (一)增強主體責任意識。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如集中學習、培訓班、專題講座等方式,深刻理解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把握主體責任的內涵和基本要求,進一步明確黨風廉政建設是黨委的首要責任、全面責任、份內責任、直接責任,是黨委的主業。黨風廉政建設是一項十分艱巨的工程,黨委要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建立措施有力、要求明確、分工具體、落實到位、追責嚴歷的工作機制。督促各職能部門認真履職,開成通力協作、齊抓真管、上下聯動、層層負責的工作格局和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強大合力,充分調動各方面參與的積極性。

      (二)完善主體責任體系。黨委主體責任主要包括黨委領導班子的集體責任、黨委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班子分管領導的領導責任和局屬單位(科室)負責人的具體責任,從而構成了完整的主體責任的責任體系,相互協調,相互促進,互為條件,又互為目的。在具體工作中,要充分體現該誰負責的誰負責,明確各自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具體責任,避免職責不清、任務不明的現象。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常抓不懈,持續好轉。為此要重點抓好黨政一把手的黨風廉政建設,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的局面。對責任要量化分解,標準統一,任務明確,制度健全,落實到位。

      (三)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真正要把黨風廉政建設落到實處,在黨員干部中生根發芽,就要進一步完善機制,在真抓、實做、教育、引導、強化落實上下功夫。監督到位。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制度,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制度,落實黨委主體責任二級巡察制度和黨委主體責任約談、問責制度。檢查考核到位。檢查考核必須緊密結合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實際和“兩個責任”情況具體確定考核內容、考核方式等。要想取得實效,考核內容要具體全面,符合實際,便于操作;考核方式要以上級黨委為主體成立考核組對下級黨組織進行定期考核。完善考評獎懲辦法,對好的進行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進行通報批評,保證整改到位,真正使黨委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篇十九】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上強調,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這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對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

      1、領導思想上認識不到位,“主體責任”需加強。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及部門主要負責人是關鍵。目前,鄉鎮部分領導干部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確的認識。有的不想抓,認為經濟和業務工作是務實,黨風廉政建設是務虛,是鄉鎮紀委的事,沒有站到整個黨委這一高度和全局來看待問題,并簡單地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同于個人廉潔自律工作;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團利益或覺得出力不討好,只喊口號或沒有下文,被動應付了事;有的不會抓,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學習、不了解,對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將落實責任制與部門單位中心工作、業務工作割裂開來,沒有融入到日常業務工作中去。

      2、黨風廉政建設停留在表面,執行和落實不夠。按照責任制要求,能將責任層層分解,制定出了一系列崗位職責、制度、目標和實施辦法,將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具體到分管領導、站所負責人、村社區負責人,并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然而,當前依舊存在將制度停留在紙上的現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責任狀簽過了,但是責任內容只停留在“明確”上,沒有行動的具體化,在制度制定和執行上一手硬一手軟,重制度輕執行,執行不嚴,落實不實。

      3、缺乏日常監督。落實責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終考核三個時段,沒有建立經常性的督導、檢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對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時間、工作在崗在位情況等作風方面進行督查,督查內容單一;黨務、政務透明度不足,公開的程度和范圍不夠,造成群眾有監督意愿卻不了解情況。致使一些地方、部門及其領導干部責任意識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動手抓一下,檢查的臨時應付一次,考核的重視一會兒,對分管部門及其下屬長期失察、失監。

      4、鄉鎮紀委職能不專,作用發揮不夠。目前,鄉鎮紀委書記大部分是兼職的職務,在其所分管的各項工作中,紀檢監察工作只占小部分,自然紀檢工作就會被忽視。雖然現在鄉鎮紀委名義上是一套班子,有紀委書記、紀委委員,日常紀檢工作主要由,而實際上也同時肩負著其他的工作,而作為兼職的紀委委員在工作上更是有其名無其實,只在緊急時臨時調度,好一點的可以參與搞一些調查,差一點的可能從來不參與紀檢工作。這都致使鄉鎮紀檢力量不足、工作被動、瑣碎,無系統性,缺乏創新。同時辦案時顧慮較多,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認為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還要落實,要協調,如果得罪人太多,給自己添麻煩。二怕影響本單位在上級中的考評成績,當前上級部門在對下級進行考核中,往往將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納入到單位的考核指標中,針對領導干部的違紀情況,按照職級進行扣分。因此,鄉鎮紀委若查出本單位干部有違紀行為,上級部門在考評鄉鎮時就會扣分,從而影響到鄉鎮的社會形象及考評成績。長久下來,自然會產生“不查反而更好”的想法。三是怕影響仕途。當前對鄉鎮干部考核,主要有班子評議、個人述職、本單位干部群眾測評幾種方式,而沒有上級相關部門的評議。由于紀檢工作職能的特殊性,如果不是好好先生,紀檢干部的綜合得分一般不會很高。如果工作認真,履職盡責,監督到位,個別紀檢干部的得分反而更低,甚至不合格。

      5、責任追究不嚴。一是由于新形勢下案件的復雜,而責任追究實施細則有待細化,對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界定也比較模糊,導致責任追究難以操作。二是農村基層職能職位缺失嚴重,許多站所屬垂直管理,人、財、物由上級統管,存在“管得住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住”,條條管理鞭長莫及,鄉鎮黨委政府的管理又視為耳邊風。三是責任追究往往取決于主要領導的態度和決心,受人的因素影響較大,鄉鎮黨委有時明知有人存在違紀行為,但為穩定全局,出現遮蓋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現象,致使該違紀人員逃脫或減輕追究。

      二、進一步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落實的建議

      鄉鎮黨委作為基層黨委,直面廣大群眾,工作千頭萬緒,鄉鎮紀委要真正實現“三轉”,關鍵在于突出鄉鎮黨委的主體責任。

      1、強化鄉鎮黨委主體責任意識。一是思想認識上要扭轉過來,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的理念,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黨委總體部署。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責任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狀況,及時解決黨風廉政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定期向縣級紀委匯報。三是鄉鎮黨委主要負責人要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種好自己“責任田”,黨委班子其他成員要根據分工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四是要強化責任追究。不講責任,不追究責任,再好的制度也會成為紙老虎、稻草人。

      2、改革鄉鎮紀委履行監督措施。一是改革鄉鎮紀委體制機制。鄉鎮紀委受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領導,以上級紀委垂直領導為主,工資與人事在上級紀委,鄉鎮紀委工作經費單獨核算,鄉鎮紀檢干部專門從事紀檢工作,不得借用或抽去搞中心工作,提高其政治或經濟待遇。二是著重解決專崗不專職的問題。明確鄉鎮紀委書記只分管鄉鎮紀檢工作,專職紀檢干部不得兼任與紀檢無關的工作,確保鄉鎮紀檢干部專職專用、主抓主業。三是支持鄉鎮紀委獨立行使辦案職權,確保紀檢干部對權力敢監督、善監督,對腐敗問題敢“亮劍”,善查處。四是對鄉鎮紀檢干部的考核重點由上級紀委評議,參考鄉鎮班子成員的評議及個人述職。

      3、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檔案工作,切實加強對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黨委書記提醒談話制度,發現村干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提醒和誡勉談話。二是全面推進村務公開和黨務公開,重點公開國家惠農政策、新農村建設的各項資金及其使用情況、集體資產處置、移民搬遷、危房改造、低保評定等群眾最為關心的問題,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三是加強項目資金監督,在規范運作上下功夫。隨著全面深化改革和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推進,農村各種惠農資金逐漸增多,由于相關法律法規制度不健全,使涉農項目領域成為腐敗現象滋生的“高發區”和“溫床”。今后,凡是涉農資金,包括糧補、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均要在鄉鎮紀委備案并向鄉鎮紀委寫出每筆款項使用情況說明,鄉鎮紀委對每筆資金的落實、支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寫出專項檢查報告,向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報告,做到運行規范,管理規范。

      4、黨委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行動上要成為落實的主體、擔當的主體。作為基層,鄉鎮黨委處在黨風廉政建設的前沿“窗口”,離老百姓最近的距離,是黨風廉政建設的“最后一公里問題”,更應該落實主體職責。一是要抓大抓急。中央的八項規定、省委的九項規定和市委的十個嚴禁及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其他事項,對專項資金,項目資金等嚴管資金的監管,要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大事急事落實到位,不能有絲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僥幸心理,并且鄉鎮黨委書記要率先垂范,做到更嚴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對一些苗頭性的問題,要早提醒、早糾正、早處理,把抓小抓早提前預警和預防做為常態性工作一以貫之。三是抓關鍵人和關鍵事。對鄉鎮黨委班子成員,村級“兩委”班子成員,特別是村級黨組織書記作為主體責任落實中的關鍵人來要求。

    【篇二十】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1、加強日常監督。對領導干部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情況進行了解、抽查或重點檢查,及時掌握領導干部在住房、出國(境)、休假、兼職、配偶子女從業和收受禮品登記等方面情況及個人重要事項變化情況。

      2、嚴肅黨內組織生活。督促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指導下級單位黨組織民主生活會,參加雙重組織生活。

      3、加強信訪處理。及時研究來信來訪提出的重要問題,對重要信訪事項的辦理應當督促檢查,直至妥善處理。

      4、深化巡視監督。強化問題導向,發揮震懾、遏制、治本作用。

      5、實施專項檢查。圍繞選人用人、干部作風、職業道德、招生考試、科研經費、國有資產和所屬企業、采購、基建項目、評審評比評估等重要部位和關鍵環節監管,協調或參與開展專項檢查。

      6、嚴格責任追究。對于領導干部在任期內發生的責任問題,不因時間、崗位、職務等的變動而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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