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p id="wwowe"><nav id="wwowe"></nav>
<optgroup id="wwowe"><strong id="wwowe"></strong></optgroup>
<optgroup id="wwowe"><optgroup id="wwowe"></optgroup></optgroup>
<menu id="wwowe"></menu>
  • <menu id="wwowe"><tt id="wwowe"></tt></menu>

    關于基層黨組織議事規則【十四篇】

    時間:2017-02-16 單位總結 點擊:

    各級黨委的簡稱。在中國,它是指中國共產黨的各級委員會,特別是中國共產黨的地方委員會和基層委員會。正式名稱為<中國共產黨XXX特定地區或單位委員會。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基層黨組織議事規則的文章14篇 ,歡迎品鑒!

    第1篇: 基層黨組織議事規則

      一、黨支部議事的形式為支部大會和支委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會議。凡屬黨支部職權范圍內的事項,支委會應提出初步意見,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

      二、支部大會由全體黨員參加,支委會由支委會成員參加。在討論和研究工作時,根據工作需要可邀請有關人員參加。

      三、支部大會、支委會在召開前,應將會議召開時間、地點、議事內容等通知與會人員。

      四、參加會議人員都要發表意見,表明態度,對所議事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做出決定。議定重要問題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進行表決,獲得應到會正式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才能有效。對于重要議題發生爭執,經過討論還不能統一認識的問題,應暫緩做出決議或決定,會后進一步醞釀,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討論表決,必要時,可報告上級黨組織。

      五、經集體討論決定的事項,黨員個人如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級黨組織反映,在沒有重新做出新的決議的情況下,必須無條件按照決議堅決執行。

      六、每個黨員都要積極支持和尊重支部書記的工作,接受支部書記的監督、檢查和指導;支部書記和支委成員應按照集體領導下的個人分工負責制,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七、支部書記對決議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承擔責任,并迅速采取相應措施。

      八、支部大會、支委會由支部書記主持,會議均要有專人負責記錄并注意保密。

    第2篇: 基層黨組織議事規則

      為了保證黨支部議事決策民主化、科學化,充分發揮黨支部的集體領導作用,特制定本規則。

      一、議事規則:

      黨支部議事,必須嚴格遵守《黨章》和《準則》的規定,必須充分發揚民主,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二、議事范圍:

      1、討論并制定本支部貫徹執行上級黨委的指示、決議的具體實施方案。

      2、研究本支部貫徹實施院黨委部署的重大事項。

      3、討論研究本支部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及總體實施方案等重大問題。

      4、討論研究本支部的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工作.并提出具體實施意見

      5、討論通過黨支部上報上級黨組織的一切請示和重大報告。

      三、議題的確定:

      1、提請黨支部會討論的議題,經支委會初步討論由書記審定。

      2、對一些重大決策應黨支部會前進行必要的調查擴協商論證,廣泛聽取各方面群眾的意見,經支委會討論后再提請黨支部會議討論。

      四、會議的召開

      1、黨支部會一般每季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書記可臨時召開,會議由書記主持。

      2、黨支部會全體黨員按時參加,不能參加者會前向書記請假,行政領導不是黨員的可以列席黨支部會議,發表意見,但沒有表決權。

      3、共青團、婦女組織負責人由非黨員擔任的,凡涉及他們負責的重大問題,需在黨支部會上研究決定的,事先要充分征求他們的意見,商量尊重他們的意見。

      五、議事和決定:

      1、黨支部開會,先由主持人提出議題、討論時要充分發表意見,發言要緊扣主題,觀點明確,主持人應根據討論情況進行歸鈉集中,提出決定或決議草案。

      2、黨支部決定問題或形成決議,必須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少數服從多數,對意見基本一致的問題采取口頭表決;對經過充分討論仍有分歧意見的問題進行舉手表決;特殊情況下也可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表決;對于當時決定不了的問題,可提交下次會議復議。

      3、黨員對會議所做的決定、決議,如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級黨組織提出,但不能違背組織原則,在上級黨組織沒有改變決定以前,必須無條件的執行,同時不得在群眾中散布相反觀點。

      4,對黨支部討論決定的事項,要按照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原則進行,每項工作由分管的同志負責抓好落實。

      5、黨支部會議要由專人記錄, 一般由組織委員擔任,記錄內容準確、簡明、條理清楚,妥善保管。

      6、黨支部的決議、決定,要定期向群眾代表大會進行通報,接受群眾的監督。

    第3篇: 基層黨組織議事規則

      一、決策事項

      以下事項需要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決策:

      (一)重大決策方面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南通市委、市政府及如皋市委重大決策的部署安排。

      2.市政府年度規范性文件制訂計劃,市政府承擔起草的規范性文件草案,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落實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關議案或者決議、決定等的辦理方案或者工作意見,提請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的工作報告等。

      3.年度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工作安排和為民辦實事項目計劃。

      4.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重要改革事項、重大產業、社會事業等方面的重點專項規劃及調整意見。

      5.財政預算草案和財政預算調整方案,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報告草案。

      6.市國土空間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及修編,城市建設領域重要專項規劃的編制及調整。

      7.年度土地資源儲備、出讓計劃的編制與調整、岸線使用規劃及其調整等。

      8.生態建設總體規劃、重大部署及環境保護重要措施等。

      9.涉及公共安全、社會穩定的重大信訪案件和重大事故、重大群體性事件的處置方案。

      (二)重要政策或項目安排方面

      10.經濟社會發展改革意見、措施,涉及全市發展大局、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的改革方案。

      11.重點領域管理體制的確定與調整,處置重大歷史遺留問題的原則及措施等。

      12.年度城建計劃及政府直接投資或者國有資產、政府性資源融資投資的城建、交通、水利、通訊、能源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規劃及調整。

      13.市級基本建設項目計劃,包括重大基本建設項目規劃及調整。

      14.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優化配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項,包括國有資產轉讓、租賃、托管、重組、抵押、產權變更及無償劃撥金額超過5000萬元及以上的事項,各類項目建設涉及的國有土地等重要資源使用及優化配置方案,國有公司年度考核、計劃安排等。

      15.關系民生的重大價格政策制定和調整。

      16.市政府主辦或者承辦的重大活動以及由部門舉辦或者承辦的涉及面較廣的文化、體育、旅游、商務等重大活動方案。

      17.以市政府名義對外簽訂的各類重要協議。

      (三)重要人事事項方面

      18.政府系統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員及工作人員招錄計劃。

      19.對政府系統部門、單位及工作人員的重要考核、獎懲事項。

      20.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獎金調整方案,工作人員(含離退休人員)保障及福利待遇調整方案等。

      (四)大額度資金使用方面

      21.市本級投資建設的社會事業、基礎設施、民生工程類項目的資金安排方案。

      22.年度地方性政府債務的規模、用途和風險管控等總體方案。

      23.財政預算范圍外需追加的總額超過1000萬元(含)的大額度資金安排方案。

      24.因臨時特殊原因需要安排的總額1000萬元及以上的大額資金安排方案(非總預備費安排)。

      25.其他需要集體決策的重大事項。

      二、決策程序

      (一)議題醞釀。以上“三重一大”事項,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和相關部門、單位應當事先調查研究,綜合分析,擬訂決策建議方案,報市長同意后開展相關前期工作。

      (二)議題準備。對擬提交決策的“三重一大”事項,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具體負責相關文件的起草或者決策材料的準備,并按相關規定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其中,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事項,議題主辦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按規定組織開展征求意見、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部門協調、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程序;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議題主辦部門應當按規定進行聽證和公示,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眾權益、容易引發社會穩定問題的事項,主辦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采取聽證會等多種形式聽取各方面意見;以市政府名義對外簽署的各類協議、合同等,由市政府負責合法性審查的部門進行審查。需征詢市人大、市政協意見的事項,應當采用書面或者專題匯報溝通等形式主動聽取市人大、市政協的意見。

      (三)議題確定。議題主辦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在前期調研論證和協調溝通的基礎上,按照《市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常務會議議事程序的通知》(皋政發〔2017〕8號)的規定,提出議題報市政府辦公室聯系副主任、市政府負責合法性審查的部門、分管副市長審查會簽,常務副市長負責對審查會簽情況進行把關,確認無誤的,納入常務會議議題表,經市政府辦公室主任審閱后,報市長審定。

      (四)議題決策。凡提交常務會議討論的議題,一般由主辦部門主要負責人匯報,與會人員就議題發表明確的意見,會議主持人依據參會人員意見作出決定。

      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的以下事項,按規定程序報市委決策或者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1.擬由市政府或者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中涉及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政策意見,按規定向市委報告或者經市委審定后,按程序出臺。

      2.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及調整意見、年度為民辦實事項目計劃,報市委研究,并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批準后,由市政府公布實施。

      3.重要改革事項、重大工程和重要項目投資計劃安排、社會穩定事項等其他重大事項,報市委研究決定后實施。

      4.年度財政預算編制及調整意見、市本級年度預算執行過程中新增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報市委研究,并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批準后,由市財政部門公布實施。

      5.市國土空間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或者重大調整,經市委常委會審定,并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后,報上級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

      6.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總體規劃等,報市委審定后,由市政府組織實施。

      7.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獎金調整方案,工作人員(含離退休人員)保障及福利待遇調整方案,對政府系統副科級(含)以上單位及工作人員的獎懲事項等,報市委審定后實施。

      8.使用市級財政預算資金安排的重大項目儲備計劃,報市委研究決定。

      9.市本級財政性資金、市級國有資本和四大主功能區,針對單個產業類項目,首次以股權、債權、基金等形式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報市委研究決定后實施。

      10.市本級財政性資金投資億元及以上的基本建設項目;市本級財政性資金和市級國有資本投資億元以上的產業類項目、公共基礎設施類項目等;以及上述項目實施過程中超概算10%以上的調整事項,報市委決定后組織實施。

      11.市屬國有資產重組和國有股權轉讓金額億元及以上的事項,年度地方政府性債務的規模、用途和風險管控等總體方案,報市委研究決定后實施。

      12.其他市政府常務會議決定應當提交市委討論決定的事項,報市委常委會審定后組織實施。

      三、決策執行

      (一)“三重一大”事項經集體決策后,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按分工和職責組織實施。遇有分工和職責交叉的,由市長明確一名副市長牽頭。班子成員對集體決策有不同意見的,可以保留,但在沒有重新作出決策前,應當執行集體決策意見。因不可預知因素造成執行條件發生變化,確需修改或者變更決策的,應當按原決策程序重新決策。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需要臨時處置的,應當在事中事后及時向市政府常務會議報告。未完成事項如需重新作出決策的,經原決策程序再次決策后,按新的決策執行。

      (二)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及時跟蹤檢查“三重一大”集體決策事項的執行落實情況,并列入班子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

      (三)市政府辦公室要加強對各部門貫徹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事項情況的督查,確保集體決策事項落實到位,并及時向市政府常務會議報告督查落實情況。

      (四)市監委、審計等部門單位要加強對有關部門決策過程和決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財政、國資等部門單位對涉及財政資金、國有資產的事項,要加強對決策實施過程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提出整改建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未按規定內容、范圍、程序報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三重一大”事項的;

      2.擅自改變市政府常務會議決策或者不按市政府常務會議決策辦理的;

      3.討論“三重一大”事項時,未提供真實情況而造成不當決策的;在決策執行過程中發現問題,但未報告也未采取措施及時糾正的。

      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4篇: 基層黨組織議事規則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一步提高局黨委會質量和效率,切實履行領導職責,充分發揮領導作用,實現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規范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2019年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及有關黨的其他工作條例,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對《政和縣公安局黨委會議事規則》予以修訂。

      一、議事范圍(一)學習傳達上級重要會議精神和重要決定,研究制定貫徹落實的意見和措施。

      (二)研究全局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重大工作部署,通報階段性工作。

      (三)研究決定“三重一大”(即: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大額資金使用)的重要問題。

      (四)研究決定全局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廉政建設等方面的重要問題。

      (五)研究決定局機關和局屬單位機構設置、職能分工、人員編制調配、先進單位和人員表彰、違紀違法人員處理等事項,審批基層黨組織設立和批準接收新黨員工作。

      (六)定期開好黨委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

      批評,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組織落實。

      (七)聽取黨委成員工作匯報,局屬單位黨組織和局機關黨支部、工青婦等工作匯報以及局屬各單位或機關各科室上報局黨委需要研究審批的重要工作。

      (八)審議通過以局黨委名義報上級機關的重要請示和報告。

      (九)對重大、突發性事件及時作出處置和處理對策。

      (十)作為黨組性質黨委,指導本系統黨組織的工作,討論和決定下屬單位工作規劃部署、機構設置、干部隊伍管理、黨的建設等重要事項。

      (十一)研究其他需要黨委會議決定的有關事項。

      二、議事原則(一)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旗幟鮮明講政治,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認真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省市縣決策部署,緊密結合

      政和公安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三)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擔當管黨治黨主體責任,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凡屬局黨委會研究的重大事項,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局黨委會集體討論決定。

      (五)堅持“四個服從”,即: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對全縣公安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局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

      三、議事程序(一)會前準備1、各單位凡需上報縣局黨委會研究的事項,必須在會前填寫《政和縣公安局黨委會議議題審核意見表》,出具書面報告,逐級審批,審批完畢的《政和縣公安局黨委會議議題審核意見表》復印一份連同書面報告等資料交政工室存檔;在黨委會研究議題時,提交議題單位負責人列席匯報。

      2、申報項目建設的責任單位在議題報批時必須預先排出項目建設進度,明確項目完成的時限,明確項目協辦單位和具體承辦人;3、采購工作須經警務保障室審核,嚴格按照《關于傳發&lt;政和縣公安局政府采購管理辦法(試行)&gt;的通知》

      文件精神執行。

      4、經黨委會研究同意進行的建設事項,項目業務主管部門必須按照預先排出的項目建設進度加強跟蹤落實,縣局政工室和紀檢督察部門適時督導,確保項目建設如期完成。

      5、沒有書面報告和《政和縣公安局黨委會議議題審核意見表》,或是審批不全的情況,重大項目未經縣局重大項目聯合評審委員會評審的,不予上會。

      6、會議議題應當提前書面通知黨委成員。

      (二)會議召開1、時間安排。黨委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遇有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對需立即處理的重大突發性事件和緊急事項,來不及召開黨委會議的,書記和黨委成員可在電話溝通、傳閱情況下臨時處置,但事后須召開黨委會議進行追認。

      2、參加人員。參會人員為黨委成員,監察室主任列席會議根據議題內容可吸收有關單位及科室負責人列席。黨委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委成員到會方能舉行。黨委成員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應在會前向書記請假并告知辦公室,其意見可用口頭或書面形式表達,但涉及“三重一大”事項須以書面形式表達。

      3、會議主持。黨委會由黨委書記召集和主持,書記不能參加時,可由書記委托黨委副書記主持。

      4、會議表決。黨委會議題,實行一題一議,先由議題

      承辦單位或科室負責人就議題作匯報和說明,再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由參加會議人員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明確表態。黨委書記不能提前授意、不得提前表態。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由會議主持人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歸納集中,提出明確意見,形成黨委會決議。對重要問題意見分歧較大的,除緊急情況外,一般應暫緩做出決議,待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后,提交下次黨委會討論決定。

      (三)會后執行1、形成紀要。局政工室要安排專人做好會議記錄,需要形成會議紀要的,會后形成專題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書記簽發。

      2、跟蹤督辦。局黨委成員根據工作分工督促相關單位和科室抓好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局政工室要及時了解黨委會確定事項的辦理進度,積極催辦督辦,采取一事一報、專項匯報或綜合匯報等形式向黨委書記報告,重要情況向黨委會報告,涉及“三重一大”事項須按規定向駐局紀檢組報告。

      四、議事紀律(一)與會人員須自覺遵守保密紀律。會前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會議議題,會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泄露會議討論情況和會議決定,會議決定只能由有關執行部門和具體執行者以適當形式統一發布。

      (二)凡涉及到本人及夫妻關系、直系血緣關系、近姻

      近親關系等有利害相關的問題時,有關人員應回避,并不參加表決。

      (三)在會議文件的起草、印發、傳閱等環節,要做好保密工作,應回收的文件和資料,要及時回收、妥善處理。

      (四)黨委會研究決定的問題,未經批準公開時,與會人員一律不得泄露,違反規定的,依紀依法給予嚴肅處理。

    第5篇: 基層黨組織議事規則

      一、議事范圍

      1、傳達學習中央、省、市、縣委、縣政府和公安部、省廳、市局的重要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研究提出貫徹落實意見和措施。

      2、研究制定全局公安工作、公安隊伍建設的工作思路、重大舉措,主要工作部署并組織實施;

      3、討論縣局向縣委、縣政府和市局的請示、報告;

      4、討論公安民警的管理、考核、任用、調配、獎懲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5、討論縣局黨委會工作的重大問題;

      6、討論紀檢監察工作的重大問題;

      7、討論保密工作問題;

      8、討論公安宣傳工作問題;

      9、討論加強黨委自身建設和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重大問題;

      10、討論其它需要黨委討論決定的重大問題。

      二、議事原則

      1、堅決維護中央、省、市、縣委的權威,在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嚴密政治紀律,維護黨的集中統一,保證政令暢通,顧全大局,自覺做到“三個服從”。

      2、堅持黨的思想路線。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解放思想,調查研究。

      3、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認真貫徹執行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正確處理民主與集中的關系。黨委會議決定問題,要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重大問題進行表決通過,黨委成員應做到態度鮮明,暢所欲言,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4、堅持黨委集體領導下的個人分工負責制,凡屬黨委職權范圍內討論決定的問題,均須經黨委集體討論決定。黨委每個成員對自己分管的工作認真負責,積極地、創造性地工作;對自己分管范圍以外的工作,要熱忱關心,多出主意,提建議,當參謀,積極主動地支持黨委書記工作,參加集體領導。黨委成員之間要精誠團結,互相信任,互相關心,互相支持,互相幫助,互相監督,自覺維護集中統一的領導局面。

      5、黨委會議由黨委書記主持,書記外出時由副書記主持;黨委會議每月舉行一次,還可根據工作需要,由會議主持人決定臨時召開;黨委成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須向主持人請假,獲準后方可缺席。

      6、會議討論的文件、材料由政工監督室負責準備。會議日期、議題,應提前通知黨委成員和列席人員;黨委會議討論的事項,由政工監督室負責記錄,并擬寫會議紀要,送會議主持人審簽后印發黨委成員及決定事項所涉及的單位領導同志。會議決定的事項由辦公室和政工監督室負責督辦落實并向黨委書記、副書記報告落實情況。對黨委決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列入目標管理。

      7、黨委文件簽發。中共寶興縣公安局黨委文件由黨委書記簽發,書記外出時由副書記簽發。

      8、必須維護黨委的集中統一,黨委成員對黨委集體做出的決議、決定,必須堅決貫徹執行,個人無權改變,亦不得在言行上有任何反對的表示。嚴守保密紀律。對會議討論決定的問題,凡屬于涉密內容的,與會人員都必須嚴守秘密,按紀要發送范圍閱讀,不得擴大傳達范圍,也不得向外傳播和泄露。

    第6篇: 基層黨組織議事規則

      為充分發揮樓宇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全面建設新型樓宇,特制定議事規則。

      一、黨支部委員會要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堅持和完善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制度,支部委員分工要集體決定并遵循決定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

      二、黨支部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如有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會議由支部書記主持。

      三、黨支部委員會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的委員到會方能舉行,根據議題需要,可以邀請有關人員列席。

      四、黨支部委員會的議題,由支部書記根據工作需要與其他委員討論確定,有問題應事先與支部書記溝通,不得臨時修改議題。

      五、黨支部委員會召開的日期、議題、及相關事宜要提前通知與會人員,與會人員要按會議要求認真做好發言準備。

      六、黨支部委員會議事范疇:從樓宇實際出發,研究制定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指示精神的具體措施;

      研究討論應由黨支部決定的重要問題,研究檢查黨支部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情況;

      研究決定向上級黨組織的請示、報告等重要事宜。

      七、黨支部委員會重大決定,要經過充分討論,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決議須由到會半數以上委員贊同,如有分歧,要進一步調查研究統一認識后再作決定。也可上報上級組織。緊急情況,黨支部委員會委員不足半數需決定處理重大事情時,事后要在支部會上說明。

      八、黨支部委員會議議事會要做好記錄,決定形成后按照分工認真組織落實。具有保密的內容要嚴守秘密。

      九、寫字樓重大事項須經支部保值討論決定,包括:臨時緊急工作分工;

      表彰獎勵名單上報等。

    第7篇: 基層黨組織議事規則

      大額度資金運作事項

      是指超過由企業或者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所規定的企業領導人員有權調動、使用的資金限額的資金調動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預算內大額度資金調動和使用,超預算的資金調動和使用,對外大額捐贈、贊助,以及其他大額度資金運作事項。

      大額資金的使用包括:

      1、未納入預算的資金使用;

      2、預算內未列出具體項目的機動資金的使用;

      3、涉及養老安置、征地動遷補償資金的運作和使用;

      4、涉及其他專項資金的運作和使用;

      5、國有(集體)企業資金的調動和使用

      6、其他應由黨政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的資金使用。

    第8篇: 基層黨組織議事規則

      近日,云上貴州公司制定印發《黨委會議事規則》,進一步規范黨委會議事程序,認真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總覽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

      公司黨委把全國和全省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精神有關黨委議事的要求寫進了《規則》,強調黨委會研究討論是董事會、經理層決策重大問題的前置程序,對于“三重一大”等問題要先由黨委會研究討論,董事會、經理層擬決策的重大問題需由黨委事先研究并提出意見建議,然后再由黨政聯席會、總經理辦公會履行決策程序。《規則》共7章30條內容,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和《關于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實際,從議事范圍、議題確立、議事程序和規則、議定事項落實、會議資料、檔案管理及責任追究等方面,對黨委會議事決策的內容及程序進行明確規定,進一步完善了公司黨委會議事和決策機制。

      一是嚴格會議組織召集。黨委會由黨委書記召集和主持,一般每月召開2次,遇有特殊情況和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會議應當有半數以上黨委成員到會方可召開,討論決定重要人事任免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委成員到會,并嚴格實行回避制度;二是明確會議議事范圍。黨委會討論和決定公司重要人事任免事項和學習貫徹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省大數據局的重要文件和會議精神,研究制度貫徹落實的意見和措施。研究決定公司黨的建設、干部職工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中的重大事項等;三是嚴肅會議議事程序。黨委作出重大決策,一般應當在調查研究基礎上提出方案,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進行風險評估和合法合規性審查,經過集體討論決定。會議討論和決定問題時,要充分發表意見,表明個人態度。會議表決可以采用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者記名投票等方式進行,贊成票超應到會黨委成員半數為通過。表決實行主持人末位表態制;四是加強決策落實監督。黨委決策一經作出,應當堅決執行。黨委成員對黨委決策有不同意見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級黨組織反映,但在黨委決策改變前應當堅決執行。并明確黨委辦公室明確專人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確保黨委會決策落實。

      公司第一屆黨委會自8月29日選舉產生以來,已召開4次黨委會,嚴格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堅持會前充分醞釀,會上充分發表個人意見,會議決定后堅決執行的要求,黨委成員充分發揮集體智慧,對24項議題進行研究審議,黨委辦公室明確專人對會議進行記錄、錄音,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會議的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均做到“一會一檔”整理歸檔,有效推進公司黨委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設。

    第9篇: 基層黨組織議事規則

      根據市衛生局黨委制訂下發的《醫院黨委工作條例》和本院實際,特制定本議事規則。

      1.議事范圍

      (1)討論和決定上級黨委重大決策、指示和上級政府及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在本單位的貫徹實施意見。

      (2)討論和決定醫院改革方案及實施部署。

      (3)討論和決定醫院建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

      (4)討論和決定醫院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

      (5)討論和決定醫院年度財務預決算及調整、基本建設項目、大型設備購置計劃等。

      (6)討論和決定黨的紀律檢查、組織、宣傳、統戰、老干部、知識分子等工作及黨的建設中的其他重要事項。

      (7)討論和決定醫院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事項。

      (8)討論和決定應由本級黨委管理的干部任免事項。

      (9)討論和決定工會、共青團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10)其他需經黨委討論決定的重要事項。

      2.議事要求和程序

      (1)黨委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可延期或臨時召開。凡須提交黨委會討論審議或決定的問題,應由職能科室或分管領導事先做好準備(包括不同方案論證,部門協調工作、有關文字材料等),做到有情況,有比較分析,有處理意見。

      (2)黨委會參加人員為全體委員,根據會議內容和要求可指定組織、宣傳、紀委、工會、團組織負責人及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3)凡討論干部任免事項,一般應有組織(人事)部門提供考察情況,分管領導說明提名任職理由。

      (4)黨委成員在討論問題時,必須集中精力,堅持黨性,獨立思考,充分發表意見。要發揚黨內民主,鼓勵不同意見的爭論。要慎重對待少數人的意見,凡要作出決定的問題,都要實行表決,黨委成員一人一票,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即要把問題議深議透,力求在重大問題上取得一致認識,避免決策失誤,又要避免因少數成員的不同意見而久議不決,貽誤工作時機。

      3.其他事項

      (1)認真做好會議記錄。黨委會由黨委辦公室負責記錄。凡涉及全院性重大問題的討論意見或工作部署,由黨辦整理會議紀要,及時向上級黨委匯報及向有關部門通報、貫徹(口頭或書面),并做好反饋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2)嚴格執行保密紀律。對黨委會集體作出的決議,允許保留不同意見,允許向上級黨組織反映情況,但在行動上和言論上要堅決按黨委決議行事,不得在群眾中自由散布個人意見,更不允許泄露黨委會討論時的不同意見。

      (3)上述黨委會議事規劃經黨委討論后生效。今后上級黨組織如有新的規定,按新的規定辦理。

    第10篇: 基層黨組織議事規則

      ***鎮黨委議事規則

      一、為堅持和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切實加強和改進***鎮黨委工作,規范和監督領導集體的決策行為,實現城關鎮黨委集體領導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二、鎮黨委是鎮區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對各方面工作實行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

      三、鎮黨委議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遵循“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

      四、鎮黨委議事的范圍

      (一)研究制定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政府決定的具體意見、措施。

      (二)研究部署黨的建設,包括本級班子、村、社區、企事業和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及制度建設中的重要問題。

      (三)研究決定***鎮中、長期經濟、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研究一個時期的中心任務和完成工作任務的措施、要求。

      (四)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研究決定干部的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推薦、提名、任免、調整、調入調出及獎懲事項;研究決定干部考核等次評定、表彰等事項。

      (五)研究審定重要工程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等事項。

      (六)研究決定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有關事項,對需要由黨員代表大會表決的事項事先進行審議和提出意見。

      (七)討論決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民主法制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等方面的重要問題。

      (八)研究審定困難黨員、群眾補助資金分配原則、福利待遇等問題。

      (九)研究以黨委名義上報、下發的重要文件和材料。

      (十)按有關規定討論審批所屬黨組織的成立、變更或撤銷,討論審批黨員和處置不合格黨員。

      (十一)其他需要黨委研究的問題。

      五、黨委會議,一般每半月召開一次,遇有重要緊急問題需要即時研究的可隨時召開。黨委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委委員到會方可舉行。

      黨委會由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副書記召集并主持。對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來不及召開黨委會的,黨委書記或副書記、黨委委員可相機處置,但事后應及時向黨委會報告。

      六、黨委會討論決定問題,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會前準備。會前黨政辦應及時將需要提交黨委會研究的議題進行匯總,報告黨委書記、副書記,明確會議議題、內容和程序,一般在會前2天將開會時間、地點、議題以書面或其他形式通知與會人員。

      (二)討論和表決。會議對討論議題應安排足夠時間進行討論。討論決定問題時,應暢所欲言,充分發表個人的意見。各黨委委員允許有不同意見,但不能沒有意見。主要負責人應當在班子成員充分發表意見的基礎上,再表明自己的意見。因故未到會黨委委員的意見,可用書面形式提出。

      黨委會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決策,重要問題需進行表決。表決時,以贊成票超過應到會黨委委員的半數為通過。表決可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分別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記名投票的方式。

      會議如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人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會后進行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并進一步醞釀,提交下次會議進行表決。必要時,可將爭論情況向上級黨委報告,請求裁決。

      (三)形成紀要。黨委會決定事項應編發會議紀要,除有特殊保密要求的議題,內容可以從簡外,會議紀要須記錄每個議題討論、表決情況及最后決定。

      七、鄉鎮黨委會議應有專人記錄,詳細記錄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主持人、會議的議題、每個黨委委員發言的主要觀點和明確意見。屬于表決的,須注明是口頭還是投票表決,并記錄同意、不同意和棄權的票數,暫緩表決的意見。會議記錄須經會議主持人審閱簽字后,由專人保管,并按有關規定存檔。

      八、黨委會與會人員在議事中必須講黨性,顧大局,實事求是,公道正派。嚴禁違反議事程序決定重大問題,違規作出的重大決定無效,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九、黨委委員必須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討論干部任免、獎懲等事項時涉及與會人員本人及其親屬的,本人必須回避。

      十、黨委委員對應該保密的黨委會內容、討論表決情況必須嚴守秘密,不得泄漏。

      十一、黨委會決定的事項,由委員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組織實施,決策實施情況及時向黨委會報告,接受黨委監督。

      十二、黨委委員對黨委會決定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級黨委反映;在執行中發現新的情況可提請黨委會重議,但在黨委會沒有作出新的決定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黨委的決定。

    第11篇: 基層黨組織議事規則

      1.黨委會由黨委書記或其委托的副書記主持,每月召開1—2次,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

      2.黨委會的議題由黨委書記與副書記和有關委員商定提出。若院長不是中共黨員,應征求院長的意見。會議要嚴格按照預定的議題進行,原則上不臨時動議議題或表決事項,特別是不臨時動議重大議題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項;

      3.黨委會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討論干部問題時,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根據會議專題,由會議主持人確定會議列席及作專題匯報人員。討論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時,書記、院長必須同時參加會議。在與會委員充分發表意見的基礎上,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分別采取口頭、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以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的一半為通過。會議決定多個事項,應逐項表決。推薦、提名干部和決定干部任免、獎懲事項,應逐個表決,必要時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

      4.黨委會在討論決定重大事項時,每位委員都要充分發表意見,明確表態,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定。對于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認真考慮。如對重大事項發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暫緩作出決定,待進一步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交換意見后,提交下次黨委會討論決定或向上級黨組織請示;

      5.黨委會必須實行民主、科學的決策。對重大事項的決策,一般應經過下列程序:一是黨委提出須調研的重大事項,并責成相關領導組織調研;二是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方案,有的問題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比較的方案;三是方案提出后,一般應征求下級黨組織及行政部門、有關單位的意見,有的應組織專家、學者進行分析論證和評估。干部任免,會前應征求院長和分管院領導意見;四是召開黨委會充分討論,進行表決;

        6.黨委辦公室負責做好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決定,協助分管院領導負責會議決議、決定的督辦檢查,并將落實情況及時向黨委書記和黨委會報告。如有新的情況和問題,確實不能按原決定或決議執行時,應及時向黨委書記報告。

    第12篇: 基層黨組織議事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進一步統一思想、科學決策、規范管理、提高效率,切實為黨組織發揮領導作用提供制度保障,實現公司支委會議事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制度化,結合投資開發公司實際,現制定公司支委會議事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依照《黨章》、《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實際制定。

      第二章議事原則

      第三條堅持黨的領導,保證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

      第四條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交流黨建經驗,關注黨建說公眾號)

      第五條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確保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

      第六條堅持發揮領導作用與董事長、經理層依法依章程行使職權相統一,把黨的主張通過法定、民主程序轉化為董事長或者經理層的決定。

      第三章議事范圍

      第七條支委會討論和決定本單位下列重大事項:

      (一)公司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重要決定的重大措施;

      (二)公司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制度建設等方面的重大事項;

      (三)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決定干部任免、獎懲或按一定程序向董事長、總經理推薦人選,對董事長或總經理提名的人選進行醞釀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統戰工作和群團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項;

      (五)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直屬單位黨組織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

      (六)其他應由支委會討論和決定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支委會參與本單位下列重大事項決策:

      (一)公司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重要決定的重大舉措;

      (二)公司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

      (三)公司生產經營方針;

      (四)公司資產重組、產權轉讓、資本運作中的原則性方向性問題,特別是涉及“三重一大”、“四資一項目”和擔保、抵押等方面事宜;

      (五)公司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六)公司合并、分立、變更、解散以及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和調整,下屬企業的設立和撤銷;

      (七)公司中、高層經營管理人員的選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監督;

      (八)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的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

      (九)公司在安全生產、維護穩定等涉及企業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十)向上級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

      (十一)其他應由支委會參與決策的重大事項。

      第九條具體議事范圍詳見《中共天津臨港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支部委員會議事細則》。

      第四章議事程序和要求

      第十條支委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可隨時召開。支委會由支委會書記主持,書記不能出席會議時由其他委員主持。

      第十一條需提交支委會討論的事項,會前應由有關部門進行深入調查研究,提出可供選擇的方案或意見。

      第十二條支委會工作部門需提交支委會討論的事項,應先向支委會書記報告后確定。

      第十三條其他方面需提交支委會討論的事項,一般由支委會書記與行政領導研究確定。

      第十四條召開支委會之前,支委會書記應主動與行政領導就重要議題交換意見,溝通思想。

      第十五條支委會討論的問題涉及支委會委員或其直系親屬切身利益時,有關支委會委員應回避。

      第十六條根據需要,有關部門提交的書面材料,可提前交支委會委員傳閱。

      第十七條支委會必須保持半數以上的委員到會方可召開,討論決定特別重大問題和干部任免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支委會成員到會方可召開。委員因故不能到會,應在會前向主持人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形式表達。必要時,會議主持人可確定有關人員列席支委會議。

      第十八條支委會書記應組織與會人員認真討論,在大家充分發表意見的基礎上,由會議表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形成決定或決議。

      第十九條支委會表決可采取三種方式:口頭表決、舉手表決和無記名投票表決。贊成票超過應到會支委會成員半數即予通過,未到會支委會成員的書面意見不得計入票數。會議決定多個事項時,應逐個表決。

      第二十條支委會議在決定重大問題時,對于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認真考慮。對意見分歧較大而又非急需決定的事項,應在進一步調查研究和醞釀后,下次支委會再議。特殊情況下,也可將有關情況向上級組織報告,請求裁決。

      第二十一條議事和表決情況應由工作人員記錄,并按規定歸檔。

      第二十二條任何支委會委員都不能代替支委會決定重大事項。緊急情況下必須由個人做出決定的,事后要及時向支委會報告。凡重大問題沒有按議事規則進行民主討論決定而造成重大損失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章決定、決議的執行

      第二十三條支委會委員要按照各自分工認真貫徹執行支委會的決定和決議,主動向支委會匯報工作。

      第二十四條支委會決議屬于執行的事項,由支委會委員分工落實,支委會決議屬于向董事長或經理層提出建議的事項,由有關部門具體辦理。

      第二十五條支委會工作部門應及時對會議的決議決定、安排部署進行定期督辦督查,并將情況及時向支委會報告。

      第二十六條支委會的決定、決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不妥情況,支委會委員可提出復議意見,多數委員認為有必要復議時,可召開支委會進行復議。修改原決定、決議,要經過支委會集體討論,任何人不能擅自修改。

      第二十七條支委會委員和列席會議的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紀律。凡需保密的議事內容和討論情況,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傳播,違者追究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規則由XX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規則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第13篇: 基層黨組織議事規則

      總則

       為保證黨委會議事制度化、規范化,充分發揮黨委會集體的領導核心作用,制定本規則。

       黨委會議事必須嚴格遵守《黨章》的有關規定,堅持黨要管黨和抓大事的原則,努力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

       3、黨委會應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十六字方針,充分發揚民主,實行民主集中制。

       4、應由黨委會集體討論決定的事項,不得以書記碰頭會或黨政聯席會代替,更不得由少數人說了算,搞“一言堂”。

       議事范圍

       結合本單位實際,研究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指示的實施意見,研究解決執行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6、討論本場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發展規劃及其總體實施方案,研究企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7、定期研究黨的建設工作,討論決定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工作的年度計劃以及階段實施意見,研究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工作,研究召開黨代表大會、發展黨員工作等具體事項。   8、圍繞經濟建設和改革實際,研究制定改進和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規劃和實施步驟。   9、討論決定管理權限內的干部任免、調整、獎懲等事項。

       10、討論研究工會、共青團、女工委、民兵等群團組織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11、討論通過以黨委名義發出的重要文件、上報的重要材料,以及黨政負責同志的重要報告、講話等。   12、討論按規定及上級黨政組織要求應由黨委會集體決定的事項以及其它需要提交黨委會討論的問題。

       議題的確定

       13、需要提請黨委會討論的問題,黨委委員、有關部門必須事先分別向書記和分管書記報告,會前要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協調溝通,認真聽取各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行政有關部門的問題,事先須經行政辦公會議討論。   14、黨委會的議題,由書記辦公會確定。議題確定后,一般應提前兩天通知黨委委員做好準備。

       會議的召開

       15、黨委會一般每月一次。如遇特殊情況或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出要求時,可隨時召開。   16、黨委會由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書記因故不能出席或出缺時,由書記委托或上級黨組織指定一名副書記召集并主持。   17、黨委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黨委委員出席方能舉行。遇有特殊情況,應有半數以上黨委委員到會。   18、涉及有關部門的議題,分管該部門的黨委委員必須參加,必要時也可通知有關部門人員列席黨委會議。列席人員不參加其它議題的討論。   19、黨委會買行回避制度。凡討論發展黨員,干部任免、獎懲等議題涉及黨委委員或其直系親屬的,該委員必須回避。

       議事和表決

       20、黨委會議事,由提出議題的書記、副書記或委員作簡要匯報,列席會議的有關人員可作必要的介紹或說明。   21、黨委會議事應充分發揚民主。發言要中心突出,觀點明確。在與會人員充分發表意見的基礎上,由會議主持人進行歸納集中,提出決策草案。   22、黨委會的決定或決議,必須得到應到會全體委員的過半數通過。對突出性事件的處理決定,必須得到到會委員的過半數通過。   23、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根據議題的不間,表決可采取無記名投票、舉手、口頭表決等方式進行。對同時涉及幾個方面重要問題的事項,必須逐項表決。表決結果由會議主持人當場公布。   24、黨委會對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對重大問題討論意見不一致,雙方人數接近時,除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較多數人的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待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會議再議。在特殊情況下,也可將不同意見向上級黨組織報告,請求指示。   25、對因公或其他原因未出席黨委會的黨委委員,應在會后指定人員向其通報本次會議的內容和結果。   26、黨委會由黨委秘書負責記錄,《黨委會記錄》要妥善保存。未經會議批準傳達或公布的問題,任何人不得向會外人員泄露,違者應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的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27、黨委會討論決定的事項,需要行文的,黨委會指定專人負責起草,由書記或分管副書記簽發。   28、黨委會討論決定的重要事項,應指定專人負責貫徹落實。如在執行中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執行原決定或決議有困難時,應隨時向黨委會或黨委書記報告,提請黨委會復議。在緊急情況下,也可由書記辦公會議作適當調整,并提請下次黨委會認可。任何個人不得自行改變黨委會的決定。

    第14篇: 基層黨組織議事規則

      過去一年,是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認真學習貫徹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解放思想、開拓進取的一年。醫院在堅強有力、團結務實的班子領導下,在全院職工的努力拼搏下,各項工作取得了長足的進展,獲得了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雙豐收。

      一、狠抓政治理論學習,進一步提高班子成員的政治思想水平。

      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貫徹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堅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勵。進一步增強了班子成員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的自覺性。

      二、堅持民主集中制,正確處理重大問題。

      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也是我院領導班子的工作原則。首先是正確處理好正職與副職的關系。正職領導能胸懷全局,作風民主,多謀善斷,知人善任,做好團結協調工作,注意聽取副職領導的意見,充分體現了“一把手”帶好“一班人”的良好品質。副職領導樹立全局觀念,不爭權、不越權、不專權,擺正自己的位置,積極主動當好助手和參謀。二是凡重大問題均由黨政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我們堅持黨政領導班子會議制度,明確必須由黨政班子討論、研究、決定的問題和內容,對重大工作任務、中層干部任免調動、晉升晉級、職工利益分配、大額資金的使用、設備購置、基建以及懲罰等重大問題的決策,均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由黨政班子研究定論。三是對集體研究形成的決議,堅決貫徹執行,使黨政領導班子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得到加強。四是傾聽群眾的呼聲,關心群眾的疾苦,了解群眾的愿望和要求,解決群眾關心的問題。五是堅持從實際出發,把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同我院實際緊密結合起來,堅持實事求是,不擺花架子,把時間和精力用在醫院的建設和發展上。

      三、團結協作,發揮領導班子的核心作用。

      班子團結是搞好單位建設和發展的前提,我院領導班子十分注意抓好整個班子的團結,堅持集體領導,有分工有合作,有民主有集中,講團結、講風格、講效率,講奉獻,使每個成員都積極主動,大膽抓好分管工作,形成了團結向上、奮發進取的領導核心。

      領導班子成員非常注重溝通,經常談心交換意見,提倡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堅持互相敬重,互相支持,互相補臺,不說有損于團結的話,不做有害于團結的事。班子內部思想統一,行動一致,敢管敢抓,促進了領導與職工、科室與科室、職工與職工之間

      的感情交流,全院干群團結協作,心情舒暢,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上,全院呈現出一派奮發向上,開拓進取的良好氛圍,有力地推動了我院醫療事業的發展。

      四、廉潔自律,加強班子自身建設。

      院領導班子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的規定》、《財務管理制度》、《關于加強廉政建設的規定》,切實加強領導,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嚴格管理,把班子成員的思想統一到黨中央關于反腐敗的決策和部署上來。把學習“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貫穿始終。嚴格貫徹執行制止奢侈浪費八條規定,帶頭忠于職守,

      做好本職工作;帶頭遵紀守法,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帶頭廉潔奉公,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

      在工作中班子成員模范遵守醫務人員職業道德,做到掌握政策,熟悉業務,實事求是,秉公辦事、廉潔自律,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自覺做到自警、自重、自省、自勵。

      我院成立了廉政建設領導小組,結合醫院實際,明確管理目標、制訂廉政建設管理規定和具體實施方案,如“接受群眾監督制度及考核獎懲辦法”、“醫德醫風考核獎懲制度”、“廉潔行醫及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措施”、“糾正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等,真正做到領導到位、組織到位、工作到位。要求職工做到的領導自

      己首先做到,禁止職工做的領導堅決不做,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影響和帶動職工。

      在廉政建設工作中我們做到指導思想明確,有目標、有工作重點、有管理措施、有實施方案、有工作計劃、有總結、有成效,真正把廉政建設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

      五、抓好醫院工作,兩個效益明顯提高。

      (一)以創建“群眾滿意醫院”為契機,著力加強全院職工的服務意識,品牌意識。

      今年4月份,省衛生廳倡導在全省醫療衛生單位,開展創建“群眾滿意醫院”活動,為了扎實有效地開展這項活動,推動醫院各項工作上臺階,我們主要在以下四個方面下功夫:

      一是在提高醫療質量上下功夫,努力提高醫療質量意識,形成“質量興院”的良好風氣。建立健全了“層次分明、職責清晰、功能到位”的必備醫療質量管理組織,完善了各項醫療制度并形成了嚴格的督查獎懲機制,實施了一系列保證醫療質量的措施和方法。活動開展以來,醫療質量明顯提高,全年未發生一起醫療事故。醫院業務量也有較快的增長,今年門診、住院人次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10%和21%,業務收入突破3000萬元,達3133萬元,實現歷史性的突破。

      二是在改進醫療服務上下功夫,醫院把創建活動作為一項“民

      心工程”和“實事工程”來抓,推出了40多項便民利民措施,將人性化服務貫穿于醫療服務的全過程。同時每月進行一次服務質量調查、召開一次患者親屬座談會,廣泛了解病友及家屬的要求和意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是在控制醫療費用上下功夫,使患者以最低的費用享受到最優質的服務,今年我們將一百多個價格高,有普通藥品可以替代的新藥品種清理出醫院藥架,同時

      醫院領導班子成員和諧共事之修養

      領導班子是事業發展的決策者,是醫院的政治核心。在醫療市場激烈競爭的今天,領導班子肩負著極其繁

      重的工作任務。只有領導班子團結和諧,形成合力,才能成為堅強的領導集體,才能不斷開創工作新局面。

      團結和諧是領導班子戰斗力、凝聚力的基礎,要做到和諧共事,配合默契,必須不斷加強自身修養,逐步

      提高領導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協調能力,具體地談應做到以下幾點。

      1溝通交流,求同存異

      班子成員工作分工不同,性格各異,要做到和諧共事,避免產生誤解,首先就要勤溝通、多交流。溝通和交流的目的是增進了解,既增進對工作的了解,也增進對各自思想的了解。班子不和諧的原因往往是溝通少、欠了解,長此以往就容易產生誤解和隔閡。工作中意見不一致是正常的,因為看問題的角度和側面不同,掌握的情況不同,要通過認真討論,充分發表意見,達成共識。只有意見統一了,工作起來才有自覺性、積極性。原則問題,意見必須一致,非原則問題,沒必要叫真兒,各自讓步,求大同、存小異。只有樣班子才能集中精力抓大事,一心一意謀發展。不能小看溝通和交流,它是了解的基礎,和諧的前提。切不可因為工作忙而忽視了溝通和交流。

      2推功攬過,顧全大局

      如何對待工作中的成績和失誤是考驗一領導干部的敏感問題。要做到和諧共事,就要具備大將風度,推功攬過,忍辱負重,成績留給別人,失誤攬給自己,為了整體的利益,自己寧愿承受暫時的非議和委屈。高風亮節,做自我批評,用實際行動感化同事,教育別人,共同培養和營造良好的和諧氛圍。反之,推脫責任,強辭奪理,就會損害自己的領導形象,就會損害班子的和諧氛圍,就會給未來的工作帶來隱患。3民主集中,集思廣益

      民主集中制是我黨的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也是長期以來經過無數歷史的經驗和教訓得出的寶貴財富。能否堅持民主集中制不僅僅是工作方法問題,也是思想素質問題,是組織原則問題。班子的團結和諧,很重要一點就是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工作原則,嚴格執行“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議事程序和規則,充分發揮每位成員在管理中的積極性、創造性、能動性,集中班子成員群體的智慧,達到科學決策的目的。切忌獨斷專行,個人說了算。獨斷的結果往往容易傷害班子的民主氣氛,也是決策失誤的主要根源。班子成員尤其是黨政一把手,要善于傾聽各方面的意見,特別要注意傾聽不同意見,善于提出問題,預見問題,分析利弊,及時解決問題,保證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

      4嘴嚴耳硬,不留縫隙

      作為一名領導干部,其基本素質一是不亂說、輕易表態、不亂表態。尤其是對班子研究尚未公開的問題,不應向不當面一套,背后一套;三是不輕信閑言碎語,不聽之任之,不被傳言所左右,不給某些別有用心的人留下可乘之機。

      5擺正位置,淡化名利

      要處理好與班子成員的關系,發揮最大效能,很重要一條就是擺正自己的位置,黨政之間,正副職之間,分工不分家,到位不越位,干事不爭權,淡化名利地位,一切為了工作,一心維護團結,不向組織要待遇,不和同事爭權位,胸懷坦蕩,不謀私利,在同事和下屬面前樹立起高大的領導形象和無窮的人格魅力,這是獲取信任,戰勝各種各樣的困難和挫折,開創工作新局面的制勝法寶。爭權奪利,勾心斗角,爾虞我詐只能是兩敗俱傷。

      6以誠相待,互不猜疑

      猜疑是誤解的前提,是班子裂痕的禍根。班子成員和諧共事最重要的基礎就是以誠相待,互相信任。只有互相信任,才能互相理解,互相諒解,互相支持。互不信任,互相戒備,就無法放開手腳,就干不成大事。每一個發展較快的醫院,無不是班子團結,和諧共事,開拓進取。一個和諧、有力的領導班子需要每一位成員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思想素質,具有團結的祈盼、和諧的愿望,具有寬厚的胸懷,正直的為人。作為領導干部要從我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高度重視團結和諧問題,不斷加強自身修養,用實際行動維護班子的團結,共同營造和諧的工任何人泄露,更不能以任何借口透露班子在討論中的不同意見。否則就會給工作帶來一系列麻煩,也可能給和諧的成員關系帶來裂痕;二是說到做到,講究信譽。“君子一言,駟馬難追”,說老實話,辦老實事,做老實人,作氛圍,促進醫院事業的快速發展

    熱門標簽:
    《關于基層黨組織議事規則【十四篇】.doc》
    將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薦度:

    文檔為doc格式

    文章下載

    《關于基層黨組織議事規則【十四篇】.doc》

    VIP請直接點擊按鈕下載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請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軟件打開,如發現文檔不全可以聯系客服申請處理。

    文檔下載
    VIP免費下載文檔
    youjizz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