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是指由專設機關依照法律對國家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的重大項目和財務收支進行事前和事后的審查的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審計作為一種監督機制,其實踐活動歷史悠久,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審計承諾書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審計承諾書5篇
第一篇: 審計承諾書
審計承諾書范本
湖南人文科技學院:
作為貴校 工程的施工方,我們愿意遵守《湖南省教育系統建設項目審計實施辦法》及《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基建審計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并承諾如下:
一、不弄虛作假,保證工程送審材料完整、真實、可靠。并按審計工作需要,及時提供(補充)工程審計所需資料;
二、實事求是,嚴格、準確編制好工程結算書。如本工程報送金額超過審計處(或審計事務所)審定金額的5%,愿意按學校規定的“按審計核減額的10%計扣審計費,審計費從施工方工程款中扣除”。
三、提交結算資料時,同時提交使用智多星軟件編制的完整電子文檔一份。
施工方(單位):
負責(承諾)人(簽章):
年 月 日——————
承諾書是指被審計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提供會計資料真實性和完整性的書面承諾。按照審計要求,被審計單位的法人代表和財務負責人在實施審計之前向審計機關作出書面承諾,這已是審計程序中必不可少的環節,事實證明,會計資料承諾的出發點是很好的,但基層審計人員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問題和矛盾,影響了“承諾書”作用的正常發揮,還有待我們審計人員進一步研究解決:
一、會計資料承諾的范圍客觀上存在著局限。實際上會計資料的承諾要求被審計單位作出遵紀守法的承諾,承諾的是責任,而不是事實,即單位保證履行管理職責,消除了因制度不當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舞弊現象。而不是保證會計資料絕對真實和合法,消除了所有非常或偶發性的錯弊;因為財務造假和違法亂紀屬于行為者是故意,是有計劃、有預謀的舉動,行為者要負完全責任,因此單位能夠對此作出解釋和防錯糾弊的承諾。但是被審計單位無法對會計核算和會計人員個人舞弊等事件作出承諾,因為錯誤是行為人之無意的,是在不知道情況下發生的,個人違法犯罪時相當隱蔽的,被審計單位不可能洞察一切,對其完全控制盒掌握。
二、會計資料承諾與記賬的會計人員存在矛盾。會計資料承諾應有被審計單位法定代表人和財務負責人蓋章認可的。但鄉鎮財務實行鄉財市管以后,財政所會計人員是市財政局委派的,承擔著鄉鎮會計核算和管理工作,鄉鎮領導對會計資料真實、完整不能完全負責,所以無法履行承諾所規定職責。從理論上講應有委派會計人員的單位對其會計資料簽署承諾書,這無疑將會改變原有審計關系。因此說會計資料承諾與記賬的會計人員存在矛盾
三、會計資料承諾并不能有效減少審計人員責任和審計風險,也不能增加被審單位的會計責任和領導責任。 承諾只是對本單位負責任的一種重申,重申次數多少與其責任大小無關;會計資料承諾已經成為制度化,審計人員不能過分依賴審計承諾,審計人員不能依據被審單位是否作出承諾再去制定相應的審計程序;驗證承諾是否與實際相符是審計人員責任,若被審計單位存在財務造假行為,而通過審計程序未予以揭露,審計人員不能因為被審計單位作出承諾而減輕責任,也不能因此轉嫁風險。
四、會計資料承諾,要求被審計單位領導作出承諾,僅只是個書面的東西,其精華應在于其配套措施完整性和嚴肅性。當今無法可依的現象逐已少見,常見的確實有法不依,執法難度在于執法必嚴、違法必糾;因此審計機關應當結合審計實踐,從明確承諾制度的法律效力為突破口,逐步建立健全并細化承諾制度相應配套的規則和程序,以法律的強制力和程序的約束力來保證承諾制度的實施,對提供虛假審計承諾的,也要制定具體的審計處理處罰辦法,逐步建立對不完整且虛假承諾的責任追究制度,從而保障承諾制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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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諾 書
縣審計局: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條、第三十五條等規定,愿與你局配合,按照要求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財政財務收支、會計資料、其他相關資料和情況。
本單位無帳外帳和帳外資產;無“重大關聯交易”事項和“未決訴訟”、“抵押借款或為其他單位借款提供擔保”等或有事項(或有事項:指過去曾經發生過的事項,可能在未來導致單位發生損失或收益的不確定狀況)。或以上資料已全部提供,確信不存在遺漏。
本單位對所提供資料和情況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并愿意承擔違背承諾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
財務負責人: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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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審計承諾書
審計人員承諾書
本人受聘參與xxx審計局對xxx項目審計,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政風行風建設、效能建設、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規定,切實做到依法審計、規范審計、公正審計、廉潔審計、文明審計,鄭重作出以下承諾:
(1)自始至終保持獨立、客觀、公正性的承諾
1.與被審計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主管人員不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
2.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不存在直接經濟利益關系;
3.不存在對曾經管理或者直接辦理過的相關業務進行審計;
4.不存在可能損害審計獨立性的其他情形。
(二)保密承諾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2.對已獲委托的審計項目,不對外泄露審計信息;
3.對在審計過程中獲取的相關技術資料、知悉的商業資料,嚴格按照審計執業道德和行業規范操作執行,做好保密工作。
(三)廉政承諾
1.不接受被審計單位的宴請;
2.不住高檔、豪華賓館;
3.不在上班時間打牌娛樂和參加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
4.不私自借用被審計單位車輛;
5.不參加被審計單位安排的公款旅游及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活動;
6.不接受被審計單位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
7.不接受被審計單位以任何名義給予的加班費、獎金、補貼等;
8.不借用被審計單位的資金,或在被審計單位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9.不私下通過中介組織或其它形式收取勞務費、咨詢費、介紹費等;
10.不單獨私下與被審計單位交換意見,嚴禁泄漏審計發現的問題和線索。
承諾人(簽字) 單位名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第三篇: 審計承諾書
內部審計承諾書
記錄序號: 記錄編號:sdag/zl/qr-k002 篇二:內部審計承諾書
內部審計承諾書
××審計組:
我們對所提供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并作如下承諾:
一、我們提供的會計報表是遵循《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及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由本單位負責編制的。我們保證所提供的會計報表真實準確地反映了本單位報告期末的財務狀況及年度的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并對其合法性負責。
二、本單位業已提供全部財務、會計記錄和有關資料,保證無遺漏,并對其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
二、本單位保證所有財務收支及資產、負債、損益均已全部納入本單位賬戶核算。
三、對審計小組在審計過程中要求提供的有關調查、核實材料,本單位將按規定時間簽署完畢,送交審計小組。
承諾單位(公章):
單位負責人簽名:
財務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篇三:內部審計承諾書(通用)
內部審計承諾書
記錄編號: 篇四:審 計 承 諾 書
審 計 承 諾 書
xxx審計局: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我單位向你局提供了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全部項目建設的批準文件、工程資料、財務報告、會計資料和其他相關資料并鄭重承諾:
我單位提供的全部項目建設的批準文件、工程資料、財務報告、會計資料和其他相關資料是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制度編制,真實、完整地反映了本單位的內部控制建立和實施情況;工程建設管理情況、會計核算狀況及有關經濟活動情況;如實、全面地向審計組提供了本單位在銀行和非金融機構設立賬戶的情況,資產管理使用情況,社會中介組織出具的有關報告;如實、客觀地披露了關聯交易、未決訴訟、抵押借款、為其他單位借款提供擔保等事項。
審計組若發現我單位提供的全部項目建設的批準文件、工程資料、財務報告、會計資料和其他相關資料有虛假、隱匿、篡改、毀棄等行為,我們依法承擔由此引起的相應法律責任。
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法人章: 財務部門章
年 月 日篇五:內部審計文書參考樣式
內部審計文書參考樣式
目 錄
一、年度審計計劃
二、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表
三、項目審計計劃表
四、審計方案(之一)
五、審計方案(之二)
六、審計方案調整表
七、審計通知書
八、承諾書
九、資料交接清單
十、送達回證
十一、審計工作底稿、匯總審計工作底稿
十二、審計(調查)記錄表
十三、審計會議記錄
十四、審計報告
十五、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書
十六、被審計單位(人員)對審計報告的反饋意見書
十七、審計報告復核意見書
十八、審計工作交接清單
十九、審計檔案目錄
一、年度審計計劃
**(單位)****年度審計計劃
(說明:在開始段落闡明內部審計年度工作目標)
根據……要求,圍繞……工作,****年我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總體目標是:……。現編制****年度審計計劃如下:
一、審計項目
(說明:闡明審計項目的類型、審計目的等)
(一)經濟責任審計
根據人事部門的委托,組織對(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同志(轉載于:內部審計承諾書)任期審計、對(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同志任中審計……。
……
(二)基本建設項目審計
根據《****基本建設項目**規定》等,組成審計小組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竣工決算審計……。
……
(三)財務收支審計
安排對**單位、***單位等*個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
……
(*)……
……
二、后續審計
對以前實施的審計項目中所發現問題的整改以及有關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進行檢查……。
……
三、審計資源分配
(說明:闡明對應前述各審計項目和后續審計的時間、人員安排等)
審計資源的具體分配情況見附表。
第四篇: 審計承諾書
審 計 承 諾 書
合肥工業大學:
在 (建設項目名稱)竣工結算審計期間,我方鄭重承諾如下:
.按照貴校建設項目竣工結算審計送審資料基本要求和交接規則提交審計資料,并對送審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
.送審資料應完整提交,未提交的資料原則上不再作為計價依據,我方愿意承擔因提供資料不全或不準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積極配合貴校因竣工結算需要開展的審計工作。未按有關要求在規定期限內配合審計工作或提出書面意見的,貴校可視作無異議處理。
.質保金、施工用水電費等扣除項目,合同約定的按約定執行,合同未約定的按貴校相關規定執行,同意貴校在工程結算款中按上述原則進行價款結算。
.審計費用按皖價服〔〕號文的收費標準作為計取依據,不收取基本費。
項目負責人(簽字)
施工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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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審計承諾書
審計承諾書范本
湖南人文科技學院:
作為貴校工程的施工方,我們愿意遵守《湖南省教育系統建設項目審計實施辦法》及《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基建審計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并承諾如下:
一、不弄虛作假,保證工程送審材料完整、真實、可靠。并按審計工作需要,及時提供(補充)工程審計所需資料;
二、實事求是,嚴格、準確編制好工程結算書。如本工程報送金額超過審計處(或審計事務所)審定金額的5%,愿意按學校規定的“按審計核減額的10%計扣審計費,審計費從施工方工程款中扣除”。
三、提交結算資料時,同時提交使用智多星軟件編制的完整電子文檔一份。
施工方(單位):
負責(承諾)人(簽章):
年月日——————
承諾書是指被審計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提供會計資料真實性和完整性的書面承諾。按照審計要求,被審計單位的法人代表和財務負責人在實施審計之前向審計機關作出書面承諾,這已是審計程序中必不可少的環節,事實證明,會計資料承諾的出發點是很好的,但基層審計人員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問題和
矛盾,影響了“承諾書”作用的正常發揮,還有待我們審計人員進一步研究解決:
一、會計資料承諾的范圍客觀上存在著局限。實際上會計資料的承諾要求被審計單位作出遵紀守法的承諾,承諾的是責任,而不是事實,即單位保證履行管理職責,消除了因制度不當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舞弊現象。而不是保證會計資料絕對真實和合法,消除了所有非常或偶發性的錯弊;因為財務造假和違法亂紀屬于行為者是故意,是有計劃、有預謀的舉動,行為者要負完全責任,因此單位能夠對此作出解釋和防錯糾弊的承諾。但是被審計單位無法對會計核算和會計人員個人舞弊等事件作出承諾,因為錯誤是行為人之無意的,是在不知道情況下發生的,個人違法犯罪時相當隱蔽的,被審計單位不可能洞察一切,對其完全控制盒掌握。
二、會計資料承諾與記賬的會計人員存在矛盾。會計資料承諾應有被審計單位法定代表人和財務負責人蓋章認可的。但鄉鎮財務實行鄉財市管以后,財政所會計人員是市財政局委派的,承擔著鄉鎮會計核算和管理工作,鄉鎮領導對會計資料真實、完整不能完全負責,所以無法履行承諾所規定職責。從理論上講應有委派會計人員的單位對其會計資料簽署承諾書,這無疑將會改變原有審計關系。因此說會計資料承諾與記賬的會計人員存在矛盾
三、會計資料承諾并不能有效減少審計人員責任和審計風險,也不能增加被審單位的會計責任和領導責任。承諾只是對本單位負責任的一種重申,重申次數多少與其責任大小無關;會計資料承諾已經成為制度化,審計人員不能過分依賴審計承諾,審計人員不能依據被審單位是否作出承諾再去制定相應的審計程序;驗證承諾是否與實際相符是審計人員責任,若被審計單位存在財務造假行為,而通過審計程序未予以揭露,審計人員不能因為被審計單位作出承諾而減輕責任,也不能因此轉嫁風險。
四、會計資料承諾,要求被審計單位領導作出承諾,僅只是個書面的東西,其精華應在于其配套措施完整性和嚴肅性。當今無法可依的現象逐已少見,常見的確實有法不依,執法難度在于執法必嚴、違法必糾;因此審計機關應當結合審計實踐,從明確承諾制度的法律效力為突破口,逐步建立健全并細化承諾制度相應配套的規則和程序,以法律的強制力和程序的約束力來保證承諾制度的實施,對提供虛假審計承諾的,也要制定具體的審計處理處罰辦法,逐步建立對不完整且虛假承諾的責任追究制度,從而保障承諾制具有法律效力。————承諾書
縣審計局: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條、第三十五條等規定,愿與你局配合,按照要求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財政財務收支、會計資料、其他相關資料和情況。
本單位無帳外帳和帳外資產;無“重大關聯交易”事項和“未決訴訟”、“抵押借款或為其他單位借款提供擔保”等或有事項(或有事項:指過去曾經發生過的事項,可能在未來導致單位發生損失或收益的不確定狀況)。或以上資料已全部提供,確信不存在遺漏。
本單位對所提供資料和情況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并愿意承擔違背承諾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
財務負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