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是行政性法律規范文件,之所以是規章,是從其制定機關進行劃分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簡短規章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篇1】公司簡短規章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防止和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改善環境質量,促進社會、經濟、環境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等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
第三條凡從事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都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所轄地區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參與建設項目的總體評審、檢查及驗收工作;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簡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負責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協同把好建設項目環保審批關。
第六條建設項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的要求;
(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
(三)禁止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建設污染水環境的建設項目,其中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范圍內禁止建設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四)禁止在世界遺產地、省級以上重點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地質公園、森林公園范圍內新建使用煤、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鍋爐;
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批準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政府有關管理部門不得批準其建設。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國家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的要求,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按照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以及可能對環境的影響程度,確定環境影響評價的形式,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
第八條對政府的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分級審批:
(一)對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設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按規定的權限報省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二)對總投資2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以及跨區、縣建設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三)對總投資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九條對非政府的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分級審批:
(一)對總投資1億元以上(房地產項目2億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設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按規定的權限報省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二)對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房地產項目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房地產項目2億元以下)及跨區、縣建設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三)對總投資3000萬元以下(不含3000萬元)[房地產項目5000萬元以下(不含5000萬元)]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條按照國家規定,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省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一)凡涉及世界遺產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省級自然保護區、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的項目;
(二)放射性同位素應用和伴生放射性礦物資源利用項目,電磁輻射建設項目;
(三)新建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場(設施)。
第十一條化工、印染、釀造、化學制漿、農藥、電鍍以及其他嚴重污染環境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一律由市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二條屯溪區轄區內(含新城區)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權限審批。
第十三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對政府的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鐵路、交通等重大建設項目,經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初步設計完成前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二)對非政府的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中屬核準制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在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申請核準前,向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批;屬備案制的項目或不需要進行備案的小型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項目開工前向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批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其中,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營業執照前報批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第十四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收到環境影響報告表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收到環境影響登記表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分別作出審批決定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第十五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或審查后未予批準的,該項目的審批部門不得批準其建設,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的設計、建設過程中,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以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中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并保證環保設施建設的投資。
第十七條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需要進行試生產的,試生產前,建設單位應向審批該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試生產申請,報告環境保護設施的建設情況和試生產時間,經環保部門檢查同意后,方可進行試生產。試生產期間,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建設單位應當對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或生態修復情況和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監測和調查。
建設項目的試生產期限一般為三個月,確因工藝需要等特殊原因,其試生產期限經審批該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應委托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編制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或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表)。
第十九條建設單位應當在試生產期滿前,依據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或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表),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驗收。對不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的,環境保護驗收不予通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整改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組織整改,重新申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建設項目通過環境保護驗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建設單位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依法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一條違反建設項目分級審批、分類管理規定,違法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一律無效,建設單位應按規定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手續;對違法審批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除進行通報批評外,還應追究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導致國家、集體和公民財產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它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循私舞弊、索賄受賄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黃政[]36號《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實施辦法》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廢止)。
【篇2】公司簡短規章制度
一、簡介
1、制定《員工守則》的目的及其用途
本守則是向全體員工介紹公司人事制度、工作規章及員工待遇的常備手冊。員工可以從中很快熟悉公司所有規章制度,以便員工更好地工作,公司更好地發展。
2、由于手冊無法涉及工作中的所有情況和問題,手冊中陳述的制度條例及待遇應不斷完善,所以公司保留按其認為合適的原則修訂、增加或刪除手冊中任何條款的權利。規章制度、工作待遇一經修訂,都將通知員工。
二、聘用規章
1、培訓制度
(1)職前培訓:
所有新入公司員工都要進行培訓,辦公室負責培訓內容包括:公司概況(組織結構、部門職能、產品、客戶市場、企業發展史、發展前景、各項規章制度)。
(2)崗位專業培訓:
公司根據需要對員工進行的專項培訓(包括內部及到公司以外的單位),應簽定《服務協議》并約定服務期,違約時按照《服務協議》及《勞動法》規定解決。
2、人事管理
公司職工一律實行合同化管理,平等協商辦理合同手續,合同關系形成后,雙方必須遵守。公司與職工簽訂的合同,按職工自身具備的不同的條件,納入不同的管理方式,確定不同的合同內容和有效期限。
(1)轉正人員的人事檔案應調入公司集體戶,由公司辦理并繳納五險一金(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住房公積金)及補充保險。
(2)試用期內和臨時聘用的、兼職人員、返聘的離退休人員等公司不負責各項保險的.繳納。
3、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兩個月,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甲方隨時或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均可解除勞動合同。
4、履行工作職責計劃及評估
(1)每周一早上由部門負責人組織召開例會,總結、分配、討論、工作上的問題,并做會議紀要;
(2)試用期滿,填寫《員工轉正通知單》,職員的直接領導會給其整個工作表現打分定級并通知辦公室,辦公室在接到通知后,為該職員辦理檔案調動手續并繳納各項保險。
(3)每年十二月二十日交當年度工作總結,在次年一月份給員工評估,調整薪資、發放獎金。
在公司工作不滿三個月的不涉及(3)。
5、辭職
(1)員工辭職,公司要求至少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辦公室索取表格),經批準后,必須將工作內容、相關資料、及所經手的業務進展情況等以書面形式移交給接管工作的其他員工,并積極配合移交工作。
(2)員工離職,隨即停止各項保險及其他福利待遇。
(3)員工離職應主動交回手中的辦公用品及公司的財產,并到財務進行個人的款項結算。
【篇3】公司簡短規章制度
隨著公司各方面工作的開展,總經理辦公室文件往來及人員出入日益增多,為了促進各方面工作有序的開展,加強總經理辦公室的管理、保障總經理辦公室的權威性,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總經理辦公室為公司最高行政部門,公司內部人員有義務和責任保障和維護總經理辦公室的權威性。
二、除特殊情況外,凡各部門報送總經理審閱批示的文件須有總經理秘書視不同情況轉交辦理。
三、凡報送總經理辦公室的文件須字跡清楚、條理明晰、重點突出。
四、凡與總經理辦公室的重要文件往來都須有收發記錄,由總經理辦公室發出的`文件,總經理辦公室有權審查落實情況。
五、公司外部人員除特殊情況外,須有總經理文秘問清來人工作單位、姓名及來意并通報總經理獲允許后方能進入總經理辦公室,否則,不得隨意出入。
【篇4】公司簡短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完善食堂管理,為職工營造一個溫馨、衛生、整潔的就餐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食堂工作人員、在__就餐的職工。
第三條 辦公室、工會負責對職工食堂進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員和就餐職工的投訴。
第二章 食堂工作管理
第四條 食堂管理實行“主管負責制”,即由食堂主管對本食堂飯菜質量、衛生狀況、就餐環境、員工配備等全面負責,并對發生的問題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條 食堂工作人員負責為__全體職工提供一日三餐。
第六條 食堂采購要精打細算,勤儉節約、適宜,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變質、浪費或者份量不夠。
第七條 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式樣品種要變化多樣,每天蔬菜、魚肉、瓜果必須新鮮、潔凈,無污染、無變質、無發霉,過夜變質食物嚴禁使用。
第八條 烹調菜肴時,肉魚豆類菜肴做到燒熟煮透,隔餐菜應回鍋燒透。食物不油膩,味精等盡量降低使用量。
第九條 廚房操作間內的設備、設施與用具等應實行“定置管理”,做到擺放整齊有序,無油膩、無灰塵、無蜘蛛網,地面做到無污水、無雜物。
第十條 餐廳要清潔、衛生、通風,采取多種有效措施,不定期開展消滅蚊子、蒼蠅工作,應采用防蠅門簾、紗窗、電子滅蠅器、滅蠅紙、滅蠅拍、定時噴撒藥劑、實行垃圾袋裝等各種防護措施,將餐廳蠅蚊污染減低到最低限度,做到無蒼蠅、無蟑螂、無飛蟲叮咬。
第十一條 桌椅表面無油漬、擺放整齊,經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掃一次,每周大掃除一次,每月大檢查一次,保持清潔,玻璃門窗干凈,地面干凈、無煙蒂。
第十二條 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凈,不能有洗滌用品殘留,每天消毒二次,未經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須貯存在餐具專用保潔柜中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應分開存放,并有明顯標志。
第十三條 食堂工作人員要待領導、職工全部用餐完畢,清理好桌面,打掃好衛生后方可離開。
第十四條 食堂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定期身體檢查,出現不適合食堂工作的情況,解除聘用。
第三章 就餐管理
第十五條 在職工食堂搭伙的所有職工要繳納搭伙費,具體收費標準由主任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第十六條 __食堂原則上提供早餐與中餐,但可以為在__借宿的人員、晚上加班人員或有其它特殊情況的人員提供晚餐。需要晚餐搭伙的,需提前申請。
第十七條 各處室如有來客需在職工食堂搭伙的,3人(含)以下當天向辦公室申請,3人以上必須提前一天申請。
第十八條 辦公室受理搭伙申請,并負責通知食堂工作人員。
第十九條 菜肴標準原則上為3葷2素1湯以下。職工要文明就餐,應充分考慮當天就餐人數,打菜適量,遇有來客時盡量少打,避免出現菜肴不夠的現象。
第二十條 來客較多,有關處室又沒有及時申請的,該處室負責人、工作人員應先安排客人就餐,自己請食堂人員另外解決。
第二十一條 食堂內不能隨地吐痰,食物亂堆亂放,亂扔紙屑、垃圾,不得大聲喧嘩。
第四章 獎懲
第二十二條 食堂工作人員的管理實行考核評分。考核內容以本規定第二章所列要求為準,具體評分標準由辦公室、工會制定。
第二十三條 考核形式可以采取公開考評,也可以組成考評組考核。辦公室要設置信箱,受理職工意見和投訴等。
第二十四條 考核實行百分制,每月考評一次。評分滿90分以上(含)為優秀,80分以上(含)為良好,60分以上(含)為及格,60分以下為不及格。
第二十五條 連續三次不及格者,通報批評,直至解聘。評為優秀的年終給予適當獎勵。
【篇5】公司簡短規章制度
__公司為了堅持以人為本,客觀、公正、科學地考核和評價公司員工的工作業績,激發其工作熱情和潛能,促進個人績效目標和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實現企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在崗人員(包括因請假、停班等月度出勤不足者)。
二、考核內容
根據考核管理的需要,考核內容主要分為業績考核、素質考核和特殊貢獻三部分。
業績考核主要是指對被考核人員完成的崗位工作、上級交付任務以及本部門、本單位工作業績情況。
素質考核主要是指對被考核人員基本業務技能、核心能力、職業道德、特有素質進行綜合評議。
特殊貢獻主要指對公司發展的特殊貢獻及工作過程中的創新、突出亮點等。
三、考核組成部分及權重
(一)中層管理人員:
1、中層管理人員月度考核成績由四部分部分組成,即部門月度考核成績、自評分、月度評議成績和加減分值。部門月度考核成績占總成績的60%,自評成績占總成績的10%,月度評議成績占15%,加減分占總成績的15%,即:
中層管理人員月度考核成績=部門月度考核成績×60%+自評考核成績×10%+月度評議成績×15%+獎分、扣分(范圍為0—15分)
其中:
(1)部門月度成績按部門(或單位)月度考核成績計算,如部門月度考核成績因特殊情況無法計算時,按85分計算。
(2)自評成績的考核分數為準;
(3)月度評議成績由直接主管考核成績、部門員工評議成績組成。即月度評議成績=直接主管考核成績×60%+部門員工評議成績×40%。副職的直接主管為本部門正職,正職的直接主管為分管經理。
(4)部門(單位)負責人加減分值以公示的獎勵加分和處罰扣分為準。副職由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根據工作實績確定加減分值,部門和下屬單位應建立相應的獎懲制度,考核成績要附帶加減分數明細。
2、如出現職業禁區里規定的情況,情節輕微者,一次扣掉20分;情節較重者,一次扣掉30分;如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實行一票否決制,本月度考核成績為零:
(1)違反國家有關政策及法規規定的;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職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4)出現職業禁區中規定絕對禁止行為的;
(5)有任何隱瞞事實真相和欺騙公司的行為;
(6)在業務交往中私自收取回扣,損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
(7)利用公司資源招攬、從事私活,謀取私利的;
(8)不服從工作安排及拒絕執行公司管理規定的。
(9)具有《反對自由主義》一文中的自由主義表現之一者,尤其是具有在公司散播謠言、對上級陽奉陰違、當面不說背后亂說等不利于內部團結,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者。
3、考核等級
a級(優秀)90—100分工作成績優異,對公司有突出貢獻者;占總人數的10%。
b級(良好)80—90分工作成果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且成績突出;占總人數的65%。
c級(合格)70—80分工作成果均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占總人數的20%。
d級(基本合格)60—70分工作成果未完全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但經努力可以達到;占總人數的5%。
e級(不合格)60分以下工作成果均未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經督導而未改善的。
4、月度考核流程
注:本流程規定時間隨具體情況變化而變化。
(二)員工
員工考核由各部門、下屬各單位參照中層考核辦法,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出相應的行之有效的考核辦法和獎懲措施(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考核內容及所占權重由各部門(單位)自行確定。同時,為保證考核工作收到成效、見到實效,以利于激勵先進、鼓勵后進,員工月度考核結果:優秀、良好、合格的比例原則上分別占到總人數的10%、65%、20%;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總人數的5%。
四、考核紀律
(1)考核者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不可因為個人好惡予以過高或過低評價,一經發現上報考核委員會酌情扣分。
(2)考核工作要在規定的時間完成,各種資料不能按時報送者,每遲報一天扣單位3分,依次類推。
五、考核反饋
1、申訴
人力資源部每月公示員工成績后,被考核者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在網上或填寫申訴表向人力資源部進行申訴舉報,人力資源部及時進行調查落實,將調查情況上報考核委員會審定。
2、考核面談
考核成績不理想的員工要及時溝通反饋,溝通主要以面談的方式進行,由人力資源開發部組織面談。肯定成績,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意見。




