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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習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范文(通用10篇)

    時間:2018-11-05 學習心得 點擊:

    法治一般是指全面的法治。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學習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的文章10篇 ,歡迎品鑒!

    【篇1】學習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

      基層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把“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作出重要判斷、明確定位,提出總體目標、工作要求。本文立足永嘉實際,全面梳理基層社會治理探索經驗,深入分析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提出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方法對策,為提高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提供參考。

      一、近年來永嘉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的實踐探索

      (一)全面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進一步強化黨對基層社會治理的領導權

      一是基層黨組織運行進一步規范。近年來,我縣全面深化基層黨建“整鎮推進、整區提升”,開展紅色領航“五百工程”行動,精準制定黨支部工作標準質量體系,高標推進村社組織換屆“回頭看”,創新推行后進黨組織整轉“兩回一檢”工作法,近2年合計清理不合格村社干部114名、處理工作不力的農村黨員干部1100余人次,高質量完成58個后進村轉化,推動基層黨組織提檔升級。二是服務型基層黨組織建設穩步推進。在硬件方面,近2年累計投入1600多萬元,對村級辦公場所進行檢修提升,打造了150個黨建示范點和22個“甌江紅”黨群服務中心。在軟件方面,探索建立基層黨組織公共服務清單,構建縣鎮村三級聯動的黨群服務中心體系,完善星級評定指標體系,切實提升基層黨組織服務水平和能力。三是基層黨員干部隊伍不斷優化。深入實施農村帶頭人能力提升、黨員發展“培源納新”、返鄉大學生接力培養、村社干部底線管理等“四大計劃”,充分激活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熱情。

      (二)高標推進村社規模優化調整,進一步夯實社會治理的基層基礎

      今年,我縣僅用28天完成村社規模優化調整工作,全縣行政村調減率達49.7%,“三資”直接融合率達97%,為夯實基層基礎、重構治理體系打牢了根基。一是基層組織結構進一步優化。通過嚴把選人關口、開展能力培訓,順利完成5000余名新村社干部輪訓工作,有力促進新村社干部的能力素養提升。二是基層資源配置進一步優化。通過整合優勢資源、推進資源共享等方式,原來散落各村的區域資源得到了高效統籌、產業要素實現了高度集聚。三是基層治理體系進一步優化。通過密切聯系鄉鎮職能部門,做強村黨委“一核”,調動各類“多元”主體,形成積極協同、廣泛參與的簡約高效治理體系。

      (三)探索創新“三治融合”路徑,進一步健全鄉村治理體系

      一是做強自治基礎。充分運用村民議事會、村規民約等載體,搭建鄉賢理事會等平臺,最大限度激發村民參與鄉村治理的熱情。二是做強法治保障。通過創新建立群眾明白、干部清白說事平臺,制定村級小微權力清單,推廣農村“三資”監管系統,全力開展清廉村居建設,目前全縣已培育清廉村居示范點20個,“三資”系統試點甌北街道涉農村問題初信初訪件同比下降84%。三是做強德治支撐。精心打造了道德講堂、評比文明家庭、“最美”系列主題活動等載體,選樹了200余名可親可敬可學的道德榜樣,形成了強烈的道德感召力量。

      (四)創新建立“4+1”人民調解模式,進一步筑牢化解矛盾糾紛的村級防線

      一是健全調解體系。創新建立“4+1”基層人民調解模式,推動人民調解工作重心下移,全縣鎮村調解案件占比從2015年的48%提升至2018年的96%,經驗做法兩次在全國現場會推廣。二是壯大調解力量。精心選聘鄉賢能人等人士充實調解隊伍,組建以公檢法司干部為主的調解專家組,定期教學指導,推動調解員隊伍向專業化方向發展。目前,我縣專職調解員數量達129人,其中具備專業知識者占比高達30%,成功打造21個個人品牌調解室,其中全國模范調解委員會2個。三是放大調解實效。探索建立“以訪治訪”“以外調外”等機制,創新推行“紅色驛站調解室”,累計化解各類矛盾糾紛253起,涉及金額898萬元。

      (五)全力推進農村思想文化建設,進一步營造向上向善的文明鄉風

      一是文化陣地全面建強。我們以文化禮堂建設為破題口,創新建立“星期天禮堂日”制度,累計建成農村文化禮堂241所,兩度獲評全省農村文化禮堂建設先進縣。二是移風易俗深入推進。深入開展“移風易俗改革攻堅年”行動,全力推進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全面培育形成社會文明新風尚。比如,巖坦鎮用“二維碼鵝卵石墓碑+1平方米草地”代替“椅子墳”,成為全市喪葬改革的典范。三是傳統文化傳承發揚。充分挖掘弘揚家風家規家訓文化,策劃了“立家規傳家訓”、“好家風家庭”等活動,讓村民在繼承和發揚良好家風中樹立正確價值導向。

      二、當前永嘉基層社會治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永嘉基層社會治理雖然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對標新形勢、新任務,在基層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容忽視的問題和短板。

      (一)社會治理形勢環境更為復雜,基層矛盾防控化解壓力較大

      一是矛盾多元化。隨著城中村改造、撤村并居等工作快速推進,新的利益群體和利益訴求不斷涌現,征地拆遷等各類社會矛盾問題層出不窮。二是問題疑難化。隨著群眾參與高層次經濟活動日益增多,涉眾涉房等群體性矛盾頻發,處理不當,極易引發治安、刑事、信訪等案事件和社會連鎖反應。三是影響擴大化。很多群眾利用網絡非理性發表帶有個人主觀想法的利益訴求,從而導致網絡輿論病毒式傳播。

      (二)現代治理手段運用不足,基層社會治理效率仍需提升

      一方面,治理流程還不夠順暢。一些部門參與治理積極性不高,跨部門聯動機制難以有效實現。個別鄉鎮(街道)“四個平臺”功能入駐不夠全面,靠平臺自身作用難以有效發揮作用。另一方面,智能化治理措施尚未全面鋪開。通過大數據分析矛盾趨勢的智能化舉措較少,網絡信息統一平臺建設不夠成熟,同時,由于干部利用大數據治理創新的能力略顯不足,各單位對數據的整合與共享仍然存在障礙,數據應用還做得不夠充分。

      (三)多元主體作用發揮不夠,距離共建共治共享目標還有差距

      一是基層力量整合不夠。全縣共有各類群防群治隊伍240支,但人員專業化素質難以滿足日常治理需求。同時,由于沿江山區經濟實力差距,基層自治力量呈現“沿江完善、山區薄弱”的現狀。二是社會組織作用有待提高。目前,全縣共有773個備案的社會組織,但僅救援、養老、公益等領域有幾個較大影響力的民間組織。三是群眾參與度不高。被動接受服務的群眾占據較大比例,還沒有形成人人參與、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四)村級經濟實力整體偏弱,難以支撐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需求

      一是基層組織號召力不足。從實際調研情況來看,村集體經濟薄弱的村,村黨組織和村委會的建設也普遍偏弱,難以團結和發動群眾廣泛參與到基層治理中。二是基礎建設支撐不足。由于村兩委“沒錢辦事”,村內公共事業和公益服務嚴重滯后,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基層自治能力。三是基層干部威望不足。村集體經濟薄弱的村,村兩委干部的權威往往無法獲得村民完全服從或有效認同,削弱了帶頭治理效果。

      (五)基層自治的可依靠力量不足,導致基層社會治理工作推進緩慢

      一是村居面臨“空心化”趨勢。山區村居年輕人才外流現象嚴重,村里可依賴的治理力量十分薄弱。二是鄉賢參與度不足。大多數鄉賢參與基層治理的方式仍以捐錢捐物為主,沒有形成內外聯動、協同推進的治理合力。三是村干部培訓有待加強。今年,我縣雖然組織8000多人次村社干部專題學習培訓80余次,但是教學內容涉及基層治理的內容不多,部分村干部缺乏基層治理的“專業化”能力。

      三、永嘉推動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對策和建議

      (一)強化黨建引領作用,鞏固黨在基層的執政基礎

      縣級層面要把加強黨建引領作為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的根本路徑,強化對基層治理的政治引領、組織引領、能力引領、機制引領,積極探索“黨建引領+”體系建設,真正把黨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轉化為基層社會治理優勢。

      1.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要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引領功能,探索建立基層黨建引領基層社會治理的組織領導體系,持續整頓軟弱渙散農村基層黨組織,規范黨內教育和組織生活。同時,突出抓好全域黨建,推進機關、社區、企業、社會組織等各領域黨建互聯互動,強化對各類社會組織的政治引領,不斷把組織優勢轉化為農村治理優勢。

      2.強化農村帶頭人隊伍建設。大力推進村“兩委”班子專業化,建立健全全縣村黨支部書記人才數據庫,推動帶頭人隊伍人才梯隊建設,暢通在職和退休干部、教師、醫生等新鄉賢到村任職渠道,確保村“兩委”班子不斷建強。加大探索村干部正向激勵舉措,把村干部報酬和村集體經濟增長幅度、群眾信任度掛鉤,提升基層干部工作積極性。

      3.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在體制機制方面,探索建立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村民自治組織和集體經濟組織政經分設、有效運行的“一核兩翼”模式,全力破解基層治理和村級集體經濟發展之間體制權責不清、運轉不暢的問題,為壯大村集體經濟掃清障礙。在發展路徑方面,要按照“黨建引領、產業支撐、以點帶面、整體推進”的思路,緊密對接鄉村振興戰略,通過精準幫扶、土地流轉置換、盤活存量資產、電商孵化、抱團發展等多種途徑,真正讓村集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動政府服務重心下移

      1.推動權責下放。堅持能放則放原則,全面梳理政府權力清單、職責清單、負面清單和權力運行流程圖,把審批權力盡可能下沉到鄉村兩級便民中心,促進“最多跑一次”向基層延伸。同時,把優化服務流程作為基層內化權力的有效途徑,梳理事項清單、統一辦事標準,推動基層行政審批服務流程再簡化、時間再壓縮、效率再提高,真正讓“最多跑一次”改革扎根基層,服務百姓。

      2.做強集成服務。加速政府部門、層級之間的權職整合,以打造板塊式綜合受理窗口為目標,加大各職能部門分窗口有機歸并、綜合窗口人員培訓力度,探索建立“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的政務服務新模式,全力推進民生事項“一證通辦”、政務服務事項“掌上辦理”等措施,真正通過“數據跑腿”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3.強化日常監督。按照“事前管標準、事中管達標、事后管信用”的高標要求,依托“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將行政處罰等監管信息全面納入信用體系,切實形成政府部門監管、市場機制調解、行業自律和企業自我約束的強大合力。同時,發揮數據共享在事中事后監控與治理風險預測預警預防中的作用,加快實現對各類風險的自動識別、預警,從而有效預防和減少社會治理問題的發生。

      (三)加強“四個平臺”建設,搭建專業化治理架構

      以“四個平臺”為依托、全科網格員為支撐、數據共享為手段,加速構建一張無交叉、無重復、無縫隙的基層治理行政資源網絡,全力破解基層治理力量不足的問題。

      1.構筑扁平指揮體系。通過重構政府間“職能—結構—機構”的關系,探索進行“大部制”“扁平化”管理,理順和規范部門間的職責分工,籌備組建專門的“四個平臺”專職管理機構,加快形成“四個平臺”指揮室分類派發,聯村干部、基層站所工作人員、網格員協同處理的聯動處置格局。

      2.壯大全科網格隊伍。深化“全科網格2.0”打造,進一步推動“專科網格”力量納入“全科網格”,建立專兼職網格員隊伍進行統籌使用,實現“多元合一、一員多用”。同時,按照“一事雙責、條塊同責”的原則,實行“網格長、村兩委、指揮室、鎮分管領導”考核全捆綁,真正把責任壓緊壓實。

      3.打造信息采集共享平臺。把智慧治理貫穿始終,依托標準化信息共享平臺建設,推動信息化與政務服務、社會管理、行政執法等深度融合,提高縣鎮兩級迅速聯動的應急反應能力,全力解決“信息孤島”和“數據封閉”等問題。同時,對各部門條線上的信息系統逐個進行整合,將110聯動、12345熱線、信訪、網絡問政、數字城管等同類業務在“四個平臺”上進行擴展,功能重疊的予以取消,實現信息數據“一次錄入、各處共享”。

      (四)集成黨政民各方力量,實現多元主體協同共治

      1.始終堅持黨委領導。要探索建立基層社會治理“大黨委”制度,通過搭建“共治委員會大平臺”,協調紀委、組織、宣傳、統戰、政法等黨委部門發揮優勢、聯動配合,使相關要素都能夠聚焦于基層社會治理的需要,避免出現耗散效應。同時,加強黨對政府、市場、社會等各方面力量的統籌協調,積極創造社會組織、公民公平參與社會治理的機會,全力引導社會各主體共同參與治理,真正形成“有事共協商、難題共探討、信息共交流、風險共承擔、成果共享受”的基層社會治理“利益共同體”。

      2.充分激發社群活力。聚力打造社群共治共建綜合服務平臺,統籌調度工青婦、紅十字會、社科院等社會群團組織力量,靈活運用政府購買服務、設立項目資金、補貼活動經費等措施,最大限度激發社會群團組織在承接社區公共服務和基層政府委托事項的作用。同時,加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引育力度,不斷提升社會組織的服務和發展能力。

      3.充分發揮鄉賢作用。注重發揮“在土”鄉賢、“離土”鄉賢和“外來”鄉賢在鄉村協商議事、公益慈善事業、鄉域糾紛調解等領域的突出作用,探索實施“鄉賢資政參事”、“鄉賢公益助善”、“鄉賢鄉風引領”等“鄉賢+”系列工程,為廣大鄉賢能人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提供更多、更大的舞臺。

      (五)創新發展“楓橋經驗”,源頭防控基層風險隱患

      全力發揮“楓橋經驗”在強化基層基礎、化解社會矛盾等方面的更大作用,最大限度把各類風險防范在源頭、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

      1.把規范“三資”管理作為重中之重。堅持全覆蓋無死角、全方位陽光化,不斷強化“應入必入”全面監管,將農村資金收支、資源性收支、資產性收支統一納入系統監管,實現農村“三資”全入庫、全監管,真正用“陽光運行”的方式,堵塞“暗箱操作”的空間。

      2.突出做好信訪化解。把“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問題”作為避免矛盾發酵、信訪“升級”的根本之策,深化信訪“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行“一站式”信訪調解機制,加快打造全科受理、訪調一體、集成聯辦、一站化解的線下超市式信訪工作平臺,將過去“單兵作戰”模式轉變為立體聯防的共建共治共享模式,努力實現群眾合理合法訴求一次性就地解決。同時,探索信訪積案化解的新方法、新模式,努力推動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在基層解決。

      3.做到風險實時監測。積極探索風險監測預警機制,依托政務云計算中心,搭建縣、鄉(鎮)、村三級綜治中心智能信息系統,充分發揮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科技在矛盾糾紛化解、案件偵破、基層風險隱患預測預警預防等方面的天然優勢,推動矛盾糾紛化解從被動應對處置向主動預防轉變。

      (六)引導社會文明新風尚,放大基層社會治理實效

      社會風尚是衡量基層治理的廣度、深度和力度的重要標準,要將其放在基層治理重要位置考量。

      1.強化價值引領。積極踐行和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把“義利并舉、敢為人先”的永嘉精神、紅十三軍的革命精神作為重要內容,不斷鞏固壯大積極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輿論,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新時代的精神力量,進一步筑牢基層治理的精神內核。

      2.厚植法治根基。一方面,重視發揮村規民約的“軟法”約束作用,探索建立村規民約積分制管理,運用“紅黑榜”等方式,對農村中普遍存在的不講規矩但夠不上違法處罰的行為進行制約。另一方面,向國標委申報全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綜合標準化試點,通過開展基層社會治理標準化建設,從而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3.深化移風易俗。加快研究出臺深化移風易俗、助推基層社會治理的相關指導性方案,充分發揮殯葬協會、紅白理事會等社會組織的引導作用,持續加大對黨員干部各類紅白喜事的監督力度,由黨員干部帶頭少隨禮、少辦酒、簡辦事、不鋪張,真正以優良的黨風政風帶動淳樸民風。倡導厚養薄葬、文明嫁娶,鼓勵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其他喜事不辦或者少辦的新風尚,鞏固提升“墳墓生態化改造”“壽桃基金”等先進做法,加快打造移風易俗的“永嘉模式2.0版”。

    【篇2】學習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

      從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的公報來看,這個目標反映了以下幾方面的重要問題。

      目標的提出是根據我們的任務提出來的,實現中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目標,我們從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公報可以看出這樣的表述: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是,到我們黨成立一百年的時候,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要取得明顯的成效。到2035年的時候,各方面的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新中國成立一百年的時候,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優越性充分體現。

      所以,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治理現代化的目標,我們可以稱之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三步走的發展目標。這個三步走的發展目標在三個重要的時間節點上提出了不同的任務,事實上,這個目標是對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新兩步走發展目標的進一步細化和拓展。在十九大提出新兩步走發展戰略當中已經提出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十九大是這樣表述的,在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時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本世紀中葉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時候,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所以,從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新兩步走的發展戰略來看,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的目標又進一步細化和拓展了黨的十九大提出的這樣的戰略目標。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聚焦改革問題,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它鮮明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個總目標是根據xx同志在1992年南方談話時候提出的目標要求,他說,”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時間,我們才會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在這個基礎上又提出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這種目標。所以,它進一步豐富了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目標的內涵和要求。十九屆四中全會又專門研究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問題,細化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若干重大問題。

    【篇3】學習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社會治理的核心是人,重心在基層,關鍵是體制機制”。基層社會的治理是國家進行治理體系構建的重要之組成部分,國家的治理體系以及治理能力的現代化,首要的是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新冠肺炎疫情漫延全球,被列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遭遇的傳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圍最廣、防控難度最大的公共衛生事件。如何有效應對突如其來的新冠疫情,是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經過全國上下廣大人民群眾艱苦卓越的努力,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戰略成果。我縣處于新冠疫情發生的“震中”,在這次抗擊疫情的斗爭中,廣大黨員群眾聞令而動,克難向前,譜寫生動的抗疫之歌。

      一、疫情防控中基層社會治理實效凸顯

      面對突然而來的新冠疫情,各級黨組織充分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團結帶領廣大人民群眾,以防控為重點,以救治為前提,成功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  

      (一)基層黨組織發揮戰斗堡壘作用。重點體現在三個方面,發揮戰疫的統籌作用。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網絡、風險評估機制,如***還建立了“早碰頭、午研議、晚部署”的會商機制,統籌部署、安排、調度本轄區疫情防控工作;發揮戰疫的指導作用。結合各鎮各村實際,有針對性的指導下級基層黨組織如何開展疫情防控,讓下級基層黨組織有方向、有目標、有很強的可操作性;發揮戰疫的督導作用。成立專班,督導下級黨組織有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確保指揮部的各項指令貫徹落實到位。如孝昌縣委派出縣政協主要領導坐鎮白沙,對白沙的疫情防控進行精準指導和督導,取得了很好的抗疫效果。

      (二)廣大黨員干部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在危機生命的重大公共衛生事件面前,黨員干部沒有退卻,勇戰抗疫一線,表現出了黨員干部為了人民生命安全不怕犧牲的黨員本色,帶頭參加宣傳發動、交通阻隔、體溫測量、物資代購等,還有的隔離在本地的黨員干部實行“雙報到”制,如隔離在白沙的黨員干部22人,主動到各黨組織報道,積極參加基層抗疫,他們為疫情防控在黑夜中堅守,在風雨中前行,在危險中篩查,在疲憊中戰斗,充分發揮黨員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

      (三)社會群體發揮防疫協同作用。各基層黨組織因地制宜,充分發揮本村村務監督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組織和其他經濟社會組織、新鄉賢等特殊群體作用,引導他們成為抗疫先鋒。充分發揮社會群體的權威作用、影響作用、黨員干部聯系群眾的紐帶作用,讓社會群體帶頭和帶領群眾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很好的作用。如***五四村積極發揮新鄉賢“五老”、市場主體的示范引領作用,為疫情防控作出了積極貢獻。

      (四)全社會主動配合形成快速阻隔作用。預防是疫情防控最經濟最有效的健康策略,各基層黨組織立足更精準更有效防控,全社會積極參與、主動配合,從最初的粗放式阻隔到各村指定唯一通道的硬物理隔離,沒有一個環節、一個舉措不體現在快速、高效上。正是由于全社會參與,隔離阻斷快速、高效,才能很好的防止疫情擴散,為戰疫情成果取得了積極性作用。

      (五)創新方式發揮宣傳實效作用。在這次疫情防控的宣傳過程中,發揚傳統方式、創先新方式,取得很好效果。采取新媒體宣傳。通過網站、微信、短視頻宣傳,特別是運用支部微信群、村級微信群,制作朗朗上口的短視頻宣傳取得很好實效;采取新方式宣傳。通過流動音響、敲打小銅鑼、“零點行動”等方式清晨和晚上宣傳,宣傳實效更加;發揚傳統宣傳方式。村村響由指導時間播放改為全天候播放,各項防疫命令張貼全覆蓋,測溫家家走、宣傳家家到等,從群眾的配合程度看,宣傳效果良好。

      二、從疫情防控看基層社會治理的短板

      在整個防疫過程中,基層社會治理出現了很多值得肯定和推崇的做法,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也暴露出了一些短板和問題。

      (一)從黨組織的戰斗堡壘看,有些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發揮不強。自身能力不夠,平時學習不足,缺乏應急事件發生時的駕馭能力和統籌能力;做群眾工作方法不多,僅局限于簡單粗暴的工作方法,缺乏細致暖心的工作技巧;模范作用發揮不夠,不能以身作則,缺乏以身示范的勇氣。

       (二)從黨員干部的先鋒模范看,模范作用隨著抗疫時間的延長逐漸弱化。在日常檢測方面,開始檢測工作有序開展,隨著時間的延長,體溫檢測不到位,出現登記多、測溫少現象;在志愿服務方面,有的黨員在志愿初期,熱情高漲,隨著時間的延長,志愿熱情逐漸減弱,有的出現有償志愿現象;

      (三)從群眾對疫情的配合程度看,存在著良莠不齊現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著極少數不配合行為,在防疫舉措上不夠配合。仍然存在人員聚集聊天、不帶口罩、甚至聚集打麻將等現象;在隔離點的設置上不夠配合。認為密接者隔離點設立在那里,就是把病毒帶到了那里,存在不支持、不配合現象;在救災物資分發上不夠配合。少數群眾對救災的性質不理解,導致救災物資難以發放到位,存在著發放救災物資后,與疫情防控對著干現象。

      (四)從各鄉鎮的基礎設施看,抗疫條件嚴重不足。物資儲備不足。存在口罩、防護服、消毒液、隔離點床被等嚴重不足現象;硬件不足。在這次疫情救治過程中,充分暴露出鄉鎮衛生院在醫療技術設備、發熱病人留觀點病房、醫護車輛等方面不足的現狀;醫護人員及醫療技術水平欠缺。難以適應基層衛生院應急處突的技術需求和技術力量支撐,為基礎衛生院分診、救治帶來新的挑戰。

      三、提升基層社會治理的建議

      基層社會治理是國家社會治理的前檐和最后一公里。為了切實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必須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相輔相成的有機整體,治理體系是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制度保障,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治理體系的效能體現。

      (一)進一步完善基層社會治理模式。社會治理體系的完善需要建立多種體制機制共存,建立完善基層社會治理的黨委領導機制。鄉鎮黨委和村級黨組織是黨在農村的基層組織,村黨組織全面領導村民委員會及村務監督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組織和其他經濟社會組織。必須把基礎黨組織建成堅強戰斗堡壘,把黨的領導建成基層社會治理的組織保障。,建立完善基層社會治理的社會協同機制。建立以基層黨組織為領導、村民自治組織和村務監督組織為基礎、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合作組織為紐帶、其他經濟社會組織為補充,婦聯、團支部、殘聯、新鄉賢參與的社會協同機制,實現社會治理成果共建、共治、共享。建立完善基層社會治理的公眾參與機制。實踐表明,單純依靠黨委領導、行政執行無法有效解決處于政府治理體系末端的鄉村治理問題,必須構建群眾動員機制,增強社會號召力,組織調動村民的主體作用,激發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引導他們逐漸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主體,這是村級治理運行過程中的核心機制。建立完善基層社會治理的法制保障機制。依法治國是國家發展進程中的一個重要階段,健全社會公平正義的法治保障制度,可有效推進基層社會治理。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讓人們在法律的保護下生活和開展工作;引導人民自覺遵守法律,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教育人民在基層社會治理中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彰顯法律威嚴。

      二是提升基層黨組織的治理領導能力。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必須增強“四力”,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在基層治理中,村級黨組織應該充分發揮政治領導作用,全面領導村民委員會及村務監督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組織和其他經濟社會組織。組織動員群眾,借鑒現代治理理念和工具,完善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模式。同時應該清醒地認識到,當前鄉村治理所面臨的核心問題,不是做什么,而是如何做。

      三是提升社會群體的治理協同能力。引導社會群體學習基層社會治理知識,積累社會治理經驗,以真情推倒心理圍墻,以坦誠架設心靈橋梁,以熱心縮短心理距離,加大群眾凝集力,引導他們堅持規則治理與價值引領的融合,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建立社會協同機制,發揮其在自主治理、參與服務、協同管理等方面作用,加大社會群體在品行上、思想上、經濟上、志向上的幫扶力度,凝聚全民形成積極向上的正能量的共識。

      四是提升基層群眾的治理參與能力。緊緊依靠群眾、積極發動群眾、有效組織群眾歷來是黨的政治優勢,是黨的群眾路線的重要體現,直接關系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落實和工作成效。加強基層社會治理,要緊緊相信群眾、發動群眾、凝聚群眾、依靠群眾,不斷激發群眾在基層社會治理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形成有效動員所必需的價值基礎和理念認同,充分發揮基層群眾的主人翁作用,提什治理能力。

      五是推進基層自治、法制、德治的有機統一。在推進基層社會治理中,以自治消化矛盾,以法治定紛止爭,以德治春風化雨,要將自治、法治、德治有機結合,知行合一,才能創造更好的治理環境和治理效果。要以自治激發民主活力。推進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實踐,充分體現農民意愿,保障農民權益,激發農民自治熱情。要以法治推進現代治理。規范農村基層行政執法程序,將政府涉農事項納入法治化軌道。大力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法律進鄉村”創建活動,培養農村“法律明白人”。要充分運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解決基層社會治理中出現的問題,讓農民認知法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要以德治引導文明鄉風。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教育,提倡喜事新辦、喪事簡辦、弘揚孝道、尊老愛幼、扶殘助殘、和諧敦睦,培育良好的村風、民風,加強和改善鄉村治理,弘揚崇德向善的社會新風尚。

    【篇4】學習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自治區黨委十二屆十次全會關于完善基層治理體系提高基層治理能力的決策部署,切實提升行業領域治理能力,利通區民政局以“六增六提”行動措施為抓手,持續推進全區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增設優化社區居民委員會,確保管理服務“精準化”。以利通區轄區勝利鎮、金星鎮、古城鎮、上橋鎮、板橋鄉等近郊鄉鎮為主,依法設立社區居委會6個,采取調整、回購、新建的方式,確保新成立社區陣地面積均超過750平米。采用大學生村官轉隸、公開招聘的方式選配社區工作者30名,實現社區管理服務全覆蓋。

      增加充實社區工作服務人員,確保社區治理“網格化”。按照因素法對社區“兩委”職數提出新的增核意見,科學設置城市網格361個,農村網格771個,建立以村(社區)“兩委”成員為主體的一崗多責的專職網格員隊伍,形成部門、鄉鎮、村(社區)、網格員四級網格化管理格局。修訂利通區網格員管理考核制度,落實網格員補助資金1325萬元,實現服務管理網格化。

      增加社區工作經費投入,確保社區治理“優質化”。以落實“五聯五化”機制為抓手,新增財政預算410萬元,每年為每個社區安排黨建為民服務資金5萬元,城市社區辦公經費10萬元,用于保障社區黨建工作,培育新華社區、永昌社區、金花園社區等黨建示范點5個。近三年來,市區兩級整合資金2689萬元,認領“百姓事”624件,改造老舊小區43個,配備健身器材128套。

      增大社區服務設施面積,確保社區陣地“標準化”。以各鄉鎮(街道)為單位,對所轄社區各類公共服務設施進行全面摸排,同步摸清社區轄區各部門(單位)閑置房屋資源、尤其是2015年以來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區項目落實開發建設單位配建社區服務設施用房等情況,集中開展社區用房清償調配工作。指導各城市社區對當前社區內部功能室進行優化調整,力爭2025年前全區28個城市社區在功能設置上全部實現“一室八中心”建設目標。

      增強社區減負工作實效,確保社區治理“規范化”。按照《利通區社區事務準入制度》和《關于保留和取消的證明事項清單》,統籌部署社區開具證明事項清理工作。實行社區服務事項清單式管理,清理取消各類創建考評61項,規范準入26項,將社區開具證明的事項規范為15項,進一步明晰鄉鎮(街道)、社區、社會組織、物業服務企業等權限職責,爭取在2020年底前完成初步治理,并按照三年治理方案持續抓緊抓實。

      增加社區法治工作力量,確保社區治理“多元化”。目前全區12個鄉鎮106個村實現了“一村一法律顧問”全覆蓋。全區成立專業(行業)調委會7個,全面推行社區民警指揮負責、若干輔警和各種社會綜治力量參與的“1+X+N”工作模式,新增村(居)警務人員165人,全區12個鄉鎮司法所和綜合執法大隊均配備副科級領導干部。加強人民調解“四張網絡”建設,建立各類調解組織1499個、培養人民調解員8670人,實現了綜合執法與基層社會治理有力綁捆,執法方式從“事后執法”向“前端服務”轉變,從“處置問題”向“發現問題”延伸,治標與治本齊頭并進。

    【篇5】學習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

      “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黨的十八提出以后,儼然已成為我國新形勢下依法治國的新十六字真言。每個國家都崇尚法治,都期待形成全面系統的法制國家。從古至今,各個朝代關于規范性的法律條文都是以當時的具體形勢而提出并成文。立法為執法,為政府的行政行為或是人民群眾的權益利益做保障,出不得差錯,更少不得關注度。

      立法的科學化是防止不切合發展實際從而造成法制產生的執行標準,怎么樣的立法程序是科學的,形成的法律法規是契合發展需要的?反腐力度的逐漸加強,對法律執行的要求就更加嚴格,對于反腐倡廉及黨內法規中制度的建設更提出了新層次的要求,必須要確保對反腐行為的預防和控制力度。

      執法的嚴格性更是對法律實施過程最大的保障。任何法令的形成都必須要扎實可行的予以實施,并且確保執法的過程無偏差,不給群眾造成生活和生產上的難題,這是其一;執法過程必須要公正嚴格,秉持公正,不凸顯個人主義和官僚主義,這是其二。

      司法的公正性是每一個涉及司法案件的人民迫切需求的,這需要司法機關必須要將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最基本的行動準則,將犯罪治理法律化,公正化,容不得一絲錯漏。要禁止司法行為中出現權錢交易現象,這一現象的產生無疑是給我國法制的執行平添敗筆,更影響群眾的滿意度和認可度。

      作為一個國家的公民,其首要的行為準則當是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約束行為,以法律認知行為,以法律辨別是非。依法治國的全面推進少不了全民的參與,需要全民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重要性,提高社會和諧健康水平。

    【篇6】學習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

      一、基本情況

      轄區總面積約xx平方公里(xx高速公路以西城市規劃區xx平方公里,xx高速公路以東xx平方公里,其中xx新區占地約275平方公里),有回、漢、滿、蒙等24個民族共xx萬人,其中農村人口7.5萬人。轄11個街道辦事處、2鄉2鎮、xx個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和36個村民委員會,344個村民小組,共有村民代表1434人(其中黨員人數為1021人,少數民族人數為801人,女性人數為202人)。近年來,農業農村各項指標呈現穩中有進的趨勢,2019年實現農業總產值15.08億元,同比增長4.6%;實現農業增加值6.75億元,同比增長4.5%;優勢特色產業產值達到13.42億元,同比增長5.7%,優勢特色產業總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8.9%;預計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長8.2%。

      二、鄉村治理現狀及做法

      (一)鄉村黨組織建設方面。一是全面落實從嚴治黨要求,農村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得到強化。持續推進“三大三強”行動、“兩個帶頭人”工程,強化基層基礎保障,加大發展青年農民黨員力度,加強后備力量培養,增強村“兩委”致富帶富能力,通過跟蹤動態管理、提升能力素質,實現兩個帶頭人“二合一”。建立建立加快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縣級領導及部門包村工作制,明確27名縣級領導和51個部門包抓興慶區所有行政村,按照“六抓一促”,即“抓黨建引領、抓產業興旺、抓生態宜居、抓鄉風文明、抓治理有效、抓生活富裕”和促農民增收的原則開展工作。二是抓村干部隊伍建設,激發村干部干事創業新動能。形成村(社區)“兩委”成員任職資格條件常態化審查機制,全面推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主任“一肩挑”,對不勝任、不盡職的村黨組織書記堅決調整,補齊配強村“兩委”成員65名,并對所有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從嚴落實縣級備案制度。注重在一線調研督查考察識別干部,特別是在疫情防控期間,通過調研、督查、收集資料等方式,全面掌握領導干部履職擔當、經受疫情防控考驗等情況,作為干部評先評優、提拔重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據,對在疫情期間大局意識不強,作用發揮不明顯的進行調整撤換。三是深入開展軟弱渙散黨組織整頓整治工作,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深入摸排確定軟弱渙散村黨組織5個、薄弱村黨組織2個。制定軟弱渙散村和薄弱村黨組織整頓方案,嚴格落實“四個一”整頓措施,明確包抓縣級領導、聯村機關單位和鄉鎮包村干部、第一書記工作職責,力爭年底前將現有的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高效整頓轉化出列。四是推行農村黨員包戶責任制管理模式,黨員教育管理取得新突破。深入推行農村黨員“1+N”包戶責任制及無職黨員設崗定責,在黨員戶院落門口統一掛置“共產黨員戶”標牌,亮明黨員身份,將包戶及崗位履職情況作為黨員“先鋒指數考評”重要指標,增強黨員對黨員身份的認同感責任感榮譽感,發揮黨員在鄉村治理上的先鋒模范作用。截至目前,有2058名農村黨員共包戶14121戶。疫情防控期間,成立“黨員先鋒隊、志愿幫扶隊、義務宣傳隊”,黨員亮明身份,帶頭落實防控措施,沖鋒一線開展排查、消殺、服務群眾、宣傳等工作。五是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促脫貧攻堅取得新成效。全面梳理排查興慶區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情況,建立工作臺賬,明確目標任務,分門別類指導發展,加強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和使用,確保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2020年,實施通貴鄉河灘村、司家橋村“多村一品”日光溫室建設及掌政鎮強家廟村、堿富橋村、五渡橋村、永南村日光溫室建設等壯大村集體經濟項目。

      (二)鄉村治理能力方面。加強鄉鎮政務服務能力建設。調整劃轉行政執法事項,將街道、鄉鎮受理的共66項公共服務事項全部劃轉至街道、鄉鎮審批,下沉到村居社區受理。以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政府職能轉變為抓手,明確辦理權限,推進建設鄉鎮民生服務大廳政務服務規范化、高效化、優質化、便民化,加強業務辦理指引,明確辦理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等,讓群眾少跑腿、少奔波,對高齡老人、行動不便人員、殘病人員可代辦工作。提高鄉鎮民生保障能力。結合低保審批權下放和農村低保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做好高齡老人、特困供養人員的認證、清退、津貼發放工作,嚴格把控救助和慰問工作的程序、認定和公示;優化民生服務保障,打造留守兒童之家、幸福院、老年飯桌等。做好應急生產生活物資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興慶區協調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向鄉鎮下撥棉帳篷、棉大衣、棉被等物資便于救災時統一調度。做好興慶區應急物資儲備庫及應急指揮中心項目申報工作,為扎實做好應對突發事件調配物資奠定堅實基礎。

      (三)村民自治方面。全面落實村民代表會議制度。緊緊圍繞“55124”模式,全面做實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推進村級治理規范化和法制化進程。通過村民代表會議這一議事平臺,使村內的大事不再由少數干部說了算,做到了還權于民。凡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問題,重大村務都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方能實施,促進了村務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學化。充分體現了村民當家作主的權力,使村民真正實現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目的。深入開展民主協商工作。進一步健全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議事規程、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規則,把協商的價值取向和規則制度融入村規民約,為村民開展協商實踐提供指導。規范協商程序,明確《行政村民主協商指導目錄》和《城市社區民主協商指導目錄》,規范了城鄉社區協商工作流程,提出協商議題和內容、確定協商人員、組織開展協商活動、形成協商決策、協商成果的反饋和運用等,進一步增強基層協商的可操作性和規范性。堅持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堅持“兩代表一委員”和法律顧問列席鄉鎮、村居兩級重大事項管理決策制度,重大問題堅持集體研究、集體決策、集體決定后實行分工負責、落實責任,并嚴格執行黨委的決議。繼續進行村務公開工作。將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納入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社區建設的總體規劃,全面部署,整體推進。一是按照《興慶區村務公開指導目錄》將公開內容劃為黨務、村務、財務、服務四大類53項全部公開。二是規范公開程序。村務公開按照村委會提出公開方案、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審查、村“兩委”討論確定、村委會正式公布四步基本程序進行公開。公開時間上分為長期公開、即時公開、定期公開,確保公開的時效性和準確性,使農民對村級事務享有更廣泛、更全面、更充分的知情權。三是明確鄉鎮“一把手”和分管領導作為本鄉鎮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制定了考核辦法,實地、明查,暗訪、走訪農戶等方式,對各鄉鎮、村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進行督查。

      (四)平安鄉村建設方面。鄉村法律服務“供給員”。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積極參與辦理涉法信訪案件,降低法律援助門檻,開通農民工申請法律援助的“綠色通道”,改變過去法律援助局限于訴訟領域的情況,大力開展調解、非訴代理等多種形式的援助活動。推行“一村一居一法律顧問”126個村、社區全覆蓋,組織村居法律顧問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宣傳、幫助貧困村起草、審核、修訂村規民約、參與信訪問題調解、協助村務管理、提供法律援助等工作充分結合,讓群眾在家即可享受到“公共法律服務一站式”服務。增強鄉村法治文化滲透力。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梳理機構改革后各部門執行宣傳的普法重點任務清單,督導各部門、各鄉鎮制定年度普法“四清單一辦法”向社會公示,提高鄉村普法精細化程度。開展“法律進鄉村”“服務大局普法行”“精準扶貧法律服務面對面”“法援農民工助力民族團結”“法律進村居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宣傳教育”等活動,依法解決農村群眾反映強烈的困難和問題。創建“依法治理示范村”,打造鄉鎮、村級法律服務便民工作室46個,建設通貴鄉法治文化廣場、憲法主題廣場、掌政強家廟村、大新鎮大新家園法治廣場,營造全體群眾關心、支持和參與法治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深入開展鄉村宗教治理。制定2020年法律進宗教活動場所系列宣講計劃,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在國家和民族重大節日舉行升國旗、唱國歌等活動,為各宗教場所贈送和訂閱憲法和法律讀本、政策宣傳手冊、圖書報刊等,興慶區83處依法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四進”覆蓋率達到100%。落實宗教教職人員任前審查及考評。聯合相關部門對擬任的教職人員和管理人員是否有違法犯罪前科等進行審查,并對主要教職人員進行季度測評。加強宗教場所建設審批監管。委托第三方測繪機構利用技術手段對轄區所有宗教場所的占地面積、建筑類型及歷史沿革等進行了全面測繪,進一步完善了宗教場所基礎數據庫,做到了情況明、底數清,有效防止違法違規建設等問題。加大對黨員信教問題監督排查的力度。2018年以來興慶區定期對轄區黨員信教問題開展排查,每年由統戰部提供朝覲人員名單,組織部對名單進行排查;每季度由鄉鎮、街道上報轄區黨員信教排查情況,并及時對發現的信教黨員進行教育轉化。

      (五)鄉村德治方面。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推進鄉村“德治”的牽總主線,努力打造文明和諧的美麗鄉村。全面實施“筑魂”工程。氛圍營造點多面廣,突出“圖說我們的價值觀”“中國夢”等宣傳重點,各鄉鎮結合村鎮實際打造了12處各具特色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主題村巷道、文化墻,營造濃厚氛圍,擴大覆蓋面和影響力。加強科技科普宣傳,積極組織農技協、科普示范基地、科普帶頭人送服務、送技術、送知識,在移民貧困鄉村開展科技培訓,派出科技專家、致富能手、科技示范戶與與貧困戶、養殖戶、種植戶結對幫扶,開展精準扶貧活動。把道德引領作為深化農村“德治”的主要內容,努力打造崇德尚儉的美麗鄉村。一是深入推進鄉村道德建設。各鄉鎮“星級文明戶”評選實現全覆蓋,加強“最美銀川人”“道德模范”“寧夏好人”“感動寧夏人物”“文明家庭”等推薦評選工作力度,興慶區各鄉鎮共選樹各級各類道德模范46名。依托“道德講堂”“微宣講”“好家風好家訓好家規分享會”等平臺,組織道德模范、新鄉賢、“文明家庭”、“道德紅黃藍榜”紅榜人物代表開展道德宣講,傳播道德正能量。二是不斷完善鄉村道德激勵約束機制。對36個行政村的村規民約全部重新修訂,并經全體村民會議通過。各鄉鎮、村緊扣綜合治理、人居環境、移風易俗、家庭美德等熱點難點,制定針對性、實用性、可操作性強的“一村一約”,并對村民、黨員、家庭等執行村規民約情況實行積分制管理,設立“積分銀行”“積分超市”,開展積分兌換活動。將“道德紅黃藍榜”“村規民約”與積分管理制度結合,以“積分制”獎懲為抓手,充分調動村民參與的積極性,促進村民文明生活習慣養成,探索出符合農村特點和規律的鄉村治理道路。截至目前,兩鄉兩鎮共有31325戶在“積分銀行管理平臺”登記,已兌換積分109753分。把文化育人作為深化農村“德治”的重要抓手,努力打造多彩樂活的美麗鄉村。進一步加強鄉村文化振興,加大文化投入力度,“顏值”“氣質”兩手抓,農村社會文明程度和群眾文明素養明顯提升,鄉風民風和村容村貌同步好轉。加強公共文化陣地建設,投入55萬元對掌政鎮強家廟村等11個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進行功能提升改造;新建月牙湖鄉濱河家園五村等4個村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濱河家園四村、通南村2個農民文化大院。深入實施文化扶貧惠民工程,圍繞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文化惠民“四送六進”“我們的節日”等主題,廣泛開展民俗展示、文化表演、孝老愛親、鄰里互助等文化惠民主題實踐活動,以優秀傳統文化涵養文明鄉風。

      (六)鄉村信息化建設方面。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目前,興慶區農村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建設正在逐步推進,系統投入使用后各村可在系統上辦理民政、社保、衛計、開證明等業務,相關數據信息會推送到政務云,由相關業務人員完成任務清單。該平臺充分做到了各類信息共享,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了群眾辦事效率,有利于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推進智慧城市運營管理中心建設,今年4月開始建設興慶區智慧城市運營管理指揮中心鄉鎮、街道及村(社區)三、四級平臺,已建成4個鄉鎮、11個街道辦事處三級平臺,各社區(村)四級平臺建設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目前,三級平臺與中心的工作銜接率達到了100%,運行暢通,進一步提升了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

      三、存在的問題

      (一)基層黨組織引領作用發揮不夠充分。部分基層黨組織政治引領作用發揮不足,貫徹上級決策部署不夠堅決徹底,思想政治建設及中心任務與群眾關心關切的問題結合不緊,積極謀創新促發展的主動性不強,被動等待上級安排部署工作的多,結合工作實際,創新性開展工作的少,積極謀劃工作、推動工作辦法不多。村黨群活動服務站利用率低,管理不夠規范,作用發揮還不充分。

      (二)農村黨員教育管理水平仍需加強。部分基層黨組織對黨員的日常教育缺位、管理不嚴、監督不力,仍存在黨員參與組織生活的主動性不強,部分黨員黨性修養薄弱,政治意識不強,容易被拉攏、利用;個別黨員長期游離于黨組織監管之外,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參加組織生活。雖然下發了不合格黨員的處置管理辦法,但在實際落實處置不合格黨員的過程中,仍然存在基層黨組織斗爭意識不強、老好人思想作祟、嚴肅教育管理黨員的態度不堅決的問題,管理教育黨員的實招落空,沒有起到處置一個、警醒一片的作用。

      (三)村干部“一大三低”、后備干部儲備不足問題仍然存在。個別村出現后備力量匱乏、培養缺失、選人用人難的情況。有的后備干部綜合素質不高,難以符合現行的村干部要求,后備干部培養停留在紙上,能夠得到組織信賴、群眾認可的后備干部較少。

      (四)村民民主素質不高,主人翁意識不強。傳統思想導致村民在村級、鄉級社會事務中的主人意識、平等意識、自主意識缺乏,依附觀念濃厚。對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反應冷淡,既不愿意參與競選,也不愿意參與監督、管理和決策,對鄉黨委政府和村“兩委”倡導提出的公共事務漠不關心。

      (五)村規民約積分管理片面且重獎輕罰,“紅黃藍榜”晾曬臺激勵警示不夠深入徹底。推行村規民約“積分制”管理用“加法”添動力,讓爭優有勁頭;用“減法”警示后進,讓落后者有壓力,督促其改進。經過實地走訪,一是興慶區各村均不同程度存在只是把當前主抓的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緊密結合環境衛生整治作為重點納入積分管理,而村規民約中道德風尚、優秀傳統、純樸民風等約定只是書面納入了積分制管理細則,并沒有實際進行積分獎罰。二是大多數村只是對積極遵守村規民約而積分高的村民制定了積分兌換獎勵的辦法措施,忽視了對不積極履行村規民約甚至做出違背村規民約的不文明行為導致積分為負分的村民的懲罰措施,從而影響村規民約積分管理警示作用的發揮。

      (六)法治政府建設不足,法治意識不強。一是基層普法宣傳工作止步于法律知識,而執法實踐結合較少,群眾參與熱情不高,導致普法走過場,收效低。二是領導干部學法意識不夠,缺乏對本部門或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學習,主動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的能力不足。

      (七)鄉風文明建設仍需進一步提高。由于各鄉鎮領導班子、村“兩委”重視程度不同、村民文化素養存在差異,導致各村精神文明建設發展不均衡、陳規陋習和不良風氣依然存在。

      (八)脫貧攻堅任務依然繁重。一是群眾發展內生動力不足,存在“等靠要”思想,文化水平和道德素養有待提高,在產業結構調整、接受高等教育和技能培訓、外出穩定務工、自主創業等方面均有畏難情緒。二是新創家園存在戶口遷移問題、房屋產權證辦理問題急需解決。

      (九)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不夠徹底,群眾參與度不高。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未得到根本性好轉,院內亂堆亂放問題容易反彈,對“小散亂污”排查不徹底,還存在“燈下黑”現象。部分村群眾發動不夠、群眾參與度不高,只是依靠鄉村兩級干部和環衛進行整治。

      (十)產業發展不均衡,產業結構還需優化。一是農業現代化水平不高,規模化經營水平低,農產品產業鏈單一。二是農業資源整合效果不明顯,農產品加工水平偏低,精深加工程度不足。三是農業基礎設施配備不齊,農業技術人才引進不夠。

      四、意見及建議

      (一)堅持黨建引領,提升組織力。深入推進抓黨建促脫貧攻堅、促鄉村振興、促基層治理、促鄉風文明,實施農村基層黨建“抓鄉促村、整鄉推進”示范鄉村創建行動,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對農村各類組織分類施策、精準發力,實施有效領導,切實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力。優化農村黨組織“評星定級”考評細則,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移風易俗等工作納入其中,促進村黨組織領導鄉村治理能力提升。

      (二)增強干部本領,提升履職能力。持續抓好“三大三強”行動、“兩個帶頭人”工程,加強農村干部的培養、配備、使用。全面推行村(社區)書記主任“一肩挑”,突出政治標準,拓寬選人渠道,明確選拔標準,大力選拔培養“政治素質強、發展能力強”的“雙強型”基層黨組織書記,加大村黨組織書記培訓力度。建立《農村致富帶頭人、村級后備干部選用培養機制》,加大后備力量、職業化黨務工作者的選拔儲備。深入實施“頭雁領航”工程,舉辦興慶區第三屆“金牌書記”評選大賽,充分調動基層黨組織書記干事創業的激情與熱情;持續教育管理好現有“金牌書記”隊伍,健全完善“一托二”先進帶后進考核辦法,真正發揮“金牌效應”。

      (三)細化積分細則,落實獎懲并行。全面系統將村規民約約定內容全部納入積分制管理,細化積分細則,討論制定切實可行的獎勵和懲罰措施辦法,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予以實施。村規民約積分要與“紅黃藍榜”密切結合,不斷更新,隨時張榜,及時“晾曬”出村里隨時出現的善惡美丑。

      (四)提升村民素質,樹立民主意識。發展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完善村民自治,必須培育村民的現代公民意識,即主體意識、參與意識和公共意識。要通過加強宣傳教育,提高村干部和農民的民主素質:要利用多種形式在農民群眾中積極開展社會主義思想教育,提高村民對民主的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要開展民主參與的權利意識教育,使村民樹立民主參與、當家作主的權利意識和民主意識;要通過開展自由、平等的民主觀念教育,使村民強烈認識到自己利益、權利的主體性和不可侵犯性,樹立較強的民主責任感。

      (五)督促干部學法,創新普法方式。一是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基層黨政領導處在矛盾問題的最前沿,領導干部述法、學法、考法作為一項硬規定,硬執行查看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加強對普法骨干、工作人員理念及運行能力的培訓和指導,轉變普法工作認識,落實普法責任制聯席會議制度,提高對普法責任部門的督察督導力度,真正讓普法責任制度得到實施。二是普法改變方式,由突出對法律知識和新頒布的法律的宣傳,轉變為法治信仰的培育。讓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是一種生活習慣,生活方式,讓群眾信法,樹立法律理念和法治思維,考慮違法后果,懂得事事處處具有法律意識,遇到問題麻煩懂得拿起法律武器進行保護,而不是動輒信訪不信法。

      (六)探索產業扶貧,實現脫貧致富。一是加強產業和建檔戶的利益聯動機制。積極探索建檔立卡戶以土地、實物、資金、勞動力等入股企業的利益聯動機制,提高產業的帶動作用。同時,優先發展貧困群眾能直接參與的設施農業和村頭工廠,持續擴大就業面和增加移民收入。二是繼續強化各鄉鎮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加快各項任務落實。統籌規劃政策、資金、人員等要素,加快扶貧資金的使用落實,向基礎設施改造、扶貧產業發展、建檔立卡戶就業、村頭扶貧產業工作傾斜。

      (七)推進環境整治,創建美麗村居。一是高效推進社區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充分發動村(居)民參與,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回收激勵機制,助力創建文明城市和農村美麗村居。二是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中求突破。既要把實質上的違章、危房、斷壁殘垣拆出來,又要把群眾思想的頑疾根除,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中讓廣大群眾樹立新思想、新意識、新習慣。

      (八)繪制發展藍圖,推動鄉村振興。一是科學謀劃布局。各鄉鎮根據本鄉鎮實際情況,因地制宜、準確定位、科學謀劃發展思路,制定鄉鎮總體規劃、村莊布局規劃、鄉村振興規劃等。二是提升農產品品質及附加值。繼續優化花卉、蔬菜、采摘果蔬等農業產業種類,打造農業公園、采摘園、農家小院燒烤、農事體驗園等提高農產品附加值。三是全力推動全域旅游。各鄉鎮以興慶區創建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為契機,根據鄉鎮總體規劃,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整合農業、旅游、生態、文化、藝術等資源,全面提升全域旅游發展質量。

    【篇7】學習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此次會議為節點,中國將開啟依法治國新時代,中國的依法治國將從政治方略走向全面、系統的法治實踐,在社會主義法治旗幟引領下的中國號巨輪必將走得更穩健、更精彩。

      當今世界,國家間的競爭歸根到底是制度的競爭,國家的現代化歸根到底是制度的現代化。法治作為中國當前最大的政治,四中全會給出了一個振奮人心的答案,描繪出了一幅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宏偉藍圖。

      一、法治承載中國治國理想

      法治承載著中國的治國理想,也構筑起中國的治國大廈。

      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的法治建設走過了一條艱難探索、創新發展的不平凡道路。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黨的明確提出,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此后,在不同場合多次就依法治國作出重要論述。隨著一次次的闡述,新一屆領導集體依法治國的理念愈發明確,路徑也愈發清晰。

      依法治國,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不竭動力;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在要求;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必由之路;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制度基石;是人民權利的根本保障。

      四中全會以高遠的立意、宏大的構架、精細的筆觸,勾勒出了升級版的依法治國。

      二、法治的基礎是良法善治

      四中全會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

      良法善治是人類古老而崇高的法治理想,要實現這一理想需要堅持不懈的努力,更需要有永遠在路上的準備。

      經過幾代人的艱苦努力,2011年,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這讓依法治國有了現實的制度基礎。但是,這并不意味著立法的終結,相反,作為一個動態開放的法律體系,以此為轉折點中國迎來了一個新的立法時代。這一時期中國的立法工作突出體現三大特點。

      完善法律體系——社會實踐是法律的基礎,法律是實踐經驗的總結。永無止境的社會實踐為法律的立改廢提供了無限可能,只有真正體現時代要求和人民意志的法律才是良法。

      助力改革創新——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改革是這個時代的主旋律,立法要發揮引領和推動作用,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上穩妥有序推進。

      民主科學立法——身處利益多元、矛盾多發的社會轉型期,立法要通過擴大公眾有序參與,為社會不同利益群體提供平等對話、公平博弈的平臺,最廣泛地聽取社會各方的意見,更好地協調社會利益關系。

      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是新的立法時代的特點,更是黨對新時期立法工作的新要求。

      三、嚴格恪守憲法至上原則

      四中全會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

      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成果,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為新時期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則、重大方針、重要政策在國家法制上的最高體現。因此,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

      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長期以來,人們習慣于把憲法當成是一部“被供奉起來的法律”,地位雖然崇高,但執行得卻并不夠好,其根本原因在于缺少嚴格的違憲監督機制。

      違憲監督是四中全會最值得關注的亮點之一,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賦予全國人大及其會更堅實、更有效的違憲監督權力,是憲法實施的根本保障。

      四、推動法治政府勇于闖關

      四中全會提出,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法治的要義就在于處理好權力與權利的關系。對于政府來講,法治意味著限權;對于公民來講,法治意味著權利保護。但現實中,行政權力的擴張沖動,使權力有時更像一匹隨時都要脫韁的野馬。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依法治國、建設法治政府的關鍵在于限權。

      從2004年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第一次明確提出“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到包括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審批法、行政強制法等在內的一系列重要行政法律法規的出臺,體現的無不是對行政權力的限制與約束。

      但不可否認的是,當前,面對改革發展穩定的巨大壓力,面對轉型期社會運行風險,一些政府部門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問題的能力依然不足,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仍然有待提高,建設法治政府依然處在艱難的闖關階段。

      四中全會提出的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深化行政體制改革、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等每一項任務和目標,無不劍指當前法治政府建設的要害。認真落實四中全會要求,中國的政府法治必將躍上一個新的高度。

      五、努力實現更公正的司法

      四中全會提出,必須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范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四中全會對司法工作提出的要求正是當前司法改革的目標。從1987年司法改革第一次試水,到今天司法改革進入全面攻堅期,縱觀中國司法改革的歷史,每一次都與國家的改革、與黨和人民對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密切相關。經過30多年的努力,今天,站在更高的起點上,中國的司法改革開始下決心破解那些影響司法公正的深層次、制度性矛盾。

      從廢止勞動教養制度,到出臺防范冤假錯案規定;從微博直播庭審,到審判文書上網;從嚴格規范減刑、假釋、保外就醫,到全面推動涉法涉訴信訪改革,中國新一輪司法改革,每一項都落在了人民群眾最關心的熱點問題上。而司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改革作為改革難點中的難點,也在積極試點,改革倒計時已經啟動。

      但是中國的司法改革從來沒有因為走得長、走得遠,而忘記了出發的目的。全面推進司法公開、司法民主、司法監督,確保司法公正和司法清明,建立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是中國司法的最終目標。為實現這一目標,中國司法改革的腳步從未停止。

      六、讓守法成為民族之精神

      四中全會提出,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守法即正義”,這個古老的法治命題,在當下的中國有著非常現實的意義。“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對公民個人來講,守法應該成為一種生活方式;對整個民族來講,守法應該成為一種民族精神和文化自覺。

      依法治國不是無根之水、無本之木,它需要法治文化的滋養和法治精神的支撐。如果說,科學立法、公平執法、公正司法是依法國的外在表現形式,那么,以全民信法、守法為代表的法治文化就是依法治國的內生動力。只有強大的內生動力才能讓依法治國植根于中國的大地,釋放出無盡的生命力和創造力。

      四中全會把全民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讓人們清楚地看到,黨的治國方略正在融入社會文化,國家治理方式正在升華為民族精神。

      七、鑄造忠誠法治工作隊伍

      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隊伍思想政治素質、業務工作能力、職業道德水準,著力建設一支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

      古人云,“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則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則法必不能濟。人法兼資,而天下之治成”。事業成敗的決定因素在于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實現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體目標,核心力量是一支忠誠專業的法治工作隊伍。

      法治工作隊伍的靈魂是對黨和人民的事業、對法律的忠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內涵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這就要求中國的法治工作隊伍必須要有堅定的理想和信仰,堅持黨的事業、人民利益、憲法和法律至上,忠誠履職,不辱使命。

      法治工作隊伍的根基是法律專業精神和專業素養。法治工作隊伍說到底還是一支專業隊伍,只有良好的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才會為這支隊伍贏得信譽、贏得尊重。

      四中全會從思想建設、隊伍建設、人才培養等多個方面提出了對法治工作隊伍的要求,解決了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由什么人來擔綱的大問題。

      八、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統一

      四中全會提出,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根本的保證。必須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過程。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正確處理好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關系。在這個問題上,我們黨早已有明確表述,“黨的領導要通過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領導人民執行憲法和法律來實現,而黨自身也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真正做到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四中全會再次明確提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

      為此,加強和改進黨的領導是四中全會的一個重要議題。四中全會不僅明確了黨依法執政的執政理念,更重要的是將依法執政的理念具體化、法治化、可操作化。改進黨的領導方式,依法執政不存在制度上的障礙,關鍵是黨的領導干部必須打破思想上的障礙,自覺地把權力和個人意志置于憲法和法律的監督之下,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

      堅定不移地走中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釋放出的最明確信號。憲法至上、科學立法、公平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執政,是依法治國的具體路徑。認真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積極投身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偉大實踐,法治中國的理想必將成為現實。

      以上是我的學習心得,在今后的日子里,我決心不斷學習新的教育理論,積極進取,銳意創新。

    【篇8】學習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

      基層治理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基石。當前,基層治理正經歷由單向管理向多元化、參與式治理的創新轉變,構建與我縣相適應的治理體系,確保基層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針對基層治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制定從政策層面加以解決、從業務層面加以指導、從經費層面加以保障的務實舉措,推動基層社會治理在創新中突圍、在共治中拓展、在法治下前行。

      一、基層治理體系建設的基本情況

      (一)完善協商制度機制,推動基層治理體系創新。

      規范議事范圍及參與主體。凡涉及村(居)務、財務的重要事項,都要提交村(居)民代表會議進行商議和表決。參會人員由村(居)民代表、村(居)“兩委”成員、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各村(居)民小組組長組成,普通村(居)民可以自由到會旁聽。涉及外來人員的議題外來人員代表列席會議,確保村(居)民代表會議的廣泛性和代表性。

      (二)加強基層社會治理,確保協商決議公開。

      實施陽光村(居)務工程,凡協商決策需要村(居)委會落實的事項,均通過村(居)務公開欄第一時間公開,并及時反饋落實情況。隨時收集村(居)民意見,解答村(居)民疑問,對村(居)民的不同意見作出解釋。設定每次村(居)民代表會議的第一項議題為反饋上一次會議決策的落實情況,確保協商決策落實到位。

      (三)重視基層社會自治,發揮群眾參與的基礎作用。

      加強和改進農村(居)建設,規范和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夯實基層民主制度建設,使之更好地適應和服務于社會治理創新的發展趨勢和要求。健全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增強基層社會自治功能,擴大群眾參與范圍和途徑,豐富自治內容和形式,努力實現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實現政府治理與基層群眾自治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

      二、破解基層“兩張皮”“燈下黑”“吊腳樓”“大呼隆”難題的路徑方法

      (一)是建立基層治理工作責任制。通過構建科學合

      理、權責明確的評估體系,引導基層組織尤其是“一把手”像抓經濟發展、抓安全生產一樣重視基層治理。同時,借助問責條例輔以嚴格的問責辦法,用有力的剛性約束讓基層組織從思想深處和日常工作中把基層治理擺在突出的重要位置。

      (二)解決粗放式、碎片化管理的問題。隨著基層公共事務的不斷增多和日趨復雜,尤其是群眾公共服務需求的不斷增長,基層治理迫切需要協同治理。但是,從現實情況看,碎片化管理、部門各自為戰的情形非常明顯,而且基層治理千頭萬緒、紛繁復雜、牽涉面廣。很多基層干部為此付出了大量時間和精力,但也存在“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情況。事實證明,這種粗放式管理不僅浪費人財物,而且抓不住治理重點,還容易忽視治理盲點。

      (三)解決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的問題。在黨領導的社會主義中國,黨是一切工作的領導核心。基層治理要毫不動搖地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引領作用。但是,當前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戰斗力凝聚力不強是突出問題。

      三、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

      (一)明確基層社會三治主體。以基層社會黨組織、基層政府、城鄉社區企業、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和城鄉社區成員,五個三治為主體,堅持黨領導基層社會治理的一切工作,發揮基層社會政府治理的主導作用,統籌發揮社會力量的協同作用,進一步注重發揮城鄉社區成員的自治功能,發揮其主人翁的作用,做到相互平衡、相互支撐、相互制約,以實現共同發展的共治目標。

      (二)明確基層社會自治目標。發揮人民主人翁精神,依法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約束自己,制定必要的鄉規民約,建立自我管理的議事機制,自己參與并處理自己的事務;堅持自我服務。通過創新機制和平臺,發動群眾服務群眾,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機制,社會組織參與社區自我服務模式,切實做到社區“事事有人管”;堅持自我教育。通過基層協商,可采用開放空間等工作模式,找到合法合情合理解決問題的方案,這種自我教育的過程其實也是社區成員的自我成長的過程;堅持自我監督。創新監督形式,調動城鄉社區成員參與監督社區事務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以群眾自我監督促進社區和諧,推動基層社區自治的良性互動。

      (三)推動基層社會法治建設。目前有的基層干部及執法人員在化解基層社會矛盾、協調基層社區各個利益關系主體、分配經濟和社區資源時,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問題,甚至還出現權大于法、言大于法、徇私枉法、粗暴行政等違法行為。針對這些問題,應該發揮基層社會法治機制的保障作用,包括堅持全民守法,堅持法治精神,堅持法治保障,維護法律尊嚴和權威。

    【篇9】學習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

      今年以來,我市嚴格落實《關于健全完善社區治理體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實施方案》《關于提高社區治理能力“六增六提”行動措施的實施方案》等要求,在全市68個社區內劃分網格473個,通過用好政治統領、自治引領、法治保障等,完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逐步形成以政治為統領,群眾為中心的共建共治共享基層社會治理新局面。

      據悉,今年以來,我市核增社區“兩委”成員173人,增加專職網格員163人,總人數473人,社區工作人員進一步充實,工作力量明顯增強。在核增人員的同時,進一步提高社區工作者報酬,貫徹落實自治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職業化專業化建設的指導意見》精神,保證社區“兩委”成員工資標準基礎部分由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資的1.5倍提高到2倍。

      此外,全市47個社區已全部建成綜合服務站,按照“一室八中心(站)”的要求,規范功能設置,社區服務面積進一步增加,實現社區功能全覆蓋。社區法治力量進一步整合,全市47個社區建立“人民調解+仲裁+信訪”工作機制,建成社區綜治中心,安排125名律師擔任社區法律顧問,實現社區法律顧問全覆蓋。同時,選派11名社區民警為社區第一副書記,劃分112個警務區,配備專職社區民警31名、專職社區輔警38人,選聘警務專干373人,配強社區警務力量。組織開展社區百家品牌創建工作,推廣沙坡頭區黃河花園社區“黨建1345”、中寧縣社區“1+5”、海原縣東城社區“五抓、六法、1234”等11個社區治理品牌,充分發揮黨建示范引領作用,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水平,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活力。

    【篇10】學習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是黨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任務。推進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繼續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體系,努力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這為我們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體系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體系基本形成

          經過幾十年社會治理的實踐探索和社會治理的制度建設,我國已經基本形成一套社會治理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社會治理的“四梁八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體系基本形成。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加大社會治理創新的力度,創新社會治理理念,完善社會治理格局,不斷提高防范社會風險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社會治安形勢持續好轉,人民群眾滿意度和安全感穩步上升。

          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體系不是簡單照搬西方模式,也不是機械復制傳統模式,而是按照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要求,不斷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高度,圍繞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部署,取得明顯成效。一是提出了建設平安中國的社會治理總目標,要求把建設平安中國置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體布局中來謀劃,正確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確保改革和發展在社會和諧穩定的環境中進行。二是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促進政府和社會各歸其位、各擔其責,努力實現社會善治。三是形成了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的治理方式,著力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深層次問題,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四是形成聯動融合、開放共治的社會治理機制,推進社會治理的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五是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發揮各種社會力量、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打造社會治理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命運共同體。

          二、現階段我國社會治理面臨的新情況新挑戰

          當前,國際格局、國內發展、社會變遷、科技革命、群眾需求等各個方面的新情況,都對我國社會治理工作提出了新挑戰和新要求。

          從國際格局看,世界格局正經歷大變革大調整。世界經濟持續低迷,區域沖突時有發生,西方社會正經歷各種“認同危機”,貿易保護主義、暴力恐怖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社會民粹主義等,都在以各種渠道、各種方式對我國社會治理產生影響。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增強社會治理工作的主動性,統籌運用國內國際資源,主動適應國際格局新變化。

          從國內發展看,我國進入經濟發展新常態。由于經濟處于增長速度換擋期、結構調整陣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疊加”,經濟增長下行壓力加大,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以及保民生任務繁重,全面深化改革深刻觸及既有利益格局,這些新情況要求我們把社會治理擺到經濟發展大局中來謀劃,推動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從源頭上防范和化解各類社會風險。

          從社會變遷看,我國社會發展出現新態勢。一是新型城鎮化的加快推進對進城農民工市民化和流動人口管理提出新要求;二是勞動力供求關系的深刻變化對去產能產業職工安置、以高校畢業生為主的青年就業和返鄉農民工的創業就業都產生重要影響;三是社會階層結構進一步分化,產生各種新階層、新群體,利益格局呈現復雜化、多樣化;四是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較大,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提出新挑戰;五是大眾消費時代的“拜金主義”“福利主義”等傾向顯現,一旦出現經濟緊縮,極易產生社會滿意度下降和相對剝奪感。這些新態勢要求我們提高社會治理的前瞻性、精準性和有效性。

          從科技革命看,互聯網成為社會治理重要領域。互聯網是當今時代最具發展活力的領域,其迅猛發展使網絡社會中利益訴求表達渠道更加多元,各種社會思潮通過網絡快速傳播,各種社會情緒通過網絡發泄,各種社會群體和個人的利益訴求通過網絡表達,各種虛假信息、詐騙信息、色情販毒信息、非法集資信息、販賣違禁商品信息也依靠網絡傳播,網絡輿論對社會輿論的影響力不斷增強。互聯網發展是無國界、無邊界的,利用好、發展好、治理好網絡社會,必須深化網絡空間國際合作,攜手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

          從群眾需求看,多樣化特征更加明顯。隨著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需求越來越多樣化,對經濟發展、公平正義、民主法治等方面的要求更加迫切。這就要求我們在社會治理中把解決實際問題與解決思想問題結合起來,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三、完善和創新社會治理體系的必要舉措

          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體系,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遵循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必須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講話精神,采取必要舉措,著力從五個方面完善社會治理體系。

          完善社會治理理念,實現良法與善治相結合。綱舉方能目張,樹立科學治理理念是準確把握變革方向的前提。善治是法治的目標,法治是實現善治的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體系是對傳統社會治理思想的反思和超越,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實現德法兼治。要致力于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質,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優秀傳統文化。要加強法律法規剛性約束,制定反映人民群眾的意志和利益要求、反映整個社會對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符合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良法,堅持依法治國、依規辦事,樹立底線、紅線、高壓線意識,打破潛規則,營造新風尚。

          完善社會治理主體和職能,形成一元主導、多方參與的合作共治格局。由“政府管理”到“合作共治”是社會治理模式發展的必然趨勢。在我國,社會治理是由中國共產黨領導,政府組織和主導,吸納社會組織和公眾等多方面社會力量參與,對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的治理活動。除了黨和政府作為治理主體之外,還包含社會組織和公眾等多方面有序參與的治理主體。針對目前政府職能越位、錯位、缺位并存的現象,要在簡政放權的同時加強服務監管,推動政府由審批管控型向服務監管型轉變。以開放性架構、社會機制、市場機制吸納社會力量,將大量的社會性事務和服務性功能交由社會組織和社會大眾來承擔,形成多樣化治理模式,破解社會治理難題,努力實現社會共治。積極發揮各種社會力量的作用,加快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引導和強調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注重發揮人民團體和行業協會在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方面的重要作用,發展壯大承接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社會組織。推動加強城鄉社區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健全以群眾自治組織為主體、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的新型社區治理體系,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社會治理的基礎平臺。

          完善社會治理目標和任務,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必須加快社會治理領域立法,適時修改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形成科學完備的社會治理法律體系。要總結行政執法、司法和法律監督實踐,形成高效的社會治理法治體系。要切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擴大公民理性合法有序的政治參與,不斷完善網絡民意收集機制、協商互動機制,努力凝聚社會共識,提高社會治理的社會化、法治化水平。要注重科技創新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提高社會治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發揮網絡技術、大數據分析等新技術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讓社會治理更加精確、更加有效、更加快速,不斷提高預測預警預防各類社會風險的能力。

          完善社會治理的方式方法,把專項治理與“四個治理”有效結合起來。在當前面臨各種新型社會風險、社會問題的背景下,要善于把認識和化解社會矛盾作為打開工作局面的突破口。應當立足社會治理的全局,堅持問題導向,把專項治理與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相結合。堅持行之有效的專項治理,對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惡性事件進行集中治理,力爭在短時間內取得良好的社會治理效果;堅持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堅持綜合治理,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協調社會關系,強化道德約束,解決社會問題;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堅持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把專項治理與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實現互為配合互為保障,既治標又治本,為社會治理方式創新指明了方向。

          完善社會治理考核評價體系,落實社會治理領導責任制。社會治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意義十分重大,這不僅是當前社會治理實踐的需要,更是社會發展的必然。完善社會治理考評體系,必須加快建立社會治理指標體系與考核評價標準。完善社會治理考核評價體系應從治理主體、治理能力、治理過程、治理績效等幾個方面入手,構建社會治理考核導向正確、富有效率的評價體系,實現社會治理工作評價“縱到底、橫到邊、全覆蓋、無盲點”。各級政府必須重視社會治理,統籌全局,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落到實處,落到基層。要注重應用社會治理考評結果的導向功能、規范功能和推動功能,來導引、規范、監督、推動社會治理。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的,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社會治理工作,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切實肩負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

          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遵循客觀規律,立足已有治理體系,加強頂層設計,注重聯動融合,應對社會治理新挑戰。要采取具體措施創新社會治理理念、主體和職能、目標任務、方式方法、考核評價五大體系,努力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體系,為建設一個既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的平安中國而努力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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