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企業規章制度精選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一篇: 企業規章制度
一、項目部在進行工程技術交底的同時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二、交底要求:根據安全措施要求和現場實際情況,各級管理人員需親自逐級進行書面交底,職責明確,落實到人。
三、安全技術交底與工程技術交底一樣須分級進行。
1、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會同現場經理向有關施工人員和勞務隊伍行政和技術責任人進行交底,交底內容:工程概況、特征、施工難度、施工組織、采用的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施工程序與方法、關鍵部位采取的安全技術方案或措施等;
2、勞務隊伍技術負責人要對所管轄的施工人員進行詳盡的交底;
3、項目責任工程師要對所管轄的勞務無的工長進行分步分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交底并對其向操作班組所進行的安全技術交底進行監督與檢查。
4、責任工程師要對勞務承包方的班組進行分布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監督知道起安全操作。
5、各級安全技術交底應按規定程序實施書面交底簽字制度,并存檔以備查用。
第二篇: 企業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系統的檔案管理,實現檔案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為公司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公司各部門在工作活動中構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務必按規定定期向公司辦公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據為已有。
第三條 各單位的領導應重視本單位文件資料的管理和文書立卷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第四條 公司系統的文書立卷工作和檔案管理工作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 歸檔范圍
第五條 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合同、中標通知書等)均屬歸檔范圍。
第六條 公司文件材料應歸檔的有:
(一)公司頒發的(包括轉發的)各種正式文件的簽發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請求與上級機關的批復文件,各部門、各項目部的請求與本公司的批復;
(三)公司的工作計劃、總結、報告;
(四)公司召開的各種會議的全套文件以及會議構成的聲像材料;
(五)公司領導公務活動構成的重要文件,從外單位帶回的與公司有關的文件材料;
(六)反映公司經營和管理的專業文件材料;
(七)公司或公司匯總的統計報表和統計分析資料(包括電子文檔等);
(八)公司及各部門、項目部成立、啟用印章及其組織機構、人員編制等文件材料;
(九)公司及各部門、項目部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十)公司的簡介、榮譽,有紀念好處和憑證性的實物及展覽照片、錄音、錄像等文件材料;
(十一)公司及各部門領導任免、調配、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職工的錄用等工作構成的文件材料;
(十二)公司領導、員工檔案;
(十三)公司解決法律糾紛問題構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或部門、項目部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材料;
(十五)公司固定資產登記,財產,物資、檔案等移交憑證;
第三章 立卷歸檔要求
第七條 公司各單位應在每年3月底以前將上年辦理完畢、需歸檔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公司辦公室移交。
第八條 各單位務必嚴格遵守歸檔制度,不得無故延期或不交應歸檔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還需使用,也應先按立卷歸檔后再辦理借閱手續。
第九條 各單位向公司辦公室移交檔案時,要嚴格履行移交手續。
第十條 歸檔案卷的總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構成規律和特點,持續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系,區別不一樣價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體應做到下述幾點:
(一)歸檔的文件材料種類、份數以及每份文件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歸檔的項目檔案應包括如下文件:各種協議、合同、營業執照(復印件)、章程、項目人員任免文件,有關項目業務的各種意向書、紀要、備忘錄、電話記錄、請示、報告、批復及其它有關項目業務資料等。
(二)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將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復、轉發文件與原件、多種文字構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齊,不得分開。
(三)卷內文件材料應區別不一樣狀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應依序排列在一齊,即批復在前,請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四)卷內文件材料應按排順序依次編寫頁號或件號。裝訂的案卷,應統一在有文字的每頁材料下方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寫頁號;不裝訂的案卷,應在卷內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編號,圖表和聲像材料等也應在圖表上或聲像材料的背面編號。
(五)永久、長期和短期案卷務必按規定的格式逐件填寫卷內文件目錄,對文件材料的題名不要隨意更改和簡化;沒有題名應擬寫題名,有的雖有題名無實質資料的也應重新擬寫;沒有職責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證清楚,填入有關項內;卷內文件目錄放在卷目。
(六)聲像材料應用文字標出攝像或錄音的對象、時光、地點、中心資料和職責者。
(七)本公司各部門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內文件目錄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發給。
第四章 檔案保管期限
第十一條 文書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為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長期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wWW..coM
第十二條 確定公司檔案保管期限的原則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職能活動和基本歷史面貌的,對本公司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列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動,在較長期時光內對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為長期保管。
(三)凡是在較短時光內對公司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為短期保管。
第五章 檔案的鑒定與銷毀
第十三條 公司辦公室對所保存的檔案定期進行鑒定,對于保存期限已滿的檔案材料,按規定進行銷毀。
第十四條 檔案鑒定工作由辦公室主持,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檔案鑒定小組,對被鑒定的檔案進行逐件審查,提出存毀意見。
第十五條 檔案材料鑒定小組審定,并經公司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
第十六條 銷毀檔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點進行監銷,監銷人要在銷毀清冊上簽字。
第六章 檔案的借閱
第十七條 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借閱本部門的業務檔案需經本部門領導批準,方可借閱。
第十八條 公司各部門借閱非本部門的業務檔案經檔案所屬部門同意或公司領導批準。
第十九條 借閱檔案務必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歸還的"檔案要進行檢查、清點,并在登記薄上注銷。
第二十條 借閱檔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轉借復印攜帶檔案外出,如有特殊狀況需要轉借或攜帶檔案外出時,須經單位負責人批準。
第二十一條 借閱的檔案用完后,應及時歸還,借用時光一般不得超過十天。
第二十二條 借閱人對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第二十三條 凡借閱的檔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復印,如工作需要,應按公司有關保密規定辦理。
第七章 懲戒
第二十四條 公司員工凡違反制度,泄露秘密,按《公司保密工作條例》進行處理。對涂改、拆散或未經辦公室領導批準轉借、復印或攜帶檔案外出的;視具體狀況,扣500—1000元獎金,并予以通報批評,狀況嚴重者辭職、辭退。
第三篇: 企業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一、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工會法》等的規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規章制度。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全體職工。
二、單位全面遵守勞動、社會保險、安全生產、職業衛生保護、工會組織、婦女權益保護等法律法規,依法保障職工的勞動合法權益。
三、單位著力加強人文關懷改善用工環境,把關愛職工、調動職工積極性作為生產經營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內容,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促進職工全面發展,增強單位凝聚力,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提升單位核心競爭力,加快形成企業關愛職工、與職工共同發展的利益共同體。
四、職工應當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弘揚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奉獻社會的職業道德風尚,構建誠信、和諧、創新的團隊理念,讓新型的和諧團隊理念成為單位管理人員和職工的共識和自覺行為規范。
第二章 招聘制度
一、招聘原則
(一)本單位向應聘人員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歧視應聘人員。
(二)單位招用職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的原則(由單位根據實際確定),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職工。
二、招聘條件
(一)單位不招用16周歲以下的童工。應聘人員應當年滿18周歲,符合相應職位錄用條件要求的學歷、工作經驗、技能和健康等條件。單位如招用16周歲至18周歲的人員,將辦理相關手續,并嚴格執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二)勞動者應聘時,必須如實填寫人員情況登記表,并如實提供相應的證件、證書等材料。如勞動者填寫虛假內容或者偽造學歷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等使單位違背真實意思與其簽訂或續訂勞動合同的,屬于欺詐行為,單位將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三、招聘流程(由單位根據實際確定)
(一)單位各部門需要增加人員時,先提出招聘職工申請,經 (相關權限管理人員)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統一招聘(或者由增員部門自行組織招聘)。
(二)招聘崗位的情況,采用發布媒體廣告或者通過人力資源市場、招聘會、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關聯單位等途徑,以書面形式向社會公布。
(三)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招聘登記表,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或增員部門)甄選資料,核查應聘人員的身份證,確定初試人員名單。
(四)人力資源部門(或增員部門)組織初試,初試可采取筆試、面試、網絡測試等方式進行。初試合格者,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復試。
(五)復試由人力資源部門、增員部門共同組織,復試采取面試形式,由增員部門指定的專家對應聘者的專業知識進行測試(可根據單位情況增加實際操作、性格測試等內容)。
復試時復核應聘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復試后對擬招聘人員進行背景調查、組織體檢,并提交 (相關權限管理人員)審定。
(六)經 (相關權限管理人員)審定的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門(或增員部門)與其聯系,確定報到時間、地點及其他注意事項。
四、入職手續(由單位根據實際確定)
新招聘人員報到時,應到單位 部門辦理下列手續:
1.如實填寫職工情況登記表;
2.核對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并復印一份留單位存檔;
3.提交照片 張,用于辦理職工證等證件;
4.簽收本規章制度(或者查閱本規章制度,并簽名確認);
5.辦理單位規定的 其他相關手續。
五、訂立勞動合同
(一)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新招聘人員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可以在新招聘人員報到前、報到之日或者工作后一個月內,但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本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如存在分支機構的,可增加以下內容:本單位所設立的 等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分支機構,可以作為用人單位,以分支機構的名義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本單位所設立的等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分支機構,受單位委托,以單位的名義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
(二)單位根據崗位和應聘人員的情況,與其約定試用期(具體由單位定,但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的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試用期超過一個月的,將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而非試用期滿后再訂立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訂立后,勞動合同文本由單位和職工各執一份。單位要組織職工簽收勞動合同文本,并按規定進行公示。
(四)其他未盡事宜,單位與職工可另行依法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并簽名蓋章,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效力等同于勞動合同,與勞動合同一并履行。
(五)單位已招用的職工,原勞動合同期滿前 天,由其所屬部門提出是否續訂勞動合同的意見,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 (相關權限管理人員)審定。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的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職工,如果職工本人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單位依法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六)單位建立職工名冊備查,職工名冊包括職工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單位可根據實際增加內容),其中用工形式寫明屬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