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名冊,漢語詞匯。拼音:huā míng cè釋義:指舊時登錄戶口冊子,出自《元典章·圣政二·均賦役》。在現代語言中,人們普遍稱其為點名冊,逐步取代舊稱花名冊,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勞動合同花名冊4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勞動合同花名冊4篇
【篇一】勞動合同花名冊
竭誠為您提供優質文檔/雙擊可除勞動合同法員工花名冊篇一:《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企業職工花名冊》式樣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企業職工花名冊》式樣 20XX-11-0109:34:08|分類:|標簽:|字號大中小訂閱 《勞動合同法事實施條例》自20XX年9月3日施行,作為用人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人員應當掌握下 列實務: 第五條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 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實務操作要點】①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②書面通知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而勞動者拒絕;③用 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④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注意:應當解除勞動合同里的“應當”不是“可以”,而是“必須”的意思。 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 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實務操作要點】①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②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③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④依照勞動 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注意:“應當”的含義不再贅述。 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實務操作要點】①法律上“一個月”的概念為30天,擔責期間為第31天至第365天; ②自第365天的當日視為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③“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不行,應當立即與 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條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的職工名冊,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 及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 【實務操作要點】職工花名冊中的必備內容一個都不能少,否則,按照該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要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約定的服務期尚 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實務操作要點】①服務期長于合同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服務期滿,但也要補簽勞動合同; ②服務期長于合同期的,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終止的當然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實務操作要點】《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勞動合同終止的六種情形,在此增加了一條。所以要注意: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該辦理退休的辦理退休手續,繳納社會保險不到15年的,轉為個體 繳納。單位當好人估計當不成,因為繼續為其繳納或許沒什么意義了。 第二十二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 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實務操作要點】①有一個開發區的企業與食堂勤雜工簽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被我否定了,為什么?因為我認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與固定期限合同沒什么本質的區別,只是終止合同的形式不同而已。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②食堂勤雜工如果強調自己的任務沒有完成,而期限超過一年,要簽定無固定期限合同 了,你企業是不是弄巧成拙? 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 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實務操作要點】必備內容缺一不可。 篇二:企業員工花名冊 企業員工花名冊 企業名稱(蓋章):濟南沃格爾專用汽車有限公司 填表人:年月日注:填寫企業所有員工;此表須打印。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的職工名冊,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 篇三:職工花名冊 職工花名冊 單位名稱(蓋章): 2、用人單位在制作職工花名冊時,可根據各單位實際需要在此基礎上增加有關名目。
【篇二】勞動合同花名冊
勞動用工初次登記花名冊(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
用人單位名稱(蓋章): 備案機關蓋章
說明:備注欄注明勞動者是否在崗。 綏芬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勞動用工初次登記花名冊(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勞動者)
用人單位名稱(蓋章): 備案機關蓋章
綏芬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勞動用工初次登記花名冊(勞務派遣人員)
用人單位名稱(蓋章): 備案機關蓋章
綏芬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勞動用工初次登記花名冊(使用退休人員)
用人單位名稱(蓋章): 備案機關蓋章
綏芬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勞動用工初次登記花名冊(兼職人員、外單位不在崗人員)
用人單位名稱(蓋章): 備案機關蓋章
綏芬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勞動用工初次登記花名冊(其他用工形式人員)
用人單位名稱(蓋章): 備案機關蓋章
說明:用工形式欄目填寫承包、委托等形式。 綏芬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勞動用工情況變化登記花名冊(新簽)
用人單位名稱(蓋章): 備案機關蓋章
說明:備注欄注明勞動者是否在崗。 綏芬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勞動用工情況變化登記花名冊(續訂)
用人單位名稱(蓋章): 備案機關蓋章
綏芬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勞動用工情況變化登記花名冊(變更)
用人單位名稱(蓋章): 備案機關蓋章
說明:續訂合同兩次以上的,續訂合同起止日期要累計計算。 綏芬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勞動用工情況變化登記花名冊(解除)
用人單位名稱(蓋章): 備案機關蓋章
綏芬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勞動用工情況變化登記花名冊(終止)
用人單位名稱(蓋章): 備案機關蓋章
綏芬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篇三】勞動合同花名冊
勞動用工備案職工花名冊
填報單位蓋章: 勞動用工備案手冊編號:
簽訂(續訂)勞動合同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序號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聯系
方式
勞動合同起始日期
勞動合同
期限
約定崗位
約定工
資標準
勞動合同
解除(終止)日期
解除(終止)原因
在本單位工作年限
備注
說明:本名冊一式二聯,第一聯交受理用工備案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第二聯用人單位留存。
勞動用工備案部門簽章
年 月 日
【篇四】勞動合同花名冊
篇一:《勞動用工登記名冊(新簽)》
勞動用工登記名冊(新簽)
申請登記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 登記機關:(蓋章)
注:本表一式三份,不得涂改。 經辦人: 聯系電話:篇二:11.勞動用工初次登記花名冊(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
勞動用工初次登記花名冊(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
用人單位名稱(蓋章):備案機關蓋章說明:備注欄注明勞動者是否在崗。 綏芬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勞動用工初次登記花名冊(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勞動者)
用人單位名稱(蓋章): 備案機關蓋章綏芬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勞動用工初次登記花名冊(勞務派遣人員)
用人單位名稱(蓋章):備案機關蓋章
勞動用工初次登記花名冊(使用退休人員)
用人單位名稱(蓋章):備案機關蓋章綏芬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勞動用工初次登記花名冊(兼職人員、外單位不在崗人員)
用人單位名稱(蓋章):備案機關蓋章綏芬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篇三:勞動合同備案登記花名冊
勞動合同備案登記花名冊
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聯系電話:注:本花名冊一式兩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