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槍之物,由來最古,車戰時代,將士利用長兵,弓矢之外,惟以矛為最適宜,故矛有丈八之稱,槍之來,實始于此;惜當時雖為戰斗之具,惟無一定使用之法;兩陣相對,不過借此兵器,遙相擊刺而己。槍譜載:西方有武吃氏者,民以勇悍著,不論男女,都嫻武藝,藝精者,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槍法名字大全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槍法名字大全5篇
第一篇: 槍法名字大全
QQ音速合法名字2017合法的cf空白名字
解釋就是找死。
自作多情死于非命
大眾嫂子
㈠個人¢流浪
女子命,男人心
姓女神 ,名經病
小子〓姐來搶你
゛腦殘的公主*
不愛就滾*
農村戶口
國際女神
柔情馬子萬人迷@
胸不平何以平天下*
籹秂╄→滾遠
(_少犭?貝戔 つ゛
世界。是我的
帝寵
下課鈴才中國最強音-。
千杯不醉
撿你不如撿破爛
姐↙ 獨霸天下
唯我獨噂
莂説、琓芣起
叫爹\
我姓堅名強叫堅強@
女王殿下。
ヅ打死跑堂狗
貳零一傷 、霸主
草帽擼夫
非誰不可
霸占你的吢
該用戶已詐尸
爺丶出口成臟
╭ 小三登不得大雅之堂
人紅馬子多
沒錢的愛情c。
萬里騷情一炮牽
妳的愛︶ㄣ絕版
仰著頭,倔強驕傲_
姐、活的有模有樣
勞資天下無敵
干掉我你就是神
老子沒心`怎么記你
逆天式、緈冨
只為你、而活
妖魅時尚地獄
囂張霸氣爹_↘
|▍cute、朕╃じ爺?d
毒癮 *,c
標標質質大青年
黯然魂銷.
亡命徒。
劣徒 ゅ
虐心、
信天不信命
丨為君獨舞丶
勞資女王范*
‖野百合也有春天
亡靈人
瓶邪王道
集郵渣渣男
-沒有你我照樣活
命 甴己造
你再騷也只配當3
學不會的愛ㄖ不能放縱
對卟起~~
黑玫瑰。
此愛不售
如vip一樣尊貴的女人
自信就是氣質
生人勿近ゝ
金牌老子 -
奈何橋在哭訴
千里尋妻。
一巴掌打醒的心゛
持槍愛憐。
劃清界限 //
青春奉獻給了義務教育
黑山老妖 。
向著太陽炫耀的女人~
愛、請你靠邊
穿起拖鞋去相親
最后情人
沒有公主命要有女王心。
亂人↖亂心
第二篇: 槍法名字大全
魄 拳戰:天馬流星,封經閉脈,廬山升龍,銀瓶乍破,黯然銷魂,碧石破玉,破綻百出,魂飛魄散,落葉知秋,森羅萬象,黃鐘大呂,半弓天,明王鎮獄,平淡無奇,破碎虛空,100的招式:鎮冥,握魂、
槍:是為兵器之將,擊遠打近如臂指使,舞將起來聲勢大盛,橫掃千軍,直搗黃龍,如探囊取物耳,被稱為“一丈威”。招式篇:招式:比較有用的招式大家都可以裝備上,以備在PK時可以配合運用。 電閃雷鳴: 抗封招式。必點必裝。由于需要防御點,一般跟術士打才會用到。 也是槍法最快的招式。百鳥朝鳳: 中期的普通招式,耗點過多,攻擊一般。在沒有高級招之前可以配合追魂刺實用。如有了高級招例如 潛龍 ,百鳥就可以退休了。追魂刺: 追魂刺,沒有追魂刺的槍手就等于沒有了槍尖。無論在團P或者是單P,追魂刺都有著別的流派沒有的優勢。 耗點少,攻擊力可觀,抗性好,價錢也不貴。 加上有幾率讓對方成為“驅魂”狀態,在單P時弱對方實用佛孩子一直救活,那追魂刺可以讓您勝率更高。團P中能讓敵人的醫生救不活隊友,那是你做槍手的最大樂趣。繁星滿天: 快群招,抗性不好,攻擊力不怎么樣。但是是在槍法中速率最快的群攻。 若玩家習慣用群招來秒BB,那繁星滿天還是可以配合使用。潛龍臥淵: 守尸招,潛龍是槍法攻擊最高的普通招式。必點。 優點是速率低能收尸,缺點也是速率低 往往人家出手了 你還沒出手。這就要看玩家怎么運用這個招式。 九星連珠: 槍手對付法師的力敵起手招,0耗點的力敵高級招加上招式的抗性30%普通 30%力敵。能讓你為下幾個回合存點以博取更大的優勢。橫掃千軍: 中速率群招,攻擊和抗性都是非常客觀的。 和繁星滿天同樣性質,也是看玩家怎么配合使用招式。 追夢刺: 槍法力敵最強招式,其抗性和效率都是非常好的。雖然消耗點也不少,但是攻擊輸入還是可觀的。可配合追魂和九星使用。圣陽戰氣: 100級招式,下回合使用力敵類武器攻擊招式,傷害結果將得到大幅度提升。 這也就是讓槍手在實用圣陽后 選擇 三環 和 追夢刺 來攻擊對方。 抗性也非常的好。單P時若對方沒有寶寶的時候,便有機會使用次招式。從而下一回合給對方致命一擊。三環套日:沒有圣陽以前,三環就是個雞叻。可連續對目標進行3次攻擊,使用當前回合防御及靈力均降低,下回合恢復抗性但維持無法行動,氣血低于30%時候無法使用。 這代表這你有勝算的時候使用才是最恰當了。還是那句 不是你死 就是我亡
第三篇: 槍法名字大全
書法名言名句大全
導讀:經典名言 書法名言名句大全
1、意在筆前,然后作字。
2、無聲之音,無形之相。
3、多力豐筋者圣,無力無筋者病。
4、如清風出袖,明月入懷。
5、老夫之書,本無法也。
6、婉若銀鉤,源若驚鸞。
7、學書當自成一家之體。
8、心正則筆正。
9、龍威虎振,劍拔弩張。
10、點畫皆有筋骨,字體自然雄媚。
11、書肇于自然。
12、得時不如得器,得器不如得志。
13、筆禿千管,墨磨萬錠。
14、龍跳天門,虎臥鳳閣。
15、婉若銀鉤,漂若驚鸞。
16、書中有畫,畫中亦有書。
17、云鶴游天,群鴻戲海。
18、怒猊抉五,渴驥奔泉。
19、翰墨之美,多以身后騰聲。
20、飄如游云,矯若驚龍。
21、揮毫落筆如云煙。
22、寫字如畫狗,越描越丑。
23、時時只見龍蛇走。
24、言心聲也,書心畫也。
25、學書則知識學可以致遠。
26、詞源倒流三峽水,筆陣獨掃千人軍。
27、字無百日功。
28、若教臨水畔,字字恐成龍。
29、怒蹄蹴踏蒼山頹,岧嶤臃腫難為狀。
30、字怕練,馬怕騎。
31、飄若浮云,矯若驚龍。
32、書之要,統于“骨氣”二字。
33、字不可重筆,話不可亂傳。
34、筆下龍蛇似有神。
35、隨人作計終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
36、故書也者,心學也;寫字者,寫志也。
37、脫帽露頂王公前,揮毫落紙如云煙。
38、字勢雄逸,如龍跳天門,虎臥鳳闕。
39、用筆在心,心正則筆正,筆正乃可法矣。
40、行于簡易閑澹之中,而有深遠無窮之味。
41、體象卓然,殊今異古。落落珠玉,飄飄纓組。
42、立品之人,筆墨外自有一種正大光明之概。
43、高韻深情,堅質浩氣,缺一不可以為書。
44、正書法,所以正人心也,所以閑圣道也。
45、引筆奮力,若鴻鵠高飛,邈邈翩翩。
46、行行若縈春蚓,字字如綰秋蛇。
47、一點成一字之規,一字乃終篇之準。
48、字要骨格,肉須裹筋,筋須藏肉,帖乃秀潤生。
49、人品既殊,性情各異,筆勢所運,邪正自形。
50、夫書稟乎人性,疾者不可使之令徐:徐者不可使之令疾。
51、一點失所,若美女之眇一目;一畫失所,如壯士之折一肱。
52、學術經論,皆由心起,其心不正,所動悉邪。柳公權曰:心正則筆正。
53、覽天地之心,推圣人之情,折疑論之中,理俗儒之諍。
54、書,如也,如其學,如其才,如其志,總之曰如其人而已。
55、且其浩浩落落之懷,一皆寓于筆墨之際,所謂品高,韻自勝焉。
56、凡人各殊氣血,異筋骨。心有疏密,手有巧拙,書之好丑,在于心手。
57、學書者有兩觀:曰觀物,曰觀我。觀物以類情,觀我以通德。
58、書畫清高,首重人品,品節既優,不但人人重其筆墨,更欽仰其人。
59、筆性墨情,皆以其人之性情為本。是則理性情者,書之首務也。
60、點曳之工,裁成之妙,煙霏露結,狀若斷面還連,鳳翥龍蟠,勢如斜而反正。
61、筆端夭矯不可狀,墨妙直與鴻蒙通;慘慘著花二三萼,力透紙背非人功。
62、書尚清而厚,清厚要必本于心行。不然,書雖幸免薄濁,亦但為他人寫照而已。
63、或寄以騁縱橫之志,或托以散郁結之懷。雖至貴不能抑其高,雖妙算不能量其力。
64、寫字,人坐的正,筆執的正,紙放的正。紙是死的,筆墨卻是活的!
65、凡善書畫者,未有不品學兼長,居官更講政績聲名,所以后世貴重。
66、夫馬,筋多肉少為上,肉多筋少為下;書亦如之,皆欲骨內相稱,神貌洽然。
67、言,心聲也;書,心畫也。聲、畫形,君子小人見矣。聲畫者,君子小人之所以動情乎。
68、若平直相似,狀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后平齊,便不是書法,但得其點畫耳。
69、手與神運,藝從心得。其志一于書,軒冕不能移,貧賤不能屈,浩然自得,以終其身。
70、體象卓然,殊今異古。落落珠玉,飄飄纓組。倉頡之嗣。小篆之祖。以名稱書,遺跡石鼓。
71、玄妙之意,出于物類之表;幽深之理,伏于杳冥之間;豈常情之所能言,世智之所能測。
72、故以道德、事功、文章、風節著者,代不乏人。論世者,慕其人,益重其書,書人遂并不朽于千古。
73、或重若崩云,或輕如蟬翼;導之則泉注,頓之則山安;纖纖乎似初月之出天涯,落落乎猶眾星之列河漢。
74、何處一屏風,分明懷素蹤。雖多塵色染,猶見墨痕濃。怪石奔秋澗,寒藤掛古松。若教臨水畔,字字恐成龍。
75、夫人靈于萬物,心主于百骸。故心之所發,蘊之為道德,顯之為經綸,樹之為勛猷,立之為節操,宣之為文章,運之為字跡。
76、人貌有好丑,而君子小人之態,不可掩也,言有辯訥,而君子小人之氣,不可欺也。書有工拙,而君子小人之心,不可亂也。
77、欲書之時,當收視反聽,絕慮凝神,心正氣和,則契于妙。心神不正,書則欹斜;志氣不和,字則顛仆。
78、疾風吹勁草,烈火煉真金;不經寒霜苦,安能香襲人。鋒自磨礪出,玉乃雕琢成;人而不苦練,焉能藝精深。
79、喜即氣和而字舒,怒則氣粗而字險,哀即氣郁而字斂,樂則字平而字麗。情有重輕,則字之斂舒險麗,亦有深淺,變化無窮。
80、古人論書云:一須人品高,二須師法古,是書之法,學者習之,故當熟之于手,必先修諸德以熟之于身。德而熟之于身,書之于手,如是而為書焉。
81、夫書者,英杰之馀事,文章之急務也。雖其為道,賢不肖皆可學,然賢能之常多,不肖者能之常少也,豈以不肖者能之而賢者遽棄之不事哉!
82、書法不過一技耳,然立品是第一關頭。品高者,一點一畫,自有清剛雅正之氣;品下者,雖激昂頓挫,儼然可觀,而縱橫剛暴,未免流露楮外。
83、王鐸是狂野周末。霸氣、狠勁,粗拙,墨色飛揚。這種狂,融入了家國之恨,融入了平生執著。第一個讓我花大價錢買字的,就是王鐸,家中四壁之上掛滿王鐸,清氣淋漓。
84、父親的一生充滿了坎坷與曲折,人生的道路也留下太多太多的遺憾與感傷。然而,他對書法情感最真,對書法情結最濃,對書法的癡迷最深。他的一生是平凡的一生,也是鐘情于書法,酷愛書法的書法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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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槍法名字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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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歷代書法名帖大全
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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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
甲
骨
文
祭祀狩獵涂朱牛骨 宰豐骨匕記事刻辭 甲骨拓片
鐘鼎
器皿
散氏盤?戍嗣子鼎 大盂鼎 大克鼎 毛公鼎 攻吳王夫差鑒 戰國越王劍銘 欒書缶 宰甫卣 兮甲盤
四祀邲其卣 秦公簋 牆盤 曶鼎 天亡簋 王孫遺者鐘 虢季子白盤 陳曼簠 鄂君啟銅節 中山王鼎
墨跡
侯馬盟書 郭店楚墓竹簡 青川木牘 上海博物館藏楚簡
刻石
公乘得守丘刻石 石鼓文
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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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
秦
泰山刻石 陽陵虎符 秦詔量銘文 秦“蘇解為”陶蓋文 秦古隸 云夢睡虎地秦簡
漢
金
石
曹全碑 全本
張景碑 全本
張表碑 子游殘碑?白石神君碑 廣陵中殿石題記 安國墓祠題記?王舍人碑?
衡方碑 全本
張遷碑 全本
史晨碑 延光殘碑 萊子侯刻石 居攝兩墳壇刻石 大吉買山地記 黃初殘石
韓仁銘 全本
乙瑛碑 全本
袁安碑 陽嘉殘碑?劉平國刻石 開通褒斜道刻石 開母廟石闕銘 鮑捐神坐
孔宙碑 全本
夏承碑 全本
鄭固碑 楊淮表記 祀三公山碑 嵩岳少室石闕銘 莽新嘉量銘文?陽泉使者舍熏爐銘
禮器碑 全本
封龍山頌 全本
耿勛表 熹平石經 孫仲隱墓志 上林共府銅升銘 群臣上壽刻石?幽州書佐秦君石闕
陠閣頌 全本
鮮于璜碑 全本
西狹頌 五鳳刻石 尚府君殘碑 武氏祠畫像題記?賢良方正殘石 張山子熹平三年殘碑
石門頌 全本
西岳華山廟碑 全本
袁敞碑?公羊傳磚 三老趙寬碑?夏陽扶荔宮磚文?刑徒墓葬磚銘?元嘉元年畫像石題記
尹宙碑 全本
三老諱字忌日碑 全本
肥致碑 劉君殘碑 裴岑紀功碑 瓦當?袁博碑?天發神讖碑 全本?朝侯小子殘石 全本
漢
墨
跡
河西簡牘墨跡 敦煌漢簡 居延漢簡 張掖都尉啟信 武威漢簡 武威王杖詔令冊
武威張伯升柩銘 阜陽漢簡 甘谷漢簡 江陵鳳凰山木牘 銀雀山漢簡 馬王堆帛書
名家
李斯 (泰山刻石-全本 嶧山刻石 瑯琊臺刻石)?張芝(冠軍帖 終年帖 二月八日帖 秋涼平善帖 今欲歸帖) 皇象(急就章) 蔡邕(熹平石經)
魏
晉
南
北
朝
鐘繇?宣示表 薦季直表 還示表 賀捷表 墓田丙舍帖 力命表?索靖?出師頌 月儀帖衛夫人?淳化閣帖游相本載衛夫人作品
王
羲
之
墨跡?快雪時晴帖 初月帖 大道帖 得示帖 都下帖 二謝帖 奉橘帖 寒切帖 何如帖 孔侍中帖 頻有哀禍帖 平安帖 七月帖 其書帖 日月如馳 喪亂帖 上虞帖 夏熱帖 行穰帖 姨母帖 憂懸帖 游目帖 雨后帖 袁生帖 遠宦帖 旃罽胡桃帖 長風帖 妹至帖 七月都下帖?千文尺牘墨寶?刻貼?十七帖?適太常帖 月半帖 袁生帖 一日一起帖 司州帖 衰老帖 侍中帖 散勢帖 求屏風帖 清和帖 快雪帖敬豫帖 近得書帖 奉對帖 丹楊帖 guanjun帖 大觀帖?淳化閣帖 1.肅府本 2.美國安思遠藏宋拓本?王羲之草歌訣(傳)?孝女曹娥碑(傳)?懷仁集王字?三藏圣教序 心經?金剛經?小楷?樂毅論 黃庭經 佛遺教經?褚遂良摹蘭亭序?歐陽詢摹蘭亭序?虞世南摹蘭亭序?馮承素摹蘭亭序
王
獻
之
廿九日帖 舍內帖 鵝群帖 東山松帖 新婦地黃湯帖 洛神賦十三行 鴨頭丸帖 中秋帖 十二月割帖 蘭草帖 消息帖 夏日帖 集會帖 企遲帖 阿姑帖 阿姨帖 告仲宗帖 前告帖 益部帖 阮新婦帖 承服帖 薄冷帖 月終帖 先夜帖 奉對帖 吳興帖 天寶帖 瞻近帖 不謂帖 姊性纏綿帖 靜息帖 思戀帖 衛軍帖 歲盡帖 夏節帖 愿余帖 節過帖 余杭帖 承姑帖 想彼帖 奉別帖 授衣帖 永嘉帖 諸女帖 諸舍帖 相迎帖 委屈帖 慶不退帖 外甥帖 冠軍帖 忽動帖 服油帖 桓江州帖 qingdeng帖 saoqing帖 xuandu帖
王珣?伯遠帖?王薈?癤腫帖?王志?一日無申帖?王僧虔?王琰帖?王徽之?新月帖?謝安?謝萬帖 謝安 中郎帖?蕭衍?異趣帖?蕭思話?尺牘?陸機?平復帖 李柏文稿?薄紹之?尺牘 安弘嵩寫經殘卷 曹娥誄辭卷?萬歲通天帖
北
朝
碑
刻
元懷墓志 全本
鄭文公碑 刁遵墓志
張黑女墓志 全本 ??泰山經石峪 全本
元暉墓志 全本
暉福寺碑 元景造像記
北魏太武帝東巡碑? 司馬元興墓志銘 石門銘
元楨墓志 全本
元瑛墓志 崔敬邕墓志
云峰山刻石—論經書詩
元略墓志 全本
吊比干碑 文殊般若經碑
龍門二十品選
始平公造像記?鄭長猷造像記 元詳造像記
張猛龍碑 全本
馬鳴寺碑 中岳嵩靈廟碑
楊大眼造像記 孫秋生造像記牛橛造像記
北魏
墨跡
大方廣華嚴經卷 司馬金龍墓漆畫題字 北魏東陽王元榮造經與敦煌的抄經
南朝
碑刻
爨寶子碑 東晉王興之夫婦墓志 爨龍顏碑 梁蕭憺碑?瘞鶴銘
寫經
敦煌寫經 樓蘭文書殘紙
隋
唐
五
代
李隆基?石臺孝經 鹡鸰頌?李世民?溫泉銘 晉祠銘?李陽冰?三墳記 城隍廟碑?歐陽通?道因法師碑?尹元凱?美原神泉詩碑
薛稷?信行禪師碑?武則天?昇仙太子碑?梁昇卿?御史臺精舍碑?史惟則?大智禪師碑?沈傳師?柳州羅池廟碑?裴休?圭峰禪師碑
李白?上陽臺帖?敬客?王公磚塔銘?韓擇木?南川縣主墓志?馮承素?馮摹蘭亭序?陸柬之?陸機文賦?高閑?草書千字文
歐陽詢?九成宮醴泉銘?皇甫誕碑?夢奠帖?化度寺碑?虞恭公碑?小楷心經 卜商讀書帖 張翰帖 黃葉和尚墓志銘?楷書蘭亭記?摹王羲之蘭亭序?行書千字文
顏真卿?顏勤禮碑?多寶塔碑?東方朔畫贊?郭虛已墓志?麻姑仙壇記?竹山堂連句述張長史筆法十二意?祭侄文稿 爭座位帖 祭伯父文稿 劉中使帖 大唐中興頌 顏氏家廟碑 裴將軍詩 自書告身帖 湖州帖 鮮于氏離堆記
褚遂良?雁塔圣教序?倪寬贊 大字陰符經 行書枯樹賦 房玄齡碑 孟法師碑?伊闕佛龕碑?摹蘭亭序
柳公權?玄秘塔碑 神策軍碑 蒙詔帖 蘭亭詩 大唐回元觀鐘樓銘?虞世南?孔子廟堂碑 摹蘭亭序 汝南公主墓志 小楷破邪論序
張旭?古詩四帖 肚痛帖 終年帖 楷書郎官石柱記?斷千字文《心經》孫過庭?書譜?鐘紹京?靈飛經?賀知章?草書孝經?杜牧?張好好詩
懷仁?集王羲之《三藏圣教序》集王羲之《心經》集王羲之《金剛經》楊凝式韭花帖 夏熱帖 神仙起居法 盧鴻草堂十志圖跋
徐浩?不空和尚碑?陳尚仙墓志 朱巨川告身 嵩陽觀記 李峴墓志 李峴妻獨孤峻墓志?李邕?麓山寺碑(全)?云麾將軍碑 云麾將軍李思訓碑
懷素?大草千字文?小草千字文?懷素自敘帖?藏真律公帖 苦筍帖 論書帖 圣母帖 食魚帖 四十二章經?智永?墨本真草千字文
董美人墓志?兜沙經?董秀墓志 蘇慈墓志 龍藏寺碑?罕見珍品《唐人月儀帖》
唐代墓志
朱元軫墓志
茍府君夫人房氏墓志
楊雩本墓志
趙通達墓志
意幼墓志
李琬墓志
楊德深墓志
張從之墓志
張測清墓志
楊處濟墓志
沈珣妻柳氏墓志
龐賢墓志
郭崇先墓志
李晊墓志
呂氏墓志
祿生墓志
薛庭墓志
李素本墓志
郭山松墓志
王之操墓志
茍寰墓志
馮晟墓志
陳儉墓志
裴暠墓志 楷書
王敬同夫人韋氏墓志
楊氏夫人墓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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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宋
遼
金
書
法
蘇軾
答謝民師論文帖 歸去來兮辭 黃州寒食詩帖 李白仙詩卷 赤壁賦?寶月帖 北游帖 春中帖 秦太虛見戲耳聾詩 三舍人省上詩 洞庭春色賦 郭君帖 祭黃幾道文 令子帖 羅池廟碑 書林逋詩后 蘇過手札 跋吏部陳公詩帖 辯才帖 東武帖 渡海帖 覆盆帖 歸安丘園帖 獲見帖 蘇軾一夜帖 邂逅帖 天際烏云帖 王晉卿帖 新歲展慶帖 治平帖 中山松醪賦 醉翁亭記 尊丈帖 啜茶帖 手扎 榿木卷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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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黃
庭
堅
廉頗藺相如傳?龐居士寒山子詩 劉禹錫竹枝詞 諸上座草書卷?經伏波神祠 花氣蕉人詩帖 公以道安帖 李白憶舊游詩 詩送四十九姪帖 書杜甫寄賀蘭铦詩 題蘇軾寒食帖跋 行書華嚴經疏卷 行書小子相帖 行書贈張大同書 行書贈張大同書 制嬰香方 自書松風閣詩手札 牛口莊題名 王長者墓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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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米芾
多景樓詩冊 方圓庵記?蜀素帖 虹縣詩卷?研山銘 苕溪詩卷 褚摹蘭亭序卷 拜中岳命作 大道帖?淡墨秋山詩帖 德忱帖 東山松帖 法華臺詩帖 焚香帖 甘露帖 公議帖 韓馬帖 湖州帖 黃絹本蘭亭序跋贊 寄魏泰詩帖 晉紙帖 來戲帖 樂兄帖 李太師帖 糧院帖 留簡帖 伯充帖 丹陽帖 臨沂使君帖 論草書帖 清和帖 三吳詩帖 歲豐帖 彥和帖 張都大帖 值雨帖竹前槐后詩卷?紫金帖 篋中帖 臈白帖 三帖卷 砂步詩帖 珊瑚復官二帖 盛制帖 適意帖 叔晦帖 蘇太簡參政帖 逃暑帖 殿院帖 王略帖贊 吾友帖 向亂帖 向太后挽詞帖 新恩帖 行穰帖 元日帖 張季明帖 真su帖 政事帖 致伯修老兄尺牘 中秋登海岱樓作詩帖 中秋帖 紫金研帖 穰侯出關詩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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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蔡襄
茶錄 澄心堂紙帖 尺牘 楷書告身帖跋 萬安橋石碑 行楷書持書帖頁 致公謹尺牘 致公謹尺牘 致彥猷尺牘 自書詩卷 扈從帖
其它
名家
趙構?真草書養生論卷 草書洛神賦 賜岳飛批剳卷 徽宗文集序 臨虞世南真草千字文卷 七絕天山詩 七言律詩?趙佶?草書千字文 小楷書千字文 秾芳詩帖 草書紈扇 閏中秋月詩帖 題李白上陽臺帖 題歐陽詢張翰帖后跋 題唐十八學士 五色鸚鵡圖題字 夏日詩 祥龍石圖 欲借風霜二詩帖?岳飛?還我河山 前出師表 手跡石刻還我河山盡忠報國 書謝眺詩
白玉蟾?四言詩帖 行書仙廬峰六詠卷 足軒銘卷?蔡卞?曹娥碑 雪意帖?蔡京?節夫帖 十八學士圖跋 手札 唐玄宗脊令頌題跋 元祐黨籍碑?蔡松年?跋蘇軾李白仙詩卷?范成大?垂誨帖 急下帖 西塞漁社圖卷跋 中流一壺帖?范仲淹?邊事帖 遠行帖 道服贊 韓絳 陛見帖 道服贊?姜夔?小楷跋王獻之保母帖?李之儀汴堤帖?米友仁?動止持福帖 瀟湘奇觀圖題跋?歐陽修?集古錄跋尾 譜圖序稿 致端明侍讀留臺執事尺牘 灼艾帖?任詢?杜甫古柏行沈遼 動止帖 寧州帖 天圣帖?朱熹?城南唱和詩卷 二月十一日帖 書翰文稿 書易系辭 致教授學士尺牘
李建中?寵書聿至帖 貴宅帖 題懷素自敘帖墨跡本 同年帖 土母帖 許昌帖 與齊古同年帖 與司封詩翰?林逋?三君帖 松扇五詩卷 尹君處士帖?蘇轍?懷素自敘帖題跋?王安石?行書楞嚴經旨要卷?王升?首夏帖?王庭筠?李山畫風雪杉松圖卷跋?王詵?跋歐陽詢千字文 跋王齊翰畫 潁昌湖上詩詞 煙江疊嶂圖?魏了翁?文向帖卷?文彥博?內翰帖 三札卷 王拱辰墓志 題詩?辛棄疾?去國帖?徐鉉行書尺牘 篆書千字文殘卷?薛紹彭?草書手札 晴和帖 云頂山詩卷?楊妹子?七言詩
陸游?致仲躬侍郎尺牘 自書詩卷 自書釵頭鳳石刻 尊眷帖?文天祥?草書木雞集序 上宏齋帖 謝昌元座右自警辭?吳說?尺牘 簡諒帖 門內帖 識語并焦山題名?吳琚?壽父帖 行書五段卷 雜詩帖 吳琚其它?章友直?篆書閻立本步輦圖跋張即之?日本禪院題字 書杜詩卷 臺慈帖 小楷佛遺教經 行書待漏院記 致殿元學士尺牘?張孔孫?跋蘇軾二賦卷?張孝祥?柴溝帖?趙孟堅?行書自書詩 致嚴堅中太丞尺牘?周越?跋王著草書千字文
元
代
書
法
趙
孟
頫
膽巴碑 仇鍔墓志銘?汲黯傳 道德經?與山巨源絕交書 朱子感興詩 洛神賦?杜甫秋興 真草千字文?酒德頌 吳興賦?致德輔教諭尺牘 致埜堂提舉友舊執事尺牘 種松帖 致中峰和尚札 致景亮書冊 與中峰明本札 與中峰和尚書 雪晴云散帖 玄妙觀重修三門記 續千字文卷 行書雜書三帖卷 行書十札卷 行書詩翰 閑居賦 王羲之軼事帖 題煙江疊嶂圖 書簡 手札 秋興賦 七絕詩冊 國賓山長帖卷 昔尋李愿詩卷 題煙江疊障圖 壽春堂記 三門記 歸去來辭 管道曻秋深帖 赤壁賦
鮮
于
樞
《尺牘》陶淵明歸去來辭 韓愈進學解 韓愈石鼓歌 草書秋懷二章 草書蘇軾海棠詩卷 杜甫魏將軍歌詩 杜工部行次昭陵詩卷 韓愈送李愿歸盤谷序卷 論草書帖 麻征君透光古鏡歌 詩贊卷 晚秋雜興詩 王安石雜詩卷 醉時歌 御史箴卷 張彥享行狀稿卷
鄧
文
原
致景良郎中尺牘 瞻近漢時二帖跋 五言律詩 題松風閣卷 清居院記臨急就章 家書帖 芳草帖 跋褚遂良倪寬贊 跋王羲之雨后帖 桐川帖
康里
巎巎
跋趙孟頫道德經 草書張旭筆法 奉記帖 李白古風詩 李白詩 柳宗元梓人傳 秋夜感懷詩 述筆法 唐詩六首 致彥中尺牘 謫龍說
馮子振?虹月樓記卷 題國詮善見律 題易元吉《草蟲圖卷》 題展子虔游春圖跋?王蒙?跋趙孟頫蘭亭十六跋 厚愛帖 夢梅花詩卷 夏山隱居圖軸?王冕?行草詩箋?吳叡?隸書離騷卷 篆隸書卷 篆書千字文卷?張雨?登南峰絕頂七言律詩軸 臺仙閣記行書卷 題畫二詩卷 萬歲通天帖小楷題跋 小楷詩札 行草手札 自書雜詩卷
龔璛?跋黃庭堅帖 教授帖 靜春堂詩集序?倪瓚?跋唐人臨右軍真跡冊 淡室詩 小楷江南春三首?楊維楨?草書七絕詩軸 城南唱和詩冊 晚節堂詩札 張中桃花幽鳥題跋 真鏡菴募緣疏卷 周上卿墓志銘?俞和?臨定武蘭亭 臨樂毅論 千字文篆隸冊 行書詩卷 左氏傳小楷冊
白珽?陳君詩帖 墨竹詩冊?曹善?書山海經序冊?陳基?手札 相見帖 贈雪坡詩札?陳植?懷存齋詩帖?段天祐?安和帖?貫云石?題趙孟頫《雙駿圖》郭天錫《王獻之保母帖跋》郭畀?陸游自書詩卷跋 青玉荷盤詩《題錢選紅梅圖詩》揭傒斯?跋陸柬之文賦 題畫詩 贈劉粹衷宰旌德序帖?金聲?錢譜賦?柯九思?老人星賦 上官宮詞《陸浚之皇極賦跋》李倜?跋陸柬之書文賦卷?陸居?跋鮮于詩贊 仁苕之水詩?饒介?蘭亭帖?沈右《風過帖》陶宗儀?篆書冊?王逢?五言古詩卷?危素?陳氏方寸樓記楷書卷?吾衍?篆題《張好好詩卷》吳鎮?心經卷?一山一寧?雪夜作?虞集?跋飲中八仙圖 跋趙孟頫書陶詩 不及入閣帖 題畫詩 致白云法師札?張淵?五言古詩帖?鄭思肖?行草題跋 中峰明本 勸緣疏 與濟侍者警策?孛術魯翀?跋黃庭堅松風閣詩卷
陳繹曾 耶律楚材 袁桷 陸廣 迺賢 歐陽玄 錢良佑 仇遠 薩都剌 盛熙明 邵亨貞 泰不華 王禮寔 王立中 周伯琦 趙雍 余闕 雅琥 虞堪 朱德潤 趙世延
明
代
書
法
董
其
昌
濬路馬湖記 百羽扇賦 別賦 草書冊頁 草書橫幅 草書七絕詩軸 草書手札 東方朔答客難并自書詩?琵琶行?臨顏真卿書 題跋 行書 臨柳公權書蘭亭詩 臨米芾行書長卷 臨圣教序 臨蘇東坡 臨王右軍 臨徐浩書張九齡告身 臨顏蔡明遠帖?題張旭 杜甫醉歌行 酒德頌 楷書樂毅論 臨蘭亭敘?臨顏真卿裴將軍詩 羅漢贊行草冊頁 麥餅宴詩軸 女蘿繡石壁五言詩 其它 扇面 書畫合冊 蜀素帖后跋 蘇軾和子由論書 唐詩聯句 行書 行書立軸 行書七絕詩軸 行書七言詩 行書五絕 行書軸 岳陽樓記 張旭古詩四帖后跋?方旸谷小傳
王鐸
報寇葵衷書 草書詩卷 枯蘭復花賦 隸書三潭詩卷?立軸?臨古帖軸 臨來遲帖 臨柳公權辱問帖 臨鹿脯帖 臨王凝之書 臨王曇帖 臨王筠帖 臨王羲之帖 臨虞世南書 臨張芝帖 臨褚遂良帖 書唐人詩 突兀巖巒氣五律條幅 扇面 為浩熙賢契書八言聯?行書詩帖?行草詩稿 行草自書詩 行楷王維詩 行書手卷 行書題跋 贈單大年家丈軸 贈湯若望詩翰 贈張抱一草書詩卷 自書石湖等五首
祝
允
明
致元和手札 蜀道難 摸魚兒詞 行書秋軒賦軸 祖允暉慶誕記 訪友詩 小楷出師表 小楷關公廟碑 草書軸 杜甫秋興詩 草書唐寅落花詩 祝枝山草書卷 自書詩 羅浮詩卷 草書江洲書屋辭卷 閑居秋日 草書七律詩軸 行草書詩詞卷 毛珵妻韓夫人墓志銘 燕喜亭記 其它25幅?前后赤壁賦 琴賦卷 祝枝山草書草書赤壁賦 草書唐詩二首 小楷千字文 云江記?行草歸田賦 草書曹植詩手卷 草書嵇康酒會詩?草書卷洛神賦
文
徵
明
虎丘即事 山靜日長 文徵明墨跡選 西苑詩 前赤壁賦?朱懋功五十壽頌卷 滕王閣記 朱懋功五十壽頌卷 滕王閣記 陶淵明飲酒詩 苦瘍帖 致石門函并感事詩 湘君湘夫人圖 行書冊阿房宮賦 蘭亭序 草書詩卷 行書手卷 立軸 其它小楷→太上老君說常清凈經 老子列傳 送李愿歸盤古序 莊子內篇 小楷離騷經 小楷前赤壁賦 小楷后赤壁賦 小楷書札 醉翁亭記 蓮社圖跋 小楷歸去來兮辭
徐渭?白燕詩軸 草書立軸 草書千字文 花卉圖卷題詩 榴實圖題詩 墓表賦 女芙館十詠 七律詩軸 七言聯 其它 秋興八首 題畫詩 行草書詩詞 行書橫幅 行書軸 題墨葡萄詩 野秋千詩十一首 應制詠劍軸 應制詠墨軸?王寵?五言詩扇面 行草書扇面 草書冊頁 送陳子齡會試 草書五言律詩 小楷南華真經 小楷詩稿 草書西苑詩 游包山詩 自書五憶歌?黃道周?隸書冊頁 小楷死后吟 自作詩 自書詩軸 元正五日即事 五言律詩 湘芷諸友別苕水 行書軸 梅仲戴蓬萊 贈抑庵將入會稽詩軸 喜雨詩軸 五律條幅 舟次吳江詩冊 行書冊頁 草書雨滯詩?蔡羽?臨解縉詩 論書法語卷 行草手札 游金陵詩陳淳?草書詩 白陽山詩 草書七言詩軸 草書詩 草書岑參七律立軸 五絕扇面 五絕扇面 自題畫詩?陳洪綬?畫贊斗方 五言絕句 五言絕句詩軸 行草詩卷 致綺老道長尺牘 自書詩軸 隱居十六觀自題?陳繼儒?書薛文清語軸 行書詩卷 行書軸 張子房留侯贊陳盟?自書文軸?陳謙?書雜詩?陳獻章?梅花病中作詩 種蓖麻詩 自書詩卷?陳永年?五律詩軸?陳璧?唐張旭秋深帖?程南云?題趙孟頫重江疊嶂?程邃?草書中堂?豐坊?逍遙游?馮從吾?草書千字文 馮夢龍?歸昌世?行草書扇面 行書七律詩軸?海瑞?奉別帖?憨山?六言偈語條幅 住山法語?何吾騶?冬日署中梅花詩 行草詩翰軸?胡儼?題洪崖山房圖 黃姬水?黃宗羲?致道濟手札?解縉?宋趙恒殿試佚事 游七星巖詩 自書詩卷?金琮?誕辰帖 山中寫懷詩 題杜堇圖?李東陽?跋歐陽修灼艾帖 草書詩軸 秋興八首 自敘帖跋尾 自敘帖引首?李流芳?行書立軸?劉基?春興八首?婁堅?行楷書軸?米萬鐘?草書扇面 草書詩軸 草書軸 七律詩軸 七言詩軸 行草詩軸 游焦山遺詩 湛園花徑詩?莫如忠?答友人七言律詩?莫是龍?書法 五言律詩?倪元璐?尺牘 扇面 詩軸?破山明?草書七言聯?戚繼光?送李小山歸蓬萊 其它?阮大鋮?書法 扇面?沈度?敬齋箴冊?沈藻?橘頌?沈周?題趙雍圖跋 題趙雍圖跋?沈粲?草書古詩 草書千字文 梁武帝草書狀 書應制詩?宋璲?敬覆帖?宋廣李白月下獨酌詩?宋克?韓偓七絕 劉楨古詩 孫過庭書譜 唐宋人詩卷 章草急就章?宋濂?題王詵煙江疊嶂圖 題虞摹蘭亭跋?宋玨?隸書七律?孫慎行?錄佛家語八條屏 行書中堂?湯顯祖?行書自詩?唐寅?落花詩冊?秋風紈扇圖 詩箋 書札 歲寒三友圖軸 自書聯句詩 自書詩詞?屠隆?草書律詩?王世貞?行書手札?王守仁?行草手札?文嘉?行草扇面 行書扇面 行書詩軸?文震孟?初入侍班詩?吳承恩?扇面?吳寬?五律詩軸 行書扇面?邢慈靜?臨王羲之書?邢侗?餞汪元啟詩 臨逸民帖 臨閣帖 臨王羲之書 信札冊頁 岑參七言絕句?徐霖?行書五言律詩?姚綬?行書洛神賦 夜行詩 云蕉篇?葉向高?五言條幅?于謙題公中塔圖贊?湛若水?行草軸?張鳳翼?五言詩 行草自書詩?張駿?書杜甫貧交行 手札張弼?草書蝶戀花 草書王維詩 五言詩軸 雜書?趙宧光?草篆綦母潛詩句?周天球?陋室銘 五言律詩軸?朱元璋?大軍帖?祝世祿?七絕詩 條幅?眭明永?柳永詞?釋擔當?不可橫額 草書立軸 草書扇面 草書詩冊 春來草書軸 焚香吟草書詩軸 佛家偈語草書立軸 佛容疏散五言聯 古雪古僧橫幅 七言詩句立軸 七言詩軸 山居草書立軸 草書詩軸 大癡畫訣手卷 竹詩草書軸 題思明老師像贊橫卷 五言詩軸 暫寄橫披 贈大鑒草書立軸?王穉登?義興雜詩冊 行書丁亥初度條幅?文彭?草書扇面 草書雪賦 草書閑居即事詩 七律詩軸 五律詩軸 滕王閣序墨跡?張瑞圖?草書鮑照 陸機詩長卷 草書杜甫飲中八仙歌長卷 草書千字文 杜甫高都護驄馬行長卷 盧照鄰長安古意詩 行草扇面 行書冊頁 杜甫秋興八首 行草立軸 自書詩冊
韓道亨 侯峒曾 黃淳耀 黃輝 姜立綱 姜逢元 李夢陽 李應禎 陸深 羅洪先 劉鈺 李待問 劉重慶 李漁 馬愈 茅坤 錢溥 喬宇 商輅 沈仕 邵彌 史可法 唐順之 王紱 魏驥 王鏊 王轂祥 王逢年 王問 王思任 吳應卯 徐蘭 徐有貞 夏言 許初等 許光祚 俞貞木 楊繼盛 楊慎 俞允文 嚴衍 詹僖 詹景鳳 張電 朱瞻基 朱之藩 鄒元標
清
代
書
法
鄧
石
如
篆書字帖 篆書白氏草堂記六屏?篆書朱熹四齋銘 篆書唐詩聯句 四體書之隸書 六朝鏡銘軸 楷書警語軸 敬之詩函 四箴四條屏 隸書語摘八條屏 隸書四條屏 隸書冊 立軸 對聯 滄海日長聯
吳
昌
碩
扇面 對聯 橫披 立軸 元蓋寓廬詩稿15?臨石鼓文42
吳
熙
載
對聯 立軸 扇面 手扎 四條屏 武帝與臧燾敕14 篆書三樂三憂帖
伊
秉
綬
對聯 橫幅 立軸 臨張遷碑 手札 四條屏 題錢杜梅花冊?光孝寺虞仲翔祠碑27
趙
之
謙
抱樸子內篇佚文 冊頁 橫批 立軸 扇面 史游急就章 為覺軒臨鄭僖伯白駒谷題字軸 對聯 手扎 四條屏 篆書許氏說文敘冊8 篆書鐃歌冊12
何
紹
基
橫幅 草書中堂 對聯 手扎 立軸 臨張遷碑 小楷 枕湖草堂隸書匾 篆書中堂 隸書大字 種竹日記12
羅
振
玉
集甲骨文七言聯 甲骨文八言聯 臨秦詔版篆書 為湖帆書甲骨文七言聯 為品珊書甲骨文七言聯 為作民小篆六言聯?集殷墟文字聯19
鄭燮
斗方 對聯 立軸 難得糊涂 扇面 手扎 條幅
朱耷
草書橫幅 冊頁 斗方 對聯 立軸 臨興福寺半截碑12 錄禹王碑文 扇面 書懷素圣母帖行楷釋文并跋 手扎 書李白新鶯百囀歌 四條屏 題跋 題畫軸 西園雅集卷 中堂 自題畫像
傅山
草書千字文 墨子詩經 詩卷 立軸 雜詩稿冊6 各體詩冊 隸書四條屏 臨各家法書卷 臨王右軍草書 孟浩然詩卷 七言詩冊頁 行草四條屏
康熙?扇面 詩軸 行書柳條邊望月周?乾隆?行書鳳凰清聽軸 行書五言律詩?順治?行書論桐文 行書唐人詩?雍正?草書王維五言律詩 扇面 行書夏日泛舟軸?劉墉?草書扇面 家書選頁 楷書詩箋 臨書 七言聯 手札 題東井澄池硯 小楷 小楷詩翰 小真書大學冊 行書帖10 元人絕句?金農?橫幅 節臨華山廟碑 金牛巖 對聯 立軸 隸書牛戩傳記 隸書四條屏 隸書雜記 \隸書周禮職 梁楷論 六條屏 扇面 手札 題何禮康 王彪之井賦?康有為?對聯 立軸 扇面 書札 行書八條屏 致乙公書札?梁啟超?對聯 道義湖山聯 臨漢碑碑額 手札 題跋 為永軒集宋詞 錄李商隱無題詩 行書立軸 行書詩頁半山絕句 贈海粟行書軸 章草立軸?林則徐?對聯 橫批 警語軸 楷書手札 臨米芾篋中帖 論書軸 中堂?巴慰祖?節臨西狹頌 隸書詩軸?包世臣?立軸 立軸 對聯 臨張旭秋深帖 錄書譜 四條屏?查昇?冊頁 對聯 立軸 行書卷?查士標?草亭竹樹圖軸 對聯 立軸 手扎 行草詩冊10?陳鴻壽?對聯 立軸?陳廷敬?靜明子壽序?陳撰?冊頁?陳奕禧?草書立軸 行書立軸?戴本孝?山水冊頁跋 題畫跋?丁敬?臨王獻之 行書詩軸?丁啟相?唐詩五律軸?段玉裁?論書一則?法若真?五律詩軸?法式善?題江鄉送別圖 行書錄近作?樊增祥?行書立軸 行書七言聯 行書四條屏?方苞?臨孫過庭書譜?方以智?草書扇面?馮桂芬?六言聯?高鳳翰?詩軸 手札 題畫詩卷?高翔?隸書斗方 隸書軸?龔晴皋?對聯 立軸 扇面 條屏?龔賢?畫論冊 畫軸 扇面 題山水冊 行書立軸?龔自珍?手札?顧炎武?行書手札?歸莊?草書軸 七絕詩軸 題畫小品?桂馥?穀人書札 隸書橫幅 隸書語摘立軸?郭尚先?楷書六條屏 扇面 溫公墓志銘 行書聯?韓炎?七絕立軸?何焯?詩軸?洪亮吉?警句軸 七言聯 送巨超僧序?弘仁?梅花冊題跋 扇面?黃自元?楊君墓志拓片?黃慎?書軸 送汪瞻侯歸姑蘇詩?黃士陵?篆書聯黃易?朱子家訓(70頁拓本) 隸書警語 隸書軸 臨石鼓文 手扎 行草軸 對聯?姜宸英立軸 臨帖冊頁 小楷鏡心 小楷洛神賦?蔣仁?錄董其昌語?黎簡?立軸 五言聯?李文田?對聯 楷書扇面 語摘軸?李兆洛?七絕?李鱓?絕句軸 五松歌立軸 五言聯 行書五言聯?梁巘?楷書橫幅 臨李邕大照禪師碑 行草軸?梁同書?董其昌語 對聯 六言詩 論蘭亭 詩軸 文摘軸 行書軸?羅聘?橫幅?毛奇齡?草書詩頁 條幅?冒襄?立軸 條幅. 中堂?莫友芝?書札 篆書聯 篆書屏?蒲華?對聯 橫幅 四條屏 中堂?錢大昕?跋記 七言聯?錢名世?致圣跂詩函?錢泳?立軸 隸書冊 七言聯 扇面?錢坫?隸書屏 隸書軸 篆書聯 篆書語摘 篆書軸?錢灃?精楷小幅 楷書冊13 七言聯 行書軸 行書中堂?阮元?對聯 立軸 詩冊?沈曾植?對聯 立軸 手扎?沈荃?立軸 臨米芾 七言聯?石濤?尺牘 楷隸行三體雜錄濤 扇面 詩軸 中堂宋曹?立軸 手卷 條幅?蘇珥?農家樂冊頁14?孫星衍?對聯?譚嗣同?致劉淞芙書?鐵保?立軸 行草臨王帖?萬經?對聯 立軸 中堂?汪士慎?對聯 立軸 條幅?汪士鋐?立軸?汪應銓?書軸?王夫之?大云山歌?王時敏?書軸?王文治?跋王居士塔磚銘 對聯 立軸 題唐寅仕女圖翁方綱?冊頁 對聯 詩軸 手扎?翁同龢?榜書虎 尺牘 對聯 立軸 扇面 行書四屏?吳大澂對聯 對聯 橫幅 立軸 臨秦詔版 手扎?吳歷?題畫詩?吳榮光?對聯 立軸 中堂?謝靈運?石室山詩卷11?徐三庚?對聯 四條屏?嚴復?立軸?楊法?立軸 四條屏?楊守敬?立軸 四條屏 中堂?楊沂孫?對聯 立軸 扇面 四條屏?楊峴?對聯 立軸 六條屏 手扎 四條屏?姚鼐?臨論坐位帖 詩軸 游江東詩冊?英和?立軸 書札?永瑆?對聯 立軸 臨歐陽詢帖 手扎 小楷雜題冊?俞樾?對聯 手札?袁枚?對聯 手扎?曾國藩?對聯 扇面?曾紀澤?四條屏?張崟?對聯張廷濟?對聯 立軸 題跋?張廷玉?對聯?張問陶?立軸 立軸 詩箋?張裕釗?冊頁 尺牘 對聯 立軸?張照?立軸 立軸 臨米芾墨跡?張謇?對聯?趙之琛?對聯?鄭簠?冊頁 李白詩 立軸?周容?范太君壽序?朱為弼?對聯?朱彝尊?立軸?左宗棠?對聯 立軸 書札?惲南田?冊頁 題跋笪重光?擬白居易詩軸 七言絕句 小楷嘉州集 行書七言詩 行書五律 行書自作絕句髡殘?扇面 行草手札
朱岷
近
代
書
法
于右任?許生翁?謝無量?蕭嫻?陶博吾?沈伊默?胡小石?李舒同?林散之?高二適
白蕉 蔡元培 陳半丁 陳大羽 陳獨秀 陳衡恪 陳融 陳毅 程十發 鄧爾疋 鄧散木 董必武 董作賓 方地山 費新我 豐子愷 馮敏昌 馮友蘭 符鐵年 傅斯年
郭沫若 韓登安 何香凝 胡適 華世奎 黃杰 黃葆戍 簡經綸 蔣經國 蔣夢麟 蔣中正 康生 康殷 來楚生 老舍 李大釗 李苦禪 李瑞清
梁實秋 梁漱溟 林長民 林徽音 林語堂 劉伯承 劉海粟 劉孟伉 魯迅 陸維釗 陸儼少 呂鳳子 羅家倫 羅叔重 馬公愚 馬相伯 馬敘倫 馬一浮
茅盾 毛澤東 潘伯鷹 潘齡皋 潘天壽 龐白虹 齊白石 錢穆 錢君匋 秋瑾 容庚 沙孟海 沈從文 舒同 宋美齡 蘇若瑚 孫中山 臺靜農 譚澤闿 談月色 唐云 陶行知 田漢
汪精衛 王福庵 王國維 王秋湄 王世鏜 王震 王蘧常 王靜芝 王鏞 吳湖帆 吳玉如 夏丏尊 香翰屏 蕭蛻
謝蘭生 謝瑞階 謝稚柳 徐悲鴻 徐世昌 徐特立 徐無聞 楊 度 楊元 姚茫父 葉公超 易孺 應均 于非闇 郁達夫 曾國藩 曾熙 章炳麟
章士釗 張伯英 張大千 張元濟 張宗祥 趙昌燮 趙時棡 趙元任 鄭誦先 鄭孝胥 周恩來 周作人 朱德 朱光潛 鄒夢禪 溥杰 溥儒 竺摩 瞿秋白
當
代
書
法
曹寶麟?儲云?范曾?胡圣明?華人德?林散之?劉炳森?劉天明?劉有林?羅淵?寧書倫歐陽中石?啟功?邵華澤?沈鴻根?沈鵬?蘇適?孫曉云?田英章?田蘊章?王志華?吳勇?武中奇?薛夫彬?薛龍春?楊再春?于宗政?郁民華?張衛東?張海?張虎?朱平壤?祝嘉?鄒德忠
淨空法師 白謙慎 白砥 柏濤 蔡夢霞 曹壽槐 曹玉堂 陳傳武 陳大中 陳肯 陳孟 陳慎之 陳天然 陳永正 陳云 陳振濂 陳忠康 陳左黃 程良 程十發 程思遠 淳一 叢文俊 崔學路 崔志強 戴家 鄧拓 丁興才
丁振來 董鴻程 董石良 董壽平 杜錫瑞 段成桂 段志華 范潤華 方敬新 方志恩 費新我 傅家寶 龔望 顧工 顧志新 管峻 郭子緒 韓嘉祥 韓紹玉 韓天衡 何昌貴 何道寬 何來勝 何應輝
洪厚甜 洪亮 洪煒 侯林保 胡立民 胡問遂 黃惇 黃教奇 黃鈞 黃開誠 黃苗子 黃學江 黃養輝 黃宇生 黃之凡 黃胄 蔣經國 蔣維崧 蔣之 蔣瑾琦 金禹民 康殷 康雍 康壯 況瑞峰 老舍
樂泉 李多寬 李剛田 李鶴年 李建國 李可染 李駱公 李強 李守常 李文信 李澤潤 李葆源 李鐸 林岫 凌卓平 劉燦銘 劉江 劉開強 劉樂堂 劉鐵平 劉小晴 劉新德 劉一聞 劉月忠
劉云泉 劉正成 倫杰賢 羅陽 馬士達 馬世曉 梅墨生 米南陽 苗正果 明君 聶成文 啟驤 邱振中 權希軍 任政 沙孟海 邵晚寅 邵巖 申萬勝 沈鴻根 沈醉 施雨谷 石開 史寶順 蘇士澍
蘇子龍 孫寶發 孫多全 孫其峰 譚以文 唐云來 陶佛錫 陶然 田伯平 田樹萇 汪永江 王寶貴 王朝暉 王澄 王冬齡 王惠松 王頌余 王祥之 王學仲 王硯輝 王陽君 王一新 王永江
王友誼 王治國 王子元 王遐舉 王鏞 魏哲 尉天池 文藝平 文永生 沃興華 吳法憲 吳泉 吳善璋 吳振立 夏國賢 夏湘平 蕭勞 謝冰巖 謝德 謝非墨 辛德翔 熊伯齊 熊興農 徐柏濤
徐本一 徐海 徐思 徐偉 許雄志 旭宇 宣祥鎏 薛明輝 楊力舟 楊仁愷 楊萱庭 姚小堯 葉立兵 尹連城 于明詮 于小山 袁建民 袁其微 曾來德 張道興 張恒成 張宏偉 張繼
張建會 張牧石 張森 張書范 張旭光 張永明 張有清 張羽翔 張玉民 張源 張志道 張仲 張昕若 張飆 趙發潛 趙家熹 趙泉濤 趙雁君 謝木香 鐘明善 周慧珺 周志高 朱關田 朱守道 祝遂之 莊希祖 宗家順 鄔鴻恩 郗志文 闕長山 溥雪齋 鍾明善
第五篇: 槍法名字大全
民法
1.?????????民法:民法是規定并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法人與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2.?????????民法學:廣義的民法學研究一切的民法現象,狹義的民法學不研究商法部分的內容。
3.?????????形式民法:專指系統編纂的民事立法,即民法典。
4.?????????實質民法:指所有調整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民事法律規范的總稱。
5.?????????廣義民法:指調整所有的財產關系、人身關系和婚姻家庭關系的法律。
6.?????????狹義民法:僅指調整一定范圍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
7.?????????民法的調整對象:指民法所規范的社會關系的范圍,即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
8.?????????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平等主體在生產、分配、交換、消費過程中形成的具有經濟內容的社會關系。
9.????????人身關系:沒有財產內容但有人生屬性的社會關系,?是人們在社會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屬性,與主體的人身不可分離的、不是以經濟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為內容的社會關系。
10.?????人格關系:因民事主體的人格利益而發生的社會關系。
11.?????身份關系:基于一定身份而產生的社會關系。
12.?????公平原則:在民事活動中,民事主體的權利與義務對等、利益均衡,處理民事糾紛應當符合法律、公平合理、不偏不倚。
13.?????平等原則: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地位平等。
14.?????誠實信用原則:在民事活動中講究信用、恪守諾言、誠實不欺,在不損害他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15.?????自愿原則是指民事主體根據自己的意愿,自主地行使民事權利,參與民事法律關系,國家對于民事法律關系不過多干預。
16.?????公序良俗原則:民事法律行為的內容及目的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公序,即社會的一般利益。
私法自治是指各個主體根據他的意志自主形成法律關系的原則。
17.?????禁止權力濫用原則:指一切民事權利之行使,不得超過其正當接線。憲法第51條標準:不得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原則。
18.?????人格平等:指權利主體享有平等的人格,在法律面前,民事交往者享有平等的主體資格,能夠在平等的條件下行使自己的權利,法律對主體人格利益的保護適用相同的標準。
19.?????私權神圣:民法以充分創設保障私權為己任,即私權本位;任何私權,均受法律之平等保護,具有不可侵犯性,非依法程序不受剝奪或限制;人格權神圣和所有權神圣是私權神圣的重點。
20.?????意思自治:民事主體有處理自己事務的權利,他人不得干預;民事主體應當彼此尊重對方的意愿,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意見,處理相互關系,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
21.?????民法的淵源:指民事法律規范借以表現的形式,它主要表現在各國家機關在其權限范圍內制定的各種法律文件之中。
25.?????民法的時間效力:指民事法規從什么時候起生效、在什么時間廢止以及有無溯及力。
26.?????民法的空間效力:指民法在什么區域內適用或發生效力。
27.?????民事法律關系:①廣義的民事法律關系,指民法調整社會關系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意義的社會關系。
②狹義的民事法律關系,指在現實生活中形成的以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為基本內容的社會關系。
?????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指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和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我國的民事主體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民事法律關系主體中享有權利的一方為權利主體,稱權利人;負有義務的一方為義務主體,稱義務人;承擔責任的一方為責任主體, 稱責任人。
29.?????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指向的對象,確切地說,是指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所由發生的事物。
31.?????民事法律事實:指為民法規范所確認,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現象。
32.?????民事法律事實構成: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消滅的兩個以上的民事法律事實的總合。
33.?????行為:指當事人有意識的活動。以是否合法為標準,行為可分為合法行為和違法行為兩類,違法行為包括侵權行為和債務不履行行為。以是否以意思表示為要素作為標準,行為可分為民事法律行為、準民事法律行為和事實行為。
34.?????非行為事實又稱自然事實,是指行為以外的,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者消滅的事實。其中又分為事件與狀態,事件是指某種客觀現象的發生;狀態是指某種客觀現象的持續。
35.?????民事權利:民事權利是民事主體實現其特定利益的法律手段。其含義包括:①民事權利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特定利益;②民事權利通常是指憲法和民法確認的權利;③民事權利受國家強制力保障。
36.?????民事權利的行使:權利人通過實施形式權利的行為,可以實現權利所追求的利益,以滿足自身的需要。
37.?????支配權:指權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權利客體、具有排他性的權利。物權是典型的支配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等也是支配權。
38.?????請求權:指權利人請求義務人履行民事義務或者請求責任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請求權是基于基礎權利而發生的,有基礎權利,才能有請求權。
39.????抗辯權:指對抗他人行使權利的權利。根據抗辯權作用的不同,抗辯權可分為永久性抗辯權和延期性抗辯權。抗辯權的行使以權利存在并且提出請求為前提。
40.??形成權:指權利人以自己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者消滅的權利。屬于形成權的有追認權、選擇權、撤銷權、抵銷權、解除權及繼承權的拋棄權等。形成權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沒有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事先約定的,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不能使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者消滅。
41.絕對權,又稱對世權,指無須通過義務人實施一定的行為即可實現,并可以對抗不特定人的權利。物權、人格權、知識產權屬于絕對權。
42.相對權,又稱對人權,指必須通過義務人實施一定的行為才能實現,只能對抗特定人的權利。債權是典型的相對權。相對權有兩個特征:一是權利人自己不能直接實現其權利,必須通過義務人的行為其權利才能實現;二是只能請求特定的人為一定行為,義務主體是特定的人,因此,又稱對人權。
43.既得權:是指權利人已經取得而可以實現的權利。期待權,是指將來可能取得的權利,如民事行為中附條件或者附期限的權利、繼承開始前繼承人的權利、保險事故發生前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權利等。
區 別在于是否已經完全具備權利的成立要件。既得權是已經具備權利取得的全部要件,從而被當事人實際享有的權利;而期待權是僅具備權利取得的部分要件,須等到其余要件具備時才能實際發生的權利。
44.?????正當防衛:正當防衛,指為了保護本人或者他人的民事權益或者公共利益,對于現實的不法侵害采取的防衛行為。正當防衛必須具備的條件有:有不法侵害:須為現實的不法侵害;正當防衛只能針對不法侵害人,不能對侵害人以外的人實施:防衛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民事權益或者公共利益;正當防衛不得超過必要的限度。
45?緊急避險:緊急避險,指為了避免本人或者他人的民事權益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急迫的危險所為的行為。緊急避險必須具備的條件有:須有急迫現實的危險存在:須是關系到本人或者他人的民事權益或者公共利益的急迫的危險;避險的行為不得超過危險所能造成損害的程度。
46.?????自助行為:自助行為是指權利人為保護自己的權利,在來不及請求公力救濟的情況下,對義務人的財產予以扣押或者對其人身自由予以約束等行為。
自助行為一般需要的條件有:為保護自己的權利;情勢緊迫來不及通過法院或者其他國家機關解決;采取的方法適當;自助行為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
47.?????公力救濟:指當民事權利受到侵犯時,由國家機關給予保護,又稱公力救濟。
48.?????民事義務:民事義務是指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依法約定,義務人為一定的作為或者不作為,的法律約束手段。其含義如下:
①民事義務是由民事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依法約定的。
②民事義務是為了滿足權利人利益的法律約束手段。義務人應當履行義務,不履行助當承擔民事責任。
49.?????法定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當事人應負擔和履行的義務。
50.?????約定義務:由當事人基于合意而協商約定產生的義務。
51.?????積極義務:義務人應當作出一定積極地行為才能履行并滿足權利人利益的義務,又稱“作為義務”。
52.?????消極義務:義務人得容忍他人或不妨礙他人行使權利的義務,也稱“不作為義務”。
53. 民事責任:是指民事主體違反民事義務應當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民事責任與民事制裁既有聯系,又有區別。民事制截是由特定的國家機關對違反民事義務而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者實施的強制性措施。
54. a.財產責任是指以一定的財產為內容的責任。b. 非財產責任是指不具有財產內容的責任。
.違約責任,指因違反合同義務而產生的責任。b侵權責任,指因侵害他人的財產權益或者人身權益產生的責任。C. 其他責任,指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之外的民事責任,包括基于不當得利和無因管理產生的責任,以及締約過失責任和基于后合同義務產生的責任等。
56.無限責任,指責任人以自己的全部財產承擔責任。b, 有限責任,指責任人以其部分財產承擔責任。
57.單獨責任, 指由一個民事主體獨立承擔的責任。,共同責任,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休共同承擔的責任。根據各責任人之間的共同關系,可將共同責任分為按份責任,連帶責任和補充責任。
按份責任是指責任人一方主體為多數, 各自按照定份額承擔責任。連帶責任是指責任人一方主體為多數,各個責任人對外不分份額,向權利人承擔全部責任(在共同責任人內部,仍然存在著責任份額的劃分)。在權利人提出請求時,各個責任人不得以超過自己應承擔的部分為由而拒絕;承擔超過自己份額的責任人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請求予以補償。補充責任是指在責任人的財產不足以承擔其應負的責任時,由有關的人對不足部分予以補充的責任。
53.?????自然人:基于出生而具有民事主體資格的人,是相對于法人和合伙的民事主體。包括中國的公民與外國公民及無國籍人。
54.?????民事權利能力是指民事主體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民祛總則》第13條規定,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據此規定,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始于出生,終于死亡。
55.: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通過意思表示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資格),包括設定、變更或者消滅民事權利或者民事義務的能力。至于具體行為可以自己進行,也可以請他人代理進行或者代理他人進行。意思能力是指自然人可以判斷自己的行為的法律后果的能力。民事行為能力以意思能力為基礎。
56.民事責任作力。又稱不法行為能力,是指行為人對民事違法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民事責任能力包括侵權責任能力和債務不履行責任能力。
57.監護是指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一種民事法律制度。親權是父母親對未成年子女的身份權,現代親權實行共同親權原則,即由父母親共同享有,雙方地位平等。現代親權是男女平等原則的產物。
58.宣告失蹤是指自然人離開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達到法定明限,經利害關系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宣告其為失蹤人的法律制度。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達到法定期限,經利害關系人中請,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59.法人:具有選事權利能力和國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等有區事權利和承擔區事義務的組織。法人是與自然人相對應的民事主體。2)法人的特征
①法人是社會組織樂
②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雕力的社會組織。
③法人是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這是法人區別于非法人組織的根本所在,主要表現為:樂獨立的組織; b獨立的財產: C.獨立的責任。
營利法人
營利法人是指以取得利潤并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成立的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等。
(2)非營利法人
非營利法人是指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營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資人、設立人或者會員分配所取得利潤的法人,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
(3)特別法人
特別法人是指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
. 社團法人,又稱人的組合,是以社員為基礎的人的集合體。公司、合作社、各種協會與學會等都是典型的社團法人。
b. 財團法人,又稱財產組合,是指為一定目的而設立的,并由專門委任的人按照規定的目的使用的各種財產。各種基金會組織、寺院、慈善組織等都是典型的財團法人。
法人機關,是指根據法律、章程或者條例的規定,于法人成立時產生,不需要特別委托授權就能夠以生人的名又對內負責注人的生產經營或者業務管理,對外代表法人進行民事活動的集體或者個人。
法人的變更,指法人存續期間,由于種種原因而發生組織上的或者活動宗旨、經營范圍等方面的變化。
法人的終止,指法人資格的消滅。法人終止后,其民事主體資格消滅,不再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1.依法被撤銷。2.解散。3.依法宣告破產。4.其他原因。
法人的清算,指法人終止后由清算組織依據職權清理并消滅法人的全部財產關系。
非法人組織是指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組織,亦稱非法人團體。
合伙:是指兩個以上的人互約出資,經營共同事業的組織。
普通合伙:是指兩個以上的人根據協議,互約出資,經營共同事業,并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社會組織。
有限合伙:是指由對合伙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合伙人和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普通合伙人共同組成的合伙。
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一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屬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其特征有:①一個自然人出資,生產資料歸投資者所有;②雇工經營;③具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
民事法律關系客體:民事法律關系享有的民事權利和承擔的民事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71.物:存在于人身之外、能滿足權利主體的利益需要,并能為權利主體所支配和利用的物質實體。
動產:指能夠移動而不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物。不動產: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會損害其用途或者價值的物。
流通物:指法律允許民事主體之間依法定程序自由流轉的物。限制流通物:指法律對其流轉給予一定程序的限制或則禁止自由流轉的物。
特定物:是指自身具有獨立的特征,或者被權利人指定而特定話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包括在特定條件下獨一無二的物和從一類物中根據民事主體的意志指定而特定化的物。種類物:指具有共同的特征,能以品種、規格、質量或者度量衡加以確定的物。
可分物:只可以分割并且不因分割而損害其價值或者用途的物。不可分五:是指按照物的性質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將損害其用途或者價值的物。
消耗物:指一次性使用就歸于消滅或者改變原有形態和性質的物。非消耗物是指可以長期多次使用,并不會改變其形態和性質的物。
單一物:是獨立成一體的物。合成物:是有數個單一物構成的物。集合物:是由多個單一物或者合成物聚合而成的,在法律或者交易觀念上視為一物的物的總體。
孳息是指因物或者權益而生的收益。 原物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或者依其自然因物的使用或者權利的行使而獲得的性質產生新物的物。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有價證券:指設定并證明持券人有權取得一定財產權力的憑證。
票據:是由出票人簽發的,約定由自己或者委托他人與約定時間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持票人或者收款人的有價證券。
匯票:是由出票人簽發的,委托匯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持票人或者收款人的票據。
本票:是由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持票人或者收款人的票據。
支票:是由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持票人或者收款人的票據。
提單:是指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已經由承運人接收或者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
智力成果:指人民通過創造性智力勞動創造的,具有一定表現形式的成果。
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法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行為。
要式行為、指依法律規定或者依約定,必須采取一定形式或者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行為。不要式行為。 指法律不要求特定形式,行為人自由選擇一種形式即能成立的行為。
負擔行為是指雙方約定為一定給付的財產行為,又稱義務行為。債權行為均為負擔行為。
負擔行為是指雙方約定為一定給付的財產行為,又稱義務行為。債權行為均為負擔行為。
單獨虛偽表示(心中保留):指表意人把真實意思保留在心中,所做出的表示行為并不反映其真實意思,是一種自知并非真意的意思表示。
通謀虛偽表示:是指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不表示內心真意的意思表示。
隱藏行為是指表意人為虛假的意思表示,但其真意為發生另外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
錯誤:是指表意人為表意時,因認識不正確或欠缺認識,以至內心的真實意思與外部的表現行為不一致?
欺詐?:是指當事人一方故意編造虛假情況或者隱瞞真實情況,使對方陷入錯誤而為違背自己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
脅迫:?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或者以給大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對方做出違背真實的意思表示
附條件的法律行為:在行為中附上一定的條件,并把該條件的成就與不成就作為確定當事人的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發生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據的法律行為。
a.延緩條件,又稱停止條件,指民事法律行為中所確定的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要在所附條件成就時才能發生法律效力。附延緩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在條件成就之前已經成立,但效力處于停止狀態。
b.解除條件,又稱消滅條件,指民事法律行為中所確定的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在所附條件成就時失去法律效力。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在所附條件成就以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已經開始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當條件成就時,權利和義務則失去法律效力。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是指當事人約定一一定 期限,并把該期限的到來作為行為人的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發生、變更、消滅的前提的民事法律行為。
a.附延緩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指行為雖然已經成立,但在所附期限到來之前不發生效力,待到期限屆至時,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才開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為。因此,延緩期限又稱為始期
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指在約定的期限到來時,該行為所確定的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法律效力消滅的民事法律行為。附終止期限的行為在所附期限到來之前,當事人已經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這種法律效力-直 延續到所附的期限屆滿時終止。
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是指已經成立生效,因為意思表示不真實或者其他法定原因,行為人有撤銷權的民事法律行為。1)因重大誤解的民事法律行為。顯失公平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已成立但效力狀態處于不確定狀態的法律行為。
無效的民事行為:是指自始、當然、確定不發生效力當事人預期的法律效果的民事法律行為。
代理:代理人依據代理權,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實施民事行為,直接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的法律制度。
委托代理?:又稱授權代理,意定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據被代理人的委托而進行的代理。
法定代理?:是指根據法律直接規定而發生的代理關系
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范圍內,是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民事行為,直接對被代理人發生法律效力的代理。)間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義為民事行為,其效果轉移于被代理人的代理。
代理權:代理人基于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法律規定或者有關機關的指定,能夠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意思表示或者受領意思表示,其法律后果直接歸于被代理人的資格。
復代理:是指代理人為被代理人的利益將其所享有的代理權轉托給他人而產生的代理
濫用代理權的:代理人行使代理權時,違背代理權設定的宗旨和代理行為的基本準則,有損被代理人利益的行為
無權代理是指行為人既沒有代理權,也沒有令相對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事實或理由,而以代理人的名義所為的代理。
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沒有代理權,但使相對人有理由由相信其有代理權,法律規定被代理人應負授權責任的無權代理。
時效:指一定的事實狀態在法定期間持續存在,從而產生與該事實狀態相適應的法律效力的法律制度。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義務人便享有抗辯權,從而導致權利人無法勝訴的法律制度。
訴訟時效的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的發生而使權利人無法行使請求權,暫時 臨停止計算訴訟時效期間。a. 不可抗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 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C.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d.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e.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因法定事由的發生致使已經進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全部歸于無效,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民法總則》第19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訴訟時效中斷與中止都是阻卻時效完成的障礙,但時效中止為暫時性的障礙,而時效中斷則為根本性障礙,故時效中斷后,時效期間重新開始進行。
除斥期間是指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依法確定的對于某種權利所預定的存續期間
期限:指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時間,分為期間和期日。
物權是權利主體直接支配特定財產(主要是有體物,在特定情況下也可以是權利)的權利, 既具有人對物直接支配的內容,又具有對抗權利主體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
物權的優先效力,又稱為物權的優先權。共基本含義是指同標的物上有數個相互矛盾、 沖突的權利并存時,具有較強效力的權利排斥具有較弱效力的權利的實現。
物上請求權又稱為物權請求權,是指物權人在其權利的實現上遇有某種妨害時,有權請求造成妨害事由發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的權利。物上請求權是以物權為基礎的一種獨立的請求權。對此定性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說明:①物上請求權是請求權;②物上請求權是物權的效用:③物上請求權附屬于物權。
物權法定主義,是指物權的種類與內容只能由法律來規定,不允許當事人自由創設。物權法定原則的具體內容如下:①物權的種類法定,當事人不得隨意創設,學說稱為“類型強制”;②物權的內容法定,禁止當事人創設與物權法定內容相悖的物權,學說稱為“類型固定”;③物權的效力法定,當事人不得協議變更。
公信原則是指物權的變動以登記或者交付為公示方法,當事人如果信賴這種公示而為一定的行為( 如買賣、贈與),即使登記或者交付所表現的物權狀態與真實的物權狀態不相符合,也不能影響物權變動的效力。
簡易交付,即受讓人已經占有動產,則于物權變動的合意成立時,視為交付。
b. 占有改定,即動產物權的讓與人與受讓人之間特別約定,標的物仍然由出讓人繼續占有,在物權上與的合意成立時,視為交付,受讓人取得間接占有。
指示交付,即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出讓人將其對于第三人的返還請求權讓與受讓人,以代替交付。
d.擬制交付,即出讓人將標的物的權利憑證(如倉單提單)交給受讓人, 以代替物的現實交付。
:原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的權利及意思為依據, 它在特定的權利主體與不特定的義務主體先占、取得時效取得所有權。
預告登記又稱假登記,是指為確保債權實現,以保障將來取得不動產物權,限制債務人重復處分將來的不動產物權而為的登記。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是指權利人即業主對于一.棟建筑物中自己專有部分的單獨所有權、對共有部分的共有權以及因共有關系而產生的管理權的結合。其內容包括:①專有部分的單獨所有權;②共有部分的共有權;③業主的管理權。基于物權客體的獨立性原則,區分所有的專有部分,需具備一定條件, 才可以作為建筑物區分所有中專有權的客體。這些條件包括:①須具有構造上的獨立性:②須具有使用上的獨立性;③能夠登記成為特定業主所有權的客體。
相鄰關系是指兩個以上相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利時因給對方提供必要便利而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
善意取得又稱即時取得,是指無處分權人轉讓標的物給善意第三人時,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所有權人不得請求善意第三人返還原物。(2)善意取得的構成條件 ①無處分權人所轉讓的,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②第三人必須是有償地從無處分權人處取得標的物。③第三人必須是善意的。④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
用益物權是對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占有、 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享有的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個人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權利。
地役權是指不動產使用人為提高自己不動產的效益而使用他人不動產的權利。
擔保物權是指為確保債權的實現,在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的物上設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其交換價值為內容的權利。
抵押權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擔保的物或者財產權利,優先清償其債權的權利。
質權是指為了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者財產權利移交債權人占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時,債權人有就其占有的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
留置權是債權人合法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在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債務時,有權留置該動產以迫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并在債務人仍不履行債務時就該動產優先受償的權利。留置權是以動產為標的物的擔保物權。留置權的作用,在于擔保債權受償,而不在于對物的使用、收益。
按照合同的約定或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點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債的適當履行原則:又稱正確履行原則或者全面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標的及其質量、數量,有適當的主體在適當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以適當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債務的履行原則。
協助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不僅應當適當履行自己的債務,而且應基于誠實信用原則的要求,在必要的限度內,協助對方當事人履行債務的履行原則。
經濟合理原則:要求經濟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利益。
情勢變更原則: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歸責雙方當事人的原因發生了不可預見的事情變更,致使合同的基礎喪失或者動搖,若繼續維持合同原有效力則顯失公平,而允許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原則。
債的保全:是指法律為防止因債務人的財產不當減少給債權人的債權帶來危害,允許債權人代債務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債務人的權利,或者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與第三人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法律制度。
債權人的代位權,是指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享有的權利而害及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為保護其債權,可以自己的名義代為行使債務人對第三人之權的權利。
債權人的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所為的危害債權的行為,可請求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
保證是指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其債務時,該第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相責任的擔保方式。
債權讓與是指債的關系不失其同一性,債權人通過讓與合同將其債權轉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現象
是指債的關系不失其同一性,債權人或者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債務承擔合同,將債務全部或者部分地轉移合第三人承擔的現象。
提存是指由于債權人的原因而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部門而消滅合同的制度。
《合同法》規定的合同,是平等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有償合同指當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規定的權益,須向對方當事人償付相應代價的合同。②無償合同,指當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規定的權益,不必向對方當事人償付相應代價的合同。
①諾成性合同,是指當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 ②實踐性合同,又稱要物合同,是指除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以外, 尚需交付標的物或者完成其他給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①實定合同,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締約時已經確定的合同。②射幸 合同,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締約時不能確定的合同。
格式條款,又稱定型化契約或者定型化契約條款,或者稱為標準合同或者標準合同條款,是指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雙務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是在符合法定條件時,當事人一方對抗對方當事人的履行請求權,絕履行其債務的權利。它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
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雙務合同的當事人一方在對方未為對待給付以前,可拒絕履行自己的債務之權。
先履行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債的本旨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不安抗辯權,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順序的雙務合同中,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難以給付之虞時,在對方當事人未履行合用合同履行提供擔保之前,有暫時中止履行合同的權利。
合同撤銷,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因意思表示不真實,法律允許撤銷權人通過行使撤銷權而使已經生效的合同歸于無效的行為。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當解除合同的條件具備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僅向將來消滅的行為。
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合同不成立、無效、被撤銷或者不被追認,當事人一 方因此受有損失,對方當事人對此有過錯時,應賠償受害人的損失的責任。
無因管理作為債的一種發生根據,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而對他人事務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事實行為。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損失的事實。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被繼承人子女的繼承順序,繼承被繼承人子女的應繼承的遺產份額的制度。
遺囑繼承是指繼承開始后,按照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遺囑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制度。
遺贈是指自然人以遺啊的方式將其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后發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為。
遺贈扶養協議是指自然人(遺贈人、受扶養人)與扶養人之間關于扶養人扶養受扶養人,受扶養人將財產遺贈給扶養人的協議。
人身權是指民事主體基于人格或者身份而依法享有的,以在人身關系(包括人格關系和身份關系)中所體現的人格利益或者身份利益為內容的民事權利。
人格權是指民事 主體平等享有的、經法律認可、以人格利益為客體、 作為民事權利義務主體應當具備的基本權利。
一般人格權, 是指民事主體基于人格平等、 人格獨立、人格自由以及人格尊嚴等 根本人格利益而享有的人格權。
親權,指父母基于其身份而對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和財產進行管教和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無過錯責任:又稱無過失責任。是指不問行為人主管是否有過錯,只要有侵權行為,損害后獲以及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就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則原則。
損害事實是指:他人財產或著人身權益所遭受的不利影響, 包括財產損害、非財產損害,非財產損害又包括人身損害、精神損害。
損益相抵是指受害人基于損失發生的同一原因而獲得利益時,應當將該利益從賠償數額中抵銷,加害人僅對抵銷后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共同侵權行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侵害他人權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行為。
共同危險行為,又稱準共同侵權行為,指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或者財產安全的行為并造成損害后果,不能確定實際侵害行為人的情況。
產品責任:是指產品的制造者和銷售者,因制造、銷售的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害而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